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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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 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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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说。

朱迪·福斯特在剧中饰演的珍妮这个角色,戏份相对并不多。但是李思明看得出来她很用心。

关于她曾遇到的事情,剧组都闭而不谈,巧合的是,《阿甘正传》中还提到总统遇刺的政治事件。在这部电影中,美国总统成了最危险的职业:美国总统肯尼迪被暗杀事件、尼克松总统因为水门事件被迫下台,碰巧阿甘是检举人,这当然是一种黑色幽默,非关史实。

后来的福特继任,福特在他只有895天的总统生涯中,曾两次遇刺都没有受伤,1980年当选的前好莱坞明星里根总统也遭枪击。

政界看起来是个充斥着枪林弹雨的地方,明面上的攻击和背地里的黑暗,让人防不胜防,剧作者借用一个“智力低下”之人的眼睛,用黑色幽默讽刺着“正常人”的世界。剧中阿甘身后总有一群尾随者,他们找不到人生的答案,盲目地追随阿甘,可以这么说,这就是美国当时社会的一种现实,人们对现实失望,找不到生存的动力与意义,只好无望地把命运寄托在别人身上。而阿甘却总能以乐观的态度面对现实,勇敢地跑下去,这不能不说是绝妙的讽刺。

不过,那些记者还是对她相当感兴趣。对于她来说,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她是不愿提及的。李思明出于保护的目的,将那些如苍蝇般的记者驱逐出去,并且禁止剧组谈论这件事。

“当初,你选她来演这个角色,是不是居心不良啊?”曾智问道。

天地良心,李思明真没有这个想法,拿演员的花边新闻作为电影的噱头,这不是他能干得出来的事。但是李思明说自己只是看中她的演技,却没有人相信这一点。

“俺是实力派的!”李思明认为有必要澄清这个事实。

“别得了便宜卖乖,你这个人,只要看到有利用的价值,绝不会那么轻易的放手!”曾智是这样认为的。

而负责发行和宣传的大卫·弗兰克尔,至少在内心中是有意无意地利用这件事的。

……

美国人是严格遵守劳动法的,遵守到了让亚洲人有些无奈的地步。在香港拍电影,通宵达旦地赶拍,那是很正常的,因为这样既可以尽快地上市,也可以少掉一部份租摄影棚的钱,可从没有加班费这一说。但是在美国不同,你得遵守劳动法规,每周还要过周末,与家人共渡周末是上帝也无法拒绝的,这在美国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阿明,你看,1860年当选的林肯总统被刺杀,1880年的加菲尔德在上任半年就被刺伤,两个月后去世,1900年当选的麦金利总统也遇刺身亡,1920年当选的哈丁总统因内部机密透露被砒霜毒死,1940年罗斯福当选,这位战争总统运气好些,但最后也死于任上,1960年当选的肯尼迪下场很惨,1980年上任的里根很幸运,只受点伤,好歹这命是保住了。”拍片的闲暇时分,曾智扳着手指头,跟李思明扯着话题,“我发现以上被刺的总统当选年份都是整零年,而且是每隔20年都会遇刺一位。”

“嗯,是有些道理。不过这是你发现的规律?你什么时候对美国历史发生了兴趣,是某个小报上看的吧?我还想说我能预测未来呢!”李思明奇道,“没事你琢磨这个干嘛?美国总统就是绝种了也不会让你我来当美国总统滴。”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我关心一下还有错?我是个无神论者,至于预测未来的鬼话打死我也不信,你要是能预测,那你告诉我明天哪支股票会涨,我立马去买,利润我让你拿大头,你别摇头啊,你的大话不攻自破无言以对了吧?不过我说的这个历史事件是有据可查的,可是你却无法用常理去解释。”曾智不紧不慢地道,貌似历史学家,“不知道,如果到了2000年,那年当选的总统是不是也会有这个下场。到时候,我就雇个人扛着摄像机天天跟在人家总统后面,这万一要是被我拍到血案发生的现场,那就火了!拿个最佳新闻奖什么的如探囊取物!”

李思明被他的奇谈怪论给震住了。不过人家小布什不是不幸,而是更不幸,本·拉丹大叔让他吃尽了苦头。换了李思明,倒是宁愿守在世贸大楼旁,等着看烟火。检举?不要被怀疑是同伙就不错了!

