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到荼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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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到荼靡-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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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有个朋友想到那里去做,叫我替她打听打听,我想你消息一向灵通,或许知道这位东主。”

“滕某?”小老板沉吟,“他本来并不是做这行的,他一向做建筑生意。不过人是活络的,聪明的老板自然都对伙计好,不妨替他做一年半载,吸收经验。”

我点点头。

“不过,你这位朋友若是女孩子,就得劝她当心。”曹先生神秘兮兮的。

我抬抬头。

“这位滕先生,可风流得很呢。”曹先生探身过来,静静地说。

我强自镇静,“你也不过是听说而已。”

“什么!秘闻周刊上都写过他的故事。”

“秘闻周刊的记者也要吃饭,没法度,生活是大前提,只好到处搜资料来写,未必是真。”我笑得很勉强。

“后来听说他要告人,”小老板说,“终于不了了之。”

“那是你的推想。”我说,“好了,我要开工了。”

“韵娜,我想同左文思吃顿饭。”他终于纳入正题。

“他不喜交际应酬。”我代文思推却。

“什么?你已经可以做他的发言人?”他很羡慕。

我默认。

“那么,韵娜,我想送他一份礼物,”他又说:“你猜送什么好?”

“千万不要金笔金表,”我说,“曹先生,不必马上回报,也许他迟些会寄账单给你呢。”

曹先生握住自己的颈项,“他会开多少设计费?”

我摇摇头。这个八面玲珑有趣的上海人。

忙到下班,肚子饿,我这个人,最大的毛病是爱吃街边档口的食物,下得楼来一见粟米球,就买一个咬下去,匆匆忙忙,像个饥民。

“王小姐。”

我四周围看看,不是叫我,又低头咬粟米。

“王小姐。”

我再次抬头,发觉一辆黑色大车停在行人道边,被热气腾腾的摊子遮去一边,一个女人正推开车门,向我招手。

我微微蹲下一点看,不由得一阵高兴,是左淑东。

我用手帕抹抹嘴,走过去,“你好。”

此刻已经知道她的身份。不但同情她,更加喜欢她。

她仍然化妆鲜明,粉扑似刚离手。

左淑东拍拍身边的空位,我老实不客气坐上去,簇新的车毡上马上印下我的泥足。

“小姐,我——”

我按住她的手,“你是文思的姐姐,我都晓得。”

“啊,你已经知道。”她怔怔的。

“将来我同左思熟了,我会同你骂他,叫他对姐姐说话态度改一改。”我笑说。

司机已把车子驶离工厂区。

“没想到他终于告诉你了。”左淑东低下头。

我不出声,比起左淑东精致的修饰,我简直是个垃圾岗。但我没有不安,各人有各人的风格,在纽约七年,养成这种自信。

“本来我不应该主动找你,但我好不容易看到文思找到这么好的朋友,怕你有什么误会而同他生疏,这就是我的罪过了,”她很紧张,“我把有关证明文件都带出来了,我们确是亲姐弟。”

“我相信,”我讶异说,“不必看文件吧,你们俩有一模一样的鼻子及嘴唇。”左淑东怎么会有这样怪的举止?

她似松出一口气,没一刻神经又再度绷紧,“请不要告诉文思,我见过你,答应我。”看样子她怕极文思。

“我答应你。”我说。

她这才放下心来。

“王小姐,你大概不明白我们之间的事吧。”

我按手在她手上,她手是冰冷的,我温和地说:“将来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明白。”

“我没看错,你真是个好女孩子。”她非常感激。

只有罪人才肯原谅罪人。

我抬起头,“前面是火车站,我在此下车比较方便。”

我与她道别。

毫无疑问,早十多二十年左淑东也是个美女。女人长得好,到迟暮特别凄惶,彷佛除了留不住的美丽之外,一无所有,故此急急要挽回什么,尽力修饰。

女人长得不美,老来反而横就横,无所谓,倒出落得大方潇洒。在十多岁的时候,人人也都说过,王韵娜是个不多得的标致女。

那时邻校的男生,在放学时间齐齐聚集在我校门口,为只为看王韵娜一眼。

十三四岁的小女孩被吓得不知所措,坐在班里不敢出去,后来劳动校长叫校役送返家去,又叫家长来接。

此刻都不相信这些事曾经发生过,此刻我是个最普通的女人,也愿意这样终老。

到十六七岁,已习惯人们的目光,其实也没有什么稀奇,每个女生都有男朋友等放学,每个青春女都有细致皮肤,结实大腿,穿起运动装,当然惹人注目。

年轻人闪烁的眼睛,透明的嘴唇,晶莹的肤色,往往吸引中年人,令他们幻觉可以捕捉一些逝去的青春。

我吸引的是滕海圻。

十九岁,刚进大学,因为知道自己的优点,故此不肯设固定男友,每天约会不计其数,连早餐都有人请客。

虽然这样年轻,也已经有隐忧,同姬娜说:“现在不玩就没时间了,过二十一岁便得忙找对象。”于是一天之内,最多约过五个男友,单是换衣服已经忙得兵荒马乱。

那时真好,呶一呶嘴便有男生意乱情迷地死而后己。

我不禁失笑,瞧,没老就已经想当年。

因此遇到滕海圻,方觉棋逢敌手,其实……他要揿死我,不过如捻死一只蚂蚁。不过当时年轻,不知道。

火车轻微摆动,我在这节奏中瞌上眼沉思。

第一次看到滕,是什么日子?一直不敢回首回忆。是秋季?是初春?

