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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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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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想到这一回,大少爷的心会是如此刚硬;大少爷也没想到这一回,平时会给自己唱歌跳舞的小鹿,会倔强到了这般地步。

下意识的上前一步,他这回越发的看清了小鹿的全貌——很惊讶的,他发现小鹿在这几个月里,又长大了一些。

十五岁的小鹿,个子在变高,肩膀在变宽,已经隐隐显出了青年式的身体轮廓。大少爷记不清鹿副官的相貌了,只依稀记得那人挺高,小鹿若是随了他,将来想必也会长成一个大个子。

大少爷先前时常是连着十天半个月不见小鹿,不见的时候也不大想念,可一旦见了,他在心里就要想:“这是我的,谁也不给。”

现在他望着一层栅栏一层玻璃后的小鹿,心里还是同样的念头:“这是我的,谁也不给。”

在小鹿的眼中,今天这个大少爷,看起来特别的像个“好人”。知书达理的、清洁朴素的,是他心目中理想的青年模样。

然而,窗外的好青年忽然开了口:“还要跟我犟下去吗?”

紧接着,那好青年对他笑了一下,笑得居心叵测:“现在这天气是一天比一天暖和,只要你点点头,我就放你出来。你不是喜欢热闹吗?我白天带你逛公园,晚上带你看电影,看完电影了,我们吃顿夜宵,再去北京饭店看跳舞。”

小鹿听了这话,本来木然的脑筋,渐渐重新转了起来。

“然后呢?”他听见自己发出粗砺的声音,仿佛喉咙声带全成了砂纸:“看完跳舞,回家,然后呢?”

大少爷听了小鹿这个嗓音,几乎吓了一跳,这是个病人的嗓音,喉咙也许已经肿痛到了很严重的程度。

“回家……”大少爷迟疑着回答:“回家之后,就……”

忽然明白了小鹿的意思,大少爷简直有些不好意思,不由得对着小鹿又是一笑:“小混蛋,我还没想到那个呢,你先提出来了。”

小鹿看着大少爷,窗外的好青年忽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花言巧语的、越来越坏的大哥。

于是他向后退了一步,嘶哑着声音说道:“你还是关着我吧,把我关到死吧!”

大少爷听闻此言,脸色登时一变。嘴唇动了动,他神情凶恶、语气虚弱的骂了一句:“反了你了!”

大少爷一甩袖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小鹿后退着坐到了床边,俯下身用双手捧了头。闭着眼睛沉默片刻,他把双手挪到眼前,很仔细的看了看。

他的手在变大,胳膊也在变长。他的饭量不是很大,但是伙食一直不错,油水和营养都很足。缓缓的将双手攥成了拳头,手指细长,显得拳头骨瘦嶙峋。

在这个时候,学问和文明忽然变得一钱不值了,他需要的只是一对大拳头,能够一拳凿穿墙壁才好。可是凿穿了墙壁又能怎么样呢?离开程家?和干爹断绝关系?

小鹿夜里睡觉,睡得不踏实,朦朦胧胧的听见窗外有虫鸣。现在虽说是暖和了,但还没到虫子出没的时节,于是小鹿起了床,走到窗前弯下腰,把耳朵贴到玻璃上去细听。

这么一细听,虫子反倒安静了。小鹿静等了片刻,一无所获,于是顺势斜了眼睛,望了望天上的月亮。今天是一轮满月,月光明亮极了,当真是撒下了一地清辉。藉着月光又抬起了手,他低下头,再一次攥了拳头。

他想出去,出去喘几口气,好好的看看月亮,好好的听一听虫声。把拳头向前抵上了窗玻璃,他在这一刻什么都没想,单是凭着本能,撤回拳头又狠狠的向前一击!

