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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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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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早上醒来的时候皮裙底下支楞楞的硬着时他还是会想纳鲁,身体倍儿棒这五字纳鲁当得……男人嘛,都是饱暖思□的,想自己家的鲁玛有什么错了?不过去招惹纳鲁——孙志新没这个熊心豹子胆,至于泰格,更是不敢想,牙疼。热爱生活,珍爱生命,远离这两个二货是明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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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志新的注意力重新转回到了部族的过冬一事上。现在天气已经开始明显的转凉,听熟悉季节变化的族里老人说过,气温照这么变化下去,很快就会迎来第一次的大降温。按现代的说法,这个叫寒潮,来临的时间早晚不定,或许早些,又或许会迟到些,影响它的早晚的因素非常之多。而那以后气温会渐逐的飞速下降,不到半个月的时候就会迎来第一场雪,而后便是漫长的而残酷的冬季。
  为此孙志新也去找过奥瑞克证实,奥瑞克的说法与老人们一般无二,只是说得要详细些。比如第一次寒潮来临之前,树叶会先开始掉落,这就是个先兆。
  尼玛!
  哪里的冬天到来的时候树叶都会掉落的好不好……根本就是废话!孙志新越发鄙视这个神棍也似的干巴老头儿了。其实这回孙志新当真冤枉是老头儿,他也不想想,这可是科普知识落后得没下限的史前时代,他认为是常识的东西对于别人来说则是还有待发现的大自然规律,老头儿会用植物的变化来推断季节的变化已经很了不得了,别人还不会呢。
  与纳鲁,还有泰格三人之间纠缠不清的事相比,个人的感情问题和整个部族冬季存亡的问题相比根本不值得一提。现在食物的问题由于自己的发现和提供的储藏办法,使得它已经解决了大半,剩下的问题最迫在眉睫的便是冬季御寒的问题。
  也许只龟缩在岩洞时不出去的话,御寒的问题还显得没有那么严重。可听奥瑞克说起,以往的冬天都要外出进行冬猎,那个时候一定会冻死人。并不一定所有的野兽都会冬眠,食物短缺的情况下就必须猎取这些来补足食物的不足。
  而今年的冬天虽然食物显得比往年充足许多倍,理论是来说是足够的。可同时的人数也增加了,目前还来不及与海风部族停留在他们自己营地的人沟通,无法得知他们那边储存了多少食物。万一不够两人拼到一起的人员吃怎么办?与其到时候再来想办法,还不如现在就未雨绸缪的提前做好准备。
  而且有脑子的人都会多留一手准备,谁知道整个漫长的冬季里会不会发生意外?在这个环境恶劣,生存能力低下的史前时代,一个对待生活的疏忽就足以要人的命!
  所以最好是做全各种准备,包括冬季冬猎的问题,还更是要把它深化到就算不必冬猎也要进行的族人御寒问题。
  对于这个很好理解,常常登山或是喜好探险,以及类似于滑雪爱好者都知道。在寒冷的季节,就算是放到现代,一但御寒方面出现问题而引起发烧感冒,处理不当都会迅速的要出人命。低温加伤寒,组合到一起无异在毫无防备的承受大自然放的大招,几乎是中者必死。而在这史前时代,完全没发展出有效的治疗手段,一但受寒感冒就更是必死无疑。特别是小孩和老人,他们比成年人经不起折腾。所以为了应付这个局面的出现,重点更是要放在御寒问题上。
  那个瓷器孙志新觉得再烧一窑或是两窖就不必烧了,把人员的运作节约下来,用在其它关键的方面。部族里的瓷器够用就好,太多的话反而在迁徙的时候不好处理。可以这么说,正在由于瓷器的搬运不便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类定居一处不再迁徙的习性。由此可见得它的般运有多么的不方便。
  而且时至冬季,无论远近的各族肯定都在为入冬做准备,也就是说没有出来交换的商队出现,多烧瓷器来交换就更是显得没有必要。
  一切的都因素都指明,这个时候应该去考虑其它的,而能为部族带来繁荣的瓷器在这个时候并不是首要重要的任务,它只需够用就好,再多就会适得其反,造成部族劳动力的使偏了劲,没有用到刀尖上。
  那么,做什么好呢?
