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皇传说-正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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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皇传说-正 文- 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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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啊,吸取男人的精元不就可以很快地修炼成功了吗?我以前怎么没想到?”被爱情迷了心智的她,已经完全没了辨别是非的能力。
  当第一千个男人被她吸尽了精元,化作干尸之后,她终于能够一天保持十个时辰的人形了。她的妹妹——小丫头,在屡次劝说无效之下,一气离开了她,跑去找她喜欢的老虎们去了。她才懒得管这些呢,只要能和他在一起,什么都不重要了。
  ※※※
  赢政日理万机,忙得不分昼夜。
  天下刚刚统一,还有许多事情没有解决,四处都有小股的流寇,北方的游牧民族不断侵袭,不能再让他们破坏边疆的秩序。被战火破坏的生产要尽快恢复,一些旧制度要尽快地变法改革,那些饶舌的儒生,那些说祖宗之法不可改,那些说我残酷暴戾,嗜杀成性,存心动摇我大秦刚建不久的根基的儒生要尽快处理。国家刚刚建立,一切还不稳固,不能让你们坏了事。等到大秦的根基坚如磐石之后,只要不造反,随你们怎么说都无所谓,但是现在,你们却非死不可。
  唉,国事烦重啊!权力的顶峰就是寂寞与压力。古往今来向权力顶峰发起一次又一次冲击的英雄或枭雄,当他们成功之后,会否与我有同样的感觉呢?
  不过,掌握天下生杀予夺大权的滋味,真的不错啊!
  这一日,赢政处理完政事,忽然想到郊处踏青,放松一下心情。
  带了几个贴身的高手侍卫,换了便装,又装上几缕假胡子,偷偷地溜出了宫门。
  正是三月。
  郊外风光宜人。
  赢政脚踏在嫩如茸毛的青草上,呼吸着春天甜美的气息。
  几名侍卫跟在赢政身后丈余处,看似漫不经心地观赏风景,实则小心谨慎地观察四周。
  青山,绿水,嫩草。
  山间一片桃花灿烂。
  郊外的河滩上,居然有三五株桃树,树下落英缤纷。
  赢政和众侍卫朝那几株桃树走去,却见一身着淡黄衫儿的女子,正背对着他们,用小小的花锄在树下挖着坑。她身边的花篮里,装满了桃花瓣。
  看着黄衫女子婀娜的背影,赢政心中一动,如同一个怀春少年般地,产生了一种一窥其真面的冲动。
  挥手示意身后的侍卫候在原地,赢政轻手轻脚地走向那黄衫女子。渐行渐近,离她只有不到一丈了,那女子忽然回过头来,对着他微微一笑。
  这一笑,令整个春天黯然失色。
  “天下竟有此般绝色!”赢政心中暗叹。他并不是没见过美女,后宫佳丽三千,哪一个不是倾国倾城的佳人?而这少女,不仅有颠倒众生的颜色,难得的是,竟还有着如春水一般的温柔和如冬雪一般的清纯!
  赢政顿时迷失在她的微笑中。
  “你在做什么?”赢政问她。
  “葬花啊!”她轻声回答。
  “葬花?花也需要安葬吗?”
  “对啊,花也是有生命的呢!”
  听到这句话,赢政的心中一阵感动。
  后来,赢政带她进了宫。
  进宫后,赢政才发现她不仅有绝世容颜,更是多才多艺。琴棋书画无一不通,音乐舞蹈无一不精,更是温柔可人,心地善良。她从不与其他后妃争宠,赢政却已集万千宠爱于她一身。
  他知道她叫阿房,最喜欢的花是乡间不起眼的野菊花。
  虽然喜欢,却从不允许赢政采摘,因为在她看来,花也是有生命的。
  赢政为她修建精美华丽天下无双的阿房宫。
  在他看来,只有世上最精美的宫殿才配得起她。
  在最初的一段时间里,皇宫内发生了一些诡异的怪事。许多侍卫离奇死亡,尸体变成干尸。请来几个术士卜算了一阵,说是冲撞了邪灵,做些法事便没事了,果然过了不久,再也不曾出现死人。
  皇宫又安宁下来,赢政也把这件事渐渐淡忘。
