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死,那就腐啊.[修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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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死,那就腐啊.[修真]-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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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慕白自然不会反对,又想到他家被冷落的小姑娘,顺口加上了一句“也带着枕黑。”

“好。”袁不破轻轻一笑,沈慕白眼前一晃,便被送出了内府。

他没有看到,内府之中的混沌之地里,一身玄衣的男子神色莫测,捻着指尖,仿佛在回味方才柔软温暖的触感,末了,他冷冷的吐出一句“畜生而已。”嘴角自嘲的勾起,随手将身下的贵妃椅化成灰白的尘沙,变为金龙,飞入混沌之海之中的莲花之中。

一只畜生而已,即使暂时占据了那人的目光,也不必太在意。袁不破暗自安慰着自己,压抑住心底烦躁的杀意。

作者有话要说:

叔想把游臧游君组西皮啊……是脑洞开得太大了么?

☆、第16章 这是公费旅游的节奏。

沈慕白从入定中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这些天的修行,他惊诧的发现,自己修行的时候,即使不睡觉,也不会感觉到有丝毫的疲累。所以他很淡定的起床洗漱,开始新的一天。

今日将行,沈慕白特意吩咐下仆请他的徒弟们过来,并且热烈的邀请游君和他一起共进早餐。倒不是沈慕白非得见见游君,主要是游君以“照顾幼妹”为由,挟持了他家枕黑。在内府的时候,袁男神对他陈述了枕黑的身世,重点强调了枕黑和游君游臧一起修炼的种种好处,所以沈慕白没有用宗主的身份,强硬的把他家小姑娘抢回来。但是游君这种迫使人家粑粑和闺女骨肉分离的行为,沈慕白决定对他一生黑。

共进早膳的地点依旧是在花厅。游君的坐的位置稍微有些靠后,因为他面前摆着的,是切好的大块生食。游君跪坐在地上,一只眼睛上扣着面具,依旧是一身黑衣。游臧在他身后,尾巴勾住游君的手腕,下巴搁在游君的腿上。游君的手虚按在游臧的脊背上,防止它在尊主来之前偷吃。

沈慕白看了一眼蠢萌的游臧,几乎怀疑,他初来异世的时候,见到的那头凶悍的豹子,是不是被掉了包。这分明就是放大版的枕黑嘛,这么大了还撒娇,真是调皮。沈慕白默默的吐了个槽。

其实宅男不知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真相了。他家的黑豹,还真就是换了个魂魄。不过这种事情,袁不破自然不会主动告诉他。

沈慕白最关心的,自然是他家小姑娘,在游君周围扫视了一圈,也没有见到枕黑的身影,沈慕白不由问道“枕黑呢?”

游君抚摸游臧脊背的手一顿,起身对沈慕白一拜,答道“启禀尊主,水云姑娘在喂妹妹吃早饭。”水云在袁不破身边侍候多年,游君还是记得她的。

话音刚落,一位身着雪白袄群的女子便走了上来,对沈慕白盈盈一拜,将手中用手帕小心包着的小猫球捧给沈慕白。身影婉转,在流云峰寒凉的清晨,仿佛是一阵暖风拂来。

“水云拜见尊主。”她没有说太多的话,邀功,或者其他。其实沈慕白是欣赏水云这样的女子的,严谨,温柔,细致,她几乎具备了所有现代女性稀缺的优点,她的优点,也是男子千百年来不变的夙求。

坐在沈慕白下首的玄天瞟了水云一眼,微微一顿,对她说道“水云姑娘韶华正好,已然有炼气九级的修为,比之咱们青云宗的内门弟子,也不差了。”修行不易,何况今时天地灵气委实稀薄,凡人倚靠灵根汲取灵气,以此修行。是以灵根越为单一,修行越有进益。