  虽然御寒的准备在这个时候很重要,可把亚麻线纺成亚麻布来制衣是个花费不少时间的事,短时间根本看不出成效,动这个念头是不现实的。更适合制做亚麻布的时间是在漫长的冬季里完成,那时候整个族群都会很闲,女人、老人,甚至猎人都可以加入到织亚麻布的行列中来。因为奥瑞克也说过,他们不可能天天都出去冬猎,得选天气比较好,没有暴风雪的日子。而他又说暴风雪的时间会很多,这便是说大家有很多时间都是闲着的。
  想了半天孙志新也没想出个好主意来,因为这是蛋疼的史前时代,一切都从零开始,什么物资基础都没有。
  他倒是想到了用桄榔或是去寻找岩洞时路途中发现的那些棕榈树来做蓑衣的想法,不过那玩意儿虽然能档风避雨雪,保暖却是不行的,所以也不是当务之急。
  想不出来就干脆先让自己放松一下不去想,等脑筋灵活的时候再去想。
  此时族里已经有了比较大型的瓷器,孙志新就一架削木头试着构架织布机的模型,一边借着瓷器之便想腌点腌菜吃吃。
  孙志新嘴馋好吃是事实,不然也不会成为一个挺标准的美食家兼大厨。尽管他现在嗓子疼吃不了,可冬天不见得嗓子就好不了。当哑巴并不能妨碍人吃美食,是吧?一想到整个冬天都只能吃肉啥的,没有菜吃,孙志新就觉得痛苦。反正现在有条件,腌菜的制做也简单,不如趁养伤无聊中做一些以备冬季食用。
  腌菜嘛,有菜和盐就能作。盐是现成的,且不说族里现在有不少,就算再问泰格要,他敢不给?关于菜的用料孙志新早就瞧好了,不仅是以前采回来吃的那些,还有许多别的东西可以拿来制成腌菜,到了冬天大家呆在岩洞里时用它来炖肉,吃着鲜美,吃完以后暖和,给人的感觉一定很不错。
  想到这个,赶紧去找布库。现在哑巴了,不能像以前那样扯着嗓子叫,只好自己跑腿去找他。
  布库以前就对孙志新百依百顺,现在他不能开口说话,布库心疼自己的吉玛,对他更是百依百顺。正在那里候着怕自己的吉玛会有什么吩咐,为了这个他连拾柴的时间都挤了又挤,就怕孙志新要找他的时候找不到人。
  孙志新一出来就见小黑犬蹲在不远处玩蚂蚁,一边玩还要一边留神往自己这边看,小脸是全是放心不下的紧张。孙志新就疼他疼得不行,忍不住想纳鲁或者泰格的的性格怎么就不能像这小子一样招人爱?如果是的话,他孙志新倒贴老婆本儿都要跟着他们走。
  尼玛!
  布库你为什么不长大点儿?爷想老牛吃嫩草,当你的吉玛……不对,是鲁玛!
  “吉玛!”布库飞快的奔过来,问道:“要吩咐我做什么事?”
  孙志新比划了半天,布库不懂,他自己也不懂。
  以前看过一篇很毕加索似的文章,说某个钢琴师弹钢琴的时候可以用指尖飞舞的旋律这些个字眼来形容。现在孙志新指尖倒是在飞舞了,可旋律就是出不来。
  孙志新心里这个丧气,终于感觉到了残废的为难之处。史前部族没有文字一说,更没有手语一说,这下哑巴了,要怎么和人交流,让别人能理解自己的意思?难道靠心灵感应么?好高端……就算可以也得先给他时间修炼成魔法师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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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题了,对于目前这种状况来说,手语是唯一的选择。而文字,孙志新还没做好准备去挑战这个极限。
  赶紧回去翻PDA,结果是……非常不妙,他没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变哑巴,没有收集得有手语这方面的资料。
  还能怎么办?活人还能给尿憋死?反正他能听能看,理解别人的没难度,关于自己用手语向别人表达的问题就现编呗。
  努力去回忆自己偶尔见过的手语,回想着它们的比划模样,再自己生编杜撰缺漏的那些,试图凑个完整的史前版手语出来。
  其实在孙志新原来生活的时空,在遥远的古代就有手语的存在,并非专为聋哑人所有。古人靠手势来传达沟通意见,而后才慢慢产生了真正的语言。手语这种语言说白了就是手比眼看,是一种根据手势的变化模拟形象或者音节以构成视觉解读的语言。因此一但把握到规律,特别是环境逼迫你不得不这样进行,还因为本身并不是耸哑人而有着语言基础时,学习起来速度会非常快。
  比如指指自己的就代表我,指指你就代表你,左手食指、姆指与右手食指、姆指对接比出一颗心代表爱这个抽像字眼。又比如五指叉开向上代表火焰,用手指模仿水流流动代表水,再继续依此类推下去,看得多了,比划得多了,后面的会越来越容易。
  孙志新就用这种自撰手语和布库交流,布库起初看得似懂非懂,后来明白自己的吉玛是在用这个方式跟他说话,就学得非常认真。
  小家伙是极聪明的,早先能无中生有的设想出竹壶的相关设计就能看出来他的智力非常之高,很有发明创造性。有时候孙志新比划出个什么来概念会显得很模糊,等布库明白了再比划出个新的动作,往往比孙志新自创的还更形像具体一些。
