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医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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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医奋起-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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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邬迪心中的“大熊猫情结”加上部落里怀孕的没怀孕的女人们的“母爱”被粉团团的大熊猫幼崽给激起了,最后几十个女人“镇压”了人数是她们两倍多的男人,将小幼崽给养起来了——神使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且神使和恭中间再加一个被抱着的小动物……这个组合让人觉得眼睛都要闪瞎了啊~

收养了小幼崽的第二天上午,大山脚步有点儿飘地回来了,但是他脸上却带着餍足的笑意,看得那些没被选中的男人们好一阵羡慕——虽然那个节节族族长的两片嘴巴有点肥,耳朵也有些大,但总体来说,还算是不错的,最主要的是□身材倍儿棒啊!

于是羡慕嫉妒恨的男人们都去围着大山“取经”去了。

第三天下午,最后一批人也回来了,众人不再停留,继续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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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里,众人就又恢复了以前那种只要不累不困就一直赶路的状态。

唯一让人觉得有纪念意义的就是——阿宝的姐姐彩,在他们赶路的途中……生了。

当时的混乱不足为外人道也,尤其巫医还是邬迪这个对生孩子一窍不通的人。

不过好在这儿的人似乎对于生孩子都没有什么章法,觉得生下来就生,生不下来孩子死了或者母亲死了或者两个人一起死了都是很正常的事。

虽然大家都会感到悲伤和遗憾,但却不会放在心上多长时间——毕竟在生存威胁下,什么都比不上活着的人。

不过彩的运气还好,大概她活动得够,而且本身身体又健康。邬迪虽然不懂孕妇的事儿,但也知道这个时候最好不要做剧烈活动,不要吃刺激的食物,不要喝生水要注意保暖和休息什么的。

总之,虽然记得的注意事项很少,作用起的也不大,但是联系到一起,还是有影响的。

所以,彩几乎没像部落里其他的女人生孩子那样拿命在生,而是很顺利地地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

阿宝这个舅舅比彩这个妈妈都要高兴,听到母子平安的时候一蹦三尺高,立马去学人猿泰山“哦咿呀哟——哦咿哦咿哦咿——”去了。

倒是身为直接帮忙接生的人之一的邬迪却是欲哭无泪。尤其是他看着满手的血红,甚至能够感觉到自己刚刚将小宝宝从彩的下·身那里“拽”出来的那种又热又黏又滑的诡异感觉——呜,好累,感觉不会再爱了……

似乎是觉察到了邬迪心思的波动,在一旁也很紧张,但是现在松了一口气的恭毫不在意地握住邬迪血淋淋的双手:“邬迪,你真厉害。”

“我……”邬迪愣了好久,才抬头看着恭。

不着痕迹地伸手在邬迪后背轻抚——就像以前邬迪在他心情紧张不安的时候做过的一样——恭脸上露出大大的、自豪的笑容:“我的邬迪为部落带来了一个新生命!”说完,还在邬迪那因为紧张而出汗的脸上响亮地亲了一口。

“……嗯。”邬迪只觉得到刚刚为止还绷得紧紧的心弦一下子就放松了,整个人也脱力似的半靠在恭的肩膀上,“还好成功了,还好母子平安。”

因为部落里的人都在庆祝新生儿的诞生,所以并没有人注意到邬迪和恭的小小动作。

此刻,部落为了新的生命诞生而充满了喜悦,邬迪和恭也静静品味着他们的小小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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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小幼崽将一碗母乳摇头摆尾地舔完,恭小心翼翼地翻过小家伙的身子,然后两根手指搭在那热乎乎圆鼓鼓的肚皮上,一下一下地规律按摩,一直到那张小嘴里“嗝”了一口气,才拍拍那小屁股放松下来。

自从小幼崽越长越快,那长长的尾巴渐渐缩短,大脑袋和小身子的不协调比例也渐渐调整……最重要的是,一开始那尖尖的仿若老鼠幼崽的模样变得圆滚滚,稀疏的白色胎毛也渐渐变得浓密之后,原先还打算着若真是老鼠幼崽就烤来吃的恭对小东西是真心喜爱上了。

不仅每顿将小幼崽喂得饱饱的,而且还每天坚持让小幼崽身体保持干爽,甚至还专门在衣服上缝了个口袋将小幼崽装进去以方便赶路——然后口袋就在全部落里流行了。

总而言之,靠着自己圆头圆眼圆鼻圆身卖的一手好萌的小幼崽不知道让邬迪牙酸了好几回——早知道就不养了!多出个“情敌”这算是什么事儿啊?!