袁不破曾经研究过现在的修行方法,所谓的筑基,其实不过是和自然真正意义上建立联系。筑基之后,灵气会转化为灵力,缓慢的改善身体。只是改善的效果太过细微,不过是排除一些体内沉珂而已。筑基修士,可得百年寿元。

而筑基之后,便是金丹期。金丹期的修士,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神通广大。他们的灵力在内府中压缩凝练成丹,改善着体内的筋脉和骨骼。但是,这并不足以和时间抗争,所以,金丹期的修士依旧会衰老,只不过比常人缓慢,可得三百年寿元。

等到真正破丹成婴,修士才算整整的摆脱了天道的第一层束缚。他们享受一千年寿元,容貌不变。为日后的修行,争取了时间。

因为这个世界的灵气制约,很多修士都在中途陨落,非是仙途艰险,只是他们斗不过时间罢了。太多修士耗尽寿元,却修为无法寸进,最终含恨化为灵气,消散于天地。修行本为逆天而行,天道必以另一种方式得到平衡。

这也是为什么,青云宗堂堂修仙第一宗门,掌门却只有元婴后期的修为的原因。渡劫分神,这根本就是传说罢了,当世之人,尚未得见。

所以玄天才觉得惊讶,看水云年貌,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身负三灵根,虽然驳杂,资质不算上乘,然而二十多岁,炼气九层,也足矣选入内门了。又何必做着婢女的差事。

水云听见玄天所言,有些羞涩的低下头,是恰到好处的,听见长辈褒奖之后的自豪与谦逊。“掌门谬赞,水云自知天资有限,能够侍奉尊主,已经是荣幸了。”

言罢飞快的瞥了沈慕白一眼,那一眼中,仿佛有无限的情谊,又仿佛是少女的心事,不愿被人窥知,之后才继续言道“何况尊主对步家恩重如山,水云虽是女流之辈,也愿在尊主身边,为尊主略尽绵薄之力。”

得体,明理,虽是女子,却凌然大义。水云的一举一动,的确是合乎时宜。然而沈慕白没有注意到那些暗含的情谊,他只注意到了一件事,遂开口询问“步家,襄樊步家?”。

绝白的手指抚过枕黑被洗的香喷喷的细软毛发,被刚刚吃饱就昏睡过去的小姑娘用两个小肉掌抱住,团进小小的胸脯里。沈慕白没有抽出手指,就那么由着她抱着。

水云低眉浅笑,轻声答道“正是。”然后缓缓抬头,眼中仿佛藏着些许水光,对沈慕白借着说道“尊主,水云七岁侍奉在尊主身边,十多年没有回家了。得知尊主此去前往步家,水云斗胆,请从往。”言罢,缓缓跪在沈慕白面前,满脸的乞求。

沈慕白不是袁不破,他会心软。因为他知道那种和亲人离别的滋味。何况,水云的请求在他看来,并不算过分,所以随意“嗯。”了一声,算作答应。

水云欣喜的退下。这的确是她没有想过的结果。这次大胆乞求,已经是她的放手一搏了。她刚来流云峰的时候,尊主正在闭关,年老的嬷嬷却反复教育着她们,为人奴婢,要先学会本分。当嬷嬷把当年企图勾引尊主的婢女的下场讲给她们听的时候,水云还曾经做过十多天的噩梦。

所以这些年,她一直恪守本分,最终被嬷嬷提拔成宗主的贴身婢女。温柔,贤惠,干练,明理,体贴。她提醒着自己要拥有的这些优点,也的确做的很好。不然,袁不破不会留她。她知道自己仰慕袁不破。因为袁不破出关的时候,她才十五六岁,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刻,那个男人悍然的占据了她的眼,她的心。用让人颤栗的强大,将其他男子都变成了寻常而已。