朱迪不愧为曾被提名为奥斯卡奖最佳女配角的演员,虽然没有摘冠,但她曾经顶着“奥斯卡小公主”的称号。现在更成熟的她,将一位在混乱年代里一个追求个性解放不甘寂寞,但是最终却满身疲惫内心空虚的年轻女人刻画地有血有肉。女主人公染上了几乎所有的恶习,如吸毒、性解放等,最后她死于一种病毒——其实影射的是艾滋病毒。

“甘,快跑!”影片中,朱迪大喊,她喊得仿佛是自己,逃避着来自他人的攻击。当她从地上捡拾起石块,砸向剧中给女主人公以痛苦回忆的老房子的时候,仿佛是在发泄心中的不满。

如果说当电影有什么收获的话,李思明一定不会说拿了什么什么奖,当然更不会说得到多少多少美金,而是冠冕堂皇地说:我可以到处跑,以及各处的风景,如果这也算是收获的话。无论是东海岸的礁石,还是西海岸的浩瀚太平洋,无论是内华达州的遍布仙人掌的沙漠,还是洛基山顶皑皑的白雪,都留下了他的身影。

景色虽好,但也只是过眼云烟,李思明和所有剧组成员只能匆匆地一瞥,就埋头于工作。慢工出细活,李思明不想将一部好剧本葬送在自己的手中,原计划三个月,被他延长了一个半月。多延长一天,预算就会多追加一些钱,但李思明不在乎。

夏天来临的时候,全剧组抵达到菲律宾。因为要拍阿甘参加越战一段的故事。小刀发现自己还是有用处的,他成了一个军事顾问,尽管这个顾问有些名不副实。但是,一些军事常识方面的事情,他还是可以胜任的,好在这不是一部战争片。他闲着没事,曾将《猎鹿人》、《现代启示录》等看了一遍又一遍。

如果能到越南去拍,李思明一定会去尝试,不过现在他只能在菲律宾拍片。当大队人马来到助理导演事先踩好点的拍摄地点时,李思明和小刀对周围的环境,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一片片香蕉树和棕榈树丛,黑瘦的菲律宾人在稻田里耕作,水牛在远处哞哞地叫着,那密密的热带雨林仿佛永远是在下雨,丛林的深处总会让人有些心虚,蚊虫和毒蛇时不时擦身而过,潮湿燥热的空气让人心烦意乱。

那些手持道具自动步枪的冒牌美国大兵,在李思明的指挥下和小刀的参谋下,有模有样地比划着。可惜,他们不是真正的参战美国大兵,如果真是大兵的话,心情可不会这么轻松。

“明哥,你要是指挥一队美国大兵参战,会怎么样?”小刀在身旁没人的时候,好奇地问李思明道。

“这个嘛,我不知道我会怎么样。不过,那些美国大兵一定会大叫:是哪个婊子养的,派我们绕了半个地球,来到这个充满肮脏的地方送死?”李思明学着电影上的美国大兵说话。

小刀哈哈大笑,笑着笑着流下了热泪。

“怎么了,被人给甩了?”随剧组一起长途飞行过来的曾智,不解地问道。

“被沙迷了眼!”小刀辩解道。

“这丛林里怎么会有沙子到处飞,这里可不是沙漠哦!”曾智不信。

“被风吹的,行了吧?”李思明冷不丁地插了一句。

曾智瞧了瞧两人,有满腹的疑问,不过,即使是最迟钝的人也会明智地闭上嘴巴。他可不笨,要不他姓名中有一个“智”字?

第七十章 北京烤鸭

曾智屁颠屁颠地跟着剧组,在热带丛林里拍着片子,没过几天他就抱怨起来了。

“这日子没法过了,没有电话、没有报纸、没有电视,我都感觉自己都回到了石器时代。”曾智一边说着,一边往身上被蚊蝇叮咬过的地方抹着药水。这里远离城市,附近连一个象样的小镇也没有。

“这好日子你也没过几年,当年在北大荒你不也是大叫‘其乐无穷’吗?”

“好汉不提当年勇。往事不堪回事啊!正是因为现在日子好过了,所以才坚决跟苦日子说再见。”曾智反驳道,“如果人人都过这样与世无争的日子,没我这种人消费和享受,那世界经济岂不回到原始社会?”

“你还挺能辩的!我也没请你来。有你在这,不多,你不在这,也不少,公司还可以省下机票钱。”李思明轻笑道。

“我不来,某人要是怠工,那公司岂不要损失更大一笔钱!”曾智道,不过他这话说得言不由衷,李思明可是大股东。

“我不跟你辩,论口才,十个你也不是我的对手。我从不跟与我不是一个等级的人浪费时间。”李思明道。

曾智纯粹是闲着无事,找人聊天,他可不能跟演职员们胡说八道,一要维持他老板的威信,二是跟别人没有共同语言。

“小刀以前是干什么的,他从哪学得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曾智看着不远处的小刀说道。小刀正跟一群“美国大兵”谈在丛林中如何防止蚊虫叮咬,这是他曾经必备的知识。

“什么是乱七八糟?别不懂乱说,这些知识可以让一个士兵在丛林中活下来。如果换成是你,你就抓紧时间祈祷吧,祈祷阎罗王出国旅游不在家吧!”李思明挖苦道。

“我决定改信上帝了,上帝好,天天在家,不爱出门。嗯,就算这是一门严肃的科学吧,小刀他以前是干什么的,我总觉得你们之间有一段不可告人的事情。”曾智抽出一根香烟点着,李思明看他故意独自享受着芬芳的悠然自得的神态,哭笑不得。

“他啊?跟阿甘在越南干的活一样!”李思明道。

“你是说……”曾智有些明白了,不过疑问更多了,“这就可以解释他为什么可以冒充军事顾问了,可是他怎么又跟着你呢?还有他在越南有没有什么传奇故事?我很好奇!”