“这小……大熊猫真可爱,我家的大壮也是这样吃了睡睡了吃,小嘴巴吧嗒吧嗒的。”身为人母的彩的身上有了一种母性的光辉,不仅在看到自己的儿子,而且在看到部落里的小孩儿,甚至在看到恭在养着的动物小幼崽都觉得亲近万分。

至于那个小宝宝的那个有些坑爹的“大壮”,彩表示这是她和她死去的男人在她刚怀孕的时候就想好的——男孩子就叫做“大壮”,又高大又壮实;女孩子就叫“彩花”,又像彩那样漂亮又像花朵那么娇艳。

“这都要谢谢彩你呀,要不然小东西早就饿死了,哪儿还能这么圆滚滚的啊。”之前邬迪只是想着将这个疑似大熊猫幼崽的小东西养着,等到真的养了才发现大熊猫宝宝要吃的东西他根本就没条件弄出来。可是看到小东西一边哭一边“哼唧哼唧”想要吃东西的样子,邬迪又不忍心就将它这么丢弃了,最后只得弄一些果汁给它喝。

碰巧没多久彩就生了孩子,而且奶水充足。所以每次喂完大壮之后,彩都会挤一点奶水给小幼崽喝——反正她又不缺这点儿。

虽然人的乳汁和大熊猫的乳汁并不太一样,但是总比果汁有营养,所以一开始干瘪瘪瘦巴巴的小幼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丰满圆润”起来。

然后,邬迪就怨念了。

比如此刻,他正面无表情,实则内心小人咬手帕地看着那个在自己爱人怀里眯着眼睛一副大爷样儿打盹儿的小东西:“恭,你抱着也累了,让我抱一会儿吧。”

恭以为邬迪也被小幼崽给萌住了,于是笑眯眯地将小幼崽放到邬迪怀里:“轻点儿哦,它怕碰。”

小混球,我去年买了个表。

看着手里这坨(……)圆圆白白,眼眶周围已经开始显黑了的小生命,邬迪看了半天,终于将内心翻滚的醋海压下——大熊猫什么的,要不要这么萌啊。

“等会儿我们就可以翻过这座山了……邬迪,你说我们真的能找到大海吗?”不是恭不相信邬迪,而是原本邬迪说要沿着河道走就可以找到大海,可是前几天,他们却离开了河道,望这高山攀爬。恭其实并不担心邬迪找错路——就算找错路也没什么,但是他担心部落里的人会因为这个而对邬迪心生不满。

“没事的,相信我。”邬迪摸了摸恭的兽耳,然后亲了亲他的脸。邬迪以前曾经在一个海岛上生活了三天两夜,自然知道如果附近有海的话,不说植物,就是风的味道都不一样的。这种经验有时候无法用言语形容,但是他却相信自己没有走错路的。不过恭的担忧让他十分的暖心,然后内心的小人不停地捶地懊恼——呜呜呜,什么时候才可以吃了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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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着这样的怨念,邬迪的步子越发加快。于是,游河部落众人终于在第二天上午的时候登上了高山顶峰,当他们从山上往下望的时候,那一抹碧蓝终于出现在他们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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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各位美小受们好,这里是存稿君‘挥爪~

我家爷已经马不停蹄地赶去学校了,初步估计时间明天下午三点左右达到——希望不会塞车

现在已经有圆仔、竹子、土豆三个候选……

等等,还有个PO!【看过某动画片的大大们不会不知道吧,贼笑中……

☆、45·大海啊……

站在高处的时候;很容易将距离很远的地方看做近在咫尺。所以虽然他们已经看到了那海天相接的一抹蓝;但是一直等到第二天下午的时候,他们才走下山,接近那片海。

这个地方的地形很像百科书上那种标准地形——高山后是平原,平原往外延伸,湿润的土地渐渐沙化,和绵延的沙滩相接,最后;就是“哗哗哗”地一波又一波地冲上来的海水。

尤其让人惊喜的是;这个沙滩不是寻常的黄沙;而是白沙滩。当然;对于邬迪来说;只是看起来要好看一点儿而已。

一下山;走过距离不长也不短的平原,靠近大海的范围内,浓郁的海风便扑面而来。

海边特有的海腥气也随之而来。

“入目便是大海,当真是个好地方……啊!”恭一句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吹起的一阵海风就将他的头发吹得有些乱,在鬓角的一些头发都“飞到”了眼睛鼻子嘴巴上。

邬迪伸手将恭被海风吹乱的头发整理好,眼神万分柔和:“既然恭这么喜欢,不如我们就定在这里了?”

因为他们虽然后来是沿着高山走的,但实际上他们之前当做路标的河流是绕过了高山汇入大海的,也就是说,他们这儿并不缺淡水。

“咦,可是……”

“我们的目的不就是大海吗?既然已经找到了,那么自然就在这里安营扎寨了。”邬迪眯起眼睛看着海上不远处的一座孤岛——或许应该抽个时间去看看,要是上面有人住的话,也要将“邻里关系”给协调好嘛。当然,如果没人更好,毕竟一座岛就是一份资源。

“而且你看,这儿后面是平原,既可以居住又可预防海浪来袭,再后退上面还有大山,山林里也有动物。所以住下是绝度没问题的!族长一定也是这么想的!”邬迪信誓旦旦。

身为族长的集沉默着,直觉告诉他,虽然那对闪瞎眼的夫夫是自己儿子和儿婿,但还是不要搀和到人家“夫夫”生活里去比较好。

我说你们两个男人就这么在老头子(?)我面前光明正大秀恩爱真的大丈夫么?!

