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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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 第4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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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玩笑,寒辙家里有记载,他能清楚的指出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什么时候,主人公是谁,那个书生为什么会被追杀都是安排好的,神仙有时候必须要让外面的人知道自己的存在的,要不然,谁会对神仙心存敬畏,不过现在这些和寒辙无关,他需要下山重新找回自己的荣耀。白石屋不死,自己是第一人,有骄傲的资格。

寒辙身上只有一袭薄薄的麻衣,脚下穿着布履,负着手从高山之巅走下来,他劲量让自己的每一步都走得平稳,走的富有诗意,弯弯曲曲的小路上布满荆棘,走了没有多久,他的麻衣下摆就被荆棘扯得七零八落。

很多的刺扎进了小腿里,血流的很多,也很疼,可是寒辙一脸的笑意,只有这样,他才发现自己还活着,由于欣喜,感官也比往常灵敏的多。

荆棘丛对面有一个绿衣少女,抱着一只雪白的狸猫笑吟吟的看踏着荆棘走过来的寒辙。

“怎么想起救我来了?你该盼着我死掉才对。”

“那是以前,我现在发现有一个哥哥也是很不错的,别人的哥哥疼妹子,疼徒弟,疼女儿,我看的羡慕,所以也希望有个哥哥来疼我,你除了要娶我这件事以外,其实一直都是一个合格的哥哥。”

“以前我说你不信,那我现在就再说一遍,我从来都不愿意娶你,不管你漂亮也好,丑陋也罢,在我的眼里你就是我妹妹,神人不是无所不能的,你看看,你哥哥我也会惨败,也会差点被饿死,不是我说你,你就不能送点别的么?我吃了一个月的鸡腿,现在打嗝都是一股子鸡肉味道。”

寒辙发现自己现在的心态很轻松,揽着妹妹的肩膀就下山,很自然,没有半点的难为情,也没有丝毫的不妥的感觉,这是我妹子,亲妹子而已。

“白石殿里面没有仙子?”妹妹抬起头看着近在咫尺的哥哥的脸庞,很轻松的问。

“一群骗子而已,以后不要相信,白石头不能吃,记住了,以后千万不要进去,等我掌握了大权,你要是喜欢,哥哥就把白石殿送给你,在里面养点花草,多准备点食物,其实也不错。”

“你不要骗我!”

“不骗你,白石殿以后就是你的,你好好的去过你的日子,有喜欢的男子就去喜欢,家里面有我在,我会把那些恶心的人,恶心的事,全部处理掉,不要你忧心。”

寒辙听到了少女的笑声,他发誓,这是自己头一回听到妹妹在笑,自己也不由得跟着笑,远处山洞里的那个人这时候好像也没有那么可怕了。

走到山洞口,寒辙就把妹妹推进了另外一个山洞,自己沿着最大的山洞来到一个断崖边上,断崖底下常年有浓烟冒出来,如果走的近些,就会发现浓烟里夹杂着很多的火星。

对寒辙来说,这里就是他的地狱,但是对那个坐在石头椅子上的人来说,这里却是他的天堂。

第10节 好人寒辙

“你回来了?”

黑暗里传来的这句话让寒辙几乎要发疯,尽管自己已经不再奢望亲情,听到了这句话,还是想扑上去决一死战。

“你妹妹是我叫回来的。”坐在椅子上的那个人压低了嗓门嘿嘿的笑了起来,“第九天就回来了。”

“你想干什么,如果你觉得我该死,那就让我去死,不要戏弄她,自从我懂事以来,我就盼望着有一天你能死在这张椅子上,或者死在少林寺,为什么你不死?”寒辙的一步步的走向那张椅子,双手痉挛的握成出一个圆圈,拼命地向里挤压,就像掐着谁的喉咙一样。

“如你所愿,现在我真的要死了,辙儿,我八十岁的时候生下了你,八十三岁的时候生下你妹妹,那个时候我重新长出了牙齿,眉毛也变黑了,身体充满了活力,以为我已经返老还童了,谁知道,这一切毕竟还是一场空,辙儿,我真的快死了,你不要太急,或许明天我就会死。”

寒辙的脚步僵住了,站在那里小声的说:“很久以前我就这么认为结果你总是不死,我以为哪怕我死了,你也不会死。”

“相信我,儿子,长生不死真的是一个大笑话,我试过无数种办法,《素女阴经》的法子我试过,《黄帝内经》里的法子我也试过,我甚至尝试了丹药,结果发现那是取死之道,我在少林寺里隐居,其实就是想看看达摩到底死了没有,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他早就死了,死而复生的那个达摩是第二个人胡僧,他们长得都差不多,原本那些胡僧想让达摩一直活下去,被你父亲我把他们全都弄死了,所以,达摩死了。现在轮到我了,达摩说的那些道理,我不屑去理会,一个骗子的东西很难让我信服,所以世上的长寿之道都是在骗人。”

“你明明知道世上大部分的事情,为什么还要我和妹妹成亲,这是自取灭亡的道理,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当然知道,五服之内联姻必受天谴,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只不过我以为自己已经达到了长生的境地,自然就会无视这些俗世的伦常,既然我能长生,你和小妹一样也可以,既然长生就必然不会再有子嗣,这是大道,有一得就必有一失,天地法则不会允许你既长生不老,又子孙延绵。只要你和小妹不生子嗣就没有问题,长生路漫漫,你们结合就是最好的结果。”

“现在你还这么看?既然不能长生,我们还要成亲么?”

