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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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海洋- 第5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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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牧浩洋不可能得到他想要的所有空军基地,毕竟中国早就承诺不在印度长期部署军事力量,租借的军事基地也非常有限。为此,他就得做另外一件事情,即确保在战争时期能够利用印度的军事设施。

十一月底,牧浩洋向黄瀚林提交了一份报告,提到与印度签署同盟条约。

对此,黄瀚林并不反对。

到这个时候,中国与印度签署同盟条约已经不是什么悬念了,因为印度已经答应把维沙卡帕特南等四座港口租借给中国,并且把南安达曼岛的租期延长到二一四四年。在大部分人看来,如果印度不与中国结盟才是怪事。

当时,黄瀚林已经责成杜小蕾与印度进行结盟谈判。

为了这件事,黄瀚林还邀请巴基斯坦总统访问北京。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印同盟的主要障碍就是巴基斯坦,因为这会削弱巴基斯坦在南亚地区的地位。

问题是,中国绝不会为了印度而疏远巴基斯坦。

虽然在南亚地区,印度有能力取代巴基斯坦,成为中国的主要盟友,但是作为唯一与中国结盟的伊斯兰国家(印度尼西亚不是纯粹的伊斯兰国家),巴基斯坦在中国的同盟体系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说得简单一些,中国在与伊斯兰国家打交道的时候,巴基斯坦有很大的影响力。

从战略上看,在控制了印度洋之后,中国肯定会向西进军,不然也不会在二零三七年支持埃叙挑战以色列。也就是说,中国必须与伊斯兰国家搞好关系,才能以中东地区为跳板对欧洲产生影响。

这样一来,巴基斯坦更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可以说,当时黄瀚林面临着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让印度与巴基斯坦,这两个敌视了近百年的国家和平共处。

当然,这是政治家的事情,与牧浩洋没有多大关系。

在牧浩洋看来,第二次印度洋战争之后,不管印巴关系走向何方,在未来数十年之内都不会反目成仇。原因很简单,不管是巴基斯坦、还是印度,在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上都需要中国的帮助。

事实上,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先例。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韩国与日本都是美国的盟国,虽然两国有世仇,甚至可以说是水火不容,但是同样在美国的协调下,和平共处了几十年。只要中国在南亚政策上不偏袒任何一方,印巴保持和平并不是难事。

当然,与印度签署同盟条约也不是什么难事。

从杜小蕾那里得到了肯定答复之后,牧浩洋没再迟疑,在印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上把机场放到了首要位置上。

按照牧浩洋的设想,接下来,就应该重点发展电动运输机。

毫无疑问,这不是战术决策,也不仅仅是装备建设问题,而是关系到中国军队未来作战能力的战略决策。

甚至可以说,牧浩洋做出了孤注一掷的决定。

如果电动运输机项目没有搞成功,或者没有达到牧浩洋的预期目的,中国军队的作战能力肯定会大受影响。

当时,牧浩洋这么做,也是出于长远考虑。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来自海军。

只是,很多人并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似乎觉得海军与电动运输机完全不沾边,不可能有什么关系。

作为总参谋长,牧浩洋考虑的不是某一个军兵种,而是整体军事力量。

当时,中国军事力量中,最大的短板就是海军。

虽然在第二次印度洋战争爆发前,中国海军已经是仅次于美国海军的全球第二,舰队规模相当于美国海军的百分之七十,但是,中国海军的主要作战区域也只有美国的百分之四十,因此在部分地区,中国海军的实力超过了美国海军,但是海军本来就是战略军种,而且具有强大的战略机动能力,实力上的差距很难通过其他方式弥补,在战争期间中国海军根本没有多少优势。

更重要的是,第二次印度洋战争结束后,中国海军的舰队规模缩小了三分之一。

可以说,这是一个无法忽略的因素。

要知道,海军的建设周期非常漫长,即便中国海军已经过了积累期,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但是要想在短短几年之内追上美国海军,仍然是不大可能的事情。就拿舰队来说,中国根本不可能在几年之内造出足以追平美国海军的战舰,也就不可能在舰队规模上超过竞争对手。

作为海军将领,牧浩洋非常清楚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说得简单一些,如果在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中国海军依然只有八艘航母,那就没有丝毫胜算。