  直到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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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横行天下·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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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文 第十一章 横行天下·七年 再世惊云   亚兰古斯历3819年,西俄公国南峦沙漠,冬,大雪。
  沙漠小镇库图斯坦在大雪里静静地沉睡着,镇上一片漆黑,几乎所有的灯火都熄灭了,只有唯一的一家旅店门缝里透出昏黄的火光。
  旅店门前的木桩上拴着七八匹旅客的骆驼,守夜人坐在屋檐下,穿着厚厚的老羊皮袄偎在小铜炉边瑟缩着身子,在这样的大雪天出来守夜,已年近五十的守夜人在心里将这鬼天气骂了上百遍。
  西俄公国地处亚兰古斯山脉以南,长年气候温暖,属亚热带和暖温带气候,虽然沙漠气候白昼温差很大,但南峦沙漠自三百年前形成沙漠之后就没下过哪怕一场雪,可是最近却连下了三天三夜这样的大雪,要不是小镇附近有个巨大的煤矿,镇上的居民大多靠挖掘煤矿谋生,下雪时家中都有一些存货,恐怕居民们早就冻死了。
  守夜人在心里的抱怨丝毫无法影响旅店里面那些客人们的心情。旅店不算宽敞的大堂里烧着三个大铜炉,通红的炉子上暖着劣质浇酒,烤着香喷喷的马、羊肉,酒香、肉香和二十多个粗犷的西俄汉子们身上散发出的,过冬的狗熊一般臭烘烘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奇特的怪味。这些西俄汉子们几乎个个身上都带着马刀,他们的刀很少有刀鞘,就这么直接别在腰带上,明晃晃的刀子看上去很吓人,但事实上却没有一把真正的好刀。现在他们全都围在炉子边喝着烧酒,吃着烤肉,大笑着讲些荦笑话或是最近发生的新闻。事实上小镇交通不便,加上这三天来大雪封住了沙漠商路,使得一些靠沙漠吃饭的商客无法将货物运输到外面去,收购煤矿的商人们也无法进来,带给他们一些新的消息,因此他们现在讲的新闻也多半是一个月前发生的事情了。
  酒店里唯一的女性就是老板的老婆,一个三十左右的健壮妇人,她不停地在客人们中间穿梭,为他们添酒加肉,还不时和男人们大声调笑着,偶尔有个男人装作不小心将手放到了她丰满的臀部上,她便佯怒地骂上几句,顺便在那男人壮实的胸肌上掐上一把。每当看到这样的情景,年过半百的老板就会很自觉地望向一边,他能讨到这个老婆已经很不容易了,只要她不跟别人私奔,小小的出轨还是可以原谅的。
  通风的两个窗口大开着,不时有雪花顺着寒风灌进窗口,但这些酒酣耳热的汉子们却感觉不到了。靠近窗口的一个铜炉旁围坐了八个人,现在他们中的一个所谓最见多识广的商客正给周围的人讲着最近沙漠外边发生的时事。
  “‘疤面煞星盗贼团’又毁了一个火云帝国的大商队,随队的两百名‘火神之矛’雇佣军团的佣兵全给杀了,商队的商客们也无一幸免。据说这两百名佣兵全都是火云帝国正规军的退伍军人,其中还有两名高级骑士……”商客不紧不慢的说着。
  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插嘴道:“疤面煞星盗贼团这次应该出动了不少人吧?听说他们上次袭击一个有一百名佣兵护卫的商队才出动了二十人呢!”
  “那你就错了。”商客白了那汉子一眼,似乎不满意他擅自插嘴,“这一次盗贼团也只出动了二十人!”
  “怎么可能?”“太离谱了吧?”“由两名高级骑士带队的两百名佣兵只用二十人就能全部消灭?”周围的汉子们议论纷纷,显然对商客的话有些置疑。
  旁边两个铜炉边的汉子们也被他们谈论的话题吸引了,见这边的人纷纷置疑,马上有一个商客站起来为这边的商客说话:“这件事是真的。我也听说过,据说盗贼团的首领,最近五年来被火云帝国重金悬赏通缉的‘疤面煞星’一个人就干掉了两名高级骑士和一百多个佣兵,目前火云帝国已经将疤面煞星列为全国头号危险人物,正准备联合咱们西俄帝国和纳斯达公国发出大陆一级通缉令呢!”
