《杀手十二岁:卧笑桃花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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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十二岁:卧笑桃花间-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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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倒也有些道理。只是这规矩……”

“规矩也是人订立的,又不是国家法律,法律还讲究以人为本呢。”

风凌烟唯恐他会反悔,自怀中掏出剩余的二十万两银票:“好啦,银子给你了。你我也就互不相欠了。”

将银票塞进他的手中,心中却有些肉疼。

好不容易挣了二十万两银子,还没等捂热乎便就这家伙给忽悠去了!

唉,谁让她现在小命是在人家手心里握着,技不如人,也只能服软……

哼,等她功力完全恢复再说!

“唉,算了,念你是个孩子,这次就这么算了,不过,你得随我出诊将功折罪。我正好少个打下手的小童,你颇通医术,跟随我做个药童也不错。”

风凌烟没好气地瞧了他一眼:“我可以说不吗?”

宫湮陌摇头微笑:“恐怕不行。”

“好,让我做药童也可以,不过我也有个条件!”

风凌烟趁机提出自己的要求。

“什么条件?”

宫湮陌挑眉。

“我不喜欢什么兔子,你将我后背上的兔子刺青改动一下怎么样?你是神医,这点事应该难不倒你吧?”

“好!这个不难,你想换成什么样子的?”

宫湮陌答应的很爽快。

被欺负啊被欺负

“嗯……一条龙怎么样?”

反正纹青龙的在任何朝代都不少,应该没人会注意。

“你一个女孩子纹龙做什么,还是纹一只云雀罢。”

“不,我才不要麻雀!不纹龙那就纹一只翱翔九天的大鹏!”

在这个时代,她要天高任鸟飞,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宫湮陌拍了一下她的脑袋:“小兔子志向不小,不过大鹏戾气太重,我还是给你纹一条彩凤吧。反正你是公主,纹只凤凰也不为过。”

他见风凌烟还想反驳,摇了摇头:“不许再讨价还价,就这么决定了!不然我再不管你!”

风凌烟想了一想,也就答应。

反正她只是想去除掉黑焰门的标记,把兔子改成凤凰也算是进步了一大截。

…………………………………………

等所有的东西都准备齐整,已经是三日后。

宫湮陌的出诊日期也已经确定。

并派雪鹞子通知了在山外苦候的三拨人马。

三日后,风凌烟偕同宫湮陌一起出了云海山庄。

前往第一站,水云国的国都——沧海城。

那位权势通天的云王爷的王府就在沧海城内。

苍凉的大道上,宫湮陌骑着他那头白虎在前面逍遥而行。

而风凌烟肩上背着小药箱迈开两只小短腿拼命跟随。

“喂,喂,宫湮陌,你让雪儿跑慢一点。我跟不上了!”

风凌烟跑的气喘吁吁的。

心里无限悲催。

京城离这云海山庄足有数百里,本来她在路上也买了马匹骑乘。

但那些马一见了白虎便吓得连拉带尿,抖得像筛糠似的。

不要说跟随,就是连行走都困难。

你一个胎毛未褪的小丫头有什么便…

宫湮陌本想让她和他同乘白虎。

但风凌烟一来是怕他占便宜,二来心里也打了小算盘,想趁落后的时候逃走。

只是她每次逃走还没逃出几里,便总能看到宫湮陌逍遥自在地在前面等着她。

脸上挂着一抹云淡风轻的笑,问她想去哪里?

风凌烟含混地编了几句尿急就糊弄过去。

而宫湮陌也不多问,不动声色地‘哦’了一声,便不再追问。

这样连番几次,风凌烟终于死心。

以自己现在的本领,要想在这家伙手下成功逃跑概率几乎为零。

还不如回皇宫以后再跑,虽然皇宫之中戒备森严,但自己想要逃跑只怕不是难事。

总不成那些皇宫侍卫都像这家伙这么变态!

而且这家伙毕竟有人脉,又有钱,自己跟着他正好见识一下各地的风土人情……

心中计较已定,风凌烟终于不再打逃跑的主意

宫湮陌斜坐在白虎背上,看着她跑得通红的小脸,悠然一笑:“终于想通了?”

“什么……什么想通了?”

风凌烟瞪着他。

宫湮陌笑而不答,修长白皙的手掌伸出:“上来!”

风凌烟一愣,一咬牙搭上了他的手掌。

微一用力,便跃到了白虎背上,就坐在宫湮陌前面,凶巴巴地道:“你不许占我便宜!”

宫湮陌哈哈大笑:“你一个胎毛未褪的小丫头有什么便宜可沾?”

