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道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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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道天龙- 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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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用科学来解释:这种情况,像是因为电脑的硬件受伤,引起死机。又因为联了网,还有一个更强大的主机在支持,没有断电,于是开始了重启。
  秦朝的膻中气海内,一个黑洞正在越变越大。不到一分钟,就代替了原来的气海。另一边,木婉清终于保住了新的生命,开始了自我成长。这也代表,她的混元一气功不再只是后天。无形之中,男女两方都发生了一连串的变化。只外面露出来的那些,就已经大大超出了南海鳄神的理解范围。秦朝先是以为自己的武功被废,后悔都已经太迟。
  接着很快很惊喜地发现,‘混元一气无相归一北冥神功’有了质的改变,因为黑洞的自动运转,等于无时无刻不在极力运转‘混元一气无相归一北冥神功’。本来这是件很值得高兴的事,可只在转眼间,又发现那些吸来的功力,全都消失在了那黑洞中,一丝一毫都无法主动调用,于是又以为自己还是被废了一半武功——只能吸,不能用。
  脚一抬,只一步,人已经到了近两丈之外,轻功明显变得更加厉害。秦朝这才开始明白,原来后天内功也不是只能变成伪先天,这已经是真正地由后天转化为先天。内力变得更加地无形,当然也更加地不可捉摸。大胆推测:“原本别人感应不到先天内力,就像肉眼见不到后天内力,但或许还能感应到先天真气。”


 第十二章 新传统从零开始

  可自己的气海都仿佛变成了黑洞,现在别说什么先天真气,后天真气都不见有一丝踪影。换句话说,自己的后天内力确实已经被废,而且废得十分彻底。但也因祸得福,等于解决了逍遥派一直解决不了的一个大难题——怎么解决北冥真气与传统内功的冲突?将逍遥派三大内功真正融为一体,而不只是以北冥神功为基,运使其它的内功。
  秦朝现在看来,这就好比,在一台电脑上同时安装和运行两个、三个操作系统。而自己的‘混元一气无相归一北冥神功’,等于将三个操作系统合并成一个,升级原来的操作系统,由一代变成二代、三代。但再怎么变,最核心的操作系统还是北冥神功。现在终于突破了原来的束缚,有希望和木婉清、钟灵她们一样,用传统的方法来修炼内功。
  失了全部的后天内力,或者说伪先天真气,正好从零开始,修炼传统的内功。眼前最好的选择,一是木婉清主修的混元一气功,一是钟灵主修的无相归一功。虽然它们各有所长,各有所短,难分上下,但秦朝这次却异常地干脆利落,第一时间就选择了无相归一功。果然,一运功,就知道钟灵也开始受到极大影响,幸好没有怎么影响木婉清。
  现在不是练功的时候,秦朝马上就停了下来。怎么解救木婉清?考虑到对手的实力,自己不急着出现,或许还能让别人有点顾及。但时间肯定不能拖得太久,一出现最好要在一招内解决,否则后果将不堪想象。可是自己的后天内功才刚刚开始修炼不到一分钟,现在好像只有借助那一部分还不知是真是假的先天内力,或者说天生力气的升级。
  反正人的力气都天生就有,一开始也都见不着一丝一毫,但举手投足间都能很自然用上。何况现在的先天内力,与原本就有力气相比,更加地随心所欲,例如对轻功的支持更好。如此一来,见不到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知道,这是原来消失在两腿间的那一半内力,终于开始有了实际的作用,眼下就已经足够,其它有时间再来慢慢研究。
  什么时候,自己对先天内功的研究,也像对后天内功的研究一样深入细节,那就应该是当之无愧的先天级宗师。换句话说,虽然自己现在的后天内功刚刚从零开始,但也已经算是个后天级武学宗师。自封为后天级武学宗师,脸皮好像变得很厚。但只要一想到,因为有了左柔的经验心得,内功上接二连三的各大成就,实在是想自谦都没法自谦。
  现在,只是继主修的轻功之后,主修的内功也入了先天。结果,第二招都不用,举手投足间,就从南海鳄神手里接回了木婉清。没时间跟他废话,轻功一展,瞬间就踏出了五步,到了十来丈外。见南海鳄神被吓住,秦朝才终于松了一口气。现在比原来更适合扮猪吃虎,也比像原来更接近书中的段誉。这一招,主要还是胜在出其不意。
  虽然不是真的像书中段誉一样,武功时灵时不灵,但也是想高的时候不能高,想低的时候不能低。本来因为自己的女人被别的男人拥抱,很想回头教训那南海鳄神一下,但也因为武功上不受控制的大变,最终决定还是先救人要紧。没想到,上次在万劫谷表现得太好,南海鳄神当众败得很不甘心,为了报仇,对付木婉清竟然用上了偷袭。
  南海鳄神本来也不想太高估木婉清的实力,只因为前天晚上因为太低估了段誉的实力,结果在镇南王府吃了大亏,竟然在三招内没有击败段誉,只好遵守之前当众立下的誓言,拜段誉为师。当见到木婉清魂不守舍地送上门来,除了报仇更想抓了她当人质,逼那段誉将自己逐出师门。所以就算木婉清受的只是轻伤,他也不会让那云中鹤得手。
  当时那一掌不是不想收回些力道,而是根本就来不及想。他的手脚,从小就表现得明显比脑袋更灵活。以为他很笨的人,不说还好,喜欢说的大半都已经笨死,一次又一次成全了他的恶名。秦朝猜出他是要将木婉清送上后,认为他的笨绝不是真笨,只是因为对比。例如:马跑得不是不快,但有了木婉清的黑玫瑰现场对比,还好意思叫快吗?
