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断定,这个矿洞绝不再是钻石矿了。几个人往内走了二十多米深,一般来说,已经超过一般矿洞的深度了,可是这个时候,他们还看不到里面到底有什么,也没有遇到一个人,直到他们来了一个拐弯以后。
里面别有洞天,显然已经被改装过。像是人的咽喉,进了小口,经过一段狭窄的喉管,里面陡然变大。里面光线明亮,第二道洞口竖起了一道大铁闸,铁闸旁边两个腰圆膀粗的壮实男人守着,每人一把冲锋枪,面无表情如同门神。看他们的装束,像是雇佣兵。
“焰门还聘请了雇佣兵,一般很难跟雇佣兵联系上的。”洛特脸色变了变,低声道,“里面肯定有更多。”
“嗯,大家小心,不好就撤。”叶秉兆做了一个手势,赵世嘉跟洛特左右夹攻。
雇佣兵要比外面一般的帮派人物难缠的多,两个东方男人一时还真难以挑战。他们的警觉性很高,躲过了洛特向他们发起的第一波攻势,反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很快双方就对打了起来。
灭音手枪的子弹射在石头上的时候,激起火花四溅,引来了里面更多的人出现,斐迪南、克伦斯、季淳风以及刚到的那些阿拉伯人一一出现。不大不小的场地霎时被两方人马占据,显得有些拥挤。
“叶秉兆,你不在你的地盘上静悄悄的过你的生日,这么急吼吼得来送死?也好,生也是这天,死也是这天,方便别人给你送终。”克伦斯手中的枪指着叶秉兆,眼神轻佻,但是心里正烦躁。
由于叶秉兆不死心的蹲守,使得他们跟阿拉伯人的交易一再被延期,连着拖了有两个月。焰门帮派大,尤其是克伦斯后来新发展了一些势力,资金链是绝对不能断的,于是他安排在了这天完成交易。
平安夜,全世界都在庆祝这个节日,警方会放松警惕,叶秉兆每年的庆生会又少不得,选在这一天,相对来说成功率会高一点。克伦斯正高兴少了叶秉兆来捣乱,他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一旁几个阿拉伯人见到这个阵仗,已经在用阿拉伯语在小声交谈,对这次的交易显然已经抱着不大的希望,一个个摇头。
克伦斯转头跟他们用阿拉伯语大声说了几句,阿拉伯人立即表现出兴致勃勃的样子。这时,克伦斯突然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对着手下的人说道:“去把我们这次研发的成果拿出来试试。”
不一会儿,一个男人肩上扛着一把造型怪异,枪身庞大的枪走了出来,这把枪比一般枪的口径要大许多,上面装着一枚炮弹一样的子弹。光看大小,就知道此弹的威力有多大。
“无壳枪,目前只有德国人制造成功。”赵世嘉一眼见到那个黑家伙,马上就认了出来。他的脸色大变,对着叶秉兆道,“老大,这枪不好对付。他只要发射,我们连躲藏的地方都来不及找到,全部玩完。”
“呵,果然是冥夜的枪械专家,识货。”可伦斯冷笑道,“真可惜,没有把你抢过来。”他从那个男人手上接过那把巨型枪,对准了他们。“叶秉兆,我打算先给这些阿拉伯人看看这把枪的威力,真是谢谢你了。”
“克伦斯,你这个白痴。”叶秉兆毫不畏惧,回以冷笑;接着同样用阿拉伯语讲了一通话,马上那些阿拉伯人对着克伦斯摆手,满脸惊恐的样子。叶秉兆刚到南非的时候,察觉到焰门跟中东的人接触,于是专门抽空学习了阿拉伯语,一方面为了应付截获到的情报,一反面就是为了面对这种情况。
“你别忘了你这是在什么地方,想要杀我,除非你打算跟我陪葬。不过,你愿意,他们可不愿意。你问过你的金主们的意见了吗?以你这把枪的威力,这个洞口必然会坍塌,你确定你要在这里炫耀?”
