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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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 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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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们凑在一块真是有辱斯文。”

织萝缇琳抿嘴笑道:“你这个暴力哥哥还说什么斯文呢,好啦,既然你不喜欢,我还准备了一套方案,就穿法师长袍,不过是高阶法师袍。你已经是研究院副院长了,穿成那样没人敢管。”

沈之默表示同意,法师袍中规中矩,既不突出也不落后,正符合自己的要求,对西蒙两人说:“你们两个还不快走?要看老子换衣服么?”

“好吧,我还是到楼下去喝酒比较逍遥自在。”奥布里二人只好放弃了观赏三大美女地机会。

织萝缇琳本来也打算跟着出去,但想了一想,终于按下羞涩之心。说:“哥,我帮你换衣服。”话刚说完,已是红晕满脸。

沈之默源自儒家传统观念,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男人,自然不会拒绝女性的服务,道:“那就有劳了。”

手指触碰到他胸口的伤疤,织萝缇琳心神紧张,仿佛进行一场高难度的挑战。更让人羞涩的是,伊瑟拉和仙都瑞拉正在旁边看着。“哥,你身上怎么会有那么多伤。”语音略带颤抖,玉嫩的小手趁机按在胸口轻轻抚摸。多么温暖宽阔的胸膛,真想把头埋进他怀里撒娇,那一定是世界上安全的港湾。

可惜沈之默不解风情,催促道:“别磨磨蹭蹭地浪费时间了,我还要赶着去参加宴会。”

“啊!”织萝缇琳醒悟过来。慌乱的说:“是,是,马上就好。”

换好衣服后。“咚咚咚咚“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仙都瑞拉的女儿黛儿哭丧着脸,跑了进来,一下扑进母亲怀里。仙都瑞拉好不容易过上安稳生活,对沈之默异常感激。尽力要当好侍女的本分,哪敢在他面前轻举妄动,忙轻轻推开黛儿说:“你先出去。有什么事等下再说。”

黛儿退后半步,露出一个乌黑的眼圈,嘴角破了一块皮,衣服脏兮兮的,委屈地说:“妈妈,他们打我……”

仙都瑞拉虽然心疼女儿,也知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老爷正准备参加贵族地宴会呢,稍稍提高了声音:“黛儿,听话。”

“妈妈……”黛儿简直难以相信一直疼爱自己的母亲竟不理睬自己,扭身跑开,情绪太过激动,没看清方向,“哐啷”一声,结结实实撞在门框上。

“哎哟……好疼……”小女孩捂住额头,正要痛痛快快放声大哭一场,忽觉身子一紧,已被人抱在怀里。

她吃了一惊,想要挣扎,蓦然发觉这个人的怀抱既熟悉又陌生,舒适又温暖,是从来没有过的亲切体会,不禁仰首上望,黑头发黑眼睛,俊朗的脸部线条,她慢慢安静下来,第一次发现除了母亲以外,还能有人给她更安全的感受。

“这孩子怪可怜的,真让人惆怅。”沈之默抱着小女孩,面向仙都瑞拉,声音转为严厉:“孩子向你求助,一定是出现对她来说无法解决的困难,你为什么不理会她?”

仙都瑞拉连忙跪下,惶恐地说:“奴婢只想尽心服侍老爷。”

“莫名其妙!难道孩子不应该是你心目中最重要的东西吗?你只是为我干活而已,不是

隶,当遇到一些突发状况时,可以不用考虑我地感受

这个时候的仙都瑞拉要多感动有多感动,就连为他赴死的心都有了,低声道:“仙都瑞拉愿做老爷的奴隶。”

“你先起来,以后再说。”沈之默又向怀里的小女孩问道:“是谁把你打成这样地?”他不会哄小孩,无论跟谁说话都是那副死板的语气。

黛儿眼中还有着残留的惊慌失措,说:“我在下面玩,有个男孩要抢我地熊熊,我不肯给,后来他叫他爸爸过来一起打我……”熊熊是仙都瑞拉买给女儿的布质玩具。

“我明白了,他们长什么样子?”