当然,到时候肯定不止八艘航母。

“C3”项目已经在第二次印度洋战争期间获得批准,第一批四艘“C3”级航母将全部在二零四五年底之前开工,预计在二零四八年下水,在二零四九年底到二零五零年六月底之间服役。此后,中国将以每两年四艘的速度建造“C3”级航母,到二零四九年底之前开工建造十二艘,而“C4”型航母预计在二零四九年底完成设计,在二零五零年底或者二零五一年初开工建造。也就是说,如果第三次世界大战在二零五五年爆发,中国海军将拥有二十艘大型航母,另外还有八到十二艘航母正在建造。与此同时,其他战舰的建造工作也将同步进行。

毫无疑问,这是一支不可小觑的海上力量。

要知道,到二零四五年的时候,美国也就只有十五艘航母。

问题是,只要中国加快造舰速度,美国就会跟进,甚至会以更快的速度建造航母,保持海军的领先优势。

十一月初的时候,牧浩洋就收到了李明阳提供的情报,美国海军已经向国会提交了建造四艘“纽约”级航母的计划书,而美国国会在审议的时候,很有可能把建造数量由四艘增加到六艘。

原因很简单,到时候美国当局肯定知道中国已经一口气开工建造了四艘航母。

果真如此的话,到二零五五年,美国海军将拥有二十八到三十二艘航母,并且有十六艘航母在建。

这既是好事,也是坏事。

好的方面是,规模巨大的造舰计划肯定会拖垮美国经济,对美国的军事力量建设造成负面影响。如果第三次世界大战没有打响,那么再过五到十年,也就是在二零六零年到二零六五年之间,美国的国防开支就将占到联邦政府总开支的百分之六十,美国联邦政府也将因此破产。

坏的方面是,这种情况肯定无法维持下去,美国肯定会在破产之前引发战争,或者说是在掌握了军事优势的情况下引发战争,而中国只要想保持经济平稳发展,而不是一心穷兵黩武,那么在海军建设上就永远无法赶超美国,也就不可能在战争初期获得优势,必然处于被动之中。

从策略上讲,与美国比拼建造战舰,显然是下下策。

为此,牧浩洋在增加造舰规模的同时,还得想其他办法来抵消海军实力的差距。

电动运输机,就是牧浩洋想到的办法。

准确的说,应该是大规模发展高效益战略空运力量来取代海运,从而降低海军的作战负担,来提高海军的作战效率。

由此可见,大型电动运输机是一个战略项目。

按照牧浩洋的设想,如果大型电动运输机能够研制成功,而且总体成本达到了他的预期设想,战略空运就能部分取代海运,海军也就不用死死盯住战略航线,能够在其他方向上投入更多兵力。

从战术层面上看,战略空运力量也是支持本土外围防线的主要支柱。

如果中国不得不在第三次世界大战初期采取战略防御态势,那么本土外围防线就将决定战争的最终结局。说得简单一些,只要中国军队能够守住本土外围防线,确保本土不遭受军事打击,中国就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战争动员,把战争潜力全部发挥出来,在总体实力上全面超越美国。如果守不住本土外围防线,美国的战略轰炸就能打垮中国的战争基础,使中国丧失反击能力。

在这个时候,战略空运必然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可以说,正是该项目具有极高的战略价值,牧浩洋才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而且提前进行了战略部署。

从根本上讲,牧浩洋是打算用一场技术带动的军事**来消除中美的实力差距。

为此,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牧浩洋在大型电动运输机项目上耗费了大量精力,甚至以总参谋长的身份,多次直接过问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还多次前往西飞集团与衡泰集团视察工作。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牧浩洋是小题大做。

作为总参谋长,需要他处理的事情多如牛毛,而装备发展只是其中之一,没有理由为此对其他事情不闻不问。

只是,从事后的角度来看,牧浩洋再次用行动证明了他的眼光。

第一百一十五章 超级运输机

第一百一十五章 超级运输机

以事后的眼光,不管用什么词汇来评价“大型电动运输机项目”的重要性也不为过。

二零四五年底,牧浩洋亲自发起了“未来大型空中平台”的招标工作,西飞集团、成飞集团、沈飞集团、南飞集团等四家厂商参与竞标,经过三个月的初期审定后,四个集团被分成了两个小组,西飞与成飞组成A小组、南飞与沈飞组成B小组,分别由西飞与南飞集团牵头。

初期,两个竞争小组提出的方案都不大理想。

准确的说,就是过于保守。

A方案是以现有的大型运输机为蓝本,通过更换动力系统发展成电动运输机,在性能指标上没有任何突破。B方案是全新设计的,但是也大量采用了现有运输机的标准,性能同样不够理想。