在白虎背上一拍:“雪儿,你可以尽情奔跑了。”

白虎原本对一直迈着猫步向前行走很是不满。

一听这声吩咐,喜的一声长啸,撒开四蹄如风奔驰。

风凌烟在现代开过最快的车,骑过蒙古的烈马,惟独没有骑过老虎。

这老虎奔跑起来的速度虽然比马要快,但它上蹿下跳的,也比骑马颠簸的多。她人又长的小巧,几乎坐不住虎背,她紧紧揪住白虎的斑斓毛皮,唯恐一个不防让它给颠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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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她真的是我的有缘人……

“笨兔子!”宫湮陌笑斥了一声,伸臂揽上了她的纤腰。

被他的手臂这一抱,她坐在老虎背上牢稳了不少。

二人挤在一只老虎背上,免不了肌肤相接,他温热的气息在她身后吹佛,风凌烟只觉一股淡淡的清香沁入鼻端,似薄荷又似幽幽茶香,让人莫名的心旷神怡。

她身子虽然是十三岁孩子的身子,但思想却已是成年人的思想,就这般坐在一个大帅哥的怀里,让她心脏莫名地跳了一跳,俏脸不由红了。

为了掩饰尴尬,她故意取笑他:“你用的什么香水?”

“什么是香水?”宫湮陌不耻下问。

糟糕,自己又冒现代词了!

风凌烟干干笑了一笑:“香水……香水就是用香料制成的水。”

“熏香可以制成水?这倒第一次听说。不过我从来不用熏香的。”

“那——你洗花瓣澡?”

风凌烟只觉他身上的味道比古龙水还好闻。

“我是大男人,才不洗那个!”宫湮陌反驳。

“那你身上怎么会这么香?”风凌烟才不相信他不用香。

宫湮陌身子微微一僵,这丫头能闻到他身上的香气?!

怎么可能?!

师父不是说他身上的香气只有有缘人才能闻到?

难道她就是……

“小兔子,你闻着我身上是什么香?”宫湮陌不答反问。

“嗯,像是薄荷又像是清茶……总之很怪。”

风凌烟对香水颇有研究,却说不上他身上到底是什么香。

宫湮陌眸光一闪,她说的完全正确,看来这小丫头倒不是信口开河。

难道她真的是我的有缘人……

你是在故意制造神秘感……

看了看怀中的小丫头,宫湮陌微有些怔神。

“喂,宫湮陌,你怎么不说话?”

“哦……说什么?”宫湮陌难得的愣怔。

“你到底用的什么香?怎么调制出来的?”

风凌烟十分好奇。

嘿嘿,如果把这种香制成香水,保准大卖特卖!

这香气太迷人了!

“这,或许是药香罢。我懒得熏什么香。”

宫湮陌懒洋洋打了个哈欠。这他倒是没说谎话,这香气是他出生就带的。

不过却不是人人都能闻到的……

不至于给他造成多少困扰。

风凌烟扭头瞧了他一眼。他一袭雪白长袍,脸上又带了一张人皮面具,虽然英俊,面目却有些僵冷。

手中执一管洞箫,腰际坠一梅花玉佩,黑发懒懒披着,长过腰际,只在末梢松松地系了根玉色丝带。天然一股华贵而优雅的气质,

“宫湮陌,你本来的面目长的也算差强人意,干嘛还要弄这么一张冰山脸?”

风凌烟有些纳闷,终于问出了憋了许久的问题。

宫湮陌淡淡一笑:“天机不可泄露。”

“切!”

风凌烟瞟了他一眼:“什么天机不天机的,你是在故作神秘好不好。哼,我知道了,你是在故意制造神秘感……”

“哈哈哈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宫湮陌笑得无比畅快。

二人一虎同乘,谈谈说说,倒也不算寂寞。

聊的多了,风凌烟才发现,这宫湮陌极是博学,五行八卦,天文地理,风土人情,诗词歌赋……竟似无一不知,无一不晓。甚至于权谋变数帝王学他也略通一二。

看来她这公主也不是太平公主

风凌烟听的津津有味,渐渐的忘了戒惧之心。

而且自他嘴里风凌烟总算知道了这个世界的格局。

这个世界共分五个国家:金云国,木云国,水云国,火云国,土云国。

五国之间时不时爆发战争,像极了中国古代的五代十国。

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他……

乱哄哄的打成一锅粥。

这五国中以金云国国力最强,火云国其次,木云国最弱,其他两国不上不下……

他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国家为水云国,南和火云国接壤,北和金云国为邻。

风凌烟微微皱了皱眉,低低地叹了口气。

唉,没想到她居然穿越到一个乱世来了。

看来她这公主也不是太平公主,不知以后会不会受到战火的波及……

风凌烟虽然做过杀手,却并不是有雄心壮志的女强人。

在这个世界,她只想吃好,喝好,玩好,自由自在的就好,可没想趁乱世做成什么大事业。

“小兔子,你想什么了?”

