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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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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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局。”听到这个答复,原本昏昏欲睡的伍德沃德兴奋得差点从旁听席上跌落。他敏锐地感到,这回有可能歪打正着,一不留神碰上了个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

次日,两位记者通过警察局的内线偶然得知,在嫌犯身上搜出的通信录中有亨特的名字和私人电话号码,旁边注有英文缩写“W。H。”。“W。H。”的意思可能是妓院(Whore House),也可能是白宫(White House)。在美国的50个州中,卖淫业仅在西部内华达州合法(美国是联邦制国家,50个州有各自不同的50部州宪法和刑法,内华达州经民主程序立法规定卖淫业属于合法经营,联邦政府对此无权干预),难道这帮窃贼与远在西部的卖淫集团有瓜葛?两位记者判定还是白宫的可能性比较大。于是,伍德沃德试着给白宫打了个电话,想证实一下有无亨特其人,没想到竟然查到了亨特的下落。伍德沃德在电话中出其不意地问道:为什么在水门案犯的身上有你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亨特毫无心理准备,措手不及,他惊叫:“天啊!”(〔美〕鲍勃·伍德沃德、卡尔·伯恩斯坦著、杨恒达译:《总统班底─两个小人物是如何改写美国历史的》,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年版,第15页。)接着,通过查找电话记录,两位记者发现水门案中的一个嫌犯曾打过很多电话给尼克松的一个竞选办公室,在那里办公的是两个律师,其中一人名叫利迪。

于是,6月20日《华盛顿邮报》头版以醒目标题爆出新闻:“白宫顾问与水门窃贼有染。”同时还附带一幅漫画:两个警探在调查脚印,脚印一个接一个地最终引向白宫。

接着,两位记者再接再厉,经过一番艰苦卓绝、惊险百出的调查,加上尼克松政府中一位身居要职的神秘人物提供线索,面授机宜,案情又获得重大突破。他们发现,一笔私人竞选捐款先以洗钱的方式转到墨西哥一家银行,然后存入水门案犯的银行账户。这说明,尼克松竞选班子与水门事件有千丝万缕的瓜葛。《华盛顿邮报》决心穷追不舍,查个水落石出。一篇又一篇的揭秘文章,象一颗又一颗炸弹在美国政坛不断爆炸。

在水门调查案中,向两位记者提供线索的那位神秘高人至今仍然是美国政治史上最大的谜团。为了保护消息来源,此公被冠以“深喉”(Deep Throat)的绰号。根据当年的君子协议,只有当“深喉”逝世之后他的真实身份才能被公之于众。在水门事件中,“深喉”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告密者”,他提供的情报准确而致命,帮助两位记者由表及里地逐步揭开了水门事件的内幕。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深喉”提供情报、指点迷津,《华盛顿邮报》的总编辑和老板恐怕不敢轻信两个“三流”小记者的“侦探故事”。

《华盛顿邮报》对水门事件的揭露和报导起初多数是大胆推理和猜测。照常理,尼克松的竞选班子可以采取诽谤诉讼的手段上告联邦法院,要求报社要么提供真凭实据或消息来源的真实身份,要么趁早准备好巨额罚款。可是,由于联邦最高法院1964年《纽约时报》诉萨利文(New York Times Co。V。Sullivan,1964)案判例的保护,也由于尼克松竞选班子做贼心虚,他们始终没敢用打诽谤官司的办法对付《华盛顿邮报》。对此,连伍德沃德也觉得有些意外。

对于新闻媒体报导水门案和五角大楼文件案时采取“双重标准”,尼克松颇为不满。他认为,对艾尔斯伯格非法泄露国防部绝密文件一案媒体坚决支持,可是,对于闯入民主党总部企图窃听政党机密但并未得手这种较小的案件媒体却慷慨激昂、满腔义愤。尼克松挖苦说:“既然《纽约时报》因发表五角大楼秘密文件而获得普利策奖,我们也可以照此办理,最好由谁发表一篇演说,强烈要求授予水门大厦闯入人员以同样奖金。”(《尼克松回忆录》,中册,第339页。)不过尼克松大概忘了,新闻媒体监督的对象是滥用权力的政府,而不是揭露政府内幕的小民百姓。

《华盛顿邮报》承受白宫压力最大之时是尼克松赢得1972年大选之后。从选举人票看,尼克松在49个州获胜,得票率高达96。8%,民主党对手仅在马萨诸赛州和华盛顿特区市获胜,得票率为3。2%。自恃有“沉默的大多数”支持,尼克松连任总统后便部署打压《华盛顿邮报》。白宫幕僚不仅对邮报封锁重大新闻,而且经常故意找碴,拒绝邮报记者采访,明摆着是要砸《华盛顿邮报》的饭碗。尼克松甚至亲自下令,通过联邦通讯委员会阻挠邮报所属电视台营业执照的更新。在一片萧杀气氛中,《华盛顿邮报》的股票从每股38美元急剧跌落到16美元。

在此背景下,《华盛顿邮报》女老板格雷厄姆(Katharine Graham)忧心忡忡:水门事件会不会是一次重大新闻失误?于是,格雷厄姆召见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她担心地问道:“事情最终会水落石出吗?”据伍德沃德回忆,女掌柜当时的语气挺客气,但实际上她问话的真实含义似乎是:“你们这两个小子要把我的报纸怎么办?”伍德沃德只好老实地答复:不能保证真相会完全水落石出。令这两个小子吃惊的是,格雷厄姆回答:“永远不会吗?不要跟我说永远不会!”

