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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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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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草地,清晨的露水打在上面,被阳光折射,晶莹透亮,沈之默也不管潮湿就坐上去,十多个人,只有泰瑞希尔还那么优雅地站着。

一眼扫过去,人人衣着褴褛,疲惫不堪,似乎随时都会有人倒毙,去伊利达城尚在其次,能不能安全抵达距离最近的落锤都是个未知数。

骑士西蒙正在用圣光术为妻子疗伤,盗贼奥布里懒洋洋地仰在草地上看天,矮人麦格尼嘀咕着没有酒的日子真难过,已经年过三旬身份还是魔法学徒的莫雷玩弄手里凤尾桐木制作的法杖,药剂师特洛伊则忙于检查周围有没有有供果腹的植物。

“奥布里,你脚程快,去前面看看有没有水和农庄,我们必须找个地方休息和进食。”沈之默下了命令。

“为什么是我?没看到我累得不能动了吗?”奥布里眼睛一瞪,明确表示拒绝。

“你……”沈之默想起危急情况最好还是保持团结,否则对大家都有影响,便换了一副口气说:“现在我们都在逃亡,是一个整体,每个人都应该为团体出一份力气。”这些天来,他时常与人对话,撒姆尔语已说得非常流利,除了还夹杂一些晦涩难懂的口音,别人已经听不出来有什么不同。

奥布里想起沈之默的恐怖力量,口吻便有些软了,但依旧不服气:“为什么不叫他们?还有,每个人都要出力,那你呢?”

沈之默静静地看着他:“昨天晚上如果不是我的话,你们早就变成火焰中的尸体,还有什么话要说的?”

药剂师特洛伊插嘴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前面二十公里的地方有个名叫石鱼湖的小湖。呃,为了制作毒药,我经常到各地采集草药,奇 …書∧ 網记住很多地形。”

泰瑞希尔的话增强了他的说服力:“我确实感受到了一点水元素的涌动,就在前面二十公里左右。”

大家听到这话,心情都变得轻松起来。

第22章 轻功VS风系魔法

西蒙悄悄拉过奥布里,低声说:“你最好赶快适应撒加的领导地位,他能带我们安全到达帝都,而不是去黑雨丛林与食人族为伍。知道吗,那个精灵魔法师,他有清除恶魔气息的能力,这样的话我们就不会被教廷净化。帝都的生活可比港口要好得多,我有把握能开展一段新生活,至少不会去黑雨丛林吃生肉啃人骨头。”

奥布里沉默良久才说:“好吧,我听你的。”

西蒙用同样的语言警告了其他几个看起来不是很爽的佣兵团成员。

四个小时后,快迈不开步子的沈之默一行终于来到石鱼湖。这里偏离大路两公里左右,即使附近城防军队已经收到消息,也不会发现他们。

他们补充了水源,还在湖里抓到几条可供食用的青鳞鲫。沈之默不再负责指挥,西蒙倒也识趣,带了几个人四处去找枯枝断树。

大家眼巴巴地望着魔法学徒莫雷,这个可怜的家伙双手搓了半天也没搓出一个哪怕最微弱的火球。矮人忍耐不住取笑道:“你不是常唠叨说因为魔法协会委员们势利眼才没升到魔法师的吗?怎么连小火球也弄不出来,莫非昨天晚上的恶魔把你胆子吓破了?”

莫雷涨红着脸说:“可能是太累了魔力还没有回复,要知道前几年袭击‘剑与玫瑰’海盗团那会儿,我在水里可是用火焰把他们烧得屁滚尿流。”

矮人有种要把这家伙的骨头拆下来钻木取火的想法,终于忍住,气呼呼地说:“根本不是这样!那天你喝了一肚皮水差点淹死了!”