克伦斯原本是要一次性解决他们的,省的他们老是拉他的后腿,一时心急上火,根本没想那么多。听完叶秉兆的警告,他犹豫了下,正是他的这一刹那的犹豫,给了叶秉兆可趁之机。
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出银刀,正中克伦斯右手,沉重的枪险些掉落,被季淳风探手接过。双方混乱再起,一时打得难舍难分。
方圆十米的宽度,除了进来的那狭窄的咽喉通道,以及大铁闸之后的路,没有其他藏身的地方,一个个都曝露在枪口之下,不断有人受伤倒下。那群阿拉伯人是来做买卖,不是来送死的,又是焰门的贵宾,一个个都护送往大铁闸之后躲避。
“季淳风,这里交给你了。”斐迪南噙着冷笑,将季淳风推了出来,自己跟在阿拉伯人之后,闪身进了大铁闸之后。随着“嘎嘎嘎”的铰链声音响起,大铁闸关下,出路变成了只有叶秉兆方向的那个咽喉通道。
季淳风目光冷漠,没有丁点往日情分,出手十分迅速。
“季淳风,你看看你选择的阵营,他们都抛下你,把你扔出来当挡箭牌了,你还要为他们卖命吗?”赵世嘉边躲边冲着他喊道。
季淳风只冷着脸,专心应战,此时已经变成了叶秉兆跟他的单打独斗,其他人都停下了动作,怔怔看着他们对打。
季淳风灵活的身形不断闪过叶秉兆使出的招式,一脚踩蹬在石面上,腾空跃起,三百六十度旋转,落地后再伸出腿横扫叶秉兆脚部,叶秉兆纵身越过,还以颜色,两人打得难解难分开。
他们都是从叶世雄那里学来的招式,所以拳脚功夫几乎相同,一场打斗,全看自己临时应变。
两人同时在石壁上踩蹬一脚,借力往前跳起,凌空飞跃,两条腿在半空相遇,用力踢向对方之后,各自同时往后一跳。季淳风眼见距离合适,从风衣中抽出钢笔向叶秉兆飞射过去。叶秉兆侧身闪过,同时射出银刀来,向着季淳风而去。
一侧一支笔,一侧一把银刀都射入了对方方向的石缝里。两人暂时停止了打斗,嘴角勾出一个冷笑,颇有棋逢对手的意思。
这时,不知何时反身回来的克伦斯悄悄躲在了大铁闸之后,将枪对准了叶秉兆……
……
厨房间用来摆放菜盘子的桌上摆了一碗面条,热腾腾的蒸汽袅袅在空气里,散发着清淡的香气。碗的旁边,放着一条叠得整齐的咖啡色毛衣。这次,她赶在他的生日之前,为他做好了这件“温暖牌”。
只是,物已准备好,人却不在眼前。
“兆,生日快乐。”夏瑾手指放在柔软的毛衣上,笑容恬淡。
此时,厨房间里除了她一个人也没有。她可以尽情得跟“他”说话。她的手摸摸自己的肚子,扬起的笑又落了下来。
在叶秉兆离开之前,他们极尽缠绵,他希望夏瑾能怀上宝宝,一开始是想要夏瑾重拾希望,到后来,随着叶秉兆的离开,夏瑾也无比希望自己能再有一个孩子,聊以慰藉。她憧憬着到他回来的那天,她已经挺着肚子相迎,又或者,他回来的会晚一点,那么她可以抱着小肉包子迎接他,然后对宝宝说,他是你的爹地……
可她失望了,她的身体一点反应都没有。她没有吃避孕药,但是宝宝却没有到来的消息。
夏瑾曾经悄悄问过何雨白,而何雨白给她的解释更令她失望。她说,她的身体受过损伤,复原的时间会比较长,所以,她受孕的几率会很低,要她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经过这几个月,夏瑾是彻底明白了,她受孕失败,不可能挺着肚子迎接他归来,更不可能抱着小肉包子叫他“爹地”。
“兆,我们没有小宝宝。”夏瑾手指擦过温热的碗沿,在上面一圈一圈转圈,明亮的眼暗沉下来,显得无精打采。
突然一只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老鼠“吱溜”一下从夏瑾的鞋面上跑过,夏瑾吓了一跳,低着头跳脚,却忘了手还落在碗上,一不小心将盛着寿面的碗给扫在了地上。
“咣当”一声清脆的声音,瓷碗四分五裂,涨干的面条散落其中,一地狼藉。
。。
☆、第二百一十八章 一巴掌
夏瑾忙说了句“岁岁平安”蹲下去捡破碎了的碗片。
“嘶”,夏瑾收回手,可是已经晚了。瓷片划破她的食指,血珠从她的指尖冒出,与她白希的手指形成鲜明的对比。她的心头升起一种莫名的恐慌,不规律的跳动起来。
“怎么了?”叶蔚蓝听见厨房里面传来的响声,进来一看,就见到夏瑾蹲在地上,手指在冒血,人在发呆。
“蔚蓝,我把碗摔破了……”夏瑾一手握着破了皮的那只,站了起来,怔怔道。
“哦,没事,碗碎了而已。”叶蔚蓝倒不是那么在意一只碗,她抓过夏瑾的手过来看了看,抽了纸巾给她按住伤口止血。
“那是兆的长寿面……”夏瑾的心依旧不安地跳着,她的视线落在散乱的面条上,那只被叶蔚蓝握在手中的手在微微的颤抖,不,应该说,她的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
叶蔚蓝手一顿,顺着夏瑾的视线望过去,心里也跟着升起不好的预感。她定了定心神,收回目光道:“碰巧而已,大哥他没事的,我们别多想。再说了,不是有句话叫岁岁平安的吗?大哥一定是平平安安的。”
她拉着夏瑾离开了厨房,送她回房间。
“夏瑾,你别自己吓自己。这些天你是太累了,等你好好睡一觉就好了。”
“也许是的。”夏瑾点点头,缓缓躺下,眼睛却无神地盯着天花板,心的地方,还是惶恐得跳动着。“他一定没事……”她自己安慰自己。
……
整个冬天,夏瑾都在惶惶不安中渡过。她关注每一则新闻,电视、报纸、网络等等。几个月来依旧没有关于叶秉兆的任何消息。她的不安感终于渐渐放下,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不是吗?
