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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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 第5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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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侍寝寒辙就有些伤心,该死的云烨居然告诉他,他今后想要一个聪明的孩子太困难了,只有多多的播种才行,百十个里面总会有两三个聪明的,这事纯粹要靠运气。想到这里寒辙的拳头就被自己捏的格吧格吧的响,只有彻底的把那个该死的魔鬼杀掉,自己才能去想这些事情,要不然自己的孩子不管聪明的,还是痴呆的都不可能逃脱他的魔掌。

除过不时地想起那个恶魔,寒辙对自己的行程还是很满意的,他很享受这一趟长途的旅行,既然是旅行,那就好好享受,所以他在永州最好的酒楼里要了一大桌子的菜肴,只要是他没见过的都要了,因为还有七个小姑娘也要跟着吃。

小姑娘们一个个瘦瘦小小自然吃不了这么多,于是她们就傻傻的看着寒辙一个人把一桌子菜吃的干干净净,味道并不好,和云家的饭食没法比,甚至还比不上公主号的饭食,但是寒辙就想填饱肚子而已,也就不讲究那么多了。

吃饱了饭就去逛街,寒辙很少逛街,在邕州的时候被小丫拖着逛了几回,就对逛街深恶痛绝,因为那些女人逛街不是为了买东西,纯粹是为了和掌柜的吵架。

但是在永州,他却想逛逛,听说这里有一种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

寒辙不在乎这种蛇的医药功能,他比较看重这种蛇的另外的功能,比如云烨说的咬人之后必死的这一功能,这话是云烨对孙思邈说的,孙思邈也很希望找到这种蛇,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功能,寒辙当时在场,他比较相信云烨的见识,他说咬人必死,他就想让这种蛇去咬一下自己的那个父亲,看看他到底会不会死。

永州和其他州府一样也有东西二市,城外还有草市,小姑娘们很开心,因为不管她们要什么东西,寒辙都会买给她们,不过她们也很自觉,不管要太贵的东西,红衣女子咬着牙要了一件岳州出产的纱衣,这件衣服她已经看了很久了,一直买不起。

寒辙笑着让掌柜的把纱衣包起来,并且问别的小姑娘是不是也喜欢别的衣服他可以一起买下来送给她们,掌柜的用看白痴的眼神包起了七件纱衣,直到寒辙拿出一枚金币问够不够的时候,他就收起了鄙薄的目光,换上了尊敬的眼神,土包子和真正的富贵公子虽然花一样的钱,但是的得到的待遇完全不同。

小姑娘们很不理解寒辙这样的翩翩公子为何要去买什么毒蛇,还是在永州让人谈蛇色变的那种,虽然很害怕,却舍不得离开,强忍着不适,陪着寒辙去草市购买,城里不许这样的毒蛇出现。

寒辙很满意,把一只兔子扔进了蛇笼,那只兔子很快就抽搐着死了,一条狗扔进去,狗也很快就死了,他把自己的手在众人的惊叫声里伸进蛇笼抓着这条大蛇的七寸观看两颗白皙的毒牙,不错,上面还挂着两滴毒液,这条蛇把身子缠在他的胳膊上,用力的缠紧,青色的衣绣上缠着一条黑白分明的毒蛇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太满意了,云烨确实见识过人,他说这种蛇毒性很大,这种蛇的毒性果然就很大,寒辙担心一条毒蛇咬不死自己的父亲,就特意买了十条,算上胳膊上的这条捕蛇人送的,整整十一条,他很想看看吃了从云烨那里偷来的迷药之后的父亲能不能在这些蛇的攻击下活下来。

第43节 熊掌

因为寒辙英俊多金,又带着七个美女,加上身在草市,身边又没有护卫,家丁一类的人物,那些眼看着寒辙从沉甸甸的口袋里掏金币的无赖心里就多了一些想法。

在寒辙四处张望打算找个不顺眼的人试试毒蛇咬人之后到底会有什么反应的时候,他的眼前就出现了三条好汉,好汉们认为一个人有钱就应该大家一起花,七个漂亮女人寒辙的小身板也应付不过来,准备帮帮寒辙的忙。

寒辙非常高兴有人自动站出来帮自己的忙,很认真的问了三位好汉,是不是真的打算帮自己,在七个女子绝望的哀泣声里,三个好汉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这个富家子真是太上道了,决定一会玩完女人,再把钱拿走,就放过这个富家子一马。

等到三个人都被捆在树上,寒辙抓着蛇头,小心的挤出毒牙,准备请他们帮忙的时候,后悔已经晚了,草市上的人已经跑得一个不剩,七个小姑娘中胆子最小的一个已经尿裤子了。

寒辙也觉得这样做会吓坏小姑娘,又给七个小姑娘一人给了一枚金币,让她们自己赶着马车回永州城,他还要继续做实验。

胆子最大,胸脯最高的红衣女子嗫喏了好几下想让寒辙停手,因为不管从哪里看,寒辙都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对女人有礼貌这一点他也是从云烨那里学来的,因为云烨似乎对家里的女人都很宠溺,寒辙自然而然的认为这是属于白玉京的优雅。