这一次,她冒险提出同行,不仅是因为她已经不年轻,经不起经年累月的蹉跎了,更是因为,她敏锐的察觉到,尊主变得越发有人情味儿了。所以,才冒险一试。幸而,她成功了。

一个小小的插曲,在场的几人都没有在意。各自吃完早饭,流云峰的风雪初霁,几人商议上路。青云宗的掌门和三个长老自然不可能倾巢而出,玄天禀明沈慕白之后,和玄云一起镇守宗门,留玄辰玄月和沈慕白一起上路。

沈慕白将枕黑用手帕重新包好,放在前胸的衣服里,身上罩着雪白的狐狸毛披风,倒也不算显眼,足下轻点,如同一阵风一般向山下飘去。游臧尚未开启灵智,更别提什么化形,幸而游君腰间一柄长剑可以变化大小,一人一豹踏于其上,也并不拥挤。玄辰玄月两位道长乘云而行,紧随游君之后,也下了流云峰。

寒风烈烈,吹在沈慕白脸上。宅男整个人都傻逼了……谁说御风而行很拉风啊,你妹都要冷哭了好不好,袁男神下一次您老人家支招的时候,麻烦考虑一下软件的匹配程度好不好,现已哭瞎,累觉不爱。

至于修为最低的水云妹子怎么下山……呵呵,人家没有选择当前等级能用的遁地术和慢死了的轻功,人家……乘坐装载尊主生活用品的马车一起下去的。你以为电视剧大侠每次孑然一身风度翩翩,还总爱一身白衣闯荡江湖真的科学?没有换洗衣物等着发臭吧亲~

为水云妹子的机智点三十二个赞~

众人选择在青云宗外的小镇落脚。以来此地倚靠青云宗,对修真之人见怪不该,几人从天而降,也并不会引起什么围观。二来青云宗占地广袤,几人御风而行自然神速,准备的马车等物却需要两天的时间才能赶到。

襄樊虽然距离青云宗有些路程,但是乘坐马车半月足矣。

步家小儿的两岁生辰至少在三月之后。他们时间很是充足。袁不破有意这样安排,实际上有让沈慕白出去公费旅游一圈的意思。

这个世界和沈慕白以前生活的世界不同。这个世界的人更注意孩子两岁的生辰,一般谁家喜得贵子,会大宴宾客的,都是孩子两岁的生日。因为两岁之后,骨骼基本长成,天灵闭合,是测试灵根,检验体质的最佳时日。修仙虽然盛行,然而有修仙资质的人万中无一,这种测试一般在亲朋的祝福和见证下进行。有则大好,无也无可奈何。除却修仙世家,大家对儿孙的资质,也并不苛求。

几人在城镇之外的落仙台上降落。但凡大城镇,都会有这样的落仙台,专为修仙者修建,供他们落脚,防止惊扰百姓。沈慕白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披风的兜帽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白皙的下巴,和菲薄的嘴唇。

他走近城门,白色的披风被风吹起,又落下。

不向修仙者索要过城费,这是不成文的规矩。所以,没有人上前阻挠他。待到沈慕白领着众人走过,骤然无声的城门口才有人敢小声低语。

“落仙台,真的落下了仙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枕黑是叔的心头宝,不会虐她的~

话说叔就是不写少女言情小说哈,忽然觉得枕黑和袁不破本尊挺配的。

就是那种傲娇的猫系萝莉配狂霸拽男主神马的……

捂脸,遁走。

☆、第17章 这是谁家熊孩子。

沈慕白一行人进入了内城。他们没有刻意掩饰修仙者的身份,甚至堂而皇之的落在了城外的落仙台上。然而,袁不破吩咐了四位徒弟,没有将日常用品放在空间法器里,而是用马车运送。袁不破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让沈慕白如同一个世家公子而非仙门宗主的身份出游。体会世间百态,亦为乐事。