  小孩子总是比大人更有想像力一些,他们的脑子天马行空,思维的色彩永远比思想被固化的大人更丰富。就算是有着丰富学识的孙志新在这方面都不如布库,那些杜撰出来的手语被两人改来改去,竟可以浅浅的交流了。
  孙志新大是开心,忍不住把布库抱到怀里来好一阵疼。这孩子太招人了,比他爹那个二货可爱十倍。他绝定了,以后更爱布库多一点,其它人滚蛋。
  想当然,一个以前从来没有用过手语和人交流的人要想掌握好这门语言并不是那么简单,尽管两人一起学习的速度非常之快,到第一天结速的时候还是只能简单的进行交流。能说些我想喝水,我要出去之类的表达主观意愿的话就非常之了不得。
  到得第二天,继续学习,学生居然多了四个。三个族里真正的聋哑人和奥瑞克这个对学什么都有兴趣的老神棍也坐到孙志新的帐蓬前面来跟着一起学习。
  三个聋哑人里居然还有一位是猎人群体中的猎人,他不是聋子,但是是天生的哑巴,声带有问题,能发出简单的音节来表达喜怒哀乐等简单心情,不过不能成语。另两个一个是先天的又聋又哑,一个则是高烧烧哑的哑巴,跟孙志新一样是后天中的招。
  其中两人头一天上午还见孙志新在跟布库比比划划的,下午就能用这种方法进行简单的交流了,不由得大是羡慕,第二天见孙志新还在那里跟布库比划,也奔过来学习这种交流的办法。而那位猎人,则是听族里人说起这件事后,今天特意不去打猎,也兴奋的跑来学习这种‘说话’的办法。
  整个部族的人由此对孙志新彻底的很服气,都哑巴了他还能这么能折腾,且还能折腾得这么有模有样的花样变换无穷,大约也只有毕达拉察阿苏才办得到。
  当然孙志新自己也很得意,笑得白牙尽露,心里想的大约是老子就算变成了哑巴也如此有人气,如此招人,如此牛B的想法……
103、囧人哑语,惊喜发现
    到得第五天上头,孙志新已经能和布库顺利交流,其它几个人则要差上许多。一来孙志新和布库很亲近,布库总喜欢腻在自己的吉玛身边,两人之间形成的这个氛围就很适合促进手语的学习。这就像学习一门新语言的时候,有一个新语言交流的群体大家一起学,总是可以大大提高学习速度和应用能力。二来孙志新是后天的哑巴,他是有着语言基础的,在听和理解上一点问题都没有,就更是大大促进了这个学习速度。
    现在他又多了几个跟班,天生的哑巴猎人叫罗杰,跟兔子罗杰的名字一模一样。他一般晚上来学习手语,让孙志新极喜欢他,因他的到来总是可以让自己很忙,可以把心神岔开无视纳鲁和泰格这二位爷总是每天晚上像门神一样守在帐蓬外头。
    又聋又哑的叫阿多根,四十好几岁了,无论是年龄造成的理解力下降,还是长年的聋哑跟人无法交流形成的沟通理解障碍,都造成了他学习手语的速度极慢的情况出现。而被后天的高烧的烧哑的叫哈里斯,是个二十来岁的年青人。孙志新对这个人完全没指望,因为高烧的后遗症使得他智力有问题,虽然不像一般的傻子一样总是流口水,但他要理解手势表达的意思比四十好几的阿多根还更困难许多。
    不过孙志新挺喜欢这个人,哈里斯的眼神很澄清无睱,举动显得有些笨拙而幼稚,还会呆呆的笑,显得很可爱。他的模样也长得很俊,整体形像高大而俊美,五官的轮廓刀削斧凿一般深遂,像是古希腊神话里描述的那些阳光美青年,很符合孙志新的审美观。总体形容哈里斯就是个英俊的呆子,如果放到现代的话,绝对是那种呆气的萌物。
    哈里斯喜欢坐到孙志新身边,也许是孙志新身上的气息让他觉得很舒心,在这之前还没他亲近过哪个人,他只肯靠近自己的父亲——他也是猎人部族的一名优秀猎人。不然的话,以史前时代的恶劣生存条件,没有强大的家人庇护并提供他生活的来源,像他这样的残障青年不可能能活到现在。
    他还喜欢把头靠到孙志新的肩上,尽管他比孙志新还略高一些,有一米八三的样子。这个动作让他看起来很萌,更让孙志新有一种被人依赖的感觉足,挺自豪的。所以教起哈里斯来比其它几个人更上心一些,尽管他能理解的不多。
    而奥瑞克,他是族里的智者,能成为智者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学起手语来仅比孙志新和布库慢上一线,让孙志新不怎么待见他的同时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强大。
    现在孙志新做什么都必须小心翼翼的,因为几人都在看着他,会把他的任何一个微小动作都误认是某种手语的表现形势。手语嘛,就是手比眼看,对于会使用手语来流的人来说,任何一个动作都有可能是他在‘说话’。
    结果事情就脱线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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