泰瑞希尔制止两个人的争论,对干柴堆打个响指,那些枯枝立即冒出一团火焰,开始燃烧。

沈之默时刻都在关注精灵魔法师的动作,在响指打响的一刹那,能感觉出他的手指好像有股类似内力的能量从体内喷出来,这就是奇妙的魔法么?似乎和内功没什么不同。沈之默记得北宋番僧鸠摩智的“燃木刀法”同样可以用内力引燃木柴,只是比不上泰瑞希尔那么轻描淡写。

有了火就好办多了,烤得焦黑的青鳞鲫照样吃得津津有味,大家休息片刻,已经恢复了不少体力。

西蒙意犹未尽地舔舔手指上的油腥,忽然感觉地面传来细微的震颤,远处烟尘腾漫,不由脸色惊变,吐掉半根鱼刺说:“是马蹄声,附近的城防军已经接到命令开往库泽斯卡尔港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在三个小时内完成布防,封锁所有交通要道,邻近几个城镇出入的人员都要受到盘查。我们应该尽早启程,争取在中午前到达落锤镇。”

人人脸色大变,矮人脾气暴躁,当先抓起战锤吼道:“我们与恶魔交战,应该得到光荣才对,为什么要净化我们?”

奥布里轻蔑地说:“蠢货,你怎能明白教廷的想法?他们都是一伙偏执狂。再说,你和恶魔交战了吗?我好像记得最先昏倒的人是你。”

沈之默表示同意:“为了活命,我们还是马上动身的好。没有人能对抗整个军队。”

奥布里指指泰瑞希尔:“不是说战场上魔法师相当于一支军队的吗?”

对战事比较熟悉的西蒙反驳了他的话:“这是教廷的净化行动,其中必然有大量能力超强的圣骑士,可不是普通军队那么简单。要知道,一名合格的圣骑士等于一位中阶魔法师,我混了那么久才只是骑士,‘圣’就算不上了。”

说走就走,情势紧迫下再也没人抱怨。两个还是孩子的小学徒哭丧着脸跟在后面,深一脚浅一脚,跌跌撞撞,但还是勉强跟住队伍,他们的父母已经在深渊领主带来的烈焰中丢掉性命,年纪轻轻便失去家庭,一时彷徨无措,只把老铁匠和沈之默当做最后的靠山。

泰瑞希尔回头看了他们一眼,低声吟唱出几个晦涩难懂的音节,唐恩兄弟俩顿时觉得周身凉爽,脚步轻快了好多,原来泰瑞希尔给他们施加了一道增加速度敏捷的风系魔法。

沈之默又在心里拿来和武功比较,只想:“暂时性加快旁人行走速度,我只要往他环跳穴、膝阳关、涌泉穴注入两道真气,照样能够办到。不过他这魔法的原理,如何像巫婆神棍一样卖弄几下玄虚便会产生效果,始终不甚明了,改天一定要好好研习。中华武学不见得弱过魔法。”

日头快到中间时,一行人远远站在道路边躲躲藏藏,落锤镇近在眼前,半里路就看到鳞次栉比的屋宇,沈之默恼火地发现,一队服色整齐的军人正在来回巡逻,碰见行踪可疑的人还会上前盘问。

“该死!我们来晚了。看看我们的样子,能进得了城吗?”除了泰瑞希尔,所有人的衣服都被烧得破破烂烂,蓬头垢面,一看就不像好人。

矮人麦格尼揪住唐恩的脖子喝道:“都是你们两个在后面磨磨蹭蹭拖了大家后腿!”

唐恩吓得魂不附体,颤抖着说道:“先,先生,我们已经尽力了……”

“麦格尼,你最好放开他。”沈之默发出警告:“这样的场面,我不希望再看到一次。”

麦格尼只好松开手腕:“哦,听你的。”

看起来团队里的气氛不算太友好。

药剂师出了个主意:“我发现附近有一些农户,或许可以跟他们借几套衣服。毕竟这里没有圣骑士,我们还能蒙混过关。”

“你说的对,谁去借?”

