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目中露出痛苦之色,但深处的意志却若顽石般坚定。他招了招手,示意身边兄弟去扶林冲,带他回去休养。
这生死一线的变故实乃是千钧一发,连卢俊义、关胜、以及陪同的军师吴用、朱仝、戴宗等人皆被吓出一身冷汗,心中敬佩宋江的胆色,又为心若丧死的林冲暗暗惋惜。众人的注意力全被吸引过去,谁还会去理得慌慌张张地朝码头前舢舨逃去的高俅?
只有黑三郎宋江,他仍旧不失礼数,欲转身继续送高太尉上船——若因为这事而让高俅心生嫌隙,自己的一番苦心布局便要白作功夫。
“高太尉……”宋江刚刚转身,面色骤地一变,厉声喝道:“你是何人!”
只见走向舢舨的高俅,他的面前,站着一位普通的梁山士卒,抬手对一脸愕然的高俅面门轻轻一点。好似要弹开什么花瓣似的轻柔动作,但被这一士卒点了一指,高俅整个人好似烂泥般瘫倒在地,眉心渗出一点殷红。在这青年士卒抬指一点之下,高俅坚硬的头盖骨竟被点得粉碎,大脑神经被完全摧毁,顿时死得不能再死。
——死在梁山泊的码头上。
宋江心下猛地一沉,暗道:这遭完了。但他在呼喊的同时,他的身子,他的手也动了,右手一抹,抽出挂在腰间的一柄佩刀,佩刀在出鞘时瞬间化为一道匹练般的凌厉白芒,宋江整个人也随着刀芒冲飙出去。随着他的厉喝,陪同的梁山头领们亦是反映过来,大多先是一楞,看着死掉的高俅面色古怪,接着纷纷朝那青年冲去。
可那青年士卒根本不等待宋江等人追来,他击杀高俅时已经身处码头边缘,离宋江等人的距离至少有三百步开外,青年士卒不慌不忙,往后一跃,抬起右手,凌空虚弹。
宋江所学的武功是自家祖传的宋家天刀残篇,虽说他武功不如一些头领大将,这一出手倒也有模有样。此刻宋江已经冲入他百步之内,而其他梁山将领也大多在眨眼间追入了二百步内,但在这青年士卒右手连点下,本来气势如虹的宋江却好似被抽了一鞭子似的,手中单刀以直化旋,护得周身方圆三尺密不通风。
只听得叮!叮!叮!之声连续响起,宋江持刀之手虎口生疼,几乎连刀都拿不稳当,心中连连暗呼:好厉害的凌空指劲!自己的武功终究还是生疏了。
“哥哥!”这时,几名梁山大将也追了上来护住宋江,另几人以卢俊义与关胜二位实力最强的猛将为首,继续朝那士卒追去。
但那青年士卒在弹出凌空指劲的同时,也以极俊的轻身功夫跳到了湖泊的茂密芦苇之上,双足轻点芦苇枝干,迅速远扬。
梁山士卒身上不过是布衣,可卢俊义、关胜等大将今天却是披挂全身,沉重得很,加上他们本来就不擅轻功,眼看那青年士卒踏苇远扬,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去追他!”一位体格精瘦的布衣汉子沉声道,就要施展轻功跳上芦苇追踪。汉子正是“神行太保”戴宗。梁山好汉一百单八,若论轻功,第一非他莫属。
但他还未跑出几步,只听宋江在他身后大喝道:“戴院长,切莫要追,速速回来!”
站在芦苇上的戴宗无奈,只能几个纵身又跳了回来,拱手问道:“哥哥,这又是为何?”
