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颜大急,一把抓了她的手,“甘姜,不准再说了,要死就死一起。陈哥不在了,你还有我们!”
其他人这才知道甘姜的意思,急得脸色青紫。
“甘姜姐,我们一起走。”小姑娘胡不归一把抱紧了她,眼泪早已遍布脸庞。
“你们想我现在死在你们面前吗?”
女子的话声陡然凌厉,脸上更是升起坚决之色。十三人沉默下去,这大姐一般的人儿从来也不曾如此疾言厉色。
“乖啊,不归,听话,好好跟着清水颜,还有,不要摆弄毒药了,好好修习我教你的太阳秘术吧。”甘姜轻轻挣开了小姑娘的手,站了起来,“清水颜!”
“甘姜。。。。。。”
“带大家走,朔月营只剩下你们,你们就要好好活下去。不要想着报仇了,知道么?”
清水颜楞住了,那十二人也楞住了,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这女子往前方走过去,甚至不敢伸手拦住她。那个背影,渐渐散发出太阳的光芒,而这密林的深处,本该是阴暗的。
片刻之后,密林的前方起了大火,伴随着大火的,还有惊慌的人喊马嘶之声。那火烧红了一方天空,也烧红了朔月营十三战士的血脉。
“此仇。。。。。。岂可不报!岂能不报!”
清水颜咬紧了牙关,在他身边的十二人沉默地点头。
“云中叶氏!雷烈嬴氏!还有你们!陈诸儿!陈文清!”
第1章 “羽化”,不是专业术语
清晨总是宁静而恬美的,冬季的清晨更是静谧,秀美的小山村在群山环抱内呈现出世外桃源般的无欲无求。在这个人们还未早起做活的时间,有一户人家里灯火闪烁不定,这区区的光亮便成了村里最耀眼的存在了。
风呼呼的,流转开去,驱策着薄雾尽快消散,星子一颗颗淡去,快要天亮了。
一声足以震惊全村的嘹亮哭声忽地响起,中气十足,打破了山村的寂静,而这一瞬间,淡淡的金色阳光泄漏了一缕照了进来,紧接着,全村的公鸡开始啼鸣了……再紧接着,全村的狗也开始狂吠了……
故事的主人公就这么出现在人世上……
“夫人,观令公子之面相,将来必成大器,有荣华富贵临身……只是……令公子面相柔弱,怕是有恶人引诱,将来易生祸乱……夫人莫急,我游历人间多年,扶危解困是我的的爱好,自当为夫人解去困惑……哎,我是长门修会的子弟,如何能受夫人的黄白之物……唉,夫人真是为难我了……也罢,就当夫人的厚德香火钱吧……我为令公子取个名字,就叫‘羽化’吧……”
一个夫子轻捻着长须,很是淡然地说着话,若不是身上布袍蹭满了油泥,若不是手中的拂尘都快没有尘须了,若不是牙齿缝里还有隔夜的韭菜叶子,若不是眼睛里时不时地闪烁着贪婪的光芒,那就完全是一副世外高人的仙长气派。
饶是如此,他的周围仍然聚满了来听他废话的众多村民,他的身前,一个手抱婴儿的少妇正忙不迭地点头,脸上充满了对出家人的敬畏。
“谢谢夫子谢谢夫子。”
“夫人不必谢我,我路过此处得遇令公子也是缘分。”夫子笑容可掬,手指轻勾,刚刚推脱了半天才收下的一两银子瞬间溜到袖子里,神不知鬼不觉。
“羽化者,蝴蝶经蛹蜕变成形,脱胎换骨。”夫子轻声吟诵,踏着地上的薄雪,洒然去了。
“涂家娘子,恭喜恭喜啊。”
“涂家嫂子,小娃娃今天被高人取了名字,将来可是前途无量哩。”
听着乡亲们的道贺,少妇乐得满脸开花,频频点着头,抱着怀里的婴儿反复看了又看,隐约间似乎看到了这婴儿发出了黄金般的光芒来。
“哎?孔老夫子,您老叹什么气啊?”
“真是气死老夫了,这江湖骗子……这江湖骗子……”
“啊?孔老夫子,您老怎么啦?”
“起什么名字不好啊?羽化羽化,和尚死了叫‘圆寂’,老道死了就叫‘羽化’。”
“……”
夫子飘然走在出村的路上,突然间,他的双耳竖了起来,还摇晃了几下,然后以一个迅捷的身法闪入旁边的林中。半晌才从一棵大树后探出头,证实了身后的确没有人跟来,他这才舒了口气,急速喘了几下,顺手抹去一把冷汗。
“还好还好……嗯,这里的人真好骗哪……可惜穷了点,才赚一两银子……”
他掏出那一两银子出来,托在手心仔细端详着,笑容慢慢堆了起来,颇是猥琐。
“咦?”夫子狂眨着眼睛,看着手里的空气,而刚才,明明是一块碎银子在手心的。费了半天口水辛苦骗来的银子就这么消失了,好像不曾存在过似的。他的思维忽然停顿下来,盯着手心直发呆。
“呀!”夫子突然又大叫了一声。
在他的脸前,不知从哪伸出来一只手,那手里正捏着一块碎银子,从样式、纹理上判断,可不就是刚才从他手里消失的那块么?思维比不上身体的反射神经来的快捷,他一个跺脚,直接飞身上了树枝。等他刚站稳,又是一声大叫,那神秘的手仍旧在他的脸前,那块碎银子仍旧在放着迷人的光芒。
夫子泄气了,眼神瞥过去,看到一张粗犷的脸,忍不住埋怨,“我就知道是你,除了你,谁这么有本事从我手里抢了钱去?”
