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魔妖道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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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魔妖道仙乱- 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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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富还以为两人在简单的说笑,连忙陪着老婆说道。

明逸在一旁笑,不再说话,片刻。张富挽着老婆,招呼明逸一起进屋。

屋子很简单,几张椅子,一张桌子,还有一张很大的柜子,那柜子下面是分开的抽屉,上面是一面大镜子,一台彩电就放在那上面,电视很新,却怕是没买多久。

桌子上面有几样菜,却是有点冷了,但在夏天吃却正合适,两个碗两双筷子放在桌子的两头,很明显的两人世界。

张富将腆着肚子的妇人小心的扶坐在一头,然后又在一旁拿了一张椅子放在桌子边,招呼明逸坐下,最后急忙跑到隔壁去拿了一副碗筷放在明逸面前。

“吃吧,农村人没什么好菜,你先将就着次,明天早上,我杀一只鸡。”

张富笑呵呵的说道。

“不、不,已经很好了,我以前在家也是吃的这些,鸡还是别杀了,你留给嫂子吧,她现在有身孕,正需要补。”

明逸心下感动,像这么几个人围着桌子吃饭却是四五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曾记得自己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但如今却已是物是人非。

吃饭间,夫妇二人不端的给明逸夹菜,直撑的他感叹,四五年来还曾未如此饱过。农家人的朴实和热情在这上面以及张富那傻呵呵的笑容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这些美德,大部分城里人忘记了,但这偏远的地方却还深深的印在这些朴实的人民的心里,在他们看来,热情的招待那些不认识的人,是理所当然的,但现在的城市人却永远不会这么认为。他们给予那些不认识的人,有的遍是警惕于冷漠。

由于日出而做、日落而息这个习惯,农家人吃饭很晚,饭碗放下,天已是完全黑了。

张富拿出三张椅子,几把竹篾编织的扇子,招呼明逸到了外面的屋场(到过南方农村的应该都差不多知道,就是房子前面的一块空地,收割的时候用来晒东西的,平常则是作为休闲之地)。那椅子也是全竹子制造的,上面很光滑,很似上个世界八、九十年代那种老人们用的‘老爷椅’,整个人,靠在上面头正好对着上前方的清凉星空,抚摩着夏夜的凉风,儿闻着清脆的虫鸣,却撕人世间最好的享受了。

明逸整个人躺在上面,竟然如靠在了妈妈的怀抱了,渐渐的就睡着了。

一个小小的石子准确的落在明逸的鼻子上,他嘭的就站了起来,当真的迅速无比。

“你的警惕性就那么低啊。”

明逸往旁边一看,妖怪正巧笑倩兮的看着他,明逸被她说的一阵脸红,心下暗怪自己,要是刚才自己的仇人在,恐怕自己一下子就到地狱去旅行了。

“是你啊,怎么还不去睡。”

明逸道,看样子是已经到了半夜了,张富在旁边安静的睡着,像是一个熟睡的孩子般。

“有你在,我怎么睡的着啊。”

妖怪笑笑道,明逸不知她是玩笑还是当真,“你知道我是妖怪吧?”

明逸心里直骂废话,表面上却是点了点头。

“你就不怕,我收了你?”

看着微笑不说话的妖怪,明逸突然说道。

“我看的出你不是个善恶不分的人。”

“从哪里?”

“从你的眼睛里。”

“万一我要是呢?”

“那你早就动手了,哪里还会在这里和我罗嗦。”

妖怪依旧微笑。明逸不再说话,算是承认了。

“你想不想听一个故事?”

“妖怪和人的爱情故事?”

“是的。”

“虽然小说和电视里看多了,但我还是想听一下,毕竟现在就有一只妖怪坐在我身边,我有点好奇。”

明逸道。

妖怪微笑着看了她一会儿,然后才缓缓开口。

“十年前,村庄有一个少年,他很傻,经常被别的小孩子欺负,所以他经常只能一个人,独自玩。他经常会一个人去一个当地人叫青莲池的地方玩,春天的时候在湖边钓鱼,夏天的时候在湖里游泳,秋天的时候在湖边抓螃蟹,冬天的时候在湖看着从天的那一方飞来的候鸟……”

“哪个男孩子很善良,那时候湖边有一群孔雀生活着,最先它们和当地的人们互不相影响。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声枪响在孔雀群中响起,一只孔雀失去了他的生命。但这只是开始,外面的城市有人高价收购孔雀,不是因为要欣赏孔雀的美丽,而是想尝尝那别人未曾尝过的孔雀的肉,他们为了炫耀,竟然会拿其他生灵的生命去增加他们那一点点虚荣心。”

“哪个男孩子想阻止那些肮脏的人向着孔雀开枪,但是他每次都会被无情的赶开,村里的人也出来阻止,但是却顶不住外面某些有权势的人的打压,他们最终屈服在权利之下。他们已经管不着了,民不与官斗,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道理他们懂。”

