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10秒钟,电话就打了过来,没错,是梅阑。
“喂?”
“什么意思?”她的声音很平静,似乎在刻意压制情绪。
“我觉得你还是应该追寻你的梦想。”
“你,这是在跟我提分手吗?”
“不,我们本就没确定关系,又何来分手之说?”
“好吧。”她说得很简洁,依然是低沉的播音腔。
她好像早有准备,防着我随时抽风似的行为。不过这样很好,没有激烈的争吵,没有哭闹,虽然也许这么做的“内伤”会很深,但感情路上的这一刀,注定得挨。
“这一次没有余地了吗?”她问。
“我还想和你上床,但我得忍住,毕竟人不是兽,尽管也许我还不如兽。人总要学会有舍有得,我深信,你若此时舍,以后必将得到的更多、更好。”不知道怎么回事,跟她说话时,语文水平自然而然地就提高了,总是说一些高深得连自己都未必真正懂得的话。
“呵呵,”她笑了。“你这套甩人的理论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好吧,姑奶奶放过你了。”
“保重。”
“啰嗦,再也不见了吧?”
“恩。”
“你也保重。”
“恩。”
撩了电话,意外的轻松。但是,错过了这么多的好女人,我以后大概会悔得肠子都青了吧?
翻开手机通讯簿,删掉了她们两个的名字。我必须得不给自己任何再犯错的机会。
然后再检查一下,看看还有哪个号码需要毫不留情地删掉。但无意间看到一个名字——梁雪,这是谁啊?
在我简单搜索了一下大脑内存后,终于想起来,是那个女交警。就是人民广场上的,但有点记不清样子了。算了,删除。
可还没等按下“确定”,手机就剧烈震动起来,是亚伦。
“什么事?”我问。
“晚上7点,有家见,孬孬要带那小妞来。”
“相亲那个?”
“对。”
“看来昨晚约会很顺利。”
“顺利个屁,要是我,早就身心合一了。”
“‘身’我相信,‘心’就未必了,呵呵。我知道了,我会准时到的。”
“恩,我也通知了丫头,她说会去。”丫头,是他对金鑫,从最早的“黄毛丫头”简略到现在的称呼。
什么时候,亚伦和金鑫也结成了联络的两端?最近的一些事,好像都有她的在场,不知不觉地加入了这个本来只有三个大男人的交际圈。
挂断电话,起身朝卫生间走去,经过镜子的时候吓了自己一跳,有好几天没刮胡子,加上睡得飞起来的头发,活像个猿人。
瞅了瞅剃须刀,又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不知怎么的,还算爱干净的我,今天就是懒得动手。
我忽然觉得胡子有保护作用,刮掉它我会很伤心,当然不是为了胡子本身。这是心理作用,人在某种时刻总是想粗略的伪装一下。现在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电影里的主角,在受了某些打击后,都开始邋遢起来。
我喜欢准时,不早,也不晚,真正的准时。
七点,我出现在有家里。孬孬在吧台里调酒,亚伦则热情地冲我迎过来。
“来,我给你介绍……”亚伦硬拉着我手,几乎拖也似地领到了吧台边。
一个长发美女背向着我,那是洗发水广告里才会出现的乌黑、亮泽、活力、顺直的头发。她听到亚伦的声音,才缓缓转动吧椅,180度的立体回旋,面向我。
一瞬间,丢失的部分记忆一下子清晰起来。
“梁雪?”我抢先亚伦一步叫出名字。不过要不是刚刚翻通讯录,我未必能想起这个名字。
她也认出我来,一时间愣住。
亚伦看出点什么,不由分说地拉着我离开吧台,丢下还在发愣的梁雪。待远一些后,问:“你们认识?”
“一面之缘。”
“没、没……那个吧?”他一脸纠结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问。
“你怎么了?吞吞吐吐可不像你的性格。”
“这不是有特殊案例嘛。”我知道,他是因为和阿芬的事。
“放心吧,我们没上过床。”
“呼,”他长出一口气,好像刚从水里憋气后上来。“那就好。”
“还记得吗?我跟你说过的,人们广场上的小女警?”
“和丫头约会那次?”
“恩。”我点头。
“就是她?”他拿眼睛扫了一下坐在吧台上的梁雪。
“恩。”我又点头。
“哎呦我的个心啊!”这是他的新口头禅,类似东北话的“唉呀妈呀”。
“我们谁也别提这茬儿,就当是我曾经认识的普通朋友。”我说。
“这样好吗?”
“事情本来如此,有什么好不好的?只不过我省略一些不必要的信息,对他俩都好。”
“好吧,处理这种事情,你的‘售后服务’比我好。”
看着他不太确定的表情,忽然觉得有了一些变化。他比以前考虑更多事了,大概是最近这些事使他变得更成熟了。人的一生,总要经历许多疼痛,男人虽然没有“月经”,但伴随着心里的痛楚,总在不断成长着。
“阿诺,亚伦,你们在这里干什么呢?”是金鑫,她刚到。
“正在说孬孬的新女朋友。”我说。“周宇呢,怎么没来?”