“那怎么行?长生路行不通,自然不可行。”

“我们怎么算伦常?洞窟深处还有一个被你当做种马使用的人,我还要叫他父亲吗?你让我叫他哥哥,还是叫他父亲?”

寒辙坐在发烫的石头上,指着幽深的洞窟问椅子上的人。

“哪有什么种马,那有什么别的父亲,你的父亲就是我,没有别人。”

寒辙猛地蹿起来撒腿就往洞窟深处跑去,幽深的洞窟两边布满了油灯,越往里面跑,就越是感到炎热,等他跑到尽头的时候发现那里的变化很大,原来到处是裸女的,现在一个都没有,原来这里挂满了绫罗绸缎,布满了珍馐美食,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大堆布满灰尘的杂物。

“儿子,你看到了什么,为父都说了,洞里什么都没有,你看到的是幻象,或者你在做梦?不要想太多,你是这座山谷里未来的王,不要为那些小烦恼伤神。”

明明离得很远,声音却偏偏就出现在耳边,寒辙烦躁的撕下衣襟,堵在一根管子的口上,这下好了,终于安静了。

整座大厅都被寒辙翻了个遍,最后还是一无所获,怏怏的走回断崖边上问道:“你想让我做什么,就说吧,这回你把我最讨厌看见的东西都湮灭了,不光是要我当你的继承人这么简单吧,说清楚,我去做就是,我们也是人,不是什么神人,我现在最讨厌听见神人这两个字,以后谁在我面前再提起这两个字,我会把他大卸八块。”

“我听说云烨手里有两块玉牌,上面记录着白玉京的秘密,云烨对此没放在心上,这是不对的,怎么能对自己的出处不热心呢?他不做,我们帮他做吧,我不方便出去,还是你去从云烨那里把玉牌带回来。”

寒辙用两只手捂着脸坐下来,闷声闷气的说:“好,我去问云烨要,你等着就是。”

“要?”那个尖利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姜离和绿珠已经消失在天地间了,他们原来打算把云烨逼疯,再出手的,结果,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你去找云烨要?”

“没错,准备好礼物,送上拜帖,然后寒暄,互问平安,闲谈一下过往,最后提出自己的请求,你觉得怎么样?”寒辙无所谓的对椅子上的人说。

寒辙没有等那人回答,拍拍屁股就走出了洞窟,他对洞窟里浓烈的硫磺味道非常的讨厌,一刻钟都不想多待。

出了洞窟,就看到庞准垂着手守候在洞口,洞口很高,庞准显得更加的矮小滑稽。

“给我准备一套礼物,就选贵重的,不要风雅的,我要去长安拜会一个人,顺便把小妹送去书院。”寒辙一出来就给庞准说。

“少爷,长安风高浪急,现在去恐不是一个好时候,百骑司无孔不入,关中的神仆已经被锁拿大半了,剩下的几个老神仙也不允许他们再出现了,而且这次为了营救少爷,动用了山东的人手,皇帝已经有所察觉,准备封禅泰山,这一来必然会引起山东大乱,对我们不是好事。”庞准连忙禀告自己知道的情报。

“用不着,给我买一些仆役,我用不着动用他们,就我自己去长安,既然事已至此,小妹我就拜托给你了,书院里过活对她很有好处,我看的出来,人也不像以前那样阴柔,多了一丝开朗,不错,庞准,这件事你做的很好。”

庞准低头答应,匆匆的就离去了。

庞匙儿坐在一个巨大的板凳上,和小猫白奴玩的很投入,见寒辙走进来,也不理会,只管和白奴玩耍,这间屋子是寒辙的,拿个板凳是寒辙的床铺,他最喜欢睡在木板上,而且什么都不铺垫,进了屋子,立刻就有一个头很大,身子矮小的女子给他端来了洗脸水,旁边还放着一套月白色长袍。

寒辙洗了脸,打算脱掉自己的衣服,看见妹妹还是没出去,就说:“我要换衣服,你还是出去比较好。”

庞匙儿拿自己的长发逗白奴的鼻子,看它嘴巴一张,一张的憨态可掬,听见寒辙和自己说话,回过头看了一眼寒辙鄙夷地说:“我又不会偷看,你要换就换呗,小时候又不是没见过。”说完话,继续和白奴玩的不可开交。

寒辙也不再问,脱得就剩下兜裆布,刚要准备穿衣服,不防庞匙儿把脑袋转过来,看了一眼寒辙,见他慌忙拿衣服挡着身体,笑的花枝乱颤,从自己拿过来的一个包袱里,取出两条内裤,放在板凳上说:“在书院无聊的时候,见书院的姐妹学着给至亲缝制内衣,小妹也就跟着学做了两条,试试吧,比兜裆布舒坦多了。”