“那些丑陋的人因为没了当地村民的威胁,又有有权势人的庇护,更加肆无忌惮。一年时间,既然就将当地的所有孔雀,扫荡的几乎一个不剩。当时这一片地区,只剩下两只孔雀,但是他们却还是不肯放过,因为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听说那两只孔雀是美丽非常的孔雀王。一次不小心,一只孔雀被一个人的照相机给拍到了。它的照片流露了出去,外面那些丑陋的人被那照片的孔雀的美丽高贵给惊呆了。他们出了比以前高出百倍的价格,要哪两只孔雀——要活的。”

“最终,那两只孔雀还是没能躲过那些人的追捕,一次它们到湖边喝水的时候,被猎人精心设置的陷阱给抓住了。当他们以为就此完了的时候,哪个小男孩,在他们运送孔雀的车开动的时候,偷偷的爬上了那辆车,在行进的路上,撬开了装在后面的铁笼子,将两只孔雀从车里抛进了旁边的树林,孔雀最终逃脱了,但那傻傻的小男孩却因为不敢跳下飞驰的汽车而被带到了外面。”

“在他回来的时候,两只孔雀发现它们的小英雄被打的浑身是伤,但却非常的高兴,一路上蹦蹦跳跳的回家,他为他能救出那两只孔雀而骄傲、而高兴,甚至忘记了他自己身上的伤痛。”

“那两只孔雀为了能生存,不得不离开这片土地,它们远走它乡,在一片还没有人的地方安顿了下了。”

“瞬间,几年过去了。当年小村子里的还子已经是便成了帅气的小男人,但依旧傻傻的,他兴许都已经忘记了年少的时候,他曾救过两只孔雀。但那两只孔雀却没能忘记,在那片没有人烟的地方,因为际遇,它们两个竟然能够化身成人了——也就是它们成了世人所说的妖怪。”

“在他们成妖的那一刻,它们第一个想道的便是哪个救他们的少年。它们再次回到了哪个小小的村庄旁边,它们又遇见了哪个当年还是少年的男人,但是这次它们不再是孔雀,而是真真实实的人。”

“两只孔雀化身的人儿非常的美丽漂亮,当男人‘第一次’看见她们的时候,既然就那么楞在哪里,一动也不动。当两只孔雀少来喊了他好几句,他才抓着头呵呵的傻笑。以后每天的傍晚,两个人儿都会来这个湖边,而哪个男人也会来到湖边和两人见面,男人话不多,会的只是傻笑,但是两个人儿中间稍微大一点哪个,却喜欢看见男人的傻笑,那笑容就仿佛是她的整个世界,只要有一天看不到,她就会心绪不宁。她慢慢的发现,这种感情,在人世间叫做——爱情,她爱上他了。”

“哪个小一点的,也就是妹妹发现了她姐姐的事情,在她承认之后,她微笑的祝福。自从那以后,那个湖边的傍晚,便只剩下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男人会在月光下呵呵的傻笑,而女人——会幸福看着他……”

“两个月后,他们结婚了,再然后,有一个新生命,在女人的身体里孕育着……”

第三卷:意在都市闻花香 第三章:帮妖怪接生

女人说完,已经是泪流满面,不知是因为悲痛还是幸福。

明逸的眼睛也是有点发酸,他良久才将自己的情绪安定下来。

“很好的故事。”

他说,“也是很好的结局。”

女人看着男人熟睡的脸,有点痴迷,脸庞上的泪水在月光下,显得格外的晶莹,闪烁着一种直透心底深处的光芒。

“在新生命孕育三个月的时候,他突然跟我说,‘老婆,你说我我们的孩子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呢?’我突然害怕了,因为在某种意义上,并不算是一个完整的人,我怕我生出来的也是一个……”

女人说到这里,停止了下,似乎不忍心说出来。

“在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听这附近的人,说哪些古老的传说,关于神仙、还有妖怪的,从此之后,我知道了这世界上,还有另外的存在,他们专门以收服我们这一类为目标。那时候我深深的害怕,我怕突然有那么一个人来破坏了现在的生活。但是自从他问我哪句话后,我的想法有点改变了。虽然依旧害怕,但是我却希望有这样的人能够来,因为村民说的那些故事里,他们无所不能,即使不是,但也许能够帮助我,虽然我不想看到那些人,但是我更希望我能帮他生一个健健康康、真真正正的孩子。所以……”

女人将头转过来对着明逸,灵动的眼睛看着他,片刻既然一下子站了起来,转过身,跪在了明逸面前,“我希望你能帮助我。”

明逸一下子就呆了,从来就没有一个人在他面前下过跪,这次不但有人跪了,还是一个怀了孕的大美女,这叫他如何承受的起。他立刻快步上前,小心的托着女人的双肩,想将她扶起,但是女人却是不愿意起来。