“他刚接了个活动,正忙着策划案呢,所以来不了。”
“哦。”
“别说了,我们一起去见一见孬孬的女朋友。”亚伦道。
回到吧台,我仔细打量梁雪。首先注意到的,是她那双反着光的宝石绿色的鱼嘴高跟鞋。露着的脚指甲也涂成了一样的颜色,显得很可爱并妖魅。敢穿这个颜色并能驾驭得体的人不多,起码需要两个要求:一是腿长,尤其小腿;二是腿细,尤其大腿。
按照我的喜好,这双鞋一定要配黑色紧身裤,上身短款皮衣,在锁骨下方再系一条金属项链,挂绿宝石色挂坠儿。这绝对是能激起我雄性本能的打扮。
不过与我的想象不同,她穿了丝袜和短裙,倒是也很好地展现了腿部的线条。上身则很保守地穿了一件牛仔服,里面是黄色连帽T恤。
虽然与上次见面时的装扮类别不同,但那种纯净的气质没有变。
显然她见到我也吓了一跳,半张着嘴,说不上话,但我好像能听到她心里的声音:是你?
孬孬调完酒就下来了,我们一起坐到角落的沙发上,面面相觑,尴尬地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拿胳膊肘撞了一下亚伦,他会意了,于是嘻嘻哈哈道:“来,别光坐着,喝酒。”
我一边仰着脖子喝酒,一边用余光盯向梁雪。发现她也在看我,于是赶忙收回目光。
亚伦一反平常地语塞,好像十分顾忌,不敢轻易开口说话,这可急坏了我。
“梁雪,你是做什么工作的?”金鑫问。好在有她,不然这气氛非得一直沉寂下去不可。
一杯酒下肚,梁雪的脸就有些泛红了。“见习交警。”
“哇,好酷的工作。”金鑫羡慕地说。
“一点也不酷,累得要命。”梁雪一字一拖。她的语速很慢,而且字尾拉着长音,明显是醉了的表现。
我瞅了瞅手中的酒杯,刚刚喝下的“冰山”大半是纯净水,酒只有一丁点。
亚伦一脸惊讶地看着我,我明白他的疑问:这妞怎么了,一杯“饮料”就醉了?
不过,梁雪虽然醉了,但却不倒。糟了,是“双重人格醉鬼”。这是我和亚伦起的名字,就是说那些喝酒前和喝酒后性格完全差异化的人。
果然,梁雪一反端庄,脱掉牛仔服,挽起T恤袖子,盘腿坐在茶几上,把孬孬当奴隶一般使唤,不停地要酒喝。
金鑫想把她从茶几上拉下来,却根本拉不动,反被其拉住,一起灌酒。亚伦看得眼睛发直,既是因为梁雪的酒后人格,又是因为那高高耸起的前胸。
“看什么呢?”我拍了他一下。
“靠,尤物啊!”他感叹道。“你当初怎么就没上呢?”
“嘘,”我赶忙堵住他的嘴。“别乱说话。”
不过我现在最担心的不是亚伦,而是耍着酒疯的梁雪,真怕她说出什么来。
“你,”突然,梁雪右手一拨,身体在茶几上扭了个方向,转向我。“你……”她拿手指指着我。
我和她四目相对,一时间感到头皮发麻,精神紧张到了极点。
她要说什么?
她会说什么?
该不会……
“你,”她晃了晃手指。“怎么不喝酒呢?”
“啊?哦。”吓了我一跳。
我赶紧伸手拿酒,“我喝。”
“对嘛,这才够哥们意思。”不知道她从哪儿学来这话,但从她嘴里说出,倒是很可爱。
“我来了。”伴随着清脆的高跟鞋声,一个紫衣女人走了过来。
太好了,救星来了。
刚刚参加完妹妹婚礼的于淼,穿着伴娘服就赶了过来。
第二十四章 理性与感性
对付酒疯,就得于淼上阵。不是因为她有招数,而是她本身也是个酒疯。
两个酒疯很快就闹到一起,乱喊乱叫,乱蹦乱跳。虽是酒疯,却也是美女,很快便招来一帮不着调的男人,跟着起哄。
我被那群疯狂甩头的男人挤了出来。总算是解脱了,这一夜不好过,无论是精神还是肌肉都紧绷着,一刻也不敢放松。
比起我,孬孬也好不到哪儿去,没几分钟也被那群狂热的粉丝给挤了出来。
“诺哥,你也出来了?”他走向我。
“呵呵,我比你被挤出来得早。”
“你今晚好像心不在焉。”这小子,虽说经常看起来愣头愣脑的,但却并不傻。
“你应该看出来了吧,我和梁雪是认识的。”到了这个时候,不得不实话实说了。
“恩,但……我没敢瞎猜。”
“别瞎猜,我和她没什么。”我说。“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在人民广场遇到的女交警吗?”