“有啊,落人就可以办到,丝结也可以。”
说话的人就站在他身边,阳光透过弯曲的枝桠照着这个人,是一个穿着朴素的黑袍人。
“可他们哪会这么有空?而且他们也不会对这一两银子有兴趣的。谁像你似的,满世界瞎跑砸人生意。”夫子无奈地耸耸肩头,“燕双飞,你又闲着没事做了?”
燕双飞笑道:“我本来就是在这里隐居的啊,刚才在村里看到你,就跟着来了。不准夫子,你给人家孩子开那玩笑做什么?一个孩子叫‘羽化’,那不是咒人么?说起来,你也是长门的修士,怎么这么贪财呢?”
夫子跳下树枝,看着那村子的方向。小山村仍是无忧无虑的世外样子,村民淳朴,他在里面虽然只呆了一天,那平和的气氛却是他颇觉享受的,浪荡江湖多年,这份平和于他来说是极难得了。然而他的眉毛凝了起来,眸子里露出沉重。
“燕双飞,刚才那个孩子……”
“天煞孤星?”
夫子气道:“……那个孩子是个混血儿啦,他的眼睛虽然是黑色的,可那眼珠周围流动的是蓝色的光,那是西陆的血统才有的。”
燕双飞呵呵笑着,“我还以为你想说什么呢?不就是个混血儿吗?边境上多的是。”
夫子依旧皱着眉头,沉声道:“那孩子的母亲是我们东方人,那么那孩子的父亲应该是西方人了,可你想过没?为什么一个西方人会在这个偏远山区里住下?算了,知道你想不明白,我告诉你,无非是‘逼迫’使然,我猜想那孩子的父亲应该是为了什么事情才隐居在这里的。”
“原来如此……我会去留意的。可是不准夫子,你这次看相准不准啊?”
“……气不死的无量天尊……我走了。那孩子根骨不错,是个苗子,你考虑一下吧。对了,把钱还我!”
羽化五岁。
“小子,天生男儿当早立志,吾辈男儿纵横天下才是正理,你拜我为师吧,我传你绝世武功,将来便可以拯救世人,如何?”
这是一个简朴的粗犷汉子,可当他蹲在一个小毛孩子面前说这种话的时候,那模样怎么看上去有点人口贩子的感觉?
小羽化眨动着小眼睛,有点反应不过来,因为他实在是年纪太小了,还没有思考“拯救世人”这么伟大的问题的能力,可小羽化知道自己是有监护人的,于是他脆生生地喊了一声,“阿爹、阿娘,有坏人!”
粗犷汉子突然觉得有一阵巨大的黑暗袭击了他,让他生出要吐血的冲动,对于一个有着“大侠”这么个雄伟称号、以到处救人于水火又从来不计较得失、人生之中唯一的瑕疵只是一次小小的失恋的光辉人物来说,眼前这小毛孩子的话无疑是给了他当头一棒,这个时候,一个名为“屈辱”的念头从他脑海里浮现,而且久久不能散去。同时他又非常庆幸,因为现在在这个小酒馆里没有什么人。谁会在大半夜的时候还喝酒呢?
月下青山,静静如淑女默立,虽有明媚的容颜,却不妖冶飞扬,小山村在她的怀抱内便如熟睡的婴儿,带了无可比拟的恬美。淡淡流动的清辉,将天地失却了本色,天空是灰蓝的,大地上暗白的,两种色彩调和着无限的安宁与超逸,不容人描述。
粗犷汉子自隐居山内起,便没少用些野味来换酒喝,倒是十分中意这个简陋又条理井然的小小酒馆。已是半夜,村内人家都已歇下,惟是粗犷汉子赖着没走,使得这小酒馆也没法打烊,老板和老板娘子平日待人和善,极是有人缘的,从来不赶客人。
“老弟,你今天怎么还不回去?拖到现在就是想小羽化给你当徒弟么?”老板走了过来,用手摸着儿子的头,眼睛里全是父亲最真挚的疼爱。
简单的粗布棉衣,收拾得很干净,给人一种很利落的感觉,他的头发微微有些卷,细长的双眉下一双蓝眸暖暖地放着光,有点阅历的人也知道他不是东方的血统了。粗犷汉子刻意观察了他好几年,以他的江湖眼光竟是从来没有看出任何破绽,那双眼睛里所蕴含的光芒总是这般暖,没有习武之人应有的锐利,而他早已知道这个老板是身怀不俗的武功的。他曾经看到这个老板为了扶一个快要摔在地上的醉酒的村民,不经意间用上了某种奇特的步法,极是高明,绝对可以在江湖上留下字号了。
“小羽化是习武的胚子,正好我也没有传人,收着当徒弟也不错。”
“老弟,你真这么想我倒是放心,只要能强身健体就行。”
粗犷汉子忽然站起身来,搔了搔凌乱的头发,有点泄气地坐在桌边,“涂家哥哥,我这人你也知道,是个直脾气,今晚我就明说了吧。”
老板看着他一脸严肃,轻轻笑着,“羽化乖,去找你娘玩吧,阿爹和叔叔说点事。”
小羽化应了一声,像只小猪一样跑进内室去了。
夜风从窗棂门缝里偷偷进了进来,挑逗着几盏烛火闪了又闪,小酒馆内的气氛忽地有些冷清了。
老板给粗犷汉子倒满酒,施施然坐下,“燕双飞大侠,有何指教呢?”