受此影响,牧浩洋在二零四六年五月底召集两个集团的负责人,进行了一次会商。

当时,牧浩洋明确提出,如果没有创新性突破,军方将考虑废除竞标合同,向第三方征求设计方案。

结果,六月底,牧浩洋就引入了第三方。

参与竞争的是龙飞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一家纯民营的飞机制造厂,在国内小型商务飞机市场上的占有率高达百分之六十,是全球最大的商务飞机制造商之一,也是中国最大的民营飞机制造厂。

有了第三方竞争,情况发生了重大转变。

当然,主要是龙飞集团与衡泰集团的关系,因为这两家集团属于同一个民营财团,在各方面的合作都非常紧密。早在二零四四年,龙飞集团就推出了第一种电动商务飞机,虽然在市场上遭遇了滑铁卢,但是积累了设计经验,对电动飞机的理解也更加深入,欠缺的只是制造大飞机的经验。

除此之外,龙飞集团还是有一项技术优势:内热式电动喷气发动机。

当时,龙飞集团是全世界第一家在内热式发动机上投入了巨额研制资金的企业,而且已经取得了重大突破,由其生产的第一代内热式发动机的推重比达到了二点七,虽然比那些推重比已经向三十迈进的涡轮发动机差了许多,但是发展前进更加光明,而且使用效费比更加出色。

可以说,只要假以时日,龙飞集团肯定能发展壮大。

如果把握住了这次机会,龙飞集团就能傍上军方这棵大树。要知道,只要与军方沾上关系,财源就有了保证。

结果就是,龙飞集团表现得更加积极。

年底,龙飞集团不但提交了设计方案,还制造出了第一架缩比模型,进行了风洞实验。

龙飞集团的方案非常独特,采用厢式结构、翼身融合飞翼式布局、后推进电动机,把燃料电池直接整合到了机翼内,并且在最大限度的提高了机翼升力系数的同时,使货舱可用面积与装载尺寸最大化。

当然,这个设计也不是只有优点,没有缺点。

最大的缺点就是,机体结构重量严重超标,而且减重难度非常大,此外起降性能也很不理想。

受龙飞集团刺激,由西飞牵头的A小组也提出了新的设计方案。

该方案的重点是采用厢式机体,最大限度的提高货舱尺寸,以运载大尺寸装备,通过采用上单翼、T型尾翼与动力、气动增升系统来提高运输机的起降性能,使其能在条件简陋的野战机场上起降。

相对而言,沈飞方案的主要问题就是航程过短。

因为机翼面积偏小,该方案配备的燃料电池仅有龙飞方案的一半,满载时的最大航程不到五千公里,比军方提出的七千五百公里低了三分之一,只有在轻载情况下,才能勉强达到七千五百公里。

当然,这也有好处,即总体成本只有龙飞方案的三分之二。

要知道,电动运输机上,燃料电池就占了成本的百分之四十。

此外,沈飞方案还具有改进潜力,即可以通过提高燃料电池的能量密度,提高运输机的最大航程。

最终,牧浩洋选择了沈飞方案,同时给予龙飞集团研发支持。

事实上,当时别说中国的飞机制造厂,连美国与欧洲的飞机制造厂都对全电动运输机没有任何概念,也就不清楚该如何设计全电动运输机,大家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处于技术积累阶段。

牧浩洋非常清楚这一点,也就只能退而求其次。

说得准确一点,就是先用沈飞方案应急,等到积累了足够多的技术之后,再开发新式电动运输机。

当然,这也是现实需求的结果。

要知道,牧浩洋是以二零五零年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为准,来规划军力建设。虽然以当时的情况来看,战争在二零五五年爆发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为第二次印度洋战争不但给中国制造了巨大的负担,也耗光了美军的武器库,仅美国陆军欠缺的主战装备就需要五到十年才能补充到位,而美国空军欠缺的装备也需要五年以上才能补充到位,但是谁也不敢保证战争不会在二零五五年之前爆发。结果就是,牧浩洋在制订装备规划的时候,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即任何一种新式装备,必须在二零五零年具备量产能力,至少得在此之前完成全部研制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战争爆发之后,尽快让新式装备投产,提高中国军队的战斗力。

显然,只有沈飞方案,有能力在二零五零年之前完成基础研制工作。

二零四七年四月初,沈飞集团向军方提交了初期设计方案。

新式运输机的设计指标是:最大起飞重量为二百八十吨、最大载重量为一百二十吨,最大载重时航程为四千八百公里、载重八十吨时为六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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