一声脆响伴随着一声闷响,脆响是玻璃的破碎声音,闷响是小鹿的拳头在木栅栏上碰了壁。午夜时分,万籁俱寂,这两声简直是响得惊人,然而宅子里的人们全都熟睡着,听得到的人,只有小鹿自己。

慢慢的把手收了回来,小鹿垂下眼帘,看自己一拳打碎了一窗格子的玻璃,玻璃从中央开始往外碎,碎得漂亮,那一道道裂纹,像图画书里抽象的太阳光芒。玻璃碴散落在窗台和地面上,残留在窗格子上的碎玻璃边缘微红,因为沾染了他的血。

小鹿没觉出疼痛,也没有呼叫。探过头凑近这一处危险的孔洞,他闭上眼睛,很陶醉的做了个深呼吸。

他想如果自己的拳头够硬的话,那么还是有希望逃出去的。可即便是逃出去了,又能往哪里投奔?从小到大,这里就是他的家,那把他关起来的人,就是他最亲近的大哥。

况且真走了,也对不起干爹。说来说去,还是死在这里最干净,然而只要还能对付着活,谁又能狠心真去死呢?

小鹿一口接一口的吸气,右手垂下去,手背的皮肤被碎玻璃豁开了几道子,鲜血淋淋沥沥的滴了一地。等把这几口气喘够了,他转身走进卫生间,在水龙头下冲了冲血手。

翌日清晨,前来送饭的仆人发现了窗户上的洞,进门向内一瞧,又看到了地上的血。放下手中的饭菜,仆人大呼小叫,很快就惊动了大少爷。

往日,小鹿不得出来,大少爷也不肯进去。今天大少爷破了例,慌里慌张的一头撞进了屋子。冷不丁的看到了床上的小鹿,他当即大大的愣了一下。

小鹿靠着个旧枕头,拥着棉被半躺半坐。仰脸望着大少爷,他半张面孔被长头发遮了住,甚至有发丝横在了他干燥鲜红的唇间。两只手搭在棉被外,其中右手手背皮开肉绽,已经结了一层暗红血痂。

大少爷命令旁人退下,然后自己走到床边蹲了下来。小心翼翼的伸手攥住了小鹿的右腕,他低声说道:“小鹿,求你了。”

小鹿开了口,声音依然是嘶哑低沉的:“大哥,我想我要是假意和你好,你肯定也看不穿,一定会放我回咱们那个院子里去。到时候我再想办法跑,你也防不住。”

说到这里,他咳嗽了一声,呼吸之间,喉咙里嘶嘶的响:“可是,我不能这么干。你关我逼我,是你不对;我若是不声不响的逃了,是我不对。”

他微微侧身,用左手摸了摸大少爷的短头发:“大哥,你杀了我,我没怨言;可你既然还许我活着,我就得活得有个人样儿。我爸爸不成器,连累得我像贼一样,在家挨你的骂,在外面还得东瞒西瞒的撒谎,生怕别人知道了我的底细。这滋味不好受,好好的一个人,干嘛要活成贼呢?”

说到这里,他收回了手,眼睛直盯盯的看着大少爷,他一字一句的把话说完:“所以,我不能答应。”

大少爷紧紧的闭了嘴,又像是要笑,又像是要哭:“小鹿,你对我就——就一点儿也没感情吗?”

小鹿望着大少爷的眼睛:“你让我死,我就去死。你说我对你有没有感情?”

大少爷听到这里,脸上彻底的笑了,心里则是彻底的要哭了:“你这小王八蛋——你太小了,你不懂——是你太小,还是我太着急了?你不懂,过几年你就懂了,我给你时间,我等你懂——”

说到这里,大少爷依然微笑着,声音却是几乎有些哽咽:“小丑八怪,给你脸你不要脸。多少人想巴结我都巴结不上呢,你可好——你不跟我你跟谁去?将来等你长大了,我给你娶一房媳妇儿,也不耽误你成家立业传宗接代——爸爸对他手下那帮小子,都是这么安排的,你看他亏待谁了?他对那帮小子都不亏待,我心里就一个你,我能委屈了你吗?”

