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她作去吧,活该!”孟寒打了个哈欠,撑到半夜这小兔崽子体力还真不错。
突然,院子的大门被人咣咣的敲,孟寒勾起嘴角,踹了刘庭一脚。
去吧,小矫情的克星回来了!
☆、第167章关系升级
小乐也不知道自己跟谁摽劲儿呢,她就想抱着她的琴到地老天荒。
心里除了她的琴她的家,第一次出现这种不该属于她的情绪,酸涩的感觉堵在心口,呼吸囧窒。
这样的感觉她只在前世被父亲赶走时有过一次。
但是现在的感觉,好像比那时候还难受。
突然,她看到于百顺从门外风尘仆仆的进来了。
他拖着很大的行李箱,一脸焦急的看着她。
“乐乐,你怎么了?”
小乐勾起一抹笑,这特么也是幻觉吧?
长时间维持一个动作,肌肉僵硬,滴水不进也让她有些晕,看见他的压力瞬间释放,突然,她笔直的向前倒去。
于百顺的魂儿都要吓掉了。
冲过去接住她,背在身上赶紧送医院。
他下午接到她的电话就有种不太好的感觉,她自持冷静,突然这么反常肯定是有事。
于是丢下只谈了一半的合作匆忙的赶回来,丢给于百福一个电话让他火速救场,他则连夜的赶回来。
一手养出来的孩子,往身上一背立马知道掉秤了,这才几天啊!
到了医院,医生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玩意,神马急火攻心营养不良劳累过度的,结论就一个,问题不大,打点葡萄糖回去好好的养着吧!
小乐在黑暗中看到很多的自己,前世的无欲无求不快乐的自己,这生努力向前冲的自己。
可是为什么,她的脸上都那样的不快乐?
她看到站在指挥台上的孟月语,也看到了搂着美女的于百顺。
她坐在首席的位置与孟月语对视,于百顺坐在观众席搂着脸部马赛克的美女。为什么她的心那么疼?
睁眼,于百顺焦急的脸出现在正上方,她好像很久没有这么认真的看过他了。
他跟刚回来时真的不一样了,浑身充满着纯正的男人气息,还夹杂着一股刺鼻子的烟味,他的头发长了些,眼睛虽然一样的小。但是特别的亮。
这样的他。没了刚回来时男孩的那股青涩,只有男人的沉稳睿智,配上蒸蒸日上的事业。扔女人堆里的确是挺抢手的。
“乐乐,你醒了,还哪里不舒服?”
小乐眯着眼睛看着只剩一点的吊瓶,这是医院?
“我看见你就不舒服。”
眼巴巴的赶回来。直接让人把一盆冰水扣头上,这酸爽!
于百顺心悬了一天。回来又被这个小没良心的狠狠的矫情了一把,用手胡噜了一把脸。
“等你吊完水我就送你回家,然后我消失,行不?”他就这么不招人待见。看一眼都觉得闹心?
小乐倔强的看着他,小嘴抿的紧紧的,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我的姑奶奶啊。哭神马!”他手忙脚乱的给她擦,越擦越多。
心如刀割。她都烦他到这个地步了?
“我给刘庭打电话,让他过来,我马上就走行不?”
“哇!”她干脆哭出声来。
于百顺让她哭的心一点点的扎着,这哄也不是不哄也不是,好像说什么她都讨厌。
“要真那么喜欢他,等我忙完这阵就送你出国行吗?”
小乐抄起枕头就砸,于百顺也真是被逼没辙了,他都割地赔款到这个地步了,她咋还不满意!
“于百顺你是猪!”
“祖宗啊,你可别作了,这手上还扎着针呢,滚针了咋办!等回家你乐意咋样就咋样行不?”
小乐听见他这口气又气又恨的,说精不精的,关键时刻就犯脑残,可一见着他一脸疲惫的,又有点心疼。干脆不说话,就拿眼睛狠狠的瞪着他。
于百顺站的笔直,只要她不闹,瞪就瞪吧。
“坐下!”他连着坐了那么久的车,肯定也是累了。
她一个口令他一个动作,俩人都不在说话,他被她直直的眼神看的有些心里发毛。
堂堂一个大老爷们,依着他平时那猥琐的性格,应该对她抛下无数个媚眼求关注刷存在的,氮素,一向以脸皮厚度著称的于百顺竟然华丽丽的羞射了。
哥现在用怎样的表情怎样的态度来回应宝贝这血狠带着杀父仇人一般的视线呢?
于百顺认真思考。
仰头看天花板吧,显得太傲,又不敢平时这让人发毛的视线,低头吧,又觉得有点娘们。
这坐如针毡的感觉在于百顺两世经验当中绝无仅有。
终于,他长舒一口气,她的吊瓶打完了。
找医生拔针,他掏出手机。
“你要干嘛?”