“哇!那就是海吗?和我们以前住的附近那种河完全不一样,完全不一样呀!太壮阔了。”阿宝一溜烟跑到海边,对着大海大声呼唤,“哇大……嗷!咳咳咳……”

不小心被一阵海风灌到嗓子眼的阿宝弯着腰咳得撕心裂肺中。

梨花眼神迷离的望着海边的风景:“这比江还大好多,都看不到尽头!”

“白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水在一起呢~”

彩将大壮往自己怀里拢了拢,免得被风吹凉:“跟着邬迪,我们这回也算过足眼瘾。这要放在以前,我从来没想过见大海,更不用说是住在这里呢。”

“嘿嘿,那我以后一定天天出来看海!”猴子一边说一边点头。“还愁没得看吗?到时候都得瞧腻了~”开总是在欺负猴子的这件事情上乐此不疲。

而另部分族人,早就欢呼着跑过去了——在他们心里,邬迪说了大海就是他们的目的地,长途跋涉这么久,终于到达了终点,能不让人兴奋吗?

甚至有些人直接弯下腰捧了一口海水喝,虽然咸乎乎的一点儿也不能入口,但他们却高兴得哈哈大笑——没错的,神使说了海水是咸苦的不能和,看来他们是找对地方了。而且,神使还说了,只有咸苦的海水才能够有盐,这样想来,他们对未来更加充满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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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呼后的众人到了海边,就准备找居住的山洞。这个时候,邬迪将大家聚拢来:“我想说一件事,我们住在海边,但是并不住山洞。”

“不住山洞?那我们有哪里可以住?”灰有些疑惑。

“你们也看到了,那个方向,虽然有山洞……”邬迪伸手指着那边沿海,与海岸线呈差不多垂直的山崖,“那个地方虽然有大大小小的山洞,但是能够住人的很少,而且都不算大。再加上,那个最低的山洞在大海涨潮的时候,很容易就会被海水淹没,如果那里面住了人的话,也很容易丧命。”

邬迪并没有去直接测量,但是在野外历险的经验让他就算只是用两根手指,就可以将这距离算得八·九不离十。

“那怎么办?”

“我们建房子吧……”邬迪其实早就有这个想法了。睡山洞什么的,不仅漆黑潮湿,石板床也硬邦邦的。下雨天的时候,谁都要漫延进来。看看部落里那些一下雨就按着膝盖腰椎喊痛的中老年人,邬迪可不想自己和恭以后也变成那样子。

“‘房子’?那是什么?”

“就是和山洞一样是住的地方,但是干净整洁亮堂,最重要的是,下雨天不会漏雨也不会有水飘进来……就是比山洞更好更舒服的住的地方。”以前习惯了住房子倒没有觉得,现在没有房子住了,邬迪也没想到自己脑海里全身房子的好处,嘴巴里却说不出一些比较具体的优点来。

不过还好部落里的人对于邬迪都是很信服的,所以虽然邬迪说的有点儿语焉不详,但既然神使大人都说了是好东西了,那就一定是好东西的。

于是,众人都很期待了:“神使大人?房子要在哪里找?”

“这个,是要我们自己亲手建造起来……不过我现在天色已晚,而且大家都这么累,具体的事情我们还是明天再说吧。”邬迪倒是很满意大家的热情,但是现在休息一下填饱肚子睡一觉才是最重要的。

“可是我们今晚上住哪儿呢?”

见恭将疑惑的目光投向自己,邬迪拍拍胸膛:“我们今晚上睡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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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邬迪他们有兽皮,但是这些兽皮并不足以让他们每个人都搭建一个帐篷休息。

所以,最后集合了全部落的兽皮,每块兽皮之间都留了约莫一指宽的重合处,用骨针粗粗地缝了几针——这样不仅不用担心因为做帐篷而将兽皮弄坏了,而且还绝对不用担心海风从缝隙中吹进来。然后,将一大张毛皮撑到几根木桩上,用干葡萄藤绑紧——部落意外地在这里发现了有许多的野葡萄——做成了一个类似于蒙古包的东西。

当然,因为是沙地,由于沙子的特殊属性,昼夜温度会相差特别大,所以邬迪不仅让人在沙地上铺了一层比较好的,舍不得用来在外面阻挡海风吹拂的兽皮,还在兽皮下铺了一层干燥的细草——这样不仅防止沙子将兽皮咯坏,还可以更多一层保暖。

说起这个细草,无论是现在用来铺在地上保暖,还是用来搓绳子或者是他明天盖房子用,都是主要角色。甚至曾经邬迪在野外无处栖息只能在露天的草原上过夜的时候,就是靠着将干草塞入衣服里保暖才能够勉强睡一觉以恢复体力的。

“哇,这个地方好大好舒服!早知道我们前段时间赶路的时候也可以这么用嘛~”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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