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遁地只为当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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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遁地只为当米虫-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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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猛虎,慢慢的显出了身形,个头硕大,头上那个“王“字,显得威风凛凛。虎王一出,周围其他赶来的动物,都有点偃旗息鼓后退的意思,虎王威胁似得,发出沉闷的低吼声。

程幽,依然睡的香甜。

小肉毛虫人性化的探头去看,黑芝麻一样的眼睛,满是警惕和杀意,甚至还有着一抹的渴望。虎王已经不耐烦了,它觉得,自己出马,手到擒来,这么诱人的血腥味,让它全身都开始躁动起来了。

就在虎王摆出一个作势要扑的姿势的时候,像是闪电一样快的东西闪过,虎王闷声倒在地上,低声吼了两声,不再动弹了。

死了!丛林之王,竟然就这么死了,死的过于的突然,过于的不明不白了。

周围潜伏等待的野兽,这个时候也惊呆了,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向来灵识惊人的它们,都无法看清楚,听清楚,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看到一个飞快的东西射过,虎王就倒地,蹬腿死了。

小肉毛虫,从虎王的耳朵里钻了出来,身体油光发亮,似乎更加漂亮了几分,小肉毛虫显然很是满意,在虎王身上打了个滚,将身上的一些东西彻底的清除干净,然后屁颠颠的朝着程幽窜去。

其他的猛兽,看到虎王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心生怯意,再加上天快亮了,都朝着睡的正香的程幽看了两眼,转身离去了。

程幽醒来的时候,斑驳的阳光刚好照在她躺着的地方,在丛林中,竟然还满是梦幻的感觉,程幽觉得肚子有点饿了,要是在这里烤个肉,喝个小酒,就爽呆了,程幽不由的想到了当初在宿舍门口打闹烧烤的场景,如今自己孑然一人,被丢在了这里,脸色一黯,抱膝坐在那里,郁闷了半晌,终于,微微叹了口气,开始检查身上的伤势。

睡了一晚上,皮外伤都好的差不多了,最严重的还是肩上的那个伤口,似乎昨天掉落下来,又撕裂了,这次还要重新撕开,上药,包扎,程幽微微皱眉,这么不断的撕裂,不会留下疤痕吧。

唉,小命重要,还管什么以后的疤痕啊。程幽心中劝慰自己不要在意,可是眼泪还是扑簌簌的往下落。

将伤口处理好,程幽抬头张望,猛的一惊,吓得差点跳起来,就在离自己不足十米的距离,一头硕大的老虎躺在那里……程幽再仔细一看,啊,一动不动,是死了,还是昏过去了?

程幽呆呆的看了老半天,确定对她构不成威胁,才慢慢的走去了过去,随时还保持着一有动静就要转身逃跑的模样,说不出的可笑,其实环在她的胳膊上的小肉毛虫已经笑的内伤了。

足有五分钟,程幽才走到老虎身边,程幽大着胆子,用随手捡起的木棍捅了捅,老虎一动不动,再捅一捅,依然一动不动,程幽终于放下心来,摸上了老虎那漂亮的皮毛。

好东西啊,程幽暗叹。要是拿着做垫子,晚上就不会觉得地上有潮气了。这程幽还真是想的够奢侈的,这么珍贵的老虎皮,竟然想着的是打地铺用的。

程幽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利用最原始的手段,用两个石块敲出了火星子,引燃了干草。这些个干草,是程幽从松鼠洞掏的,不得不说,她还真是没有一点点公德心,人家家里的垫子都偷……

程幽甩了甩为了取火酸痛的手腕,从腰间抽出一把水果刀来,冲着那老虎就扑了过去。扑到半晌,停了下来,有点犹豫不觉得的上下打量了一番,想着,该从哪里入手啊?

程幽不由的就想到了一个关于猎手的笑话,说的就是假装神箭手的那孩子,将箭都插到了老虎的屁。眼和别人炫耀……

既然想到了,就去做吧,程幽找到了,却很郁闷的觉得,费那么大劲,这附近的肉,程幽觉得好像应该不是很好吃吧……

就这样,程幽琢磨了半天,一直到日落西山了,程幽依然举着刀子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动刀。

程幽是很想研究下去,但是肚子却等不及了,程幽心一横,在老虎肚子上拉了一下,顿时内脏都轰然落了下来,程幽一阵的恶心,背了身子一阵的干呕,都吐出黄水了……这下好了,本来就没吃东西,这么一吐,走路都有点轻浮了。

程幽愤愤,自己珍惜这张打地铺的老虎皮做什么?将四肢砍下来烤了不就好了,也不用这么恶心,自己就这么大个人,随便取一块老虎皮就够用了……

程幽郁闷,自己什么时候沾染了贪念的?这要是让薛涛知道了,肯定指着她的鼻子骂:你丫的当时敲诈我的时候,怎么就不说自己沾染了严重的市井气,直接就一贪念十足的小市民……