宋江摆了摆手,“那人武功煞是厉害,你不是他对手。若追远了,只怕要被他害在路上。”
戴宗闻言,心知宋江说的是实话,他轻功是不错,可若是与人真个儿动手放对,在梁山兄弟中却不算出色。若是关胜、卢俊义这等功夫的自然是不惧,可自己若贸贸然地追上去,以那人的本领只怕自己三两招内就要去喝孟婆汤投胎了。
“速速去查清那士卒是谁,在何人帐下!”军师吴用对一位小头领吩咐道。他心里已经感觉到——这次梁山定是被人摆了一道。周围的梁山大将一个个在怒声叫骂,但吴用此刻和宋江一样,望着地上的尸体。
“早知如此,还不如让林冲兄弟杀了这高贼算了。”卢俊义叹道:“哥哥,你看这事得如何了结?”
“哥哥,哥哥!既然这贪官已了账,那招安之事,便作罢算了!”一位须发倒竖如针的黑脸大汉兴奋地连声嚷嚷道:“招安招安?招个鸟安!既已杀得贼鸟厮,从此跪天不跪人!”
宋江眉头紧扣,瞪了“黑旋风”李逵一眼,呵斥道:“铁牛,不得胡闹!”但宋江心中也隐隐地明白了一件他不得不接受的事实:道君皇帝的御前宠臣死在了梁山泊码头,这招安之事,只怕真得从长计议了。
几日后,梁山泊外,大名府某一客栈。
暗杀了高俅的男子,此刻正坐在客房中安安静静地品茗。男子虽是一身朴素白衫,也不再年少,但眉宇间蕴藏着一股清俊少年缺乏的沧桑与沉稳。经过人生洗练的丰神俊朗,比那些骄傲的少年能让女孩子心动。
自从三年前那位“蝙蝠公子”将他从浑浑噩噩的疯癫中救醒后,慕容复已经变了很多,不但武功明显进步,将家传的“参合指”练成,但他真正的进步,终究还是心境上的变化。
当一个自诩是人中龙凤的角色失去了一切,连尊严都被剥得干干净净后,若还能重新站起来,那一定会沉得下心,稳得住气的。
慕容复的武功越来越进步,也越发明白当初的自傲是多么愚蠢可笑。所以他并不介意在“蝙蝠公子”手下做事。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想要击败的“对手”,不但是武功高过自己,更是堂堂一国之君。想要达到目的,绝不是靠身败名裂的自己一人可以做得到。而“蝙蝠公子”不但对自己有恩,背后更藏着深不可测的势力。
——敢策划天下乱局的强大势力。
一个多月前,那只“老鼠”给慕容复带来了“到梁山泊卧底”的口信。蝙蝠公子的口信说得很清楚:“朝廷已调动人马攻打梁山。若朝廷赢了便算,若是败了,且看梁山头领是否会杀死高俅。若不杀又将其放过,务必在梁山范围内将其击杀。”
慕容复自然能看得出蝙蝠公子的目的。同时对“蝙蝠公子”的气魄更是敬佩,一个比自己年轻那么多的人,却将这天下当作棋盘般布局,当真是长江前浪推后浪么?
慕容复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放下尚且温手的茶杯,走到窗头,俯瞰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漆黑的双眸深处,仿佛酝酿着浓浓的黑暗。许久,他才淡淡道:“无论如何,这个天下,还是乱一些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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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境内,重赋与花石纲让天下百姓怨声载道,逼得国内贼寇四起。周边除了大理一国算是交好外,西夏、辽国、金国、吐蕃诸部皆是虎视眈眈,社稷堪称风雨飘摇。但这些民间的苦难忧愁不但从未影响过那位高高在上的道君皇帝,也没有丝毫影响到宛若离世仙境的绣玉谷。
9 被看光光了!