宫湮陌见她半晌不语,情不自禁问了一句。

“嗯,没,我没想什么……唉,这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裂的国家多了,战争就多,乱世之中百姓生命如同草芥,还是统一了好……”

宫湮陌没想到她小小年纪居然说出这么有见识的话来,眼眸微微一亮。

深深地瞧了她一眼,似笑非笑地道:“只怕各国的百姓并不如此想。”

风凌烟小嘴一撇,淡嘲道:“没有任何人喜欢战争,百姓也喜欢安居乐业,而五国之间因为一点琐事时不时爆发战争,到时候吃苦流血,流离失所的还是老百姓。如果统一成一个大国,百姓就不用长年累月饱受战乱之苦……”

风凌烟来自于现代,作为一个杀手,她对历史颇为研究。

这家伙简直就像是公款旅游的官二代

自然知道战乱对百姓的危害,这时候禁不住侃侃而谈,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她这样的观点在现代再普通不过,但在那个时代,却是极大的异数。

宫湮陌瞧了她一眼,忽然叹了口气:“小兔子,你实在不像个孩子,更不像火云国的公主,有时候我真纳闷你这小脑袋里怎么装了这么多奇思妙想……你的机关术又是和谁学的?”

风凌烟心中一跳,打了个哈哈:“我也没说自己是火云国公主,这话是你说的。至于机关术……呵呵,算是天授吧,我在梦中学会的……哎呀,天已中午,我饿了,我们去吃饭好不好?”

她的机关术是在现代的时候跟一个机关大师学的。

而她自己也喜欢这一类的东西,看了许多这方面的闲书,机关术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当然这些她不能和宫湮陌说,所以用天授含混过去,说到最后一句,她干脆转移了话题。

还夸张地拍了拍自己的小肚子。

越向前走,越是繁华,人烟鼎盛,官道上人来人往的,骑马的,坐轿的,倒也十分热闹。

只是每次白虎经过的时候,就会有一场骚动。

那些马老远闻到白虎的味儿便是一场人仰马翻……

幸好白虎的脚程甚快,一溜烟似的飞奔,那些跌在地上的马上乘客尚没看清什么,宫湮陌他们已经消失成一个白点……

风凌烟忽然发现和这个家伙在一起很是享受。

住最好的店,吃最好的饭,而这些都是那位云王爷提前打点好的。

他们吃饱喝足拍拍屁股走人就行。

风凌烟叹气再叹气,这家伙简直就像是公款旅游的官二代。

主人过人的品位

走到哪里所见的人都是毕恭毕敬的。害得她也想跟着他学医了……

她忽然发现这家伙如果不把她送回火云国当什么劳什子公主,就这么跟着他四处行医倒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水云国的国都

——沧海城。

在城门口就遇到了云王爷派来的迎接的管家,毕恭毕敬地将他们带到了云王府。

风凌烟也终于见识到了这古代王府的规模。

云王府很大,占地辽阔,一座座宫殿鳞次栉比,也不知有多少重院落。

气势恢宏,景致幽美,处处透着王府的尊贵。

刚一进大门,那位云王爷便满面春风的迎了出来。

此刻头带八宝紫金冠,上等绸缎绣制的银白袍子,整个人潇洒贵气中又透出一丝王者的霸气。

“宫先生,小王已经恭候多时。”

云王爷冲宫湮陌一拱手。

“劳王爷久候了。不知小麟王爷现在何处?”

宫湮陌也拱了拱手,态度不卑不亢,得体的很。

“小弟病情又比先前加重了。先生随小王来。”

云王爷俊脸上有一丝愁容。

他和宫湮陌并肩而行,而他的四大护卫在前引路。

风凌烟跟在后面,冷眼观看周围的景致。

道道回廊,重重叠院,每个院子中都种有奇花异草,时有仙鹤在院中翩翩起舞。

景致富贵堂皇,却有清雅无比。无不透着主人过人的品位。

穿过七拐八绕的回廊,终于来到那位病重的镜王爷所住的‘听风园’内。

听风园内景致更为幽美。

假山,怪石,小桥,回廊,应有尽有,而且布置极为奇巧。

风凌烟乍一进来,感觉就像是进了苏州园林,

小攻,小受?

东北角上是一丛凤凰竹,西北角上则种有高大修长的梧桐。

在中央有一大片草地,碧叶青青,随风摇曳,散发着一阵阵淡淡的草木清香。

在草地上是一条鹅卵石的小路。

那些鹅卵石颜色鲜亮,黄白相间,一枚枚珠圆玉润,大小均等。

踩在脚下异常舒服,倒像是在做足底按摩。

小路尽头是一座小小的抱厦,抱厦前一个玲珑大石。

上面爬了许多藤蔓,或有牵藤的,或有引蔓的,或垂山巅,或穿石隙,甚至垂檐绕柱,萦砌盘阶。

或如翠带飘飘,或如金绳盘屈,或实若丹砂,或花如金桂,香气馥郁,却又清雅悠远,让人闻了醒倦忘忧。

这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都布置的极为精巧,独具匠心,可见王府主人对此院的重视。这院中极为干净,几乎连一片枯叶也找不到。

风凌烟状似无意地摸了摸那些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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