“俺是风格高尚的人,专收走投无路之人!”李思明搪塞道,忙着手头上的事情去了。

“你就吹吧!”曾智对着李思明的背影做了一个不雅的手势。他联想到很多,就是没把李思明跟战场联系在一起。

李思明怀疑曾智来到这热带丛林,是不是想换换口味,因为自从他来了之后,这附近的野生动物就明显地把这里当做禁区了。

“真不知道,你前世是不是饿狼投胎的,专找野生动物的麻烦!”李思明对他的行为有些不满,这万一要是招来了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的官员来了,被扣下就成了国际事件了。

“这你就猜对了,不过,我是属狼的,是食物链最高一个级别!”曾智嘿嘿笑道。

“新鲜,有属狼的?属虎的才是最高一个级别的,不对,不知道龙是不是也吃肉?”李思明笑了。

好在这段戏并不多,李思明带着剧组转战北京了,并不需要所有人都要去,就当是公费旅游了。这个在大陆拍片的资格,自然也是事先打点过的。

北京这场戏,是李思明特意加的,是分镜头剧本拍摄计划中的最后一段。原片中这一段只是轻描淡写地交待一下,但是李思明是位中国人,从他的角度来看,自然对乒乓外交更关注一些。

曾智当然要演一位中国乒乓运动员,一句台词也没有的角色,他真当成了那么一回事,摆着各种造型,说是要用自己高大尊贵的代表中国人的形象,教育一下美国人民。剧中的阿甘在北京街头迷路了,因为语言不通,出租车司机带着他逛遍了北京城。李思明用摄影机记录下了北京最著名的几处建筑物,长安街、天安门、人民大会堂,还有那最具有中国特色的自行车洪流。以至于某自行车制造商看了这么一段,发誓一定要把自行车卖到中国去,不过这位老板在他破产前也没能卖出一辆。而出租车司机却是由小刀担当的,同样的是没有多少台词,这也算是人尽其用。

原小说中的北京之行,有一段毛主席接见阿甘共进午餐的场景,毛主席问阿甘:“我听说你打过越战。请问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阿甘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我认为那是一场狗屎战争。”李思明当然不会去拍这么一段,因为中国人还在跟越南人玩着呢。

“这完全是满足两位中国人跑一回龙套的伟大愿望!并且让美国人认识一下北京的风貌!”李思明是这样解释这一段戏。

在北京李思明是地主,当然要尽地主之谊。汤姆·汉克斯等一票美国人对这个神秘的国家的首都作了一次亲密地接触,到处留影纪念,殊不知,他们这群老外也成了最令中国人感到新奇的风景,被人围观他们还以为中国人太热情。最吸引他们的,当然是爬上八达岭长城当一回好汉,“不当长城非好汉”嘛。

小说中阿甘没能吃成北京烤鸭,在现实中,李思明满足了阿甘的需求,汉克斯这次真正尝到了北京烤鸭的美味,要不然,从来没到过中国的小说作者兼编剧温斯顿·格卢姆为什么会单单提到北京烤鸭?

“李,我考虑了一下,如果哪一天我当演员没有什么前途,我就在洛杉矶开一家餐馆,请一位北京厨子,专做北京烤鸭,那一定很不错。”扮演丹中尉的加里·辛尼斯还在回味着刚才的美味。这可是侵权啊!

“李,我不得不承认这烤鸭的味道实在不错!我比格卢姆先生幸运,他没有机会亲自来北京尝一尝,只能凭想像,在纸上想象一下。不过我跟阿甘的观点一样,你们中国人应该学会用叉子才行!”汤姆·汉克斯感叹道。

汉克斯一语双关。在原著中,阿甘认为中国人用两根细棍子吃东西,可是用那玩意简直不可能把东西拨进嘴里,所以食物大部分掉在他的衣服上,阿甘认为这是见不到几个中国胖子的主要原因。

既然来到了北京,李思明假公济私,给自己放了一个假。小刀将剧组带回美国,而他回了趟家,过家门而不入,这不是李思明的做法,也没必要。至于曾智,去了他大伯家混饭去了。

又一次回到家,又是过了半年的光景,北京的家现在真成了李思明在北京驻足的旅馆。要成就一番事业,或者说得简单一些即使是谋生的话,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

“都是有老婆的人了,怎么还像个愣头青,一点也不顾家?”一见面,母亲就叹道。

李思明只得陪着笑脸,耐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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