没人知道神秘莫测的移花宫是何时在绣玉谷中建立,但江湖上的人都知道,绣玉谷内有中原最绚丽的花海,而移花宫也住着华夏最纯洁无暇的美丽少女,更藏着数以千计的绝妙秘籍。每一本都足以让江湖上的高手为之抢夺得血流成河。
在乱世里有如此特征,那根本就是让狼群垂涎欲滴的诱人肥羊。可这十年来,却没有人敢对移花宫下手。
因为有点见识的老江湖都知道,移花宫虽避世而独立,但底蕴深不可测,只怕不比少林这种天下第一大派弱上多少。
曾经有一股叱咤蜀中的盗匪“火虎帮”骚扰绣玉谷外三十里的一个小村庄,仅仅是其中一个头领在奸/淫村姑之时,趁着酒性说了句对移花宫不恭的粗话。未过三日,“火虎帮”寨门前便来了一名娇娇怯怯、自称是移花宫中小婢的持剑少女。少女一人一剑,在一个时辰内挑掉了黑水寨近一百多号恶匪,竟是一个活口也不留。之后有好事者去尸横遍野的匪寨中查看,发现所有尸体皆是一剑毙命。
移花宫主很少出手,在中原江湖早已是神话般的人物。五年前她以一搏二,击杀藏密第一高手障月法王与魔门天莲宗宗主,一举奠定中原八大宗师地位。但江湖上最津津乐道的反而不是移花宫主的盖世武功,而是她倾国倾城的绝色风姿。
天下武功最高的女人,或许是神水宫主“水母”阴姬。天下最神秘的女人,或许是久不出山的慈航静斋斋主。天下最有权势的女人,或许是辽国太后萧燕燕。但若要问天下最完美的女人,大概江湖上会有很多人提名移花宫主。
从十年前起,移花宫与灵鹫宫、神水宫被并称为宇内三宫。在很多江湖人士眼里,高高在上的宇内三宫已不是武林门派,而是遥不可及的仙门宝地了。
但在今时今日,却有一个长着小胡子的青年,一个神色拘谨的光头和尚,还有一位乍一眼看去长得好似猴精似的家伙,也不知是误打误撞还是刻意为之,竟一同踏入了这绣玉谷。
小胡子青年步伐散漫随意,一身简约的蓝白色布衣,体格匀称修长,若不是脸上老挂着一副不太正经的笑脸,加上那和眉毛一模一样、有点儿微妙的小胡子,倒也可以算是从气质到皮相都极其出色的美男子。
他托着下巴,环顾谷内风景,不由得衷心赞道:“好一个人间仙境!”
绣玉谷处于山峦之中,四方奇峰巍峨,好似天然屏障,将山谷收藏在内,谷内植被异常丰富,遍布整个山谷的花海中,彩蝶翩翩旋舞,乍一眼望去,宛若飞花漫天,绚丽之极。芬芳的清雅香馥与谷内这一方天地紧密交融,呼吸时仿佛会与这充满生机的美妙自然融为一体,洗涤身心。远远看去又可见二道瀑布从云霄飞流而下,先汇聚成深深水潭,再分化为数条清澈见底的溪流,灌溉谷内奇花异草,几只朱鹮在溪流旁捕捉鱼儿,晶莹水汽在阳光的照耀下化为七彩虹光,当真称得上仙境二字。
那猴精一样的男子嘿声道:“充什么风雅,若来的是花家七童倒也算了,对你陆小鸡来说,这满谷芬芳,只怕还不如红袖招的脂粉气好闻罢。”
被叫做陆小鸡的青年也不恼他,反而拍手大笑道:“拿红袖招来比“这儿”,贼猴儿你倒算有点胆子。若是你的武功和胆子一样高明,等下有人来触你霉头,我自然也是不用帮手了。”
听陆小鸡这么一说,被叫做贼猴儿的精瘦男子变色古怪地抽了抽嘴角,平时伶牙俐齿的他居然呛不回话来。只是装模作样地双手抱胸,干笑了几声以示不屑。
“和尚错了。”在二人斗嘴之时,忽然一身麻布粗衣的光头和尚愁眉苦脸地合掌说道:“和尚修行不够,一时贪玩,实在不该跟你们一起到处乱逛。”