“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

女人很是倔强。

也不用来这着吧——这也太老套了。

但是对付明逸这种人,这种方法却是十分的管用,明逸无奈,只得答应了下来。这下女人是高兴了,但明逸却头大如斗,这下可好了——这可是帮妖怪接生啊,他是连人生孩子都没看见过的。

完了,完了,我叫你乱答应人家、我叫你乱答应人家。

明逸心里暗骂自己,同时转过头看那女人的肚子一眼——怕是没几天便要生了,这下是真的完了,连准备都没什么时间了。

心里急过头了,也就不急了,这就是所谓的物极必反、否极泰来吧。他细细的想着在凝练宗以及跟着溟涣这三年来,他们所说的一切有关于妖怪的知识,在里面搜索着有用的信息。

妖——积地底灵气,聚一生灵之上而生,使其增术开灵通之窍,……能化为人身之时,便可称之为妖,其下为精、为怪……妖有阴有阳,有刚有柔,与人修行之界并无太大区别……地灵为阴,则妖之气带阴柔,若地灵为阳,则妖之气带阳刚……妖相之与人,最大之异处在于身所附之气,阴则太阴,烈则太烈……而人所附之气岁有男、妇之分,但大体相差不甚太大……固妖,恶者极恶,善者极善……

明逸乱七八糟的搜了一大堆,硬是没有那一处是有关于妖怪生孩子的,这叫他如何不急?

直想的他头疼,既然又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明逸醒来之时,天已是大亮,旁边两张椅子上的人已经是早就不在了。明逸起身一看,却见女人在不远处的一棵小树下坐着,见他目光望了,她微笑着以回应,眼睛里满是感激和希望。

明逸尴尬的笑了一下,然后回过头——想哭。

男人在一边的一见最小的房子里忙活着,那房子的一侧已经是被油烟熏的黑漆漆的一片,从门里看去,能看见一个灶台,大概便是厨房了。

呆在这里明逸直觉得浑身不舒服,赶紧在女人的眼光下跑进了厨房。

张富正对着锅忙碌着,明逸上前一看,正在抄着一盘类似豆角的东西,明逸并不认识。

“就快吃饭了,你先别急。”

张富说道,明逸为了表示自己不急,马上将眼睛离开锅子,然后在厨房里打着转,突然在经过橱柜的时候,闻到一股香味。

“张大哥,什么东西这么香啊。”

明逸赶忙问。

“哦——早上我赶早杀了只鸡,你来我们这儿,不能亏待了你啊。”

张富笑笑说。

“张大哥,不是叫你别杀吗?嫂子将来用的着。”

明逸虽然嘴谗,但是还没到和孕妇抢食的地步。

“呵呵,没关系,咱们家里鸡多着呢,那桃林里养了好二十多只呢,你嫂子将来还怕没的吃么?”

张富将锅里的小菜铲了上来,“再说了,这可是你嫂子让我杀的。”

明逸顿时没话说了,果然是妖怪啊,这下好了,你鸡都杀了,俺这下还非得给你“接生”不可了,苦也—— “将菜端出去吧,今天就在外面吃,我去搬桌子。”

张富说完,将手上的一碗小菜递到明逸手上,然后从隔门进去了。农家做菜外观并不是很讲究,讲究的只是质量与分量。手上这碗菜就很够分量,盛菜的碗非常之大,明逸仔细比画比画,既然和还未上山的时候他家那盛汤的盆子差不多大,这另他啧啧称奇,要他光吃这碗菜就够一天的了。

他却不知生在农村的艰苦,在农村想一年到头不饿着,就得干活,而且劳动量极大,几乎天天都有,而且又是极耗体力的活儿。所以消耗也特别大,所以饭菜的量在农村是很重要的。要是没有农村人的勤劳和他手上的这大碗的饭菜,中国恐怕就得饿死一半人了。

明逸将手上的小菜端出去的时候,张富已经将桌子放好了,正好在女人的旁边,这下女人连脚都不要挪了——这男人还是蛮体贴的。

几样菜快速的上了上来,两大碗参了野蘑菇和粉条的鸡肉,一碗豆角,还有几个煎鸡蛋,最后是一碗紫红色的蔬菜,明逸却是不认识。

菜极为可口,尤其是野蘑菇加粉条的鸡肉,简直是超级美味。据说那蘑菇是这里独有的特产,是今天早上邻居家送的,正好和上鸡肉。

这顿饭明逸吃的很香,短暂的将那“接生”的事给忘记了。饭间张富问明逸什么时候回去,他可以送他到附近的城里去。被女人给推掉了,说是小兄弟喜欢这里,那就让他住一段时间。明逸说喜欢这里,张富笑着说,你要是喜欢的话,就在这里住一辈子也成。

吃完饭,明逸说是想去那湖边去走一走、看一看这里的风景。

“那要不要我去叫上两个孩子陪你一起去?”

张富好心的说。

“不用、不用,这里离不远,我找的回来。”

刚走出两三步,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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