“打电话叫人啊。”她不喜欢看着自己,总不能把她一个人放在医院。
有时候于百顺也觉得自己这遇着小乐就犯贱的毛病特讨厌,可就是忍不住替她把问题都想全了,哪怕人家看见他就烦。
“我不喜欢医院的消毒水味,我要回家。”
最后的结果还是他让步了,怎么给人家背来的再怎么背回去。
他的背上很舒服,趴在上面深吸一口——
“你多久没洗澡了?”一股子烟油味!
回来的路上没买到卧铺票,好几个小时站着回来的,跟一堆人挤在一起没沾上什么臭脚丫子味都已经很好了。
折腾一圈已经凌晨三点半了,路边已经有了早点摊,小乐没想到他们竟然出摊这么早。
那是一对夫妻,看着年纪也不算太大,女人忙着支摊子,男人把三轮车上的大锅什么的往下搬。
等到他们都收拾好了,也差不多将迎来第一波客人了。
小乐趴在他身上感受着他的温度,突然就想到俩人一起出摊摆烧烤摊的那段日子了。
男人似乎累出汗了,女人拿着毛巾给他擦汗。
小乐鬼使神差的伸出手,在他的鼻子上摸。硬硬的手感……
于百顺愣住,脚步倒是没停。
她又把手在他的额头上摸,还是木有汗,肿么一点表现的机会都不给人家留呢!
这是药后乱性咋的,这小手一摸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来到自己的车前,打开副驾驶给她抱上去。
她的视线一直停留在那个早点摊上,于百顺帮她系好安全带。
“想吃回去我给你做。外面卖的油太不干净了。”
回去的路上她也一直看着他。目不转睛,于百顺差点把车开到沟里去。
真的不用住院吗?她这反应也太异常了!他忐忑的想。
就是他了吗?小乐无声的叹息。
到家门外,他停车。她也不下去,他有觉悟的抱着她进院。
孟寒和刘庭趴在窗户上偷看。
“就这么两步道,至于虚成这样让人抱,你这徒弟也太矫情了吧?”
“你懂个屁!”孟寒拽着他躺在他胳膊上继续补眠。
看小乐这意思。是琢磨过来了,她也省心了。
这音乐家啊。家里没个贤内助撑着也不行啊,就于百顺那贤良淑德的,如果小乐是喜欢装葱的,丫绝逼是葱伴侣啊!
“我看小月那孩子好像对小乐也有点意思。”刘庭说。
“呦。你丫这么犀利的洞察力咋就让老娘等你那么多年呢?”
刘庭不自在的咳嗦两声,咱能不提这茬么!
“年轻时谁没喜欢过,喜欢又不能当饭吃过一辈子。”孟寒说。指挥的性格伴随了她一生,把适合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呦。你这么明白,咋还就爱我爱的死去活来的,有情饮水饱了吧?”刘庭揶揄她。
孟寒躺在他的胳膊上扭头看着他,臭小子的嘴皮子功夫见长啊!
屋里,于百顺将小乐抱在床上,转身。
突然,小乐从后面抱住了他。
他比她反应还迅速,快速转身,手覆盖在她的额头上。
这也不烫啊,怎么突然这么诡异?
“于百顺,你还要我不?”
纳尼?(⊙o⊙)?
幸福来的实在太突然,都不知如何是好。
他的第一直觉竟然是,咳咳,脱衣服。
小乐强忍着踹他的冲动,“你丫海绵体把海马体代替了吧?你那大脑回路跟正常人不一样是吧?”
于百顺尴尬的把手放在衣领上,这条件反射了。
我要你,这么纯洁的词,放在脑残文里就是那些拉灯的片段,这不能怪他想歪!
海绵体他知道,这个海马体是啥玩意?
“回答我的问题!”妈蛋,堂堂一大老爷们,表白这种活难道不应该是他先来吗?
“要啊。”他都做好以退为进迂回作战了,她肿么突然问这么个问题。
小乐傲娇的坐在床上,心里默念,你丫倒是说啊,平时嘚啵嘚啵时不时的就表一次爱意,这会让你说了,你咋突然沉默了?
俩人大眼瞪小眼,她等了一会心烦意乱的。
“算了,你出去!”
于百顺还真听话,转身就走,走了两步,突然琢磨过来了,大步的走过来,紧紧的抱着她。
“你说神马?”刚刚那个,不是幻觉吧?
“我让你出去!”
“才不出去!”
“你刚在医院不是说了么,回来你就走,你走吧,反正我一点优点也没有,任性矫情对你也不好,你看谁好找谁去!”