这位永不言败的女报人出身犹太豪门家族,其父梅耶(Eugene Meyer)是著名银行家,曾在胡佛和罗斯福总统执政年代出任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她的丈夫菲利普·格雷厄姆(Philip Graham)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曾任法兰克福特大法官(Felix Frankfurter,1939─1962任职)的法律助理,他与格雷厄姆结婚后开始担任其家族经营的《华盛顿邮报》总编辑。1961年菲利普不幸因精神狂躁病饮弹自杀。在报社风雨飘摇之时,格雷厄姆毅然决定出掌报社大权,成为当时全美500家大企业中唯一的一位女老板。

格雷厄姆早年毕业于芝加哥大学,但婚后20余年来一直是家庭主妇,丈夫自杀时她已年近半百,是4个孩子的母亲。在美国新闻界激烈竞争的环境下,由一个半路出家的中年妇女领导知识精英如云、左右舆论潮流、身列全美500家大企业的大报社,其复杂和艰难程度可想而知。但是,出乎人们意料的是,格雷厄姆上任后很快就表现出意志坚定、魄力惊人、判断准确、知人善人、广交豪杰的良好素质。她在水门事件中的成就已成为美国新闻史上的一座巅峰。

1972年9月29日,《华盛顿邮报》登出一篇爆炸性文章,揭露尼克松的心腹米切尔掌握一笔秘密基金,专门用来资助窃取民主党人情报的特别行动。为了深入查证,伯恩斯坦千方百计打探到米切尔的行踪,用电话向他通告了这则新闻。米切尔听后大惊失色,破口大骂:“如果这些破烂登在报纸上,凯瑟琳·格雷厄姆的奶头会被大绞肉机绞住的!”(《总统班底─两个小人物是如何改写美国历史的》,第113页。译文根据英文原版有所改动。)伯恩斯坦听后简直难以置信,便记下了前司法部长不堪入耳的怒骂,打电话告诉总编辑布莱德利(Ben Bradlee)。布莱德利大喜,当即拍板决定将此事在次日报纸登出。为了防止格雷厄姆女士阻挠刊登,布莱德雷根本就没向女掌柜请示汇报。

水门事件真相大白之后,一位医生从加州给格雷厄姆女士寄来了一个做工极为精致的金质小绞肉机,后来一位作家朋友又送给她一个小巧玲珑的金质小乳房,跟小绞肉机恰好成为天设地造的一对。格雷厄姆把两件宝贝用项链穿在一起,成为一付别具一格的首饰,在华盛顿社交圈中风靡一时。

六、“极刑约翰”重刑威吓

新闻媒体虽然神通广大,但它的作用只是呼风唤雨、制造舆论,在水门事件中,如果没有联邦法院、国会水门案调查委员会和特别检察官各显神通,同时施加巨大压力,单凭《华盛顿邮报》一家唱独角戏是不可能把尼克松赶下台的。

在《华盛顿邮报》不断抛出爆炸性新闻的同时,1973年1月8日,联邦地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水门案。主审法官约翰·西瑞卡(John Sirica)年轻时是位职业拳击手,以正手勾拳出手极重在职业拳坛小有名气。当上联邦法官后,他对罪犯毫不留情,动辄判处最重刑罚,绰号“极刑约翰”(Maximum John)。

从党派背景看,西瑞卡法官是共和党人,1957年艾森豪威尔总统任命他为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美国的联邦法院体系分为三级:联邦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联邦上诉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截止1999年1月,国会批准任命的联邦法官分别为:最高法院9名,上诉法院179名,地区法院642名,一共830名联邦法官。)按常理,他应对涉案嫌犯和尼克松总统手下留情。但他坚持司法独立原则,超越党派立场,在断案时采用了延期判刑、重刑威吓这两大高招儿,对水门事件的结局产生了非同一般的影响。1973年12月,西瑞卡法官被《时代》周刊评选为1973年度全球风云人物。