小鹿微微垂了眼皮,上下两排睫毛浓密到了沉重的地步,忽闪着要打架:“大哥,我不干。否则将来你的儿子,又要骂我的儿子。”

大少爷使劲一攥他的腕子:“我骂你几句,你还记我的仇吗?”

小鹿摇了摇头:“我不恨你骂我,我只是不喜欢挨骂。”

大少爷听到这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呼出来,没有再说话。

☆、第二十九章

大少爷忽然发现,自己拿小鹿没办法了。

这么关还关不服他,放了他,他自然只有更不听话。现在他还坦荡着,不肯偷偷摸摸的逃跑,可是再过几年呢?不必再过几年,兴许再过几个月,这小丑八怪心思一变,就不坦荡了,就真跑了。横竖小丑八怪是个美人,美人美到了他这般程度,跑到哪里都饿不死了。

好比他爸爸鹿副官,据说当年鹿副官和程廷礼闹翻天的时候,敢指着程廷礼的鼻子日娘骂祖宗。程廷礼岂是容人骂的?然而鹿副官骂就骂了,骂完之后鹿副官想走,程廷礼还得拦着他哄着他,还不能让他走。

大少爷坐在床边,给小鹿包扎了右手,又给他剪了手指甲。因为实在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置小鹿,所以他最后起身离去,还是没有放了小鹿。

走后不久,他又回了来,这回给小鹿带了几本杂志。把杂志放到床边,他扶着床头俯下身,轻声说道:“让我亲一下。”

然后他撩起小鹿前额的长发,歪过脑袋撅起嘴唇,吻了吻小鹿的眼睛。小鹿阖目作势躲了一下,没躲开。睫毛刷过大少爷的嘴唇,刷得大少爷的心在腔子里都翻了个跟头。

大少爷发现自己对小鹿的欲望越来越具体了。双手捧住小鹿的脸,他在对方的嘴唇上又狠狠亲了一口。紧接着直起身,他扭头就走,走得头也不回。

小鹿躺在床上,没有吃饭,而是先拿起了一本杂志。杂志不很新了,但是聊胜于无。他一页一页的翻看,心里恢复了空荡,这回不知怎的,心灰意冷,连救星都不盼望了。

在盛夏未至的时节里,北伐战争打得中国天翻地覆了。

程廷礼在这几个月内审时度势,意图保存实力,维持自己这一份荣华富贵的好日子,可惜他审度得不甚准确,在时代浪潮面前,总是棋差一招。这差了的一招让他如履薄冰,甚至吓得他连天津都不敢回。长久的住在军营里,他要保持最大的灵活性,以便做一棵不败的墙头草。

到底是父子连心,程廷礼在保定焦头烂额,大少爷在北京城里,也很自觉的严肃了起来,甚至听从了春兰的建议,命令厨房大师傅出去采办了几马车的粮食回来,仿佛战火马上就会烧进城里。

然而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城里很太平,城外的程廷礼也始终是有惊无险。

小鹿在两间屋子里躺躺坐坐,把一辈子的心事都想完了。抱着膝盖蹲在屋子正中央,他的伙伴是屋角蚂蚁洞中的一队蚂蚁。盯着那一队忙忙碌碌出出入入的蚂蚁,他经常能够一看一上午。

后来他感觉自己总是对着蚂蚁使劲,恐怕对于身心不会有利,故而把那几本翻烂了的杂志摊开来,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念。嗓子里总是不痛快,也许是那一阵子每天狂呼乱叫,把嗓子硬生生的喊坏了。大少爷当年变声的时候,春兰是严禁他大呼小叫的。

念过几页书之后,他站在窗前,又开始回忆自己学过的英文诗歌,想要背诵几段。然而经过了长久的思索之后,他惊恐的发现自己竟然一段都想不起来了。学了六年多的东西,居然会在几个月内忘成七零八落。