喜在天气刚刚有一点点转暖,便穿白色低领T恤,冒着重伤风之险作浪漫状,又喜在太阳标未褪色时穿透孔毛衣及灯芯绒裤子,热得满头大汗,以示标青。小女孩也只不过有这数道班斧来突出自己的性格。

是穿白T恤还是毛衣时遇见滕?一定是这两个时节的打扮勾牢他的注意力。

他当时,是父亲的新合伙人。

他已近四十,然而一双会笑的眼睛,比一切大学一年生还要灵活。

以前想起他,胸口会得一阵闷痛,像被只无形的手扯住似的。现在不会了,现在只是麻木。麻木与害怕,怕的是自己,怕自己再糟踏自己。

火车到站,我跟着其他乘客鱼贯下车。

摇摇晃晃到家,母亲急煞。

“文思找你不下十次。”她代为焦急。

哗。我想:热烈追求,可见有点晚运,有些女人,男人给她一个电话号码让她打过去,就要喜极而泣。依此类推,我要不要放声大哭来报他知遇之恩?

电话铃又响,母亲给我一个会心眼色。

我去接听,果然又是文思。“热情如火?”我取笑他,“成年人很少靠电话传情。”

他笑,但不答话。

“干什么贼秃兮兮的,”我也笑,“好不肉麻。”

“我已把你那次拍的照片制成目录册。”他说。

我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哦”一声。平日的活泼机灵俏皮轻嘴薄舌全用不上。

两人持话筒静十分钟,像致哀似的。

过很久,他问:“要不要出来散步?”

我迟疑,刚回来,又空着肚子,精力是不可比十多岁的时候了,我说:“明天吧。”

他说:“啊。”便挂断电话。

吃完饭,洗个热水浴,把皮肤都炙红,才钻迸电毯子底下。

我在看小说,没有听见门铃。

是爸爸来敲门,“韵娜,左文思找你。”他神色嗳昧。

什么?我掀起被子。

“他在客厅,你去招待他,我同妈妈要睡了。”爸打哈欠。

我一怔,并不觉浪漫,这个人荒谬极点,半夜三更跑了来,将来若要我报答他,我可吃不消。年纪大了,想法不一样,小时候专令男生吃苦以增强自信,现在晓得无论什么都得付出代价,没有免费的事,也没有偶然的事。

我抓过架子上大衣披上,走到客厅,看见左文思坐在灯下等我。

我既好气又好笑,“你这是做啥?”

“我恋爱了。”他傻气地说。

“就为说这句话,明天说来不及吗?”

“明天?”他吃惊,“明天也许永远不至——汽车失事,警匪驳火的流弹,心脏病,太阳黑子爆炸……这一切都足以致命,使我来不及告诉你,我爱上你,明天?不不不。”

我低下头笑。

我找到球鞋,赤脚套上,取过锁匙。

“来,我与你到楼下平台上散步,那里较为安全,”我补一句,“又没有人偷听我们说什么。”

我拉着他下楼,深夜空气冷得不得了,我紧紧拉上外套,我自己也够疯的。

“为什么避着我?”文思冷静下来。

“我没有!”我惊异,“我已经给你这样热烈的反应,噫!你期望什么?由我主动在你车子里**至天明?跑到太平山顶去报告全人类我中了大彩金?喂喂喂,别告诉我你需要的是花痴女。”

他说:“你瞒不过我,这些巧言令色瞒不过我。”

我踱到树下。

“你要我交心交身躯交出灵魂?”我迟疑说,“我认为还是由我自己保管这三样东西的好。”

他背着我,“是为了一个男人吧。”

我说:“每个女人背后都有男人,每个男人背后都有女人,这有什么稀奇。”

他仍然背着我,“这是个比较特别的男人吧,你为他,在手腕上留下那样可怕的疤痕。”

我猛然低头。适才匆忙间忘记了戴护腕。

冷风钻进我的外衣,我打个寒颤。“够了,我要生肺炎了。”我转头要上楼。

他拉住我,“慢着。”

“看,”我冷静地说,“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我不打算交心交身交灵魂,更不用说是交出历史了。”

他握住我的手,反过来,那道疤痕足有整个手腕那么宽,两层粉红色的肉厚厚地翻开来,粗糙的缝针痕清晰可见,像是我的手掌早已断离我的手腕,随后由笨拙的缝工驳回,骤眼看,的确恐怖不堪。

我冷笑问:“看清楚没有?满意没有?”

