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就是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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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就是个传说-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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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

“咦,怎么不说了?”鸠摩罗什捧着纸笔过来,“居士与佛祖对答,一言一义皆有奥妙,小僧愿录之成卷,传于后人。”

魏小花的脸顿时又绿了,抢过鸠摩罗什手里的纸,揉巴揉巴,扔进了臭水沟里。

“佛祖说了,写在纸上的都是狗屁,记在心里的才是真言,傻和尚你傻就傻吧,知不知道难得糊涂也是一种人生境界,去吧去吧,别老在我眼前晃悠,什么时候把‘难得糊涂’这层人生境界揣摩透了,什么时候你也就成佛了。”

为了证明“写在纸上的都是狗屁”这句话是至理名言,魏小花还花了一番唇舌将西游记的故事大概讲了一点,只把结局停在了唐僧一行取到了无字真经那里。看,佛祖给取经人的也都是没有字的经书,由此可见,真正的经文不是录在纸上的。

鸠摩罗什对唐僧跋涉万里只为取经宏法的行为佩服得五体投地,高呼一声“吾辈当如是”,哪里知道,唐僧的原型,要在几百年后才出生呢,就这么被魏小花忽悠着去体会“难得糊涂”的人生境界去了。

“你啊,只会欺负老实人。”

李志高在一边为鸠摩罗什说了一句公道话。这一路上他跟鸠摩罗什在一起谈论佛典,倒也大有收获,对鸠摩罗什深感佩服,更知道鸠摩罗什并不是傻,而是痴,痴心于佛学,所以才成就了他的高僧之名。再又想到自己的老师顾先生,亦得益于一个痴字,才有了名士风骨,世人皆敬服。

魏小花撇撇嘴,不以为然,老实人可不就是被人欺负的嘛,她不忿上回打嘴仗输给了李志高,见李志高整天跟着鸠摩罗什学习佛经,便故意搅和,道:“哪有人像你这样做学问的,先从郑博士学儒,又与顾先生学老庄,现在又跟傻和尚学佛,仔细想想,你可有哪样学精了的?全而不专,废柴也。”

李志高被噎了一下,转念一想,反觉得她说的颇有道理,于是自个儿反省去了,算是默认让魏小花又扳回一城。

抵达长安之后,魏小花和李志高就被安排在驿馆里休息,鸠摩罗什也在,秦王亲自来驿馆迎请鸠摩罗什入宫讲法,对魏小花这个“佛祖”却没有在意,世上只见有精研佛法的高僧,谁曾真的见着佛祖了,何况这佛祖还是个少女,秦王甚至还怀疑,鸠摩罗什该不会是对这少女动了什么歪心思,这才借口要跟在这少女身边吧。若真是如此,鸠摩罗什这个和尚倒好控制了,送他几个美女便是。

可怜鸠摩罗什就这么被秦王扣上一顶花和尚的大帽子还茫然不知,喜滋滋地跟着去了。

魏小花也是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反正有人供吃供喝还供钱给她花,虽然损失了自由,但是事不由人,她有什么不乐意地,干脆就换了女儿妆束,终于把李志高送的那根铜簪子给插在头上了,算是把迟来的及笄之礼给补完。

长安自古就是名都胜地,来都来了,自然要好好地游上一游,就在魏小花对李志高提起想出去游玩的建议的时候,李志高若有所思,道:“老师交游甚阔,长安城内亦有知交,前往求助,或许能说动秦王得以脱身。”

“顾老头那怪脾气,还交流广阔?”魏小花狐疑着,别是仇人满天下吧。

李志高瞪了她一眼,道:“尊师重道是何意,你可知之?”