  “嘿,大陆一级通缉令,我记得这二十年来,也就七年前火云帝国圣罗兰堡的总督蓝斯诺叛国发出过一次吧?想不到一个盗贼团的首领,也值得发出大陆一级通缉令!”一个四十来岁的汉子大惊小怪地说道。
  “这你们就不知道了,”那商客故意顿了顿,吊起听众们的胃口,见所有人都忘着自己,这才满意地咳嗽一声,接着说道:“疤面煞星五年前首次出道,一个人就洗劫了火云帝国圣罗兰堡的一支运输小队,运输小队的五十名正规军士兵被他杀得只剩一个,那最后的一个也是他故意留下来给自己扬名的。闯出名头后他多次在圣罗兰堡附近作案,两年中共杀了三千多名火云士兵,一百多个初级骑士,八十多个中级骑士,二十多个高级骑士。后来他纠集了一群极厉害的亡命之徒,深入火云帝国内部作案,将火云帝国西北三个行省搅得鸡犬不宁,连续三年有一万多名火云士兵和各级骑士死在他和他的团伙手中。火云帝国数次派兵围剿,但每次都被他逃脱,反而损失了不少人马,听说甚至有两个大魔法师都栽在他手上……”
  “不会吧?疤面煞星出名好像是最近两个月的事,这些事情我们可从来没听说过啊!”一名旅客疑惑地说。
  那讲解的商客笑了笑,说:“火云帝国最好面子,一个小小的盗贼团都对付不了,这样的消息他们怎么肯传出来?这些消息都被火云帝国全力封锁住了,知道的人很少,就更别说你们这些很少出沙漠的人了。我也是因为有个朋友的朋友的老乡在火云军队里任职,才知道这些消息的。不过现在火云帝国已经没打算封锁消息了,因为在火云帝国的全力打压之下,疤面煞星盗贼团被迫退出火云帝国,在三国边境交界处流窜作案,火云帝国无法越境追杀,不得不联合两大国发出大陆一级通缉令。”
  “哦,我明白了,我们听到疤面煞星的名头是最近几个月的事,也就是说我们所知道的疤面煞星作下的案子,是在他被迫撤出火云帝国之后的事了,这么说来……那个疤面煞星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
  那商客喝了口酒,啃了块肉,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正听得过瘾的人们哪里肯依,纷纷叫嚷起来,正在这时,旅店的门吱呀一声推开了,守夜人领着五个披着黑色遮头大氅的人走了进来。这五个人一进门,老板马上迎了上去,其中一个对老板用标准的西俄官话说道:“老板,准备三间客房。”这人的话一出口,所有人的目光都朝着他们忘了过去。在这穷乡僻壤,人们说的都是当地的方言,官话只有那些有身份的贵族才会说,这人的官话如此标准,看来身份不简单,只是他们为什么会在这样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来到这座沙漠小镇呢?这五个人全都穿着遮头的黑大氅,看不清他们的相貌,其中一个身材比较瘦小,另四个身材都很高大,但那四个身材高大的反将身材瘦小的围在中间,看来那小个子反而是这一行人的首领了。
  老板用半生不熟的官话说道:“几位贵客光临小客,小人不胜荣幸,还请几位贵客在这里稍等一会,客房里需要整理,这几天天气冷,必须在房中生上火炉。您看……是不是先在大堂火炉边烤阵子火,吃点酒肉暖暖身子?”
  刚才说话的那黑衣人掏出两个金币塞到老板手里,说:“那你快去准备,另外把酒肉拿来柜台这里,我们就在这里吃算了。”
  老板喜出望外,两个金币可是他半年的利润啊!看来这几个真是贵客,出手如此大方,当即满口答应下来,指使老板娘快准备酒肉,自己乐颠颠地跑去收拾客房了。
  见这边没有什么可看的,所有旅客的目光全都集中在那个讲故事的商客身上了,这商客虽然恼怒新来的几个客人抢了自己的风头,但看起来那几个新来的好像大有来头,也不好发火,只得清清嗓子,接着说道:“这疤面煞星还不是一般的厉害啊……”听到“疤面煞星”这四个字,那新来的五个客人身子都是微微一震,但马上又恢复了常态,他们虽然看似漫不经心地喝酒吃肉,实际上已经在留意听那商客的话了。“据说疤面煞星一个人可以对付一百个黄金骑士,五个圣骑士,大家想一起,究竟要有什么样的实力才能同时对付这么多高手?”商客故意卖了个关子。有个旅客马上说道:“那非得剑圣或是龙骑士不可!”
  “说得对!”商客点了点头,说:“但是自七年前异人城市一战之后,大陆上所有的剑圣只剩下行踪不明的火云邪神和怒海剑圣,这七年来有没有更多的人升级为剑圣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疤面煞星一定是达到了剑圣境界的强者!”
  “不会吧?剑圣可是大陆上顶级强者才配拥有的称号啊,疤面煞星不过是一个强盗头子,他凭什么成为顶级强者?”有个旅客小声嘀咕。
  商客得意地晃了晃脑袋,说道:“强盗头子怎么了?只要有实力,那就可以被称之为剑圣。火云邪神够坏了吧?可他还不是大陆第一剑圣!实力才是评判对错的唯一标准,我要是剑圣,拿把剑指着你的脑袋说,我是你爷爷,快叫我声爷爷,你敢不叫吗?”
  刚才嘀咕的旅客又嘀咕了一句:“得了吧,你当了剑圣就这么点儿追求?再说我爷爷早死了。”
  旅客们哄笑起来,那商客倒也不急,摇头晃脑地说:“我只不过是打个比方而已。”
  这时又有人问了:“那疤面煞星究竟长什么样子?很凶吗?”
  那商客呵呵一笑,“这你可就问对人了。说实话,疤面煞星每次作案时最多只留一个活口替他扬名,他也从来不露出真面目,每次都用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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