只是袁不破布置的这些,沈慕白毫无所知。他只当什么储物袋之类的法器,是外人臆想,不是真正存在的。

游君带着游臧御剑而行,冥豹一族险被屠戮殆尽,对于游臧这只尚未成年的冥豹,游君哪里敢掉以轻心,早就央着袁不破施了一道障眼法,将冥豹一族异乎寻常的碧绿眼眸遮住,变成了和普通豹子一样的琥珀色。障眼法这种东西,只能瞒得住修为比自己低的人,论起修为,世上哪有能够及得上袁不破的?所以游君才放心的带着游臧出门。

修仙在尘世虽然稀奇,但是到底不是什么怪事。修仙者带着自己的坐骑行走也是常有的是。虽然以鹿,马等温顺的灵兽居多,但是蛇,老虎,豹子之类的,也并不是没有见过。野兽一旦被驯服,对主人的话便会全然听从,百姓见到猛兽虽然害怕,但是总不至于引起什么巨大的恐慌。

游臧乖乖的跟在游君身后,百姓只当这个修士生性强悍,喜欢猛兽罢了。甚至有大胆的小孩子走到游臧身边,想要摸一摸它。游臧自然呲牙以对,小孩被吓得哇哇大哭,游君无奈的摩挲游臧的脖颈,将他带离众人的视线。期间,并没有看被吓哭的孩子一眼。

倒是沈慕白看那孩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确很是可怜,从腰间的荷包里摸出水云特意制作的,平素沈慕白用来哄他家小姑娘的润喉糖,递到那个熊孩子手中。沈慕白的表情不算是和蔼,但是熊孩子接过糖,抽噎着塞进嘴里,很快就不哭了。

“挺好吃的,再给我一块儿。”熊孩子穿得不差,细致的白袍上绣着精细的蝙蝠纹,明明年纪未到及冠,一头乌黑细软的头发却被细心的塞进了特制的二龙戏珠的小发冠里,颈子上带着金项圈,上面串着一个龙眼大的夜明珠。肥嘟嘟的小身材,走路还迈着四方步,看起来玉雪可爱。圆嫩的小脸埋在小披风的一圈绒毛里,分外可爱。

沈慕白默默的无语了一下。还是纵容似的又给了熊孩子一块糖。

沈慕白看起来很严肃很面瘫,但是暗搓搓喜欢幼小可爱的东西,这一点,他才不会承认呢。小猫球一样的枕黑,现在对着他理直气壮要糖的熊孩子,每一样都活生生的戳中了他的萌点。

偏偏他生的严肃,一般小孩子都不敢靠近他,对他撒娇什么的。这个熊孩子虽然有些不太懂礼貌,但是再傲娇,也傲娇不过枕黑小姑娘啊。连一只任性霸道的猫都能忍受的男人,纵容一个熊孩子,根本就不是什么事儿。

润喉糖是水云做的,主料是麦芽糖,又加了点薄荷金银花之类的东西,药效很是温和,吃多了顶多发胖,根本吃不坏人。沈慕白目测了一下熊孩子圆滚滚的身材,多给他吃几块,即使发胖,也是……看不出来的吧。

麦芽糖在嘴里含一会儿就变得粘软,熊孩子吧嗒吧嗒嘴儿,把糖含得半软,就要开始嚼动起来。

糖是给沈慕白做的,自然比照的是成年男子的口腔大小,小屁汗看着七八岁大,嚼起来有些吃力,后槽牙完全不能单独完成咀嚼任务,所以熊孩子舌头一转,将大部分糖顶到上颚,用两颗大门牙嚼得欢畅。

乐极生悲。还不等熊孩子为自己的机智点赞,就感觉上牙膛一凉,嘴里泛起一股甜腥,让人作呕。连忙将嘴里的东西吐出去,连呸了好几口,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吐出的口水里,带着血丝。

“血!!!!”熊孩子撕心裂肺的叫唤,把沈慕白吓了一跳。拖面瘫脸的福,看起来他还是牛逼轰轰的高人形象。

按住熊孩子活蹦乱跳的身子,有些冰凉的手指捏开熊孩子的嘴,上牙膛两处黑洞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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