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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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新生- 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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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成了她第一个朋友。夏侯小时候长得很讨人喜欢,院子的孩子都想要和他一起玩,他也只是笑着说好。所以在短短的时间里,他就被院子里的孩子所接受。大人们也时常夸奖他,说他懂事,听话。

可是,在偶然的一天,他发现了他的秘密。他根本不像表面一样美好和乖巧,那时的她不知为什么,并没有觉得难过。反而因为他的真面目,越发的亲近他来。

后来,他们都慢慢的长大,她才明白,也许当时她只是觉得那样他才是她能接近的吧?都是一样的冷漠,一样的厌烦那些丑陋的嘴脸。

可是,到最后,她知道她错了。他比她更加的疯狂,更加的邪魅。等到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她已经无法自拔了。就算他犯下了无法原谅的错误,她也没办法看着他不管。所以,她把他藏了起来,希望一切都能过去。

可惜,太似乎太天真了。在接到周浅浅的电话的时候,她就知道,该来的总是会来。但是她并没有打电话通知夏侯,也许潜意识里,她也是希望这件事能够结束的。呵呵,她还是那个冷漠的女人啊,十几年了,还是一成不变。

包金秋死死的咬住自己的嘴角,从咖啡厅回来之后,她就知道夏侯逃不掉了。虽然她不知道周浅浅是怎么从她嘴里知道他的地址,但是,周浅浅留下的那张纸条确实清楚的表明,她知道了。

出了咖啡厅,她在游荡了将近两个小时,才走回了家。冷冽的寒风吹得她眼睛发疼,眼泪不停的落下来,怎么额止不住。她在心里犹豫了很久,却始终迈不开脚步。她害怕看大夏侯憎恨她的眼神,害怕想起那个对着她说‘我是是新来的,我们能走朋友吗?’的笑着的孩子。

她记得李锦年,整个一班的同学,她能记得的不多。记得他,还是因为周浅浅的关系,而记得周浅浅是因为夏侯。苦涩的扯起嘴角,包金秋自嘲的想着。十几年的生命都围着夏侯打转,她的自我被丢得有多远呢?

那个男孩子,很干净,也很脆弱,不是她欣赏的类型。眼里时常带着爱慕,静静的注视着周浅浅。那个时候,她突然觉得他们两个很像。一样的求而不得,一样的在边上守候。

所以现在,她才觉得觉得愧疚。就是这样一个人,因为她喜欢的人和他喜欢的人,早早的葬送了生命。她还是间接帮手,她借给了夏侯人手,也给他提供了情报,最后还把他藏起来!

可是她有什么错呢?她也只是个爱着的人啊!她受不了在她面前红着眼睛嘶哑哭泣的夏侯,所以她点了头。然后在将近午夜的街道,她看见了恸哭的女孩儿和男孩子逐渐僵硬的身体。然后,然后,她不知道该怎样了。她怎么样了了呢?似乎已经记不起来她是怎么回家的,只觉得全身冰冷。

昨天,男孩子的葬礼,她也去了。只是躲在角落里,并没有上前。她的脑子里老是出现那双干净的眸子,干净的不染一丝杂质。每次出现,都只是静静的注视着她,微笑,然后消散。

她做错了吗?夏侯的母亲死于自杀,就算是周浅浅逼得他们家到如此境地,也是夏侯淳自己做下的孽。如果他没有出轨,那个温和的女人也并不会受不了的自杀的吧?而且,这一切,和李锦年无关啊!

轻轻的扯过被褥,盖住自己的全身。纷杂的思绪快要把她淹没,愧疚的,后悔的,还有不可置信的……让她不得不反思,自己做的一切,是不是都错了?过去的一幕一幕在包金秋脑海中闪过,眼泪停不下里的淌着。她拼命的想过去的事情,不让自己的脑子有一丝的空闲。

这边,周浅浅用白玉教她的幻瞳术,问出了夏侯的下落之后,就马不停蹄的赶往花榕小区。除了中途和候风他们打了个电话,几乎没有耽搁。

周浅浅赶到花榕小区的时候,只觉得自己体内的血液都在沸腾。那种嗜血的感觉从心底里升起来,眼眶都发红。

这次她没有敲门,而是直接爬了窗户。毫不费力的进了室内之后,是卧室。她直接打开门就走了出去。客厅乱糟糟的,到处都是酒瓶子和烟灰。电视开着,新闻频道,正解说着前两天大火的调查结果。起火的原因,据说是意外,丝毫没有提到是人为纵火的缘故。

周浅浅讽刺的勾起嘴角,因为某些人压下来了吧?不过,这样也好,她想怎么处置他,都可以。就这么轻松的送他进监狱,可就太便宜他了!

“夏侯,你出来吧,我知道你在。”周浅浅盯着对面的房门,大声道。

“你怎么进来的?”夏侯阴沉着脸,从房间里出来。他本来在房里洗澡,听到动静马上从里面出来,打开了个门缝,就看见了客厅里的周浅浅。

“你猜?”周浅浅咧嘴一笑,露出整齐的白牙。

“包金秋出卖了我?妈的,这个婊子,我就知道靠不住!”狠狠的吐了口唾沫,夏侯睿阴狠的捏紧拳头。“不过,你一个人来的吗?胆子是不是太大了些?哈哈,上次没杀死你还真是遗憾!”

