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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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汉朝- 第2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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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7年,荆州发生大饥荒。大量饥民推出首领入城抢劫,后又盘踞绿林山,时称绿林军。一夫作难,天下响应。反饥饿、反新王朝、反王莽的战火,再度燃烧。

这次,王莽真的迷茫了。

谁能告诉我,末日,新王朝的末日真的要降临了吗?

《那时汉朝6:刘秀起兵大汉中兴》

目录

第一章 变天

一 不是每个刘秀都有传说

二 转行造反

三 星星之火

四 联合决定胜利

第二章 成名之战

一 昆阳告急

二 愚蠢是愚蠢者的坟墓

三 刘秀之秀

四 王莽末日

第三章 创业艰难百战多

一 抉择

二 别人的地盘,别人做主

三 绝处逢生

四 进攻是最好的防守

第四章 崛起

一 会兵

二 扫荡北方

三 登基称帝

四 混乱的长安城

五 最后的刘玄

第五章 天下攻略

一 长安攻坚战

二 追杀赤眉

三 后院好大一把火

四 东征

五 猛人耿弇

第六章 西边,可怕的对手

一 两个极品敌人

二 马援出道

三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四 背叛的代价

第七章 血染的风采

一 破局

二 血色葬礼

三 卷土重来

四 公孙述

第八章 定风波

一 刺客,又见刺容

二 疯狂的吴汉

三 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

四 吴汉屠城的社会学分析

第九章 马援祭

一 刘秀的心事

二 马援这一生

三 死结

四 悲伤的政治游戏

第十章 宫心计

一 后宫

二 泰山之巅

三 好孩子,坏孩子

四 汉朝的富二代们

第十一章 西域不是传说

一 征伐北匈奴

二 窦氏集团发展简史

三 热血青年小班

四 不世功勋

第十二章 铁血雄胆

一 光荣梦想

二 猛将出江湖

三 炼狱

四 勇敢的心

五 攻城战

第十三章 丛林法则

一 马皇后

二 马家店开张记

三 造星运动

四 窦家崛起

五 垄断的诱惑

第十四章 蝴蝶效应

一 邪门窦宪

二 诡异的蝴蝶

三 赎罪

四 燕然勒石

五 终结者

第一章 变天

一 不是每个刘秀都有传说

上苍要灭王莽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历史的昨天,王莽盗了刘家的皇权;放眼现实的今天,王莽权位摇摇欲坠,低头一看,原来很多人都在埋头苦干,一副众志成城的干劲,准备将他的墙脚挖了。王莽再仔细一看,完了,冲在最前面、挖得最猛烈的,竟然是一个陌生的熟悉人。

说陌生,因为从来就没见过这个人;说熟悉,是因为他挖墙的技术似曾相识。看来苍天是长眼的,做了损人的事,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不过想看别人挖墙脚的都别猴急,还是先看他眼前这个挖墙人的光荣成长史吧。

话说公元前6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来得有点漫长,有点难熬。那时,济阳有一座宫,名曰武帝行过宫,长年关闭。济阳令刘钦命人打开宫殿,打扫干净,他要在这里迎接他的第五个孩子的降临。一直等到子夜,终于听到了一声带着热气的啼哭,打破了寒冷的夜空。

这个黑夜里降生的孩子,注定要给世界带来光明。那时宫里没有灯,没有火,但是刘钦赶到产房里时,发现妻子生的是儿子。刘家并不缺儿子,让济阳令意外的是,行过宫产房里溢满赤光,如同白昼。

刘钦马上找了个卜者占了一卦。占卜的人告诉他,这是吉兆,孩子将来贵不可言。孩子他爹突然想起来了,那年夏天,他的稻禾长势特别好,一茎九穗,大于凡禾。冥冥之中,一切安排可否是天意?刘钦犹如神灵附体,就给孩子取了个名,叫刘秀。

传说很离奇,神话很受用,可现实很残酷。刘秀家族发展史套用鲁迅笔下九斤老太太的一句话说,那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如果从高祖刘邦算起,刘秀是刘邦九世孙。这九世算起来,是两百年以上的历史了,遥远得让人感觉不靠谱。

还是看近点的吧。刘秀曾祖父刘外,曾经是个太守;到了祖父刘回这代,只当了个都尉;再到父亲刘钦时,只当了一个县令。而到了刘秀这一代,刘家所有光环就像天空的一片残云,彻底被狂风卷走了。

武帝行过宫里那曾经的满室赤光,并没给刘钦带来好运。刘秀九岁时,刘钦就蹬腿上天了。苦难像魔鬼一样扼住了刘秀的咽喉。为了生存,他只得搬家,和兄妹一道,寄居在叔父刘良篱下。

星术家常说,古往今来,凡举大事,成伟世功业者,当属非凡之人。而非凡之人,上天必赐予一副非凡长相。长大成人后的刘秀,长相越发让人称奇。大口,隆准,日角,美须眉,身高七尺三寸(一米七三左右)。

于是,有人情不自禁地惊呼道:这家伙简直就是汉高祖刘邦的克隆版!