“记得,”他回忆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道:“是梁雪?”
“恩,但那之后发生太多事,我根本忘了有这么一个人。所以,你不用担心,我和她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
“原来是这样,我知道了。”孬孬抿着嘴笑,但是这笑却并不自然。
话说出来,心里的大石头就放下了。但猛一放松,浑身肌肉却酸疼得厉害。
一直玩到凌晨三点酒吧关门,我们几个才东倒西歪地走出来。
喝得迷迷糊糊,车是开不了了,只好打车。
突然,孬孬叫住我:“诺哥。”
“什么?”
“帮我送梁雪回家,好吗?”
“啊?”我一下子愣住。
亚伦也楞了一下,但很快便反应过来,说道:“叫他送什么?我来送。”他这是在帮我解围,不过他还不知道我已经跟孬孬说了实话。
“不,我不相信你,呵呵。”孬孬拿怪异的眼神看着亚伦,半开玩笑地说。“诺哥,拜托你了。”
我看了看被金鑫扶着的梁雪,已经醉得不省人事。
“好吧。”我答应了。
孬孬帮我拦了的士,并告诉我梁雪家的地址。我坐在副驾驶,金鑫和梁雪坐在后排。
和他们挥了手,车子便开起来。
我把身旁的车窗摇下一半,让风吹一吹脑袋。但风太猛,撞得我喘不过气,于是立即又关上。
我今晚喝了不少,虽然脑子还算清醒,但身体有点不听使唤。
我瘫软在车座上,尽量让头往后倒,靠在座背上,因为实在没有力气支撑它。
从这个角度,刚好半睁半闭的眼睛对着后视镜,看到后排的两个女人。梁雪靠在金鑫的肩膀上,睡得很熟,嘴还在不停地动,像是嚼着什么。
“你也睡一会儿吧,到了我叫你。”我对金鑫说。
“不用,我不困。”
对了,我虽然没怎么和金鑫喝过酒,但却从没见她醉过。
“你今晚儿喝了多少杯?”我问。
“不记得了,只记得梁雪一直拉着我,不停地碰杯。”
她应该没少喝酒,但看起来的确没事一样。
“你以前喝酒醉过吗?”我很好奇地问道。
“没有。”
“哦,”我点了点头。“原来是‘千杯不醉’。”这一点也不奇怪,女人一般要么不能喝,要么就酒量好得吓人。她们不像男人靠练,往往是天生的。
“千杯我可不知道,但的确没醉过。”
“你旁边的可就不行了,‘一杯醉’,而且醉得吓人,呵呵。”我见过很多一杯就醉的,但多数是直接倒下。
我中学时的一个辅导员,男的,个子不高戴着眼镜,但却爱打篮球。他就是“一杯醉”,啤酒没事,白酒一沾就倒。所以,每次聚会他都是先吃东西,等时候差不多了,一举杯:“各位,我先‘走’了啊。”然后“咕咚”一声,酒下肚的同时,脑袋砸在酒桌上,不到第二天绝醒不过来。
“呵呵,”金鑫笑着看向自己肩头的梁雪。“这女孩真可爱,怎么也看不出竟是个警察。”
“这话说的,警察也是人,怎么就不能可爱了?”
“警察不是得抓坏人嘛,得凶一点。”
“她是交警,又不是刑警。”我尽量睁开眼睛,看向后视镜里的两人。“你没发觉,你们两个长得还蛮像的吗?脸小小的,眼睛大大的,皮肤也很白,看起来就像一对孪生姐妹。”
“是吗?”金鑫兴奋地问道。“你是在夸我可爱吗?”
“恩,”我道。“她是可爱,你是傻蛋,一对活宝。”
“切,你就不能坦诚地夸我一次?”
“我这就是在夸你,这个社会上,傻乎乎的人已经很少了,所以你很难得。”
“切。”她嘟起嘴,把头扭向一边。
车停了,我从车上下去,走到后面拉开车门,把金鑫接了下来。
“回家好好休息。”我说。
“恩。”她点点头。
“上去吧,进门后给我发条短信。”
“好,”她回头看了一眼车里,梁雪还在睡。“那她就交给你了。”
“恩,上楼去吧。”
待金鑫进了公寓楼,我便坐进车的后排,扶起卧在座位上的梁雪,固定好一个姿势。真怕她会滚到车座下面去。
我端着手机,等金鑫的短信。开车的师傅也等着,很耐心地没有催促,反正计时也算钱。
等到手机屏幕亮起来,看到“金鑫着信”的提示,我才叫司机发动,朝肇家浜路去。
梁雪靠在我的肩上,我则把头扭向窗外一边,看着仍觉得新鲜的夜景。
忽然,一只手缠住我的胳膊。我看过去,她的眼睛还是闭着的。
“坐起来吧,快到了。”我说。
她没有回答,等了大概十几秒钟,才慢慢松开手,把身子坐直了。
她没有看我,却一直咬着嘴唇�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