“我是一个人来的哟!”周浅浅微笑,似乎没有看到阴狠的眼神,自顾自的靠近他的面前。

“既然你都送上来了,不好好的招待你,那就太失礼了!”眼神在整个屋子打量了一周,没有发现其他人的痕迹,然后夏侯睿邪笑道。

只是,还没等他笑完,全身就僵硬着不能动了。嘴巴也发不来声音,有些惊恐的这个眼睛,这时的夏侯睿满脸惊愕。

“很吃惊吧?上次要不是你抓着锦年,你活不到今天。不过,鉴于你这段时间的‘出色’表现,我还会叫人好好的招待招待你,再送你上天国!”嗜血的光芒在周浅浅眼中绽放,听见门外响起了熟悉的脚步声,周浅浅回身到门边开门。

“候叔,你们来了!”

“浅浅,你抓到他了?”候风有些怀疑的问。接到她的电话,让开车到花榕下去接人,他就愣住。然后听她说让派出去的兄弟都回来,他就更惊诧了。最后她说,她找到了夏侯的时候,他完全傻了。他们这些人,真该买块豆腐撞死吧?

周浅浅微笑,抿唇不语。

第九十四章

周浅浅背着小小的背包出了车站,深吸了一口气,越是往北,天气就越是寒冷。这里是兰舟省最北边的宿州市,公交车站人群涌动,大过年的,人们走亲串巷,大包小包的挂着,很有喜感。像周浅浅这样一个人,背着一个小包包就出门的,还真没见到几个。路上的行人都有些诧异,但是随即有对开到脑后了,他们可都是很忙的呢!

一个小姑娘单身在外,安全问题总是令人担忧的。这不刚一下车,周浅浅就被车站附近的扒手给盯上了。小心翼翼的跟在周浅浅后民观察了一阵子,确认她只是一个人,然后,那个年纪不大的青年,便名目张胆的往周浅浅的身边凑了过去,然后在拥挤的人群中,撞到了她的身上。

“啊!”可惜,他还没能摸到周浅浅的口袋,就被扭住了手腕,疼痛的大叫。他知道,这次,他似乎栽了。

周浅浅扭着小偷的手,有些好笑,她看起来是很好偷的吗?从武安出发,她已经被小偷光顾了好几次了。从一开始,她就发现了这个贼眉鼠眼的家伙,长得这么有个性,就不应来当小偷的,别人容易记住他的脸嘛!而且,这样一张脸,看着就像是坏人!

“哎哟,快放开,疼死我了!”青年的叫声,引起了周围人的侧目,然后大家一看情形,心底就明白了个大概。有惊诧的,有担心的,有幸灾乐祸的,也有佩服的,总之千万种情绪,但是没有一个人离开,也没人报警,而是迅速的把两人围了起来,指指点点。国民爱看热闹的性子,到这里显露无疑义。

周浅浅无所谓的放开小偷的手,估计脱臼了吧,想要偷她的东西,可是要付出代价的。周浅浅一放手,小偷就滑溜的溜出了人群,走时还很有气势的放话来着。周浅浅耸肩,随便吧,怎样她都无所谓。

“哎,小姑娘,你怎么能就这么放过他呢!到时候他再去偷别人怎么办?”本来还想看热闹的人,看主角之一就这么被放走了,都很不满,其中一个男人义正言辞倒。

周浅浅抬头看了那人一眼,“他偷别人,关我屁事!”她又不是警察,没有义务抓小偷。那人被她的话一噎,脸色难看。“而且,被这种人偷了,只能说明他没本事,也不能怪别人了!”冷笑一声,周浅浅转身走人,这里的空气实在是不怎么好。

“这小姑娘怎么这么冷漠啊,真是的。”话虽这么说,但周围的人都不自觉的让开一条路,有些畏惧的看着她。然后再周浅浅走过,估计听不到他们的话后,又开始摇头摆脑的讨论开了。周浅浅无语,你们这么大的声音,不就是要说给我听的嘛?当人家是聋子啊?在心底无奈翻了个白眼儿,还真就当做没听见,这些人,你越搭理他们,他们就越来劲。

周浅浅漫步在这个不比武安小的城市里,心情慢慢的沉淀下来。宿州这个城市,很繁华,因为在区域行政交界处的关系,有很多邻省的百姓在这里生活。人们操着自己家的方言,愉悦的和人交谈着。

那天,她找到夏侯睿之后,她真的想把他碎尸万段的,可最终她还是没有。不是她突然心软,而是,她觉得就那样死了,就太便宜那个人了。最后她废了他的手脚筋,喂了血蛊,扔到了精神病院。本来他的思想就很偏激,她想在哪里,他肯定能得到最好的‘治疗’了。

周浅浅轻笑,她啊,从来都不是什么善良的人啊。只是做事犹豫,害的她最珍惜的朋友成了一捧骨灰,长埋地下。她觉得她应该改变改变自己的心境了,这个时代不像二十一世纪,各项法规都已经完善。

再加上,人们都沦陷在金钱的诱惑里,不可自拔,理性和道德都是不靠谱的的那个西。随随便便就能赚得盆满钵满的年代,周浅浅并不怎么喜欢。也只有那些有野心的家伙,才会对这种时代充满向往的吧?