话说得有点大了,但不是没有道理。唐朝诗人杜甫有诗为证:高帝子孙尽隆准,龙种自与常人殊。隆准,就是高鼻子,鼻子主财,有禄气。在这个世界上,嘴大鼻高的人多了去,但长日角的就少了。

日角,就是额角骨隆起。相术家说,那是帝王之相。

在当今人看来,刘秀那副长相,不仅帅,而且够男人味。可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帅不能当饭吃,所谓嘴大吃四方,吃的也尽是粗食淡饭。

苦难是机器,它可以粉碎你,也可以成就你。寄人篱下的刘秀,苦难教他学会了隐忍,畏事。他的职业是个小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刘秀上面有两个哥哥,大哥名唤刘,二哥名叫刘仲。还有两个姐姐,大姐刘黄嫁人,混得不错;二姐刘元嫁人,也不错;妹妹刘伯姬,与他相依为命。

在那个朝代,一个不想种好庄稼的农民,绝对不是好农民。刘八辈子跟好农民都攀不上,他不过是个混迹江湖的黑老大。

如果活在盛世,刘可能会好好读书,当官,娶妻,生子。可这只是假设。他被迫活在乱世,想出人头地,除了当流氓,还有更好的出路吗?腐败政府,犹如枯黄草木,最终都是过客浮云,烂成肥土。然后,只待一场春雨浇过,便催化了无数流氓种子,就像垃圾嬴胡亥,催生出了高祖刘邦。

所以那时,刘常自比刘邦,则将刘秀比作高祖二哥小农民刘喜。刘要证明给所有人看,他是刘家的希望,刘家要有出人头地的,舍他其谁?

以上想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事实证明,那是正确的。然而历史很滑稽,谁也没有想到,最终给刘氏带来无限荣耀的,不是刘,而是刘秀。

刘并没看出,刘秀保守,但不迂腐;畏事,但不胆小。有一天,刘秀告诉刘,说他在家里待烦了,想出去闯闯,见见世面。刘秀不是要去闯荡江湖,游手好闲,而是要去拜师学艺。去哪里呢?武功高强的世外高人,都躲在山洞里;以文艺闻名天下的大师,则都在长安。

对了,刘秀想去的地方,就是长安。

造反创造价值,读书改变命运,在人生这条路上,我也要闯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来。在刘秀看来,去长安求学,比那些虚无缥缈的盖世武功来得实在。

可渴望读书的刘秀,遇上一个大难题:读书也是花钱的事业,他没有钱,家里也没有钱,怎么办?但是,缺钱的刘秀还是上路了。读书的钱他缺,但不缺路费。他已经想好了,只要双脚踏进了长安,肯定饿不死他。因为他除了双脚,还有双手。没有钱可以赚,不然白长那双手干吗呢。

美丽妖娆而又诡异无常的长安城,就像一座冶炼厂,如果你是金子,长安会给你舞台;如果你是沙子,它马上将你沉没。所以说,这里是天堂,也是地狱。它从未拒绝过权贵,也没有拒绝过流浪汉。只要你有种,完全可以来试种。

你有能力不一定能行,还必须得有好运气。刘秀有没有好运气,他不知道。对他来说,世界就像一片美丽的沼泽,开满了美丽的芦花。为了那满眼的芦花,他决定越过沼泽,向前拥抱它们。

不管怎样,刘秀还是来到了汉朝人心中的“万人迷”京城长安。在汉朝,你要拜师,学习的无非是经学。很快,刘秀就选定了专业。他学的是《尚书》,老师是汉朝中大夫许子威先生,不是特权威,但也算是权威。

相对长安来说,刘秀老家白水乡不过是个小地方。美丽壮阔而暗藏衰象的长安城,打开了刘秀的视野。在这里,他的心智和灵魂得到彻底释放。他发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本分当农民更有乐趣的东西。

首先,在长安城里学习功课是重要的,但不是最主要的。在学习之外,刘秀结识了诸多才学之士。很快,他就迷上了政治,热衷于谈论时事。长安每有朝议,第一个知道的人总是刘秀。于是乎,时事评论员刘秀,就在同学及社会中,叫出了名号。

刘秀玩上瘾了,可问题马上来了——口袋里的钱快要花光了。长安虽美丽,奈何不是久居之地。难道就此打道回府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人生在世,走路靠双脚,劳动靠双手。出来混,除了有手有脚,还得有脑。刘秀是缺钱,很缺很缺钱。但是他拍拍脑袋,来钱的门路马上就有了。他拉上他的同学韩子一道,上街买了一头驴。你知道他买驴干啥吗?