秋天,程太太死了。

程太太要是不死,程宅里几乎不会有人意识到她的活。非得她死了,众人,包括她唯一的儿子,才想起来这宅子里先前还活着个正房太太。她是为什么死的,也不好说,仿佛是因为生吞了鸦片,这样论起来,就属于自杀。不过程廷礼不希望家里有自杀的人,所以程太太身边的人就改了口风,一致认定她是吸鸦片烟吸得伤了脑子,是被鸦片烟毒死的。

死了的人,总得发送出去。程廷礼在百忙之中抽身回来了一趟,表明死的这人的确是自己太太。丧事办得盛大而又潦草,因为没人对程太太抱有真情实意,纯粹只是为了热闹而热闹。程廷礼在家住了两天,忙得晕头转向,没有看到小鹿,也没想起来问一问。程太太刚一入土,他慌里慌张的就又回了保定。

于是小鹿继续活在牢狱里,直到这一年的冬天,程廷礼又回了家。

在一个寒冷的冬日清晨,大少爷让人开了小鹿那间牢房的房门。

小鹿当时还在床上睡觉,滚得满枕满脸都是头发。那头发又厚又细又密,黑鸦鸦的披成了一片云,小鹿只从被窝里露出了一张脸,乍一看几乎像个姑娘。

大少爷记得自己十三四岁的时候,对待小姑娘也挺有兴趣的,可这几年不知是怎么了,越来越爱对着带把儿的漂亮小子使劲。这变化的原因,他自己讲不清楚,所以全归结到了他父亲的身上——有其父必有其子,好的不学,坏的学。

站在床边低头看着小鹿,大少爷想小鹿无论是男是女,自己都会是一样的喜欢。在他的眼中,小鹿似乎已经脱离了男女的界限,不能归类,就单是这么一个独一无二的小鹿。

这个时候,小鹿睁了眼睛。神情呆滞的望着大少爷,他轻轻的一张嘴,但是没有真正发出声音。

大少爷俯下身,用冰冷的手背蹭他脸蛋:“小鹿,我投降来了。”

小鹿缓缓的眨了一下眼睛,显然是没听明白。

大少爷对着他张开双臂,要把他连人带被一起抱起来:“我不和你讲条件了,咱们回家等着过年吧!”

小鹿糊里糊涂的坐起了身,棉被落下去,露出了他赤裸裸的上半身。抬起头盯着大少爷,他低声问道:“你要放我出去了?”

大少爷对着他苦笑:“对,我犟不过你,你赢了。”

一年之前,小鹿不明所以的成了囚徒,一年之后,他又毫无准备的得了自由。

他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自己的命运是被攥在了大少爷的手中。伸腿下床趿拉了一双拖鞋,他愣怔怔的站起了身。拖鞋被他踩了半年多,胶皮底子已经有了四分五裂的趋势。

一年多不见天日,小鹿的皮肤白得如雪。抬手拨开遮眼的长发,他露出了两道斜飞入鬓的眉毛,眉毛是乌浓的,和睫毛配了套。外间开了房门,他抽了抽鼻子,峻整的鼻翼翕动了,他嗅到了风与雪的气味。

下意识的伸出舌尖舔了一圈嘴唇,他睡得身体麻木,踉跄着迈步要往外走。大少爷一眼没看住,他已经赤条条的扑到了外间门前。扶着门框探出头,他瞪着眼睛张着嘴,愣眉愣眼的往外看。

没等他看清楚眼前风景,大少爷已经扯起棉被追了上来——小鹿浑身上下,就只穿了一条遮羞的小裤衩。

小鹿长大了,裤衩却还保留着先前的尺寸,薄薄的细白棉布紧绷在他圆滚滚的屁股蛋上,他那腰身依然细得只有一捻,于是这裤衩穿了还不如不穿,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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