小女孩有些语无伦次:“他们穿的衣服很好看,那个大人的脸上有一颗长毛的黑痣,其他的我都不记得了。”

沈之默要把她放下来,小女孩却死也不肯,紧紧抱住他不愿松开,把头埋进怀里叫道:“叔叔,黛儿肚子好痛。”

沈之默忙撩开她的衣服,只见小肚子下淤青一片,不由怒从心起:“这种毒手也敢下,伊瑟拉,你去把奥布里叫来。”

仙都瑞拉还算聪明,上前劝了一阵,伸过手把女儿接到自己怀里,黛儿这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他怀抱。

“你带孩子去牧师那里看看,伊瑟拉,你陪她去。”

织萝缇琳眼睛眨的不眨地看着沈之默,心道:“有情有义的男人,对孩子那么有爱心,以后我的孩子也要找个这么好的父亲。”

叫来奥布里,把前事一说,冲动的盗贼马上拉起三五个还在玩纸牌的血鸦堂成员,人人抄起长剑砍刀,赶到楼下。

没过五分钟,奥布里带着酒馆老板和一名伙计上来了,丧气地说:“我们下去的时候人已经走了,他们是目击者,大人要不要问问?”

老板挨了奥布里两巴掌,兀自分不清状况,格外惶恐,说道:“大人,是查尔斯男爵,他,他动手打人的。”

自从魔法部长、外交大臣、内务理事等高层官员相继光临镶金蔷薇后,老板意识到这是个可以利用的卖点,便卖力宣传,强调酒馆的规格档次,提高价格,不久后卓见成效,众多附庸风雅的顾客趋之若骛,都想看看就连传奇法师墨菲斯托都赞不绝口的酒馆好在哪里,不少贵族也纷纷来此消费。而原来被称为“佣兵之家”的镶金蔷薇因为费用提高,佣兵逐渐转移去了另一家酒馆。现在的气氛可要比以前好得多。

沈之默一脚把老板踹进墙角,冷冷的说:“明知道是我女仆的孩子被打,你却不上前劝阻,亏老子还当你诚实可靠。详细说一下事情的发生经过。”

老板痛得连胃都快翻出来了,过了老半天才稍微平复痛苦,不敢隐瞒,一五一十如同竹筒倒豆子说出来:“查尔斯先生虽然是个男爵,但脾气非常暴躁,从不讲究绅士的体面斯文。刚才他带着十岁的儿子来酒馆用餐,他儿子见到黛儿小姐一个人在玩,上前想抢玩具,两人发生争执。他儿子回到查尔斯男爵身边恶人先告状说被别人欺负,于是查尔斯男爵二话不说,上前踢了黛儿小姐一脚,还把玩具抢走。”

另一名伙计赶紧作证:“是的,我亲眼看见,查尔斯男爵可凶恶了,还骂黛儿小姐是下贱人家的女儿。后来他们就结帐出门了。”

“出门有多长时间?这个查尔斯是干什么的?”

“呃,大概十分钟左右。他父亲原是一个立有军功的伯爵,老伯爵死后,四兄弟分家产,查尔斯男爵得到西城郊区的一块田产,每个月就坐收地租,顶着贵族的头衔到处横行霸道,没什么职位。”

沈之默点点头:“你们先出去吧。”老板和伙计如蒙大赦,连滚带爬的奔出门外。

奥布里说:“大人,我们应该怎么办?”

“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在我结束宴会返回的时候,我要看到查尔斯男爵和他的儿子呆在地窖里。”

“很有挑战性的工作,我喜欢。”奥布里对同伴一挥手:“伙计们,开始干活!”

沈之默交代好一切,揣上请柬,乘着马车赶向皇宫。在众多五颜六色的豪华马车当中,他的破车非常刺眼。

第147章 到底是谁?