程幽终于还是强忍着恶心,将老虎解体了,从后背上剥下一块不小的虎皮来,晒到了树上,想着晚上就有虎皮垫子了,心中不由的雀跃。火苗抖动着,上面滋滋的响着,不时有油星子溅落下来,引起一阵劈啪的响声,程幽倚着树,悠然的看着自己的烤肉,已经满是口水。

当香味溢出的时候,程幽迫不及待的冲了上去,抱着一个就啃了起来,但是很快她就苦起了脸,变得难以下咽了。

还真是丛林之王,肉都这么难吃,粗糙不堪的肉色,吃起来,还有一股子奇怪的腥味。看来肉不是品阶高就一定好吃,程幽觉得,这绝对没有平日的烤羊肉好吃,就是猪肉串,都要比它强。

程幽郁闷,躺倒在那里的为什么不是一只好吃的动物呢?

不过那张虎皮,还是挺合程幽的心意的,晚上暖暖的,睡的更加的舒坦。

第二天,程幽背着虎皮,里面抱着几大块的虎肉,就朝着手腕上肉毛虫的指路方向出发了。虽然程幽很不乐意带着沉甸甸还不好吃的虎肉,但是为了接下来不会断粮,她还是勉为其难的带着了。

因为受伤,所以走的极慢,一天走走停停,走不了多少路,晚上休息的时候,程幽郁闷的啃着虎肉,心想,一路上连一只兔子都碰不到,倒霉的晚上还要吃粗糙的虎肉。

程幽对这块丛林没有食材很是愤怒,却不想想,自己一个杀星,背着虎皮,虎皮里还包着虎肉,这么拉风的形象,是个有脑子的动物都会绕道吧。

程幽愤愤的睡了,第二天一大早醒来,却惊讶的发现,自己身边躺着几只已经死去的野兔,看起来还挺新鲜的样子,程幽欣喜若狂的剥皮烤肉,美美的吃了一顿,至于野味哪里来的?程幽第一天碰到老虎的时候,也没有问过就收起来了,这次,自然也不列外的照单全收。

郁闷的只有绕着程幽手腕上的小肉毛虫,程幽光顾着吃了,一点称赞猎手的意思都没有,让它很是委屈。

要是不检查总是错字连篇……郁闷啊。

第六十一章 日暮城

程幽走了两天,才走到了飞行器掉落的地方。好家伙,还真是狼藉一片。很显然,这里引发过丛林火灾,不过好在当时雨够大,被浇灭了,才没有引起大的问题,但是那焦黑的树木,都在诉说着当时的惨况。

程幽绕过了这一段,继续顺着小肉毛虫指引的方向走去,当走到第五天的时候,总算是走了出了丛林,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平原。

看着那空旷无际的广阔平原,程幽直觉的认为,这里肯定有人烟。其实不用程幽的直觉也知道,这里明显的就是一个村子外围,那整齐的稻田,就已经暴露了。只是这里竟然没有一个劳作的人,倒是让程幽着实有点惊异。

要知道,现在可是农忙的时节啊。

带着这点点的疑惑,程幽顺着最宽敞的那条大路走去,指望着能碰到个人,她好去问路,要是能搭上个便车,就更好了。

走到晌午,程幽才看到一个挑着担子戴着斗笠的人晃晃悠悠的从稻田里走了出来。程幽立马凑了上去,问道:“老伯,老伯……”程幽叫了两声,那人掀起斗笠,露出脸来,竟然是一张年轻的脸,程幽略显尴尬的说:“对不起,对不起,大哥,大哥!”

那人看了一眼程幽,问道:“小姑娘,有什么事么?”

“我想问一下,这里最近的小镇在什么地方?”程幽陪着笑说道。

“一直往前,大约有个十几里,就能走到日暮城了。”年轻人说着,戴起了斗笠。

程幽呆了一下,喃喃道:“日暮城?这里竟然是暗影帝国。”

年轻人抬眼看了眼程幽,说道:“姑娘,我劝你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这里不安全,周围庄子里的人,都逃到安全的地方了。”

啊?程幽吃了一惊,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地下城精英选拔就要开始了,你也知道,地下城的人,向来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惹上了,就是杀生之祸。所过之处,血流成河,尸骨成堆,简直是人间地狱啊。”年轻人叹道。

“……”程幽郁闷了,怪不得这里都没怎么有人,原来是地下城那些魔鬼要来了。

地下城是暗影帝国的特殊训练基地,其实也就相当于特殊的学校,从地下城出来的人,无不在暗影帝国拥有崇高的地位,而其中的精英,更是一帮子拥有特权的人物。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帝国贵族都会派子女进入地下城学习,只有那些在家族里庶出的或者是不太重要的子女才会被送往地下城,因为那里,除了精英,就是死人……