美国宪政史上的一个极为有趣现象是,在任命联邦法官问题上共和党总统艾森豪威尔似乎缺乏“知人善任”的眼光。有人曾问他:在总统任期内你是否犯过错误?艾森豪威尔回答:“是的,犯过两个错误。那两个都坐在最高法院。”这两位就是美国最著名的开明派大法官沃伦(Earl Warren,1953…1969任职)和布伦南(William J。Brennan;Jr。,1956…1990任职)。艾森豪威尔在水门案发三年前去世,假如能多活几年,他犯过的重大错误估计会增加到三个,多出来的那一个毫无疑问“坐在”联邦地区法院。

水门案发后,白宫乱成了一锅粥。尼克松虽然觉得窃听事件荒谬绝伦,但涉案人员与白宫和竞选班子直接有关,而且曾参与“管子工”的非法行动,所以必须掩盖真相,把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于是,白宫幕僚进行了一系列掩盖行动,包括销毁证据、向联邦调查局施压要求停止调查。7月1日,即案发两周后,竞选主管米切尔宣布辞职。艾利希曼向尼克松建议让利迪坦白认罪并承担全部责任,这样才能限制深入调查,使白宫高级幕僚平安无事。霍尔德曼提出,利迪坦白之后“我们的人员可以上诉请求宽大,理由是利迪是个侦探小说看得太多而误入歧途的可怜的小伙子”。(引自《尼克松回忆录》,中册,第345页。)

实际上,如果水门案犯认罪,而且一口咬定此事与白宫无关,他们不太可能因此而遭到重刑惩罚。原因很简单:水门案只是一起未遂政治窃听案,一无人员伤亡,二无机密泄露,三无财产损失,四无案犯拒捕。换句话说,这只是一个涉及党派斗争的政治案,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刑事犯罪案。另外,水门案犯个个身世清白,没有任何犯罪前科。按照美国司法审判的常例,他们只会受到罚款和缓期徒刑的判决。

在法庭审判期间,代表司法部出庭的联邦检察官采取了一种转移视线、大事化小的起诉策略。他无视媒体和警方已发现的证据和线索,对水门案犯的背景和金钱来源视而不见,一再强调“利迪就是主谋”。尼克松竞选班子的副主管马格鲁德(Jeb Magruder)也出庭作证,声称利迪虽然在他手下任职,但水门案完全是利迪一人天马行空、独往胡来。水门案犯们则咬紧牙关,强装硬汉,拒不招出幕后真相。最后,陪审团于1973年1月30日判决被告有罪,接下来将由法官根据法律判定有罪案犯的刑期。

象多数有心人一样,西瑞卡法官压根儿就不相信水门案犯的供词。水门案当时已成为万人瞩目的大案,如果就此草草收场,他作为联邦法官的声誉有可能大打折扣。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法官的党派色彩固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司法判决,但是,由于司法公开和新闻监督,没有任何一位法官愿意以“党棍”的恶声在司法界遗臭万年。

在审案之初,西瑞卡法官曾特意提醒检方,陪审团希望了解此案的内幕和真相,比如谁雇了这帮人?他们做案的目的是什么?谁支付的做案经费?可是他的提醒并没起到应有作用。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法官只是审判的司仪、裁判兼量刑官,如果控辩双方律师故意不使劲,那法官也只能干着急。但是,当陪审团作出有罪判决之后,法官有权决定案犯的刑期,有权把刑罚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或最小范围。

西瑞卡法官知道,仅靠正常的刑罚恐怕无法逼迫水门案犯吐露真相,此案若要有真正突破,必须采取一点特殊甚至极端的手段才行。作为精通犯罪心理学的法官,西瑞卡知道,当大祸灾难临头之初,很多案犯会一时头脑发热,楞充英雄硬汉,可是过后十有八九都会大喊后悔。此乃人之常情,战场上的英雄好汉其实只是比懦夫草包多勇敢了几秒钟而已。因此,如果用重刑威胁水门案犯,同时把宣布刑期之日尽量延迟,使案犯们头脑冷静下来,用足够的时间闭门思考充当“替罪羊”的后果和下场,他们后悔还来得及。

可是,法官拖延判决并以超乎寻常的重刑威胁案犯,在某种程度上已涉嫌滥用司法权。这么做是否合法呢?为此,著名民主党人、参议院水门案调查委员会首席律师戴西(Samuel Dash)根据以往的司法案例主动向西瑞卡法官提供了法律咨询。据此,西瑞卡法官一方面设法拖延判刑日期,一方面漫不经心地泄露出可能会给水门案犯判处20年以上重刑的“司法机密”。

西瑞卡法官的两大高招儿对利迪和亨特没产生什么作用。利迪是律师出身,比较了解美国的司法制度和审判程序,不太害怕法官的威胁。案发之后,他摆出了一付好汉做事好汉当的架式,在法庭上坚贞不屈,大义凛然,一口咬定自己就是主犯。他甚至暗下决心,为了国家利益,即使被白宫方面杀人灭口也绝不会口出怨言。亨特也是经历过一点风浪和场面的人,没把重刑威胁太当回事儿,但他趁机敲诈白宫方面,要求提供巨额金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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