“和尚不老实,”陆小鸡笑道:“和尚若是真后悔,刚才看到这片景色时,眼睛就不该瞪那么圆,嘴巴也不该张那么大才对。”
“和尚见到洞天福地,自然是会喜欢的。”光头和尚点头,很诚恳地说:“但和尚却不应该和你们一道来。”
“为何?”陆小鸡挑了挑眉毛,这个表情让他唇上的胡子也跟着动了动,好似上下二条眉毛同时扬了一扬,看上去着实有趣。
光头和尚还未回答,那猴精一样的男子抢先说道:“陆小鸡是色中饿鬼,司空摘星是天下第一偷儿。老实和尚与咱们一道,若是被这谷中的人看见了,只怕也要被当成不老实和尚了。”
“正是正是。”老实和尚连连点头,“移花宫里都是女施主,和尚实在有些不方便。即已陪二位见过绣玉谷风光,和尚便先走一步。”
被戏称为“陆小鸡”的青年,正是江湖上与“盗帅”楚留香齐名的传奇人物,人称“侠探”的陆小凤,猴精一样的男子是“天下第一贼”司空摘星,光头和尚来历也不平凡,乃是天下四大神僧之一的禅宗“老实和尚”。
这三人在江湖上都是响当当的角色。若是联手,或许倒还真有些能耐来闯一闯移花宫也说不定,可老实和尚当真是老实,说走便转身就走。
陆小凤身子一晃,好似移形换位般拦在了老实和尚面前。大大咧咧地说:“怕什么!你们少林是不许女子上门,但这绣玉谷可没听过有不许男人进入的规矩。”
接着陆小凤故意拍了拍老实和尚的肩膀,长叹道:“除非和尚不算男人。”
老实和尚耳根都红了,喃喃道:“和尚是和尚,但和尚也是男人。不然和尚岂不是也可以叫尼姑了。”
“就算没听过这个规矩又如何。”司空摘星忽然冷冷道:“别忘了,女人向来是可以随时定新规矩的。”
“此言正是。若惹来了移花宫主,就算你们不怕,和尚却很头疼。”老实和尚摇头晃脑地说:“谁都知道陆小凤和司空摘星的轻功独步武林,但和尚却不会这等逃跑功夫。若是你们见苗头不对脚底抹油,和尚便要遭殃了。”
陆小凤也不否则自己会脚底抹油,正色道:“和尚跑不了,和尚还可以求饶。”
三人你一句我一句地互相取笑扯皮,踏青一样沿着一条林间小路在绣玉谷中逛荡。走了一会,忽然陆小凤微微偏了偏头,道:“你们听到了什么?”
司空摘星耳朵动了动,“有人在唱歌,是个女孩子。”
“唱得很好听。”老实和尚老实地说。
歌声甜美悠扬,充满了女孩的活力与对生命的热情,只要听到这种歌声,没人会觉得这是一个难相处的女孩。陆小凤和司空摘星对望一眼。
“据说移花宫的女子都很冷。”陆小凤挑了挑眉毛,“不过听这歌声,倒是一点都不像。”
司空摘星挤眉弄眼地笑道:“也许她们平时是这样,但一见到外人,就会变冷了。”
忽然二人一人一边,夹住老实和尚的手,飕地就朝歌声传来的方向飞去。二人都是江湖上最顶尖的轻功高手,就算带着一人,连连踩踏在柔嫩花叶上,却连花瓣都震不落一枚。
越近,那隐隐约约的动听歌声就越是清晰,音符柔和如风,嗓音浑然天成,词儿淳朴中带着灵动脱跳,唱法又独具一格。陆小凤和司空摘星都是常常混迹教坊勾栏的熟客,但与这天人般的歌声相比,那些几百两银子才开口的清倌人,倒像是乌鸦叫了。
陆小凤从不否认他很喜欢欣赏美丽的女子,有才的美女更是上天给人间最宝贵的馈赠,何况这儿是武林禁地“移花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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