呵呵,也不怪他们,他么只看到了那一代人的辉煌,却忘了,与机遇伴随的是危险。

在家过完年,周浅浅就开始收拾出行的东西了。心里有很多东西,需要时间才能消散。周浅浅也不强求,她只是想要出去走走,看看这个世界。从重生到这里,已经七八年的时间,一直在武安和城口两个城市里徘徊。

大大小小的事情也一大堆,繁琐的要命。现在终于能出来走走,真的很好。出来三天,她一直在坐公车。按着规划好的路线,慢慢的前行,最终的目的地,天京。

周浅浅很享受这种略带着流浪感觉的旅行,以前她老师羡慕那些穷游世界的人群。他们一边打工,攒足了旅费又开始到另一段流浪,那样的洒脱和恣意。

她也想要这样开始一段旅行,可是那时候,前世的奶奶还在,她舍不得离开。而没有了束缚之后,她却已经没有了当初的心情,只是甘愿的停在原地,一天天的耗着日子。

在一条安静的街道旁,周浅浅找到了一件不错的旅店。干净整洁的地板,原木的家具,就像是古代的客栈,带着古风古韵。旅店的价格不菲,周浅浅也不在意,她不缺钱。

旅馆很安静,坐在二楼的窗前,能够看到远处热闹的街市,和灿烂的的灯火。周浅浅打算在这个城市多停留一天,好好的逛逛,顺边也当做一个小憩的地点。离开学还有二十几天的时间,足够她慢慢的浏览周遭的风景了。

“奶奶,我到宿州了,现在在旅馆里呢,你别担心。你和青平也要好好的照顾自己哟!恩,我知道了,我会带手信回来的。”周浅浅挂上电话,嘴角拉起诱人的弧度。有这样随时关心着她的家人,是她最宝贵的财富。

对于她过完年就离家的举动,家里的一老一少都没发表什么意见,只是叮嘱她路上小心。这种无声的支持,让她感动。

第二天,周浅浅在宿州城里兜兜转转,买了好些地方特产。其中最出名的就是宿州的臭豆腐和布鞋。臭豆腐是没办法带回家啊,但是精致布鞋,她倒是给武安的亲人和朋友,每人带了一双。反正有空间在,买多少东西,也不会觉得累赘。简直就是居家旅行的必备良品!

“姑娘,你的臭豆腐好了哦!”小吃街上到处都是这种指着棚子的小推车,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卖臭豆腐,而且生意都不错。周浅浅接过盒子,用牙签儿轻轻的挑了一块进嘴里。陶醉的闭上眼睛,真的很好吃。虽然是油炸的,但是一点儿都不油腻,外焦里嫩,再加上外面的作料,怎一个好吃了得。(这种臭豆腐作者是真的吃过啊,现在想起来也都流口水。不过这些年没怎么见着买了。作者自己也试着在家里做,可是根本就不行的,臭豆腐一放进油锅里,就全化了……囧~~)

“姑娘是外地的人?”炸着臭豆腐的老爷子,看周浅浅一副陶醉的样子,也笑呵呵的问道。他一辈子都是最这个营生,最高兴的事情就是人们喜欢他的臭豆腐。

“啊,是啊,老爷子的臭豆腐做的很赞呐,真的很好吃,我还想要一份!”周浅浅笑着点头,地方小吃真的别有风味儿,多吃几分,看能不能偷到点儿精髓,回去也做给奶奶和青平他们尝尝。

“吃臭豆腐啊,你算是来对了地方,老爷子家的可是这条街上,做的最好的!”旁边的摊子的中年妇女笑着接口道。摊子离得很近,她听到没很么意外。只是,她这种骄傲的语气,让周浅浅不解,他们不应是生意对头吗?

“哪里,大家伙儿做的也不错,各有各的特色。”老爷子笑呵呵的谦虚道,只是眉目间是真心的赞赏。

中奶妇女见皱起疑惑,好心的道:“我们这条街上的人,做臭豆腐的方法基本上都是老爷子教的。他家做的臭豆腐外表焦脆内里细嫩,我们都做不来。要不是大爷大方的教我们,你们这些食客可吃不到这么多美味的臭豆腐咯!”

“大家好了,我自己也会更好的嘛,这个不值得提的。”老爷子不在意的挥挥左手,然后右手麻利的翻着油锅里的臭豆腐,臭豆腐特有的的味道,在油锅里彻底的散发出来。周浅浅看的入神,嘴里也快速的分泌着唾液,很诱人啊!

对于老爷子有这么宽广的胸襟,周浅浅很是敬佩。而且,头脑中的想法很先进啊。他一家的臭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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