将红衣女子揽进怀里,拥抱了一下,嘴唇轻轻地在她贴着花钿的眉心吻了一下,横抱起来放到来时乘坐的马车上,细心地帮她理好散乱的裙摆,就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那匹老马就拖着马车晃晃悠悠的往永州走,红衣女子再也抑制不住自己,放声大哭起来,她很清楚的知道,这一别将是永诀。

红衣女子的哭声远远地传过来,寒辙抽抽鼻子笑着说:“难怪云烨这个王八蛋会这样做,这种被人记住的滋味确实不错,就是有点费钱。”

重新抓了一条毒蛇,把毒牙在第一个好汉的手上扎了一下,又在另一个好汉的脚上扎了一下,到了第三个人的时候,他选择了颈项,毒蛇一连咬了三个人,似乎有点委顿,寒辙把它放回笼子,就坐在石头上看这三个人的反应。

被毒蛇咬了颈项的那个人脸已经黑了,扒开眼睛能看到里面血红一片,寒辙非常的满意,永州蛇的毒性果然猛烈。

咬了手的那个还在挣扎,一条黑线已经蔓延到了肩膀,寒辙一刀就把这个好汉的胳膊剁了下来,看着飙出来黑色血液点点头,毒气已然攻心。

第三个人就没有太好的效果,毒气居然停在大腿上不往上走了,寒辙正奇怪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这个好汉扭曲的脸,这才明白,这家伙被活活吓死了,人死了血液不再流动,毒气自然也就不会蔓延了。

“老家伙不会被吓死吧?”寒辙喃喃自语了一阵子,就摇摇头,这不可能,老家伙说不定会非常享受死亡降临的感觉,不过这样也好,死了一了百了,如果不是有妹子需要照顾,寒辙连自己都想杀死。

以前高高在上的时候藐视人伦这回事,到了人世间才发现这是他妈的一条天条,是不能违背的,就连野兽都会有意无意的避开,自己的家族却如此的偏执,导致的结果就是自己的身体里充满了污秽的血液。

那个人自己到底该如何称呼?爷爷?还是父亲?能和自己的女儿干出这样禽兽不如的事情的,也只有那个老魔鬼了,他必须死,一定要死!

平静下来寒辙这才发现自己面前的那具尸体已经变成了肉酱,自己的头脸上,身上到处都是剁碎的肉末子,有七八个捕快站在远处,看着他大声的鼓噪却不敢过来。

寒辙拿着肥皂跳进了小河沟,把自己洗干净之后,换上干净的衣服,这才把蛇笼放在自己买好的驴车上,赶着驴车沿着古道晃晃悠悠的离开了永州……

永州对他来说不过是自己旅途中的一处休憩的客栈,很快就忘记了,但是永州的捕快们却永远记住了一个恐怖的碎尸恶魔,自然,永州城最大的一家青楼,也总有一个穿着红衣服的美丽歌姬喜欢趴在窗户上看底下的人群,一年又一年……

一辆没有顶盖的马车跟在一小队骑兵后面在秦岭蜿蜒的山路上无精打采的走着,旺财就不喜欢拉这种又笨又难看的车子,家里雪白色的轻车才符合自己高大威猛的身材,可是军伍里没有,它就只好勉为其难的拖着,云烨躺在铺的厚厚的车板上,一个盹,一个盹的补觉,昨晚上的篝火晚宴很成功,李二大肆的赞扬了一番,认为以后狩猎的时候要多搞搞这样的晚宴,尤其对小丫献上的舞蹈评价很高,认为这样的野人舞蹈欢快而奔放,节奏感强烈,让人热血沸腾,很美,长孙决定了,回到长安就让小丫教出一队专门跳这种野人舞的歌姬来。

云烨很清楚,生性活波的小丫穿上蒙家寨子的半截裙很适合跳这种简单粗犷的舞蹈,更何况这种舞蹈已经被天魔姬改编过,立刻就显得很上档次。与其说长孙对小丫有信心,不如说它是对李渊曾经的宠姬有信心。

云侯路过摩天岭感怀诸葛一生的功绩不由得潸然泪下,这一事实已经在士林中广为传播,多么优美的情感啊,诸葛一生忠谨无双,智计百出的为蜀国谋福利,虽然功败五丈原,让人扼腕叹息,却不能抹杀诸葛刚上的情操,更何况云侯在悲伤之中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优美对句,就连房相,杜相这样的人物念到这两句对句之时,也忍不住涕下,陛下闻听之后说这是云侯第一次由心而发的做文。

文豪获准的恩遇就是不必骑马,可以乘车,这里的乘车,指的是羊车,弄一头巨大的山羊拖着自己到处走,想当年乌衣风流的晋代名士赶着羊车专门到妇人扎堆的地方让她们拿果子砸自己,这是多么美的传说啊,不过人家潘安是因为长得漂亮,那些妇人想必不舍的把他砸死,要是云烨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再加上长安民风彪悍,危险系数就会更高。

羊车就算了,还是把旺财套上比较靠谱,旺财喜欢咬前面战马的马屁股,已经咬跑了三匹马了,这要再把这匹马的咬跑,它的前面就没有碍眼的马屁股了。

旺财忽然合上了自己的嘴巴,悄悄地拖着车子往队伍里靠了靠,同时甩着尾巴把打盹的云烨弄醒,云烨一见旺财警惕的样子就知道有麻烦了,可是他想不通自己在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里,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危险。

不光是旺财在警惕,几位老将胯下的战马也昂首嘶鸣起来,云暮的大狗旺财也在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这是有大型的野兽过来了。见了鬼了,野兽敢冲击人群?