  以前还真有些小瞧了南海鳄神,难怪别人更加地小瞧他!因而一个接着一个都吃了他的亏。书中的他,也因为小瞧段誉而吃了大亏。秦朝猜测:“那南海鳄神应该已经想得很明白,救木婉清就是救他自己的道理。”否则不说跟段家结下无法化解的死仇,只自己都不得不开始大开杀戒,甚至一辈子都不得心安。时间不等人,不能再多想了。
  一咬牙,秦朝准备死马当活马医,明知不该动木婉清的清白之躯,却只有自己来。
  “性命关头,顾不上那么多男女之礼,得罪了。”秦朝抛开一切顾虑,右手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从衣领开始,沿中线将木婉清的上衣划开。黑色的上衣下露出一件绣着黑色玫瑰的肚兜,做工罕见地精致,用料亦极为上乘,一点都不像山野女子所能拥有。不用想都知道,肯定又与镇南王有关,更担心木婉清这么一死,可不知要牵动……
  “别分心。”秦朝暗自提醒自己。
  稍微犹豫了一下,改为割断肚兜上面和中间的绳子,将肚兜从上往下掀开,下面那些特别敏感的地方先别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美女,成年后还是第一次。而且还得瞪大了双眼,好好瞧仔细,半点都马虎不得。眼前的肌肤白皙胜雪,美玉般晶莹剔透,当真活色生香。
  不,不只活色生香,鼻中也开始吸入一缕缕没了香露水味的体味。第一次发现,还有女人能和龚婉的体香媲美,并且还含有玫瑰花香。暗笑自己又看走了眼。不,这次犯错的是鼻子,别又怪眼睛。怪错了对象,错上加错……一边分心他想,一边用理智苦苦压抑男人本能的冲动。
  为免抗拒不了诱惑出丑,手上加快了动作,越美越无暇再仔细欣赏。
  刀光一闪,割断了木婉清胸前最后那一块裹胸布。
  哇!
  真不得了,两团硕大的**贴着刀面霍然跳出,颤颤巍巍地在眼下晃动不已,左弹右跳却高高耸立不倒。不但尺寸大得异常惊人,更惊人是浑圆无瑕。跟那些网络美女一比,就知道,没有武功的女人,想都不用想,绝无这可能。何况这里,恐怕还有混元一气功的功劳。
  但应该只是在细微处的调整及优化,大的尺寸上还来不及有什么功劳。难怪木婉清谈及司空虹胸前那对大凶器的时候,原本还当是女人自然而然的不自然表现,因此显得更加地矛盾和怪异!再加上女人的羡慕和嫉妒,只当那是最正常不过的现象。事实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自己也免不了有误会别人的时候,别人也有特不好解释的时候。
  两根食指微微颤抖了一下,分别按住了左右两点比花心还娇嫩的粉红,又奇迹般地稳稳不动,稳如泰山地稳住了两座女泰山。脑海中,不由自主地开始了对比:“司空虹的已经很罕见,但无论大小、弹性和形状,都比不上木姑娘。只怪木姑娘平时绑得实在太紧了。绑得那么紧肯定不舒服,越敏感越不舒服,比绑小脚还不舒服。”
  想到这儿,灵光一闪,暗笑道:“或许正因为这样长久地大力刺激,加上武功对人体的帮助,以及特殊的体质等条件,所以世上有了这样的奇迹诞生。木姑娘肯定非常不喜欢身体长成这样,生怕被别人看见,误会成司空虹那种天性荡的坏女人。不过这也怪不得她要越缠越紧,我现在见了都直想喊她‘木瓜公主’,在木瓜中也无疑是皇族。”


 第十三章 零距离花开几朵

  “糟了!”
  “一个女人,一个男人,一个如此巨大的秘密,别说木婉清如此清白、单纯、高傲之极,就算换了个不清、不白、不纯、不傲之极的也一样。”
  “怎么办?怎么办……”
  一咬牙,一个加速版的深呼吸,秦朝暗道:“不管了,救人要紧。”
  “不。”秦朝摇了摇头,“要管!就算只是个陌生人,不管男女、美丑,也都应该是先救人要紧。”
  不由想起当初第一次《天龙八部》的时候,就很想改变书中人物的命运。当时很像是天方夜谭,现在竟然有机会实现,还在磨磨蹭蹭干什么?
