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气重生之超强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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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气重生之超强天后-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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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清欢说话看似随意,实则将条条路都堵死了。她唯一承认的弱点便是萧朗月,不管七爷对她是什么心思,想要用什么手段,这个萧朗月是绝对不能碰的,不但不能碰,还要好生护着。

哪怕她是擦着捧着,到最后都会变成是七爷自贬身价。

而谢清欢本人,在短时间内,亦是动不得。她在这世上没有任何眷恋,也不甚在意声名,偏心性刚硬如铁。将话说到这一步,全然不顾是否激怒了人,亦完全无视了路家可能会有的报复。

这样的人,如今已极少见了,难怪能得七爷青眼。

若是苏沐再用心细看一分,就不难发现,谢清欢不仅仅是没有眷恋,亦不仅仅是不在意声名,她心中早已有所决断。

如同前生宫宴散后,朱雀大街上那碎心一掌,恩断义绝隔阻阴阳。她既为帝师,又是谢氏家主,即便是武功散尽,即便是少帝存了别样心思,她也并非定要一死。

江山如画,风物秀美,浮华过眼,怎不眷恋?但,她的底线就在那里,无论如何,也再不能退让一步。

所以,她不惜一死,来教导她此生最得意的弟子——这世上的事,总会有缺憾,并非你争取了就定然能得到。人心,永远值得敬畏。

谢清欢心里也清楚,路子允未必是存了什么龌龊的心思,他身在高位,眼神一动,就有人细加揣摩他的心意,出了昏招也并不是他所愿。只不过,她用错了方法,表达了最为不堪的意图。

苏沐看着平静无波的谢清欢,觉得这事儿有点棘手。她已经许久不曾见到这样的人了,打也不能打,骂也不能骂,还不能说!如今她只要一开口,如论说什么,都是错!

束手束脚至此,她心中也是无比气闷——早知如此,就叫路小心来传话算了。这热闹,也不是那么好凑的。这不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吗?

“苏姨,你别说了。”孟青流做足了心理建设,终于鼓起勇气,双手撑在桌上直视苏沐,“请小舅舅以后,不要再做这种无聊的事情了。”

“嗯?”苏沐眨了眨眼睛,挑起一边眉毛:哟,这是什么情况?软绵绵的孟小少爷雄起了?

我的亲娘哎,不那个是吧……林天华身体一震,惊诧地看着孟青流,心中呼啸着一万只草泥马。

孟青流看上去很有些紧张,眼神却很是坚定:“谢清欢,是我喜欢的人。”

正文 第三十八章 文艺男才是大杀器

谢清欢眉峰微微一抖,黑白分明的眼看向孟青流,喜怒难辨。

孟青流看着她没有一丝温度的眸子,心下轻轻一颤,苦笑道:“我知道,你不喜欢我。”

苏沐闻言挑了挑眉:啧,这孟小少爷还挺有自知之明。

林天华一口冷气抽得肺都在隐隐作痛,孟呆瓜这是要逆天啊,小舅舅的墙角那是你能撬的吗?就算你要撬,也得问问人家红星愿不愿意啊?

林天华瞥一眼谢清欢,纳闷儿至极——就这姑娘的模样,跟绝色也不沾边儿啊,完全够不上祸水妖姬的境界吧?值得这一个个上赶着往上凑的?

就算要凑,也得看看天时地利,是不是合适吧?这么没头没脑,没个计划的,以为择日不如撞日这话搁哪儿都成吗?

没瞧见面儿都没露,实际上一句话都没说的小舅舅被嫌弃得渣都没剩下吗?

谢清欢看孟呆瓜的目光,跟看苏沐,绝对没有半分不同。听她方才那话,绝对是存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竿子全打死的意思。

孟青流打小就是个呆瓜,而小舅舅则精明近妖,俩人活到这个岁数了,还都是恋爱初手,一点儿眼力见都没有。

林天华一方面欣慰小舅舅跟孟呆瓜同时开了灵窍,终于知道女人的好了,一方面又不免忧愁,亲甥舅两个,平日里审美观天差地别,怎么就栽在这同一个人手里了呢?

苏沐亦觉得心情复杂,要知道孟小少爷平日里见了她就两腿哆嗦,一句话愣生生断成两截说,过年的时候去路家领了压岁钱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

如今,这小一辈里唯一纯良的呆瓜也知道为女人强出头了,怎不叫她好奇:“你喜欢她什么?”

“她很好。”孟青流淡淡道。

苏沐摇头道:“她性情强硬,不知圆滑变通,说话处事完全不考虑后果。好在哪里?”