不远处的响起了李二嚣张的笑声:“不容易,朕以为你真的能忍得住,没想到快出山的时候你还是跟来了。”说完就一脚踹在一头绑在车架上的小熊身上,那头小熊嗷呜的叫了一嗓子,可能它也闻到了母亲的气味,叫的越发的来劲。

云烨发誓没见过这么大的狗熊,肉山一样的身子从山上滚了下来,一头就冲进了队伍,这家伙的身上糊满了松脂,弓箭根本就穿不透它的厚皮,一爪子就把一匹马的肠子抓了出来,战马哀鸣着将骑士压在身子底下,骨折的声音云烨离得老远都能听见。

那些侍卫很有默契的闪开,狗熊咆哮着就向拿着弓箭的李二冲了过去,李二的第一箭准确的钻进了狗熊胸口的白月牙,这里是狗熊最脆弱的部位。

云烨有些伤感,人家狗熊不过是想把儿子救走,至于非要置人家于死地么?李二太卑鄙了,有本事一对一。

很没意思,李二射了三箭这只很大的狗熊就彻底的完蛋了,只能躺在地上喘气流血,其中一箭从眼睛贯进了狗熊的脑子,严松提着横刀在箭尾的部位用刀背拍了一下,那支箭就从狗熊脑袋的另一边穿了出来,狗熊顿时就没了气息。

杀只狗熊而已,整支队伍都发出万胜的欢呼,不明白好几万人杀死一只狗熊有什么好得意的,回头问程咬金,老程鄙夷的看了云烨一眼说:“小子,杀了这头山中之王,就好比在战阵上斩将夺旗,是大荣耀,当然,要是活擒就更加了不起了。”说完就加入了欢呼的人群。

“陛下擒虎射熊之威尚在,我大唐必定国势昭昭,臣为陛下贺!”房玄龄恭贺完毕,立刻又是一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喊得口号居然是战阵上才有的“万胜!”

对于这个云烨不太在乎,他只在乎狗熊身上四只肥厚的熊掌如何处理,现在已经到了秋天,这只狗熊全身涂满了松脂,必定是专门去掏了蜂窝吃蜜糖,两只熊掌上绝对已经糊满了已经结晶的蜂糖,再加上各种果子的浆汁,这两只爪子一定已经被腌制好了,本来是狗熊冬天没事干舔熊掌充饥做的准备的,现在全部便宜了李二。云烨很希望李二能把这两只前掌给自己,这比坐羊车好多了。

第44节 未到家门已乱心

李二很小气,熊掌自己留下来了,尽糟蹋好东西,云烨腹诽两句,又躺倒在马车上,随着大队前进,再有一天的路程就到了关中,所有人的心情都极好。

魏征死皮赖脸的爬上了马车,坐在云烨旁边说:“云侯心地善良,老夫钦佩之,没想到狡计百出的云侯居然在这件事上露出如此大的破绽,老夫没想到,知否?你大哭之时,老夫满腹的心酸,别人调笑,只有老夫明白你当时的心情。

心存善念就好,不必学老夫事事做绝,这样没什么好处,就算能把事情解决了,总是多了些杀伐气,少了一些平和,老夫眼看着步入了暮年,如果不是你和孙先生治好了老夫的眼睛,恐怕此时已经致仕了,今后还是需要你们年轻人多担待一些。”

“不,我回到长安就准备开始好好享受一下,辛苦了这么些年,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刚才我还满脑子想着如何把陛下手里的两只熊掌弄过来,朝堂还是您玩吧,小子现在已经臭了,还是好好地过我的富家翁生活为妙。”

魏征呵呵一笑道:“你的富贵是你用土豆和自己的辛苦换来的,享受一些也是情理之中,只是,小子啊,朝堂是个烂泥坑,你已经在里面趟了这么久,想干干净净的出来,做梦去吧,知不知道,老夫巡检玉山书院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检视毒物的时候,不小心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物事,很奇怪,一半是皇家的封条,另一半可是你云家的封条,陛下的那些东西老夫无权打开,你家的还难不住我,结果啊,里面原来是……呵呵!”

云烨无奈的睁开眼睛说:“那又如何,全大唐的人发现了我都不担心,你难道会去告密?弄死了百十个人,算得了什么大事,我乃是大唐的贵胄,妻女受辱岂能干休。”

“告密这种事自然不会有,但是那些吐蕃人恐怕不会干休吧,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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