想想电话里拿温柔的女生心就难受!
“我以为你不想看见我才那么说的——乐乐,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他小心翼翼的问。
“我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就因为太清楚了,所以才会特别的谨慎。”
她这人犟,一条路只要踏上去就是一路到天黑。
上辈子因为没完成理想憋屈了一辈子,说她心眼小也好,说她钻牛角尖也罢,她没那么多的胸怀容纳百川。
本以为自己重生了就会在音乐这条路上一条道走到黑,感情什么的也没多想。
但是不知道这个大脑袋的单眼皮对她施展了什么妖法,竟然默默乱入了她死心眼的人生。
她深吸一口气,认真的对他说。
“于百顺,我什么人你最清楚,我的缺点别人看不到但是你心里很清楚,有些话我这辈子只说一次。”
他吞吞口水,突然就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你,要不要跟我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在一起,想清楚再告诉我。”
☆、第168章黏上了!
“我这人的缺点从来都没对你隐瞒过,如果说我对外表现的,是精装版的陈小乐,对你就是个不删节版的。舞台上的我和私底下的我不一样,生活中的我跟感情中的我也不可能一样,我的职业决定了我的性格。”
站在舞台上,她就势必要将每一个细节都极致化,她必须要做到完美无缺大气儿淡定。
但是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七情六欲优点缺点那就不算是喘气的活人,凡是完美的人多数都有带你装叉带你飞的倾向。
孟寒一直按着指挥的性格培养她,从重生那一刻她就给自己定下了明确的未来目标,她注定无法像普通孩子那样表现出自己的感情。
格子的豪爽,婷婷的细腻,童童的天真,这些她都不能有。感情对于她来说也太过奢侈。
所以一直用年纪小作为推脱。
就因为人前太职业化装的内伤了,对着他才格外的矫情,她似乎把她隐藏起来的东西都使在他一个人身上了。
“你也别太果断,给你时间想清楚,一个礼拜吧,我的态度也给你撂这儿了,我的男朋友要给我做饭照顾我的,工资全都交给我,家里我说的算,每个月只能领零花钱,而且不许在外面乱搞的。”
说完她自己都觉得太欺负人了,可谁叫她是个矫情女人呢,孟月语给她一年,她却只给他一个礼拜。
她骨子里就是这么自私的女人。
于百顺目不转睛,她的脸上有些红,但是语气极为坚决。
心中一朵朵的礼花绽放,背景乐换成了小苹果。
哥种下一粒种子,终于长出了果实。今天是个伟大日子!终于,让哥等到了这天吗?
“听起来,我好像挺亏的。”他摸着下巴故作深沉。
“我现在的年龄是小点,可加上前世的,也是三十大几的心理,我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我不像你那么阴险。把自己的感情小火慢炖的算计。我就把最真实的自己放在这,你乐意要,拿走。不乐意要就拉倒。”
这也是她的极限了,拉琴等待的那十个小时,她有个小秘密。
如果他能在天亮前赶回来,就把这些话对他说。
于百顺简直要醉了。但是商人的敏锐让他在自己人生最幸福的时刻还不忘装一把叉。
“我接受你的条件,对我有什么好处?”献身神马的先不想。起码一个礼拜让味啃几次吧?
“我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不会做家务暂时也不会赚钱,我唯一会的小提琴你也不感兴趣,你‘感兴趣的事’现在也不能做,我还真想不出自己能给你什么好处。”
这蛮不讲理的小表情。还带点困惑,于百顺不想折腾她了,正准备服软呢。就听她说。
“我不太敢肯定到底喜不喜欢你,但是我没时间在感情上放太多精力。我觉得咱俩在一起挺合适的,定下你对我们彼此都能更稳定的在事业上拼搏,可我也不是硬绑着你,什么时候你想撤了,说一声,可你要是不想撤,就好好跟我过着!
别问为什么,这是来自一个情商很低的音乐家的直觉。
于百顺看着小乐不说话。
不是不想说,是不知道说啥。
本来就想吃碗麻辣烫,结果小乐扔过来一份海路大餐!
只是为什么觉得她把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告白给抢了?
她这表情怎么那么像霸占良家妇女的土匪叼着事后烟说我会负责?
“你不后悔吗?”这幸福来的也太那个啥了,他都掐自己好几下都不肿么疼,心里满满都都是幸福。
“就怕自己以后会后悔所以现在才说出来。”
人生的选择太多了,与其让自己为了感情摇摆不定耽误事业发展,还不如就捆定一个人。
比于百顺好的男人肯定会有不少,但感情从来都是双向选择,她清楚自己是什么德行,可能会喜欢过很多人,但是最合适的,还是他。
也只有他才会接受不完美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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