得,又要念经了,魏小花立刻捂住耳朵认错。

李志高看着她,无可奈何地叹气:“罢了,带你上门求人,只怕反要坏了老师的名声,我独去,你自个儿玩去吧,只有一点,不许再惹祸了。”

魏小花翻着白眼,这什么话呀,她就这么见不得人吗?好歹她也是魏家一朵小花儿,爹见爹爱,娘见娘乐的。

不过求人这种事儿,魏小花还真有点不大乐意,她也是有自尊的,不想看别人的脸色,不得不说,这也是穿越者的通病,哪怕再无能,再没本事,骨子里总带着点毫无道理的优越感,似乎做为穿越者,她天生就该比古人聪明似的,尽管事实上她也没哪儿比别人强。

李志高的提议正合她的下怀,当下连连保证自己肯定不惹祸,就连蹦带跳地跑去逛街了,临走前还拉着李志高的手,道:“二牛哥,这回真是辛苦你了,我知道求人的滋味不好受,但你是男人,要有担当,我是女人,只能在背后给你安慰,放心吧,等你回来,我给你煲一锅心灵鸡汤,保证洗去你一肚子的委屈。”

李志高:“……”

好吧,至少魏小花的鸡汤一定是好喝的。他也只能以此当做安慰,指望这个女人能在背后为他出谋划策,似乎只有等下辈子了。

魏小花上辈子是到过长安的,当然,跟她现在游的这个长安显然是无法划上等号的,眼前的这个长安,远远还不能体现出它做为千古一都的大气辉煌,更不用谈什么深厚的文化底蕴,走路都能捡古董,挖土都能出古墓,这样的评价对现在的长安来说,还太高了。

破败,狭小,相比于魏小花印象中的长安来说,眼前这个长安只能用这两个字眼来形容,它甚至比洛阳还不如,她似乎听刘野柳提过,因为长年战乱,曾经繁盛的汉都长安被来来去去的军阀祸害得几乎十室九空,自汉以后,长安这座城市已经完全衰败了,虽然现在它又成为了秦国的都城,但是建设永远比破坏要难得多,直到今天,长安也没有办法完全重现被当年汉武之时的繁荣兴盛。

也许,长安真正要再次繁荣起来并且超越曾经的辉煌,只有等到几百年后唐朝建立了吧。在长安的大街上溜达了一圈,魏小花逛得有些无趣,这地方既没有洛阳的人文之气,又没有想像中那么繁盛昌盛,实在没有什么可逛的,如果它现在不是秦国的都城,只怕还会更破败。要说唯一跟洛阳有点像的,就是佛教气息挺浓郁,这可能跟秦王崇佛有关,街上经常能看到有和尚在讲经说法,一圈人围在那里听。要是没有鸠摩罗什的话,魏小花大概也会去凑个热闹,可惜她被这个傻和尚叫了一路的“佛祖”,实在是被叫怕了,现在看到和尚就想躲远点,哪里还有去凑热闹的兴趣。

“快,快去东街口,有人打架……”

正在魏小花觉得无趣准备回驿馆的时候,突然有人在街口大叫,这叫声一出,只见呼啦一阵,满街的人就全都跑去东街看热闹了。

魏小花目瞪口呆怔了半晌,怎么这里的人这么爱看热闹?全都冲过去,也不怕别人打架自己遭池鱼之殃?

想是这么想,她自己也难掩好奇,抱着这么多人一起凑热闹,总不至于自己会是最倒霉的那一个的想法,于是屁颠颠地跟在一群人的屁股后面看热闹去了。

故人

打架的地点在一个十字街口,原来是两辆马车面对面地碰上了,大概双方身份相当,后面跟着的随人也差不多,不存在势大势小的问题,于是谁也不肯让路,非得要对方让自己先过,争执不下的结果就是打了起来。

偏偏这打也不是跟街头小混混打群架一样,一窝蜂地就冲在一处,你一砖头我一菜刀地打,而是跟两军对垒双方各派出阵中强将出来单挑差不多,很是讲究风度,所以才有这么多人跑来看热闹,不然谁闲着没事,跑来看混混打群架呀。