“若她八面玲珑圆滑知趣,说话处事瞻前顾后滴水不漏,便是好吗?以小舅舅苛刻的眼光,会喜欢这样的人吗?”孟青流脸上没几分血色,却是轻轻笑了一下,“我原本,只有三分喜欢她。现在,倒有五六分了。”

谢清欢听了这话,只轻轻抿了抿薄唇,冰霜般的神色并无一分松动——这世道的人,还真是奔放啊。

苏沐看她一眼,悠悠一叹:“她不喜欢你。”

“有什么关系?”孟青流眉宇间并无失望,也无沮丧,倒有了几分谢清欢初见他时那种狂士疏狂的感觉,“喜欢一个人,不由自主地想要亲近她,想要讨好她,小心翼翼患得患失。她不喜欢,那是她的意愿,也是她的权利。甘心情愿地将心奉上,敬她爱她重她信她,努力地站在离她的心门最近的地方,有一天她推开门出来,见到我,一切就会水到渠成。”

林天华愣愣地看孟青流,忍不住微微动容——文艺青年,才是大杀器啊。

苏沐若有所思:“在她出来之前呢?”

“等。”孟青流一脸坚定,“还有就是,坚守自己的心。我还不够强,但是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就算对手是小舅舅,我也不会退让的!”

谢清欢目光轻轻一闪,略皱了皱眉:“孟青流,你——”

“谢清欢,”孟青流一字一字唤她的名,心中涌起无数复杂的情绪,几乎要满溢而出,“我喜欢你,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无需你承认,也无需你拒绝。”

谢清欢沉默片刻,才挑起眼帘,略笑了笑:“你说的,也在理。”

孟青流见了那个笑,整颗心都柔软起来:“这饭也吃过了,你……你们都先回去吧,好好休息,明天还要接着拍定妆照。小舅舅那边,我会亲自过去,与他一谈。”

听孟青流这么一说,一直装聋作哑的男主二人组顺势起身,说了两句场面话,从容离场。

陆临走出包间,才吐出一口浊气——今天这事儿,可真是蹊跷,对谢清欢来说,也不知是福是祸。

谢清欢深深看了孟青流一眼,转而向苏沐笑道:“我想我的态度,苏小姐也看得清楚明白,这事到此为止。孟先生的好意,我也心领了。”

她携了萧朗月的手:“诸位,告辞了。”

待她们也走出去,林天华才看了看一直没说话的任西东跟顾裳:“两位,今天我恐怕是没心情谈什么生意了,咱们下回再约吧。”

任西东沉默地站起身,与林天华和孟青流各自握了手,又同苏沐打了招呼,才慢慢走出去——当然,还是得去买单。这一场算是他的饭局,他怎么能让谢清欢来承路子允的情。

包间里再无其他人,林天华立刻看向苏沐,淡淡道:“苏姨,小舅舅的话,究竟是怎样的?”

苏沐摊了摊手:“七爷的原话是,凡是有谢清欢消费的场子,一律免单。”她斜一眼林天华,“怎么,有什么问题?”

有什么问题,这问题大了!林天华苦笑:“苏姨,你到底是想了什么,将小舅舅好好的话传成这个样子的?”

“哦?”苏沐故作诧异道,“七爷他是个什么意思?”

“小舅舅手上有谢清欢详尽的资料,自然知道她朋友少,寻常时候是不会在外面开饭局的。一旦有,铁定是赶别人的场子。”林天华摇了摇头,“圈儿里的场子,可不是那么好赶的。我想小舅舅的意思,就是暗中卖个面子罩着谢清欢。哪知道苏姨你把话说成那样。”

“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差别吧?”苏沐淡淡道,“这个谢清欢倒是自爱得很,分毫不肯承人的情。我也看出来了,今天就是七爷亲至,照样被她喷满脸的口水。算了,既然连你都瞧出七爷有那个心,我另外派人护着她就是了。”

她的眼珠转了转,目光落在孟青流脸上:“孟小少爷,男人知道守护,明了痛苦,才能真正成长。你今天的表现,不错。”

“呃……”孟青流头回得她称赞,嘴角抽了抽,额角滑落一行冷汗。

“不过,”苏沐笑了笑,“道格拉斯家的新家主近来打算在海上的水晶宫选妃,七爷凑热闹去了。你还是先顾好手头上的事儿,等他回来吧。我看那位谢清欢对七爷尚且不假辞色,对你,也没什么心思。”

“……”孟青流无言抚额,苏姨,你能别总说实话吗?谢清欢是不喜欢我,但起码人不讨厌我啊。

林天华悠悠望天——哎哎,真想看看小舅舅知道事情办成这样之后,会是什么表情呢。

说起来,道格拉斯家的水晶宫云集各色美人,怎么小舅舅每次去,都没能破处呢?

正文 第三十九章 是否有隐疾

傍晚的时候,下了一场小雨,冲散了一天的暑气。亦不影响此刻月色如织,温柔地铺开在墨色的水面上,如同散了一层碎银。

神秘的海上水晶宫,夜之狂欢盛宴才刚刚开始。衣香鬓影轻摇,欢声笑语甜腻,随处可见仅着薄纱酥胸半露的少女以及轻浮迷醉的浪荡贵族,空气中尽是靡丽的气息。

道格拉斯家的海上水晶宫,素来是温柔乡,是英雄冢,亦是销金窟。

相较于外殿那浮夸的热闹,同样金碧辉煌的会客餐厅显得冷清许多。洛可可的装饰风格精致纤巧,墙上挂着价值连城的壁画,全银质的餐具冷光轻闪,繁复的古典宫灯悬在头顶,将整个空间映衬得异常奢华。