众人的眼光都落到盗贼奥布里身上。

不愧是猛虎佣兵团有名的三只手,出去转了一圈之后捧了十几套破旧的农夫服装回来,还有一条擦脸的毛巾,想了想,最后还是先递给沈之默。

第23章 哥哥,好久不见

这套裤腿肥大,前开襟的衣服充满番邦人士特有的怪异体味,沈之默捏着鼻子才穿上身,暗想:“日后老子做了皇帝,第一道命令就是要这帮不讲卫生的鬼佬一天洗三次澡。”

在港口遍地都是水井,生活不缺用水,倒还不觉得如何,但内陆地区的居民可没那么讲究,尤其是劳作一整天的农民,往往多天才洗一次澡,体味奇重,放在具有良好习惯的沈之默身上,简直算得上一种酷刑。

他讨厌归讨厌,终究不敢怠慢,还让西蒙纠正了几个穿着上的问题,一番辛苦之后,屏住呼吸,扎紧袖口腰带,蹬上破个洞的皮靴吩咐道:“为了不引起注意,我们分批进城,看到镇上那个钟楼没有?一个小时后在那里集中,如果谁找到更好的出路,可以不用去。老哈马尔、唐恩,泰瑞希尔你们都跟着我。”

西蒙见他们几个“自己人”都在一块,害怕他们丢下佣兵团成员私自离开,那样的话没人帮助清除身上的恶魔气息,圣骑士随时可能出现,便想跟在一起,最后不知想起了什么,终于还是忍住,扶住妻子,对奥布里说:“你去弄点蔬菜水果,我们假扮是附近的农民。”

落锤镇议会集会所前的告示牌已经张贴上最新告示,声明“库泽斯卡尔港感染重大瘟疫,必须用圣光净化”云云,要求居民举报任何一个从库泽斯卡尔港过来的可疑人士,最高奖励十枚银币。

落锤镇是典型的伊利达风格建筑,红瓦白墙,墙壁敦实,屋顶上冒出个大烟囱,第二层的小阁楼时常探出个发呆的少年四处张望,有的还在门口前围上篱笆栏栅圈养家禽。

碎石子小巷两旁大都是家庭式手工作坊,有的织布有的纺纱,有的磨制单片玻璃眼镜,有的打造铁器,一派繁忙景象,机械撞击声此起彼伏。

沈之默带着人当先走在前头,窜上道路,跟在前来赶集交换货物的农民身后。

他虽然镇静异常,但神色总是很紧张的哈马尔和唐恩兄弟引起了巡逻队的注意,一名长相威武的士兵上来查问:“你们是哪里来的?”

哈马尔只道行踪败露,吓坏了,嗫嚅着说:“我……我……”老半天没说出一句囫囵话。那士兵不耐烦起来:“老家伙,你到底是干什么来的?”

沈之默平静地说:“先生,我们是附近石鱼湖的渔夫,他是我叔叔,前几天抓到一条起码有两百斤的黄花鲶,受了惊吓,我带来让镇上的牧师看看,这两个孩子也想一起来买些新奇的小玩意。”

士兵哈哈笑道:“石鱼湖哪有两百斤那么大的黄花鲶,您不是在吹牛吧?我猜您叔叔一定看花眼了。”

哈马尔清醒过来,倒是极为配合的指着天嚷嚷道:“我敢发誓,那条鱼绝对有两百斤。”

“哼,当我傻瓜么?”士兵发现了后面的泰瑞希尔,脸色马上变了:“想不到还有尊贵的精灵族,愿圣光与您同在。”

泰瑞希尔说:“月神艾露恩给你赐福。”

精灵崇拜月神,亲近自然,又有奇妙的法力,一向为同是联盟的人类所尊敬,士兵不再怀疑,说着走开了,还嘀咕道:“两个傻冒居然说石鱼湖有两百斤的大鱼,打死我都不信。”

“他娘的,饿死了!出来时一个银币都没带,难道要抢劫不成?”沈之默咒骂一句,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早上在石鱼湖根本就没吃饱,急速行军下来,肚子更饿得慌了。

走进镇里,只见行人来往,熙熙攘攘,还算热闹,他看到一个满面红光的胖子迎面走来,一把抓住,赔笑道:“先生,能不能暂几枚银币,改天十倍奉还。”

那胖子瞪圆双眼,狠狠把他搡开,骂道:“滚开!穷鬼,我可不是慈善家,没义务救济穷人。”这是什么世道,连个渔夫庄稼汉也敢拦路伸手要钱,真比强盗还凶!