正巧街口还有个茶水铺子,原本这个时间没有什么客人,因着这一出,空空的铺子里立时就全满了座,伙计手忙脚乱地烧水送茶,还不忘伸长脖子看外面的人单挑。可见喝茶看戏地习惯,自古有之。

魏小花来得赶巧,茶水铺子里还剩最后一个座儿,偏她前面正有一个人进了铺子,眼见要赶不上座儿只能站着看热闹了,她急中生智,大叫一声“刚烧的水,前面的客倌让让,小心烫着”,前面那人吃了一惊,连忙让开,于是她瞅着空仗着身量小,一矮身从那人身边窜了过去,抢入了座儿。

被抢了座儿的那人哭笑不得,但见她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模样儿也怪清秀的,抢了座儿也不羞,只双手握在胸前拜了几拜表示歉意,眼眸流转间还透着几分俏皮,也只能叹了一口气,就这么认了。他总不能跟一个小姑娘计较吧,闹起来,他就不是来看热闹的了,反而要变成被人看热闹。

魏小花见那人果然不与她计较,便放下心来,伸长脖子往外看去。这时场中已经打过两场了,似乎双方各胜了一场,于是这第三场就分外重要,赢的人可以先过路,输的人就得让开路,可谓是里子面子都得输干净了。

第三场的人选迟迟没有选出来,双方各自商量了一阵,一致决定,要请外援,于是便有一人出来喝道:“对面的陈家蛮子听着,我家最强的高手不在这儿,且等我派了人喊他来,再与你打。”

被称为陈家蛮子的一方也毫不示弱,派了人出来回道:“诸家的秃子听着,我家最强的高手也不在这儿,且等我派人请了来,与你再战。”

魏小花卟哧一声就笑抽了,她看到那被称为诸家秃子的人,果然秃了一个鬓角,虽然用一顶方帽掩着,但是明显没能全掩住,仔细瞧还是能瞧得出来的。

那诸家秃子显然最忌讳被人喊秃子,跳着脚大喊道:“秃子怎么了,大王新迎入宫的鸠摩罗什大师,比我还秃,有本事你骂他秃子去呀。”

这下子魏小花笑得几乎滑到桌子底下去了,可怜的傻和尚,真是无辜之极,好端端地躺着也中招。

那陈家蛮子听得狂笑不已,道:“你若剃光了头上那几根鸟毛,脑门儿也烫几个戒疤,我陈阿蛮就尊你一声诸大师,如何?”

诸家秃子气急败坏,骂道:“蛮子就是蛮子,别以为穿了衣裳就能装人样儿,滚回你的深山老林里去当猴大王吧……”

魏小花这回听出来了,看来这陈家蛮子不是汉人,也不是羌人,估计祖上就是某个汉化了的少数民族,虽然现在已经有了汉姓,穿了汉衣,但是在一般人眼中,他们还是蛮子。

就在双方对骂得声嘶力竭的时候,两个外援几乎同时赶到了,一个是从屋顶上跳下来的,没办法,四面的路口全部被看热闹的人挡住了,根本就走不进来,只能翻墙爬屋顶,然后跳进打架现场。另一个却是飞马疾驰,见人不停,竟一拉马缰高喝一声“起”,那马四蹄腾空,在半空中横跃了将近二十米远,一下子跳进了场中。

这个出场实在太帅了,围观群众顿时爆出一声“好”,掌声四起,群情激昂。魏小花更是拼命鼓掌,帅,太帅了,原来电视里面飞马跃涧也是有现实依据的,不是凭空捏造。

鼓掌鼓了半天,魏小花忽然觉得有些不对,那骑马的小帅哥怎么越看越眼熟,再仔细打量几眼,耶,可不就是那个倒霉的刘勃勃嘛,换了一身银白盔甲,帅气得跟个白马王似的,怪不得她刚才没立刻认出来,高头儿长高了,嘴唇上方还有一抹青茸茸的绒毛,小家伙也开始向着男人发育起来了,不再是记忆中的那个单薄孤僻的少年模样,只有眼神还没变,如受伤的狼一般,令人不寒而栗。

看着看着,她又咧开嘴笑了起来,小家伙还活着,真好。

刘勃勃是那个陈家蛮子一方的外援,有着这一层关系,魏小花又是个典型的帮亲不帮理的性格,于是她毫不犹豫地站在了陈家蛮子一方,拿着筷子狠命地敲茶碗,恨不能敲出一曲命运交响乐来。

“加油,刘勃勃加油!”

