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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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传说-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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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1999年圣诞节前夕,天气冷得不象话,我又和几个朋友在奥维小区的某个临街越层门市里喝酒。和我一起的有五个人,张琛、王易、邵科、高康和刘仲。这六个人中,除了我刘仲,其他人都算得上是有为青年。其中王易、邵科和高康还都是通美术通音乐的强人。那时他们还没离开过家乡,都在各自忙着一点生计。只有在周末晚上闲暇,几个人凑几十块钱,随便买一点羊肉小白菜,张琛从家里把电热锅拿出来,在旁边小卖部要一箱啤酒,把一台二手的PS游戏机当CD播放器,一群人才会畅快地侃上一晚,累了就随便找张椅子沙发一躺,醒了就继续打游戏看毛片喝酒,一直到周日晚上才各自散去。
  那天晚上我们谈的是画漫画和写脚本,这些人写东西最勤快的是我,画东西最勤快的是高康,样样都通的是王易。我们谈到当时少年作家的脚本之后就开始跑题,一个个各自说起自己想写的故事,大声发表意见,高康和王易还激烈地争论起来。我觉得那一瞬间我仿佛看见了欧文·;斯通在饱含热情地彻夜写作《渴望生活》。数年之后我明白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梵高死了,欧文·;斯通发了大财。
  买来的羊肉片吃到一半,一箱酒已经见底,我想起龚磊没来,转身问了张琛一句:“磊子哪去了?”
  张琛叹一口气,说:“照顾家里生意,他爸上个礼拜车祸,半边身子还不能动呢。”
  大家都知道龚磊家开的是日用品批发店,房子在市中心地段,一天24小时一分一秒也不能缺人。
  一提起这个话题,所有人都沉默了。
  我想了想,小心地建议:“吃完饭去看看磊子?”
  这些人没哪个不是一贯穷惯了的,也都知道生活的艰辛,纷纷表示同意。既然要去看人,也就不再继续喝了,几个人随便吃了点羊肉,草草把东西收拾好就上路了。
  从奥维小区到龚磊家要跨半个城市,我们选择了打车。
  六个人打一辆车已经是我们支出的极限,北方城市12月底的夜晚深沉而阴冷,我们六个人站在街头不时说点冷笑话,互相嘲笑,就是没有出租车肯停。这座城市治安一直不好,司机见六个面露凶光的半大小子在那拦车,多半是能逃多远有多远。我们只能祈祷有个不怕死的让自己撞上。
  等了快半个小时,终于有个司机肯停下来。邵科在这些人里面相最好,上前跟司机打了个商量,六个人你推我我抱你的挤上桑塔纳,刘仲从兜里掏了一张皱皱巴巴的五块钱放驾驶台上。这意思就是说,回来他肯定没钱了,得看其他人的。
  不管怎么说,出租车把这些身体挤成U和L型的人拉到地方,司机都没多看这些人一眼,飞也似的驾车跑了。留下我们几个站在原地伸胳膊踢腿,估计再挤一会就都成Z了……
  龚磊家很好找,门市房和住处在一起,从街口数过去地六个档口,叫“鑫源日用批发”,我们以前也常在这喝酒,每天晚上龚磊父亲就拿一把二胡在那咿咿呀呀地拉起来,暮色中我们听着二胡独有的凄凉声,这街头的一切便都看起来有那么一点悲凉了。
  推开门进去,我们几个看见龚磊正往外搬一箱洗发液,李坤站在靠近门口的地方把货架上的一箱洗发液摆正。
  邵科二话没说,挽起袖子就过去帮忙了,我们几个也猛然醒悟,一个个都动起手来,原本得干一个多小时的活没20分钟就干完了。
  龚磊给大家搬来凳子,打了盆热水洗手。
  我们在店里坐定他才问:“你们几个怎么来了?”