说出来不怕雷倒人,刘秀想搞出租。

在汉朝,你出门没有的士打,没有公交车,但你如果有钱,完全可以享受打的或者公交车的服务。那时,他们的的士,就是马车;他们的大公交,就是牛车;他们的迷你巴士,就是驴。马、牛、驴,就是汉朝代步的最佳工具。

我们知道,在文景之治时代,长安城到处都是富豪,人们出入向来以骑母马和幼马为耻。换到今天的说法,就是人人都有私家车,而且都是宝马系列的。如果你好意思开个非宝马的出来溜达,肯定要成为别人的笑话。

可时过境迁,不可同日而语了。刘秀到长安读书时,皇帝是王莽。现在的长安城,如果你家有头牛骑,那就是件光宗耀祖的事了。所以,刘秀跟韩同学凑钱搞出租,迎合市场,赚个小钱花应该是没问题的。

在刘秀之前,曾经西漂长安求职或求学,穷得叮当都不响的人大有人在。而像这样出钱搞出租运营的人,刘秀还是第一个。当然,他是没时间去开出租车的,雇了个仆人当司机,就在长安街头上接起客来了。花花世界大长安,就像一个大染缸。当了出租车老板之后的刘秀,生活似乎越来越丰富了。他又迷上了社会活动,到处结交朋友,斗鸡遛狗。

繁华似梦的万象生活,正在一步步地漂洗小农民刘秀,造就了一个崭新的刘秀。

二 转行造反

刘秀在长安镀金之后,回到了南阳郡白水乡。那时,王莽玩弄权术,已经走火入魔。这个走火入魔的代价,就是让全国人民纷纷下岗,被逼无奈的人,都只好投入到火热的造反事业中去。

王莽真是个衰种。人祸未尽,天灾又来。旱灾像瘟疫一般,带着蝗灾席卷全国,波及了南阳郡。紧接着,粮食价格猛涨,一天一个价,比黄河泛滥还可怕,似乎要涨到天上去了。

尽管乱世当前,刘秀也没想过要去造反。无论他在长安接受过什么思想,他骨子里头还是个小农民。小农民最单纯的想法,就是要好好种地,好好生活。于是回到家乡的刘秀,仍然重操旧业,种他那几块烂地。

都说一个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道理,一个不想把地种好的农民,也不是什么好农民。毫无疑问,刘秀是个优秀的农民。

那时,南阳郡的农民基本颗粒无收,刘秀种的庄稼却犹如神灵保佑,收成相当不错。刘秀搞过出租,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还是懂的。他认为,天下大旱,粮价猛涨,洗脚上田,去贩粮的收入应该是不错的。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不久,刘秀运着自家的粮食,出门叫卖去了。

我认为,在小农民刘秀身上,有几样东西是别的农民所没有的。正是这几样东西,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这几样利器就是——卓越的市场眼光;开阔的人生视野;厚道的做人精神。

刘秀的二姐刘元嫁的是新野人,名唤邓晨。所以刘秀想都没想,拉起谷子,就跑新野卖去了。在新野,刘秀除了做粮食生意,还跟着二姐夫邓晨参加各种社交活动。就在一次社交活动中,刘秀认识了一个奇异的人,听到了一句奇异的话。

那个奇异高人,人称蔡少公,穰县人,以研究图谶闻名。

通俗地说,图谶这玩意,就是一些方术大师发明出来的,能够预言未来的预言书。它始于秦,发展到王莽新朝时,在社会上已形成一股研究风气。王莽时代,在众多研究图谶的大师中,能够被称为大师中的大师,估计只有刘歆一人了。

刘歆,国学大师刘向之子。刘向生了几个儿子,最有出息的就只有这家伙了。刘歆最有出息的地方是继承老爹遗志,研究和整理古代书籍。除此之外,有一样东西是老爹没有的,那就是——搞迷信和拍马屁。

刘向生前,早就研究图谶,而到了刘歆手里,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刘歆根据图谶,替自己改了一个名,就叫刘秀。为了防止混淆视听,还是叫他原名刘歆好。

一点不冤枉地说,刘歆是王莽夺权登基的幕后推手之一。他曾经将研究图谶的伟大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替王莽造势,编造许多登基当皇帝的理由。汉朝人不全是瞎子,有人早对刘歆那卖弄玄虚的一套看不爽了,纷纷上书王莽,请求废了刘歆武功。

结果,王莽没有把刘歆废掉。相反,还加官晋爵,封刘歆为国师。为什么会这样?很简单,王莽也是图谶研究的爱好者和理论实践者。那帮想搞刘歆的人,搞错对象了。

回到正题。当时,蔡少公研究图谶有术,慕名前来拜访的人不在少数。刘秀和邓晨来的时候,恰好碰上蔡少公在开讲座。讲座最后,蔡少公泄露天机——王莽即将崩溃,而新王朝的天子,当属刘秀。

前面说过的,那时汉朝有两个刘秀。一个就是前面的国师刘歆,一个就是眼前这个刚洗脚上田,以卖谷为生的小伙子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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