这时刘勃勃已经和诸家秃子一方的外□起手来,不知他从哪里学来的蒙古摔跤,脚下一拌便将对手狠狠摔了出来,人群中立时暴出一片喝彩声。女孩子的声音又尖又细,夹杂在无数地喝彩声中,分外明显,却让刘勃勃略略分了一下神,便被对手抓住机会,一脚踢在胸口,连退了七八步才稳住身体。

“好!”

人群中又暴出一片喝彩声,气得魏小花跳脚大骂墙头草,在她看来,刚才给刘勃勃喝彩的人,就不应该再给对方喝彩,不过别人哪有她这样的帮亲不帮理的性格,只看哪个打得好,自然就给哪边喝彩。

“刘兄弟,对手厉害,莫分神。”陈家蛮子大声喝道。

刘勃勃揉了揉胸口,疼痛让他骨子里的如狼一般的血性涌了上来,眼神一收,不再理会刚才听到的那个直呼自己名字的女声,狠狠盯着自己的对手,如寒夜饿狼盯着等待许久的猎物。

那对手本有些欺他年幼,但被他的眼神一盯,竟背心突地一凉,觉察到了危险,顿时更加谨慎,拔出挂在腰中的刀,开始在场中慢慢绕着圈子,只等刘勃勃露出破绽,便一击制敌。

刘勃勃赶来得急,并没有携带武器,那陈家蛮子便解下自己腰中的一柄长剑,凌空扔了过去,高喝道:“刘兄弟,这把百炼精钢剑,助你胜敌。”

魏小花看到刘勃勃接过长剑,一把拔了出来,阳光下明晃晃的剑身反射着寒光,极为刺目,她顿时脸色大变,动刀动剑可不好啊,一不留神就会有死伤,这时候她再也没有了刚才看热闹的心情,惊呼一声:“刘勃勃,你要小心呀。”

刘勃勃听到了她的喊声,但这一次他没有回头,而是低喝一声,先发制人,一剑向对手扫去。

眼看就要刀剑相交,人群外突然响起一声佛号。

又一个和尚

“阿弥佗佛……”

这佛号声如清乐一般,自天空荡漾而来,似乎钟鼓鸣于耳际,又似天音直入人心,人群攸地一静,就连即将相交在一处的刀剑也顿了一顿,便在这一顿之间,杀气全消,刘勃勃收剑后退,那对手也执刀而回。人群里不自觉地让出一条道来,便见一个和尚缓步而来,神态悠闲,似闲庭漫步,又似行于云端,目光于每个一个人的面上扫过,只见慈悲无限。

魏小花看傻了眼,她总算是真正见到一个有高僧气质的和尚了,那个鸠摩罗什不算,尽管在秦王面前他也是一副高僧相,但是只要一开口喊出“佛祖”两个字,高僧立刻就变成了傻僧,让她实在没办法把那个傻和尚跟高僧划上对等号。

可是这个和尚大不一般,穿了一身白色的僧袍,那是真正的白呀,一点尘土都不沾的,纯净得像天边的白云一样,魏小花虽然很喜欢白色,但她平日是绝对不敢穿白色衣衫的,随便走几步路,也没碰上什么东西,白色上总要沾点灰尘啥的,再美丽的颜色,沾上了尘土,哪怕只有一点点,也会使美丽失色。

眼前这个和尚能做到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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