残酷的选择,生存的竞争,造就了那些人嗜血的性格,所以普通民众对地下城精英闻之色变,导致了现在这么一个非常重要的农忙时节,也没人敢下地干活,都找地方躲了起来。

“赶紧走吧,我放心不下种的粮食,冒险看看,马上就要回家躲地窖了。”年轻人说着,挑着担子离开了。

程幽郁闷的继续在大路上走着。

通天学府是楚云国最大的学府,而这里不远就是暗影帝国的日暮城。两厢到底有多远?程幽暗中想了下地图,暗叹了一口气,说实话,像程幽这么个速度,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估计得走一个多月到两个月,要是有匹快马当坐骑的话,保守的估计,也要二十多天的时间。

程幽现在才发现,那个飞行器是多么先进的玩意,要知道只是飞了一天一夜罢了,这是程幽的想法,其实当时程幽昏迷了三天,应该是三天三夜了。

想到绘图学和修理学那些个老头子,肯定因为飞行器的丢失而发飙,程幽不由笑了。

一路上,没有再遇到任何的路人,程幽走的索然无味,但是一路上也没有遇到那个年轻人所说的啥杀人不眨眼的地下城精英,也算是一种幸运。

日暮城其实和日暮两个字扯不上任何的关系,只是因为它在暗影帝国的西边,被某个多学的才子起名叫了这么个名字,其实这里也算是暗影帝国的边城了,再往西,据说是一处迷雾笼罩的地方,只是听说有进去的人,但是却没有听说有出来的人。偶尔也会有薄薄的雾气蔓延到了日暮城,这个时候,日暮的夕阳,倒是挺漂亮的,朦朦胧胧的美,应了这个浪漫的名字。

程幽走进城,四下张望,立刻被街道上的各种小吃,各种小玩意吸引住了,但是当她把手伸进口袋的时候,颓然的发现,自己手中的钱还是楚云国通用的货币,拿出来买暗影帝国的东西,那简直是找死,要知道暗影帝国和楚云国向来敌对,每过个几年,就要打一仗,平日里的小打小闹,更是没有停过。

程幽捏着手里的钱币,终于还是没有掏出来,她可不想被当成间谍抓起来。

怎么办?

程幽歪着头想了想,转身朝着不远处的当铺走去。

“虎皮一张!长两米,宽一米二。”掌柜的拉着长调,报着,“一共纹银五两。”

程幽青了个脸,吼道:“这么才五两?这个是新鲜的虎皮!”

掌柜的陪着笑脸说:“小姑娘,你这就不懂了,的确是新鲜的,还是丛林之王的皮毛,但是,被切割成了这样,横竖用起来,都有点为难,要是整皮,我可以给你纹银三百两,但是这么一块,真的只值五两。”

程幽怒道:“不当了!”

说着,就去抓放在那里的虎皮,掌柜的愣了一下,也伸手牢牢的将虎皮抓住,说道:“小姑娘,脾气不要这么暴躁嘛,有话好商量,好商量啊。”

“哼,怎么商量?”程幽松开手问。

掌柜的略一沉思,说道:“我去问问我们当家的,姑娘稍等。”说着,转身离开了,程幽嘴角微微一笑,心说:哼,叫你骗我,五两?你当我程幽是叫花子啊。

内室中,一个年轻人,一手端茶,一手正在把玩着一件品质上乘的头饰。

那掌柜的推门而入,就凑到年轻人身边说道:“当家的,外面来了一位姑娘。”

年轻人微微抬头,问道:“长的闭月羞花,沉鱼落雁?”

掌柜的摇头,说道:“长的极为普通。”说完看到年轻人微微带着怒气,接着说:“她来当虎皮的。”

年轻人哼了一声,说:“不是你和你说了,这种小当,不要来烦我。”

掌柜的说:“她看起来很落魄。”

“想施舍?你这扒皮也有同情心了?”年轻人面色一冷,说道:“我不是看善堂的,要是美女,还略可考虑。”

掌柜的后退两步,说道:“她腕子上带着一镯子,我看不出来历。”

年轻人皱眉,说:“地摊货,也没来历。”

掌柜的摇头说:“有灵力的气味,不是凡品。”

年轻人惊异的哦了一声,问道:“你看清楚了?那姑娘可还在?”

掌柜的点头,说:“我刚才用了点小手段,她还在外面等。”

“出去看看。”年轻人说着,匆匆的放下手中的茶盏和头饰,往外走去。

程幽正等的不耐烦,就看到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程幽仔细的打量了一番,看过去,还是人模人样的有点小帅,但是仔细一看,就会发现此人眼睛稍小却精光外露,唇薄微抿,看起来就是一个奸诈薄情之人,程幽暗自哼了一声,心想,要是当不过八十两银子,直接走人。

“就是这张?”年轻人转身问掌柜的,掌柜的忙点头,偷偷的使了一个眼色,年轻人会意。

“姑娘,您想要当多少?”年轻人问道。

程幽伸出一根指头来晃了晃,意思是一百两。而那男子却微微一笑,说道:“十两?多了,最多给你八两。”

切,程幽伸手就去拽虎皮,那年轻人急忙的拉住,眼中精芒一闪,说道:“姑娘,这虎皮是值不了几个钱,但是你腕子上的那镯子,可值不少银子,要是死当给我,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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