说完就抱着白奴走出房间,一人一猫不断地说着谁都听不懂的话,顺手关上了门。寒辙抛掉衣服,拿起板凳上的内裤仔细看,这是他从小长到现在收到亲人给的唯一的礼物。

布料是棉布的,握在手里柔软,贴身,最难得的是腰上有一截软牛筋,短裤的腰部可以放大,缩小一些。比划了一下,很合身,寒辙一把就扯掉兜裆布,拿起一条蓝色碎花的内裤穿了上去,蹬蹬腿,晃晃腰,跳两下,确实不错,专门站在玻璃镜子面前打量一番,确实不错,镜子里青年,身材挺拔,肩宽腰细,肌肉匀称,只要穿上那套月白色的长衫,谁不说是浊世的一位嘉公子。他忽然对自己的长安之行充满了信心。

那人是那人,自己是自己,需要分开来看,就像是云烨包的饺子,需要一口口的吃才好,生活的滋味需要慢慢品尝才好。

此去长安,就试试看,不防备谁,也不去刻意的去害谁,去除最后的伪装,摊开心胸去见人,如果失败了,被人抓住,那就逃跑,回来再议,不过,只要云烨不说,应该没人能认得出来自己吧。

矮小的奴婢给寒辙摆了一桌子吃的,尽管寒辙很饿,还是让奴婢去把妹子喊过来一起吃,这也是一种体验,以前的饭食从来都没有分享这一说。

小妹也很激动,这种体验不是单方面的,而是相互的,两人笑语盈盈的吃饭,寒辙说自己和云烨斗法失败的经过,小妹告诉他自己在书院的体验,顺便说说云烨的那个叫小武的徒弟有多么的讨厌。

那个矮小的奴婢上完菜了,还是守在一边不走,拿着一个麻布勤快的到处擦拭,却把耳朵伸的老长,眼睛里全是迷醉的畅想。寒辙头一回没有撵走她,说到自己被人家敲闷棍的时候哈哈大笑。

第11节 听说有日食

春耕是大唐永远的大事,就算是常平仓的粮食多的已经装不下了,从皇帝到百姓每个人依然毕恭毕敬的去拜神,祈求今年风调雨顺。

你就算有天大的差事,只要不是正在作战,官员都必须停下来,去准备春耕,这个风尚随着春风拂过大地,从遥远的岭南一直蔓延到了北国。

皇帝带着百官去先农坛祭祀,然后亲耕,太子牵牛,皇帝扶犁,皇后播种,亲王掩上沟渠,这一套流程丝毫不得有错。

云烨在打地埂子,一百多米长的大片田地需要堆出一条埂子方便春日浇水,好在云烨没用大唐的直板铁锨,用的是自己行军铲,用不着又是刨,又是挖土的,比别人快了好多,年轻人有的是力气,三两下就完成了自己的那份,见老秦刨地刨的吃力,赶过去帮着老秦挖地垄,这一片土地是要种土豆的,所以必须起垄。

老秦的身子越发的差了,这位原本在贞观九年就该去世的老人,因为云烨的存在,挣扎着活到了贞观十一年,输血这种事情,在长安已经被大家所接受,当初那个给老秦输血的混蛋,因为每年需要给老秦输血一次,赚了不少赏赐,如今不但人没事,娃娃都生了两个,这家伙为了维持这条来钱最快的渠道,听云烨说肉吃多了对血液不好,现在整天吃素。

因为爵位高,所以活也多,不像那些子爵,男爵的,随便在地里刨两下,就坐在席子上晒着太阳看皇帝和高官显贵们忙碌,最奇怪的是他们好像非常的羡慕。

以前这些田地皇帝就是随便耕作两下就好,剩下的就由老农来完成,自从那年蝗灾之后,李二陛下就把这条规矩改了,这两百亩皇田,就由皇帝和勋贵们亲手来完成,其中最好的三亩天字号良田,由他和太子,皇后,亲王李泰亲自完成,别人不得插手。

云烨喜欢以前的方式,只要随便动两下,大家就去参加春日宴,酒池肉林的才是贵族的生活,现在不但不管饭,反而要勋贵们自备饭食,长工都不是这么用的。

程咬金,牛进达,尉迟恭就在另一边坐着看,他们过来帮忙不合适,云烨能做,那是因为他是晚辈,帮长辈干活天经地义,谁都说不出来什么,礼部的官员甚至夸赞了云烨的行为,他们如果过来,就是赤裸裸的朋党了,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五家快要穿一条裤子了,但是宁被人知,莫要人见啊。

等老秦把最后的一锹土拍好,云烨扶着气喘吁吁地老秦往地边走去,秦家没个像样子的晚辈,这才是老秦所忧虑的,迟迟不敢告老,就是担心一旦自己告老了,家里就再也没有一个能挑大梁的人。

上回派管家去岳州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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