餐厅正中,长达数米的餐桌两端各坐着一人。

上方主位那人,五官线条疏落凌厉,仿若刀削。精致的眉眼略略弯起,隐约含笑,却带着几分不容忽视的玩世不恭。灯光流泻在他栗色的头发上,引出一道柔和的光圈,湛蓝的眼眸仿若是碧空之下的湖水一般,轻轻漾着温柔。

他穿了件衬衫,扣子一丝不苟地直扣到领口处,外边一件白大褂裹住极具爆发力的精悍身材,顺着流畅的线条蜿蜒到餐桌下方。袖口却松松挽起,露出晒成小麦色的健康肌肤。

他举止优雅,仿佛是数代勋爵的贵公子。

这个人,正是这水晶宫之主,道格拉斯家的新任家主——格雷·道格拉斯。

坐在下首客位上的,是一名黑发黑眼的东方男子。穿着一身精心裁剪的绸白唐装,秀丽如画的眉眼间一脉漠然,对于身周发生的一切,显出一种漫不经心的厌倦来。

与身形高大,身材精壮的道格拉斯家主相比,这人看上去就像易碎的瓷器一般不堪一击。但格雷很清楚,这只是惑敌的表象。能仅凭一脚就硬生生踢死一头壮年黑熊的男人,怎么着,也跟弱没什么缘分。

“路,”格雷手中捏着一把手术刀,在指间灵巧地转动,“对于我精心的安排,你还满意吗?”

路子允端起面前的红酒,轻抿了一口,略挑了挑眉:“你指的什么?中餐,还是女人?”

八二年的拉菲,味道不错。路子允眼帘轻垂,纤长的睫毛在眼下印出一道扇形的阴影。

他突然想到谢清欢。那个单手拨弦,奏出轻灵乐音的女子,是否也如这酒,因着珍藏,也醇香如醉?

“啧,真是冷淡啊。”格雷耸了耸肩,“要知道,我对你可真是费尽心力。就拿着中餐来说吧,你不爱吃西餐,又挑食,一般人做的东西也入不了你的眼。我为了能好好款待你,可是专门千里迢迢从中国请了个厨师过来呢。怎么样,味道是不是很正?”

路子允眉峰一挑,冷淡道:“你确定是请的?”

“嘛,别这么较真嘛,手段跟过程都不重要,反正人是毫发无伤到了水晶宫。”格雷一手托着下巴,细细看一眼他的脸色,懒懒笑道,“看你也没吃什么,定然是那厨子不用心,失了手。怠慢了我的贵客,我很不高兴。不如,我把他的手剁下来,算是给你赔礼?”

这个疯子。路子允轻轻抿唇,懒得理他。他一响敏锐,如何吃不出这桌菜是路家老厨子的手艺?格雷能从路家大宅神不知鬼不觉地将那厨子弄到欧洲来,足见他的本事。

道格拉斯家族在欧洲道儿上的声誉并不好,行事诡谲,反复无常翻脸无情,向来被人称作疯子。而且,每一代总要出几个格外出类拔萃让人完全不知道如何招架的BT。

眼前这位格雷先生,绝对是道格拉斯家这一代疯子中的翘楚,BT中的航母。细算起来,他还是道格拉斯家这一代最为正统的继承人,在年纪还小的时候就迷上了医术,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

可惜,道格拉斯家遍地BT,这几代以来唯一一棵向着光明向着正义的幼苗,在茁壮成长的过程中,无可避免地黑化,不负众望地长歪了。

生在道格拉斯家,没有最BT,只有更BT。格雷十多岁的时候突然开了灵智,捏着把手术刀纵横杀手界,充分享受着杀人的快感,完美的布局无懈可击的现场让警方无比头疼。

原本,他做了杀手也没什么,毕竟个人之力有限。偏偏他那个最有实力的异母哥哥脑抽了,好好的日子愣是嫌混着闹心,非得豁出去跟他死磕。结果可想而知,战斗机对上航母,小步枪扛上AK47,简直是自寻死路。

格雷下了盘大棋,玩儿够之后,才将异母哥哥的势力一锅端了,而后大摇大摆地坐上了家主的位置。

别人杀人,也许是被逼无奈,也许是迫于生计,但格雷不同,他就单纯是为了享受那一瞬的快感,并没有任何理由。且手段新奇,花样百出,道格拉斯家几代的BT全加在一块儿,也抵不上他一个。

格雷当了家主,神经病有了生杀大权,欧洲道儿上哀鸿遍野,一直以来稳定的环境瞬间动荡,给路家也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路子允早年,跟格雷做过几个月的同窗,在格雷素来孤家寡人的人生里,算是十分了不得的交情了。但路子允知道,格雷这个人眼里,并没有交情这种东西的存在,跟他做生意,也并不是轻松的事儿。

餐桌上平躺着几名美貌少女,赤着的青涩身躯上搁着各种佳肴。微耸的双峰间放置着一碟烤乳猪,烤得金黄欲滴皮脆肉香,让人食指大动。格雷执着手术刀,漫不经心一路向下,冰冷的刀锋停在娇嫩的肌肤上。

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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