粗犷汉子登时一惊,“你知道我?”
老板笑道:“我也是刚刚才确定,听说七年前龙虎山一战之后,魔王落人败走,燕双飞也随即退隐,看来传言多少是可信的,你这外表早已是招牌了,刚才看到你这么热心想知道我的事情,我就猜到是你了。这个江湖,除了你,还有谁那么喜欢管人家闲事的?”
燕双飞红了红脸,颇觉不好意思,“嘿嘿,老毛病了,一直就喜欢打听隐私……”
老板摇了头,“可我的事情比较麻烦的,你管不到的。”
燕双飞却更有兴趣了,催促道:“说来听听,兴许能帮点忙呢。你肯让我白喝七年的酒,再坏也有限了,我能帮的尽量帮帮吧,就当还你的人情。”
老板默默点了点头,收拾起思路来,眼睛停留在微微摇曳的油灯之火上,苦笑着。于是燕双飞看到了沉重的压力,这压力显然在对面老板身上负担了很久很久。
时间慢慢过去,燕双飞没有一点焦躁,他知道越是心事就越难开口,何况是一件背负了多年的心事呢?在他对面,老板的脸色已经换了数次,有喜悦、有哀伤、有愤怒、有无奈,错综复杂得让燕双飞想起了“百感交集”这个形容词。
终于老板长叹一声,“罢了,多个人分担心事总是好的,相信你也不会说出去。你可知道‘华尔兹’教会?”
燕双飞诧异不小,“西陆最大的社团?”
“没错,我就是‘华尔兹’教会的人。”
“呵呵,真是失敬了。”
老板肃起了表情,说道:“教会里最高领导人称为‘白衣主教’,等闲不见外人,接下来是一名红衣教父、十二黑衣圣徒,这是他们的高层核心。另外还有一个特殊的存在叫‘暗祭’,直接隶属白衣主教,不在核心之内,我就是上一代暗祭。”
“暗祭?”
“一般来说,白衣主教直接和君主联系,拥有最权威的地位;红衣教父负责宣扬教义和修习法术,黑衣圣徒负责修武以维护教会尊严。此三者可以说是灿烂耀眼如明月,然而暗祭不同,这是一个专门负责清除异教徒和教内叛徒的人,如同永远不能遮掩明月的暗月,可以定性为‘杀手’!”
“听上去地位很高,那你后来怎么来这里了?”
老板抿了嘴唇,盯了他的眼睛,看到的是一片热忱。终于还是一声长叹。
“因为我变成了叛徒!”
燕双飞拉开了门,迎面一股冷风吹得他微微打个哆嗦,他紧了紧身上的包袱,一脚踏入风雪的天地。雪花漫天的时分,地上一串脚印很快看不分明了。五岁的小羽化,就在燕双飞的包袱之内,浑然熟睡的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拐到大山里去了。
“冷死人了,这个家伙出门都不懂顺手关门的吗?”少妇抱怨着,看不出一点为儿子担心的意思。
老板将妻子搂进怀里,微微一笑,“大侠都是这么讨人厌的了。”
“小羽化以后怎么办?才五岁哩。”
“已经是习武的年龄了,今后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的,希望不会让我失望吧。”
“那个人真的值得你这么担心她?”
“她是好人,既然我答应了她,自然要守诺言的。”
“我吃醋了……”
第2章 失恋都是很早的
他身上的衣服是破烂的,还好可以保暖;他手中的弓箭是粗糙的,还好可以捕猎;但我们看人不可只凭外表衣衫,能在山里生活的人,按照惯例都是有两把刷子的,不信你看他凌乱的长发,微合的双目,还有嘴角边微微流淌的口水……可以谅解,对于一个只有七岁的孩子来说,睡觉流口水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你总不好意思对一个孩子要求那么高吧?
小羽化靠着棵大树正在打盹,从上午到现在,一直在接受训练,可他始终还是没能习惯这两年的训练,于是他学会了偷懒……只要能让他逮着机会,他总能很快就进入梦乡,找一个叫做“周公”的慈祥老头聊天。
春季了,山里到处是喜人的绿,无数红的、黄的、紫的花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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