  只稍微一想,秦朝就明白过来了,自己这就是在吃醋。虽然木婉清因为拥有一对超人的宝贝,分担了南海鳄神的攻击力度,保护了心脏,自己现在才有了救人的机会。
  一想到南海鳄神那一掌,击在木婉清那宝贝上面,当时双方的反应,秦朝明知,在这件事中,占了最大便宜的人绝对是木婉清,其次是自己,可怎么算,这便宜都是越大越难受。
  不,与我无关。我现在只是个医生,天职救人而已。
  “别分心!!”秦朝再次提醒自己。
  借助在厨房杀鸡、杀鸭、杀鱼、杀鸟练出来的一手精巧细腻的解剖功夫,他用烧红的匕首当手术刀,一刀接着一刀,闪电般给木婉清动了个超越时代的手术。
  因为木婉清身上带了一盒胭脂模样的上等金创药,秦朝连针线都没用几回,就给木婉清‘缝’好了伤口,止住了血。
  中途,痛得木婉清好几次醒来又昏死。最后一次醒来时,见到伤口都结了疤。剩下的主要是内伤,当然还需要时间来调养。环目四顾,床头一碗八宝粥还热气腾腾。
  但是又不见了秦朝的踪影。
  左找右找,只在门口的地上找到了小半个脚印。虽然已经淡得快要消失不见,木婉清却一下就百分百认定——那肯定是秦朝的。
  事情明摆着。
  “师父说男人各个负心,秦大哥才不是那种负心汉!但男人各个不想对咱女人负责,那倒是毫无疑问,连秦大哥也不能例外。”木婉清见到自己的面幕还在,就自认为明白了秦朝的心思。
  但越是明白,越是气不过,心想:“我一清二白的玉体,你都已经见了一清二楚,连最不该摸的地方都摸了不只一遍,竟然还想当逃兵?真真想得美!”
  玉手一扯,本来想把面幕揭了,突然又心生一计,暗笑道:“我要你亲手把面幕揭开,想赖都赖不了。”
  突然,叛逆心又起,暗道:“你敢不要我,我也不要你,狗眼臭男人!”但很快又转回了心思,暗笑道:“我才不上你的当。这一定是你的计谋,我只差一点就又上当了。”
  又想:“就算这不是你的诡计,就凭你敢不要我,我也一定要征服你,不然我还是木婉清吗?”越想越觉得开心,浑身来劲。不像离开王府的时候,浑身提不起劲来,好像失去了方向。现在想来,那还真像秦朝所说的特殊‘离魂症’,好像真的与鬼神没有什么关系。
  突然一愣,想起自己在面对两大恶人的时候,危机关头喊的既不是父亲,也不是母亲,不是师父,也不是师姑,而是秦朝,顿时脸皮一阵烧红,心扑通扑通直跳。伤口又痛上加痛,但为什么,上面好像还有一种比蜜糖还甜的美妙滋味?不,不止上面,还有下面、左面、右面……
  “初恋!!!?”两个字突然冒上心头。
  “这就是初恋的滋味吗?”木婉清突然想起了同父异母的亲妹妹钟灵,想起那段早就有过的真心约定,想起自己曾经确实丝毫不将男人放在眼里,认为最初对秦朝不过是比较好奇,心情不由变得更加地复杂难言。
  也更加地刻骨铭心!
  自己的心意,自己理该更加明白,但为什么还是那么地迷茫?稍微一想,明白了——自己只是绝不愿意就这么轻易承认,一定要给男人一点厉害瞧瞧。别说还不是自己的夫君,就算已经是自己的夫君……
  一阵冷风吹来,好久都没感觉过这么冷过。
  冷风中,只见小柳站在门后,那一双仿佛画中的点睛小眼,瞪得好似又小了一圈,喷火般望着那些只受了些小伤的衣服,牙齿咬得咯咯咯咯直响……
  木婉清的心一紧一松,猜她现在恐怕比自己更受伤,那才是真正地冷,不由笑了,讥讽道:“你喜欢秦大哥,眼光倒不错。这么快就弄得人尽皆知,手段也不错,但不想想自己是什么身份!?”
  小柳砰地一下把门关了,针锋相对道:“身份?我能够放下身份,给秦爷为奴为婢,比《寻秦记》中的女奴还乖巧听话,你做得到吗?何况身份有什么用,秦爷他不缺。”
  木婉清听她声音沙哑,心头一软。
  但很快又更加硬起,恢复了习惯性地冷笑,加重语气道:“不要脸的贱货,只要我不允许,你一辈子也别想进秦家的门。”话里竟然已经当自己是秦家的女主人,反应过来也开始有些害羞,但更不愿在小柳面前显露。语气一转,劝说道:“你还是老老实实地给秦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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