过了春节以后,莫泰松从医院出来,住进了陶江玉的老房子,一直到清明时候。
他在那一天为陶江玉办了隆重的迁坟仪式,不只邀请了全村人来观摩陶江玉的迁坟仪式,也邀请了很多亲朋好友。这一日,也相当于是他迎娶陶江玉的日子。他亲自给陶江玉的骨灰盒盖上红布,自己也是一身西装革履的新郎装。他在所有人的面前亲自在石碑上写下“爱妻陶江玉之墓”七个字,又在旁边写上自己的名字,加“夫”字。
细雨蒙蒙中,夏瑾看着新建的陶江玉的坟,心头涌动着激流。她觉得这场雨就是陶江玉的泪,那么柔,就像是她的人一样,温绵入骨。她终于有了归宿,不再是孤零零地呆在湖边,被野草淹没。村子里的人再也不会说,陶江玉是狐狸精,小三等等这样的字眼。她有丈夫,丈夫是南城赫赫有名的莫泰松。
“夏瑾,你是江玉养大的孩子,也就是我的孩子。以后,不会再有人说你是野孩子了。”莫泰松满是皱纹的手握住夏瑾,激动地眼睛里冒着水光,眸中带着期待。他透过夏瑾,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女儿。
“夏瑾,快叫爸。”莫安泽在一旁催促道。
“我……”夏瑾看看莫安泽,再看向莫泰松期待的目光,嘴唇就是掀不起来。从小到大,她渴望有爸爸,却从没有开口叫过“爸爸”两个字。
“算了,不勉强,以后等你习惯了再叫。”莫泰松眼里闪过失望,但还是强撑着精神对着夏瑾道,“我的日子算算也不多了,你就留在我的身边吧。”
夏瑾点头答应:“我会陪在您身边,虽然我叫不出口,但在我心底,您就是我的父亲。”随着陶江玉名分的确立,夏瑾对这个老人的怨怼一扫而光。
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一个可怜的男人,跟一个不爱的女人互相折磨了一辈子,又寻寻觅觅了一辈子,没有亲生的子女为他养老送终,他的身边只有一个对尊敬他的外甥,他有数不尽的财富,最后的心愿只是跟心爱的女人睡在同一个墓穴中。
莫安泽蹒跚着步子,欣慰地坐回了轮椅中,心中大事已经落下,他整个人又显得老了几岁,脸上却带着微笑,他在等着那一天的日子到来。那个时候,他便再也没有了遗憾……
沈逸珲在人群里面远远看着夏瑾,为她感到高兴。以后她再也不用自卑自己是个孤儿了。莫家就是她的家。
沈母华美凤同样远远看着夏瑾。“她就是你之前娶的女人?”对于夏瑾,她不下一次看到她,不过真正的接触,这次却是唯一一次。
沈逸珲愣了下,点头道:“嗯,她就是夏瑾。”
华美凤眼中闪过精光:“现在的她,还是单身一个人吧?”她的目光在夏瑾身边转了一圈,又重新落到沈逸珲的脸上。
“妈,你什么意思?”沈逸珲浓眉蹙起,心里已经隐约猜到华美凤的想法。
“我们沈家,从酒店业务到地产行业,几乎都有所触及,唯独少了医药领域。她现在是莫泰松公开承认的女儿,也就是将来莫氏药业的继承人,如果她进了我们沈家,那么……”
“呵呵。”沈逸珲冷笑,用陌生的目光看着华美凤,“妈,你之前不是看不起她,认为她是我们沈家的耻辱吗?这会儿却马上变脸了?”他摇头,眼中极尽失望。
“我是你生出来的儿子,不是你用来扩张沈家产业版图的工具。以前你叫我跟这个女人那个女人相亲也就算了,现在呢?这算怎么回事?”
“你不是心心念念只想着她一个人吗?”华美凤也意识到自己用错了方法,改口道,“你只认定了她,不娶她,难道你准备做一辈子的光棍?”
“呵呵,真是不好意思,妈,恐怕要令你失望了。现在我跟夏瑾只是朋友关系,我们之间已经没有可能了。就算是有可能,我也不会是因为她改了身份而娶她。”沈逸珲冷声道。他的眼里闪过失落,心里却反而高兴夏瑾已经结婚了。
他不用因为商业筹码而被逼着去追她,那么他的爱就不会被铜臭玷/污。
“什么?你……”华美凤吃惊瞪着他,还要说什么,却被沈逸珲抢先一步。
“妈,你安排的跟孟家女儿的相亲我会去的。”
“那也行。儿子,妈不是逼着你非要跟谁谁结婚,妈也到了想要抱孙子的年纪……”华美凤缓了脸色,试图跟沈逸珲亲近。
沈逸珲冷笑着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开了人群。
这个世界,除了夏瑾能给他温暖,谁都无法给予,即便是生他的母亲,他们之间的亲情已经相隔太远。华美凤也许爱他这个儿子,给他菁英教育,让他独立,却也把他培养成了一个不会爱的人。
如果不是夏瑾,他至今不懂爱,不会爱……
另一边,齐誉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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