他惨痛地看着我,“是谁?是什么人?他为什么造成那么大的创伤?”他声音嘶哑。

我收起手,把手插进袋中取暖,我很镇静地说:“是我,是我自己。一个人若不杀伤自己,外人休想动弹。”

“你痊愈了?”

“如果没有痊愈,就不会回来。”

“那人在香港?”

我没有回答,也不打算回答。

他放弃,举起双手投降。“从没见过像你这样倔强的女人。”

我笑,“站在这里像置身西伯利亚,放我回去好不好?”

他陪我上楼。

“我不认为今天晚上我还睡得着。”告别时他说。

我也没睡着,整夜看小说,思潮起伏。

因为“苍蝇王”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看“麦田捕手”。第一千次读,仍然感动得落泪,一直觉得“麦”比“苍”好看,纯粹私人意见。

每当心情波动,最好寄情于一本熟悉而精彩的小说,不用费许多神而可以将心思暂寄。到六点钟,眼皮支持不住,搭下来,睡熟。

闹钟像哗鬼似的响起来,我大声呻吟跳起来,迟到,我要迟到了。睁开酸涩的眼睛,才发觉自己穿着大衣球鞋躺在床上。而且是星期日。要命。

我伏过去照镜子,眼睛红丝满布。

父母已经起床,母亲声音细细。

“没多久就回来了……约大半个小时。我瞧得没错,文思是规矩人。”说的明明是我。

父亲说:“唉,这些年,看她也受够了,无论如何总得支持她。”

“他俩看情形也快了。”

父亲在喉咙里发出一阵声音作为回答。

我趁这机会推门出去,“可有粳米饭油条?”

“神经。”是妈妈愉快地回答。

我吃了麦片鸡蛋再往床上躺,翻来覆去。红光满室,可怎么睡呢?”

起身出门去找文思,缓缓踱到他寓所楼下,那种三层楼的旧房子,因救火车上不了狭而斜的小路,因此逃过拆卸的命运。我站在他楼底下往上看。

走了近一小时,气喘,一身汗,但又犹疑着不好上去。

也许他有朋友在,碰见就自讨没趣了。

我坐在低石栏上搓着手。

即使结为夫妻,也不等于我属于他,他属于我,骨血相连。他还是有他的自由,而我也应当保留自我,互不侵犯,互相尊重。这么大的道理下,使我不敢上去拍门。

露台上挂了许多攀藤植物,显然有数十年历史,紫色的不知名花朵在晨露中鲜艳欲滴。

这时候下起微雨来,我口中尽呵白气,印象中这亚热带城市从来未曾这么寒冷过。

我还穿着昨夜的衣服。

我决定到附近的士多去打个电话把他叫醒。

刚站起来,听见文思叫我,“韵娜?”完全不相信,他见到的确是我。

我抬起头,见他站在露台上,立刻心花怒放。

我向他挥手,他揉眼睛。

我大声嚷:“说呀!说‘罗密欧,为什么你是罗密欧?’”

他说:“我马上下来。”

我也奔上楼梯,两人在梯角撞个满怀,但我们没有拥抱,只是笑弯了腰。

“上来上来,我那里暖和得很。”

我抱着双手上去,奇怪,一坐在他家,心也不再忐忑,马上觉得疲倦,足可睡二十四小时。

我看看身上,实在不像样,都快发臭了。真该洗好澡才来,呜呼。

文思问我:“你这样痴心跑来看我,是不是爱的表示?”

“我来看你,是因为我闷得慌。左文思,为什么任何话自你嘴中说出来,就变得这样肉酸呢?”

他咧嘴笑。

我也傻笑。

大概这样也是恋爱。

他给我看小册子,我的照片美得似公主,小杨的摄影机比整容术还厉害,经他技术的美化,我恍惚回复当年神采。

“你的衣服才上照呢。”我说。

“那简直不在话下。”文思说到他的事业是绝不谦虚的。

“你在哪一家大学学的设计?”我随口问。

“大学?我可没有念过大学,只有半工读地在工专夜校念过纺织科,”他不悦,“拉嘉菲圣罗兰姬斯亚米索尼是大学生吗?”

为了刺激他的自负,我造作地深深吸进口气,“什么,不是大学生?只恐怕家母不肯让我嫁你。”说得煞有介事。

文思一怔,随即笑。

过一会儿他问:“你肯嫁我吗?什么时候?”

我又后悔把话说造次了。连忙躲进他浴间好好洗把热水脸,好若无其事地出来。

时间过得似特别快,嘻嘻哈哈一个中午过去,黄昏来临,我累得几次憩熟,脑袋摇来摆去,结果由文思把我送回去。

星期一,我变了一个新人,穿全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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