过严格检查没有携带任何违禁物品以后,由侍女引领大厅,视野骤然开阔起来。高达十五米的穹顶,水晶吊灯一串连着一串,仿佛浩瀚的银河,场面极其壮观。足可容纳一千人的大厅一眼竟似望不到尽头,长长的桌子从东边排到西边,堆满琳琅满目的精美食物。南边的角落有一支宫廷乐队,在乐谱前支起明晃晃的蜡烛,演奏悠扬欢快的《山楂树下之吻》,通过建筑师设计的围墙圆拱弧度将声音清晰传送到每一个人耳中。

大厅内陆续坐了不少人,约有一百多人,都是衣着鲜亮之辈,而他们身后站的侍女侍者足足有两三百人,真是场面盛大,接近中心的两排桌子空着,想是留给重要人物的。

沈之默被侍女引到角落靠着一盆苿莉花的位子坐下,他能认出不少熟面孔,魔法部戒律司司长朱利安,城防司令部协调指挥官艾萨克,》蛇之牙佣兵团团长奈法里安,圣光荆棘鸟城区主教林顿等等等等。宫廷魔法师凯希和维克洛还站起来微微躬身朝他示意。

身边是个一脸臃肿的男人,长着可笑的大鼻子,满头黄发,身穿米黄色罩衫,外面套一件毛皮围领。从这人的徽章可以看出,他的祖先是猎户,祖父曾是司法大臣,获封男爵,因政绩突出受到很大的嘉奖。

那人主动向沈之默伸出手道:“我是丹尼斯*狄克,很高兴。+您。”

“我是撒加。尊敬的狄克先生。”

“噢,原来是魔法部新任研究院副院长撒加阁下,见到您是我地荣幸。”

听起来研究院副院长的名头很能唬人,周围和对面的几个人都向他做了自我介绍,一个是狄克的儿子享利,同样肥蠢如猪——大概也是来相亲,一个东南商会的会长唐纳德,一个是奥术学院理事会理事道格拉斯,一个是海达希亚王国的使者爱德华。沈之默均一一还礼,春风满面,举止得体。

摄政王等大部分皇室成员没到,摆在桌子的菜一点没动,大家都在热烈交谈,互攀关系。

沈之默微笑道:“能不能告诉我,这次宴会将会对谁进行封赏?”

狄克说:“副院长阁下,我们刚刚正在对此进行猜测。我认为率领军队在暗色沼泽抗击兽人二十年的将军爱格伯特以及他目前驻扎在鬼雾镇的副手阿普顿将军会得到地位地提升,毕竟这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战争,他们为帝国做出了贡献。还有就是立案修改法典第十三条,维护了贵族体面的司法大臣福特男爵,治疗女皇陛下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霍根主教,以及率领外交使团获得谈判胜利的托塞德林亲王,当然您也是当时外交团的一员,实际情况您应该比我们更清楚。”

“托塞德林亲王不是突然病倒了吗?”沈之默假意问道。

“是的。我为这件事而难过,托塞德林亲王神智不清是很多人都不愿意见到的,他是一位胸怀宽广。有勇有谋地好人。不过我想帝国不会忘记他的功劳,毕竟是他带领你们才最终完成和谈协议。”

沈之默心中暗想:“狗屁!要不是老子亲自出马,你们还得继续谈判二十年。”隐隐有些不妙的感觉,停战谅解备忘录是自己签的大名,根本没有托塞德林的名字。这时候消息应该传出来了才对,所有人都应该知道自己才是谈判的主导人物。他按捺住情绪,打算静观其变。

大厅的纷扰逐渐平静下来。大家的目光转向玫瑰大厅中央。摄政王和莫奈公主到了。

摄政王还是上次见到那副和蔼平易近人地模样,脸上总是挂着微微笑意,令人如沐春风,他戴着一顶镶满红黄蓝绿宝石的高帽,肩上披着拖到地下的金黄色长袍,整个人沐浴在珠光宝气里面,犹如首饰店橱窗里地木雕模特。