蓦然,只觉肚皮微微刺痛,沈之默的解腕尖刀探了过去,冷冷说道:“我就是打劫的,把你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

那胖子万万没有想到竟有人拦路抢劫,吓得脸色发白,急忙回头一看,只见泰瑞希尔、哈马尔四人把他团团围住。

周围行人都看不见刀子,只道他们老友重逢,寒暄个不停,这感情未免太过热烈了一点。哈马尔还是怕得要命,身躯在微风中瑟瑟发抖,终究没有逃跑。

沈之默可不是以正道自居的大侠,虽然心怀坦荡,但危难时机,不应拘于小节,纵是坏事,也得做上一做。

胖子刚要叫唤,沈之默利索无比的少林掂花指伸了过去,轻柔得像赏鉴花朵一样拿住他颈部的缺盆穴,劲力透入,胖子顿时喉咙麻痹,舌头打结,再也说不出话来。

“我只要钱,你要是不给,我就杀了你。”沈之默手指一带,解腕尖刀在手掌里飞快地旋转几圈,银光闪闪,将胖子的衣裳腹部割成布条,却没伤到他一分。

“唔,唔……”胖子哪敢争论,乖乖摸出钱袋,被沈之默一把夺去,还被警告了一番:“别试图去告诉卫兵,不然你会死得很难看。”

胖子自然怀恨在心,待沈之默一行走远后,急冲冲找到当地守卫,支支吾吾了半天,却发现自己根本不能说话,惊慌得要死,卫兵也不明白他要说什么,最终还是不了了之。直到十二个时辰之后,人体经脉周期运行才把被封住的穴道解开,胖子的喉咙已用过无数药物,肿得比胡萝卜还大。

沈之默掂起沉甸甸的钱袋笑道:“伙计们,午饭解决了。令狐大侠能抢白剥皮,我沈大侠就不能找个好人化缘?”

哈马尔满头雾水:“什么令狐大侠、沈大侠的?”

沈之默也不解释,忽然,侧面一条巷道鸡飞蛋打,冲出一个金发少女,三两下跑到前面抓住他衣襟叫道:“哥哥!好久不见你了!”

第24章 神秘女孩

众人不禁愕然,这是个极漂亮的女孩,约莫十六七岁,长长的金色头发垂至后腰,弯弯的眉毛,水汪汪的眼睛,樱桃小口无比诱人,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像牛奶一样纯白,如初生婴儿一般粉嫩。这女孩穿一套紧身长裙,黑白相间,前襟开有繁复缠绕的皱褶边和蕾丝、细纱、荷花边、缎带、蝴蝶结,紧紧束起的腰部让身材更显曲折灵动,只是华丽的小皮靴上沾了不少泥巴,衣襟也有污黑。不用说,分明是个贵族小姐,不过贵族小姐怎么会叫撒加做哥哥?

沈之默转的是另一个念头,由于成长环境的不同,审美观自然也大有不同,这家伙根本不觉得女孩好看在哪里,左手攥住钱袋,右手将女孩格开,说:“小姐认错人了。”

女孩叫道:“不,你就是我哥哥。哥哥,你不记得我了吗?”

沈之默发现她的眼神有点乱,料想一定别有隐情,果不其然,才对话不到两句,那条巷道又冲出三四个气势汹汹的壮汉,手里挥舞着铁棍,叫嚷道:“抓住她!别让她跑了!”“该死的骗子!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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