容貌端丽好比花朵一般盛放的莫奈公主则吸引了绝大部分人的眼球,湛蓝的眼眸流传出梦幻似的光彩,秀气地鼻子,好像玫瑰花瓣一样娇艳的嘴唇,牛奶般的肤色,还有穿在露肩曳地长裙中曲线毕露地身材,整体配合起来,无不让人呼吸为之一窒。

狄克和儿子的表情同时变得呆滞,朝莫奈公主狂热的注视,嘴角边甚至流下亮晶晶的口涎。其他人则小声议论起来:“公主好像圣女一样,太美了,能娶得到她将是我一生的幸福。”“某某,你等下一定要好好表现,前段时间流传出来的古典

熟了没有?争取活学活用,得到公主的青睐。”“诉你多少遍了,注意礼仪,在鼻涕流出来之前要把它擦掉,万一公主看见,你还有希望吗?”看来竟似没多少人愿意关注封赏的事情,毕竟一万个爵位也比不上公主殿下的一记媚眼。

沈之默看了一眼便不再看,心想:“长得和织萝差不多,又有什么看头,还不如伊瑟拉漂亮。”在他心中,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能够混上子爵,然后顺利进军帝国政界才是实在。

摄政王只是朝大家微笑了一下,说道:“请众位随意用餐,不必拘谨。”然后父女俩坐下来,接受一些高等级官员和贵族的祝词。

乐团的演奏停止,一个身上服饰缀满艳丽羽毛、穿着裙子的漂亮女人走到大厅舞台上,朝摄政王和公主行礼。

四周都是期待的神色,沈之默说:“这女人还可以,我觉得她比公主好看。”

狄克笑道:“维哲罗姆是宫廷第一高音歌唱家,他拥有世界上最动听的嗓音,每一个音节都充满极度夸张的魅惑力,所有人都为他着迷。副院长阁下,相信您也一样。”

撒姆尔语当中,“她”和“他”两个词的发音不同,沈之默惊道:“‘她’是男的?”

狄克比这家伙还要吃惊:“什么?您没听说过维哲罗姆的大名吗?他是最著名的阉伶,曾经唱出的高音震碎了现场三十五个玻璃杯!”

沈之默只好继续发扬不耻下问的精神:“阉伶又是什么?”

狄克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神色,说:“你们魔法师总是不关心社会现实,乐师们用阉割的方法来保留男童未经变声前纯净、清亮、优美的声线,他们的歌喉之美妙,比女性更胜一筹,因为生理因素,长大以后的他们拥有比女性更大的肺活量,能轻易唱出瑟音、连音、震音、颤音,总之,阉伶是最伟大的歌唱家。”

沈之默心道:“又是一个死太监!”便不肯再看维哲罗姆一眼,中国底层民众传统心理都很反感阉人。

大厅静了下来,一个轻轻的,低沉的声音渐渐响起,蓦然竟是改编自《中秋月》的歌词“黄昏的云彩已经收尽开始溢出清冷寒气,银河流泻皎洁的月亮无声无息……”歌声婉转清澈,宛若珍珠跌落在玉盘上,不知有多迷人悦耳。

过了一会儿,声音开始高亢,拖出长长的颤音,连听众的心脏都跟着颤抖,狄克赶紧捂住跟前的玻璃杯。

婉约、哀伤、清丽,这个阉伶歌手竟然唱出了《中秋月》的意境,他的嗓音与诗词融合在一起,造成难以想像的完美境界。众人目不转睛,显然已被深深吸引,是的,在听到这么一种尖入灵魂的声音,还有绚丽迷幻的歌词,没有人不为之感动。

唱至“若到了未来的哪一天”那一部分,声音越来越高,仿佛即将突破物理的极限,却不觉得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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