  “没你吃饭不香。”张琛给李坤扔了只“红河”烟。李坤是龚磊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家里是养车的,比较有钱,正打算明年结婚。
  “别恶心我行不行?”龚磊嘴上这么说,看起来确实是很开心,“你们没吃舒坦吧?晚上我请你们。”
  高康和王易伸手把龚磊拦下了,这会谁都可以说自己穷,却没一个人敢在龚磊面前说自己最穷。
  “别,别,我们刚吃的想吐,你饶了我们吧。我拿了几张电影,你把VCD搬出来吧。”
  龚磊心领神会,看看外边天色确实很晚了,去把大门关上。不一会,电视里传出高高低低此起彼伏的呻吟,这就是所谓的“学习时刻”了。事实上这个屋里除了李坤之外基本上都是处男,一个一个充其量理论一下。不是说中国人的性知识有七成都是从A片里学来的么?我看这话没错。
  看A片不影响我们的交谈,反正电视声音没开大,刘仲和王易在那说着女主角的身体优劣,我和邵科翻着过期的香港杂志,在二手14寸SONY电视前打《寄生前夜》,张琛、李坤、高康和龚磊则围在一起讨论最近赚钱的辛苦。
  此时已过半夜,门外的风呼啦啦吹起来,带着尖啸和厉号,屋里是一片暖洋洋的景象。我们一直看到第二天早上有人来砸门才急忙收起东西,几个人各自回家。
  早上的街头非常冷,我们又找了一辆不要命的出租车,打车回到奥维小区,也就是我正在帮人看的店。哥几个把大门一锁,倒头就睡。这样的日子从年初到现在,一直未变。
  我始终认为自己是因为那一年认识了这些人而得益良多,那一年里我们谈过无数话题,从创作到艺术,从日货到摇滚,从女人到学校,从梦想到现实。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有些是我想都不敢想的,有些则是我从未听说过的,我以为我的眼界从此开阔,并为这些人在这样一个小城市里默默无闻而不平。
  实际上我在那两年之前就开始辍学打工,两年来辗转了很多地方换过很多工作。那一年春节之后,我所热爱的周末生活终于慢慢离我而去,邵科和高康离开老家,去北京谋生,刘仲开始沉迷网络,张琛大学毕业开始卖盗版盘的IT生涯。我则换了一个又一个工作,不停地打工、赚钱、花钱。
  转眼三年过去,我觉得自己成长了,又似乎没成长,写过几次想写的东西,就是没能写出一个完整的开头。
  我想我是没可能有机会写完自己想写的那个故事了。
  2003年元旦前夜,喝过酒的我漫步在中国南部某特区的街头。此时工作倒还顺利,只是女朋友刚刚离我而去,心头觉得一片黑灰,抬眼望去,连夜空都茫茫不露一点星光。深圳夜晚特有的男女呻吟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我漫步到罗湖关附近的一个僻静处,正想舒口气坐下来,却听见隐隐约约的一声求救低呼。
  顺着声音的出处我看过去,发现离我几十米远正有两个看起来不是很身强力壮的矮小男子一前一后把一个身材更为娇小的女性夹在中间。深广两地犯罪率比堕胎率还高,只是这种在热闹街区抢劫的却不多见。原本对这些事还算是司空见惯,但恰巧今天心情不好,满心的郁闷正不知往哪发泄,我头脑一热,低头抄起块垫在草坪里的铺路砖头就冲了过去,趁二人还没注意,先照其中一个长得丑一点的后脑壳一砖头开过去。
  啪嚓一声,砖头裂开了,这两人一个被我砸得立刻身子开始往下软,另一个反应倒快,呼地一刀就刺过来。
  我正要抬手把手里断开的砖头扔过去,手一伸身子一侧,一到扎我腋下去了。当时一个反应倒不是很疼,而是心里一凉,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去。
  就算扎到我,砖头还是照样飞过去了,砸中那哥们的下巴,可惜力度太小,不够把他震得骨骼松动晕倒。这种时候也不容我多想,借势冲上去恶狠狠扑到他身上,右臂已经有点使不上来劲了,幸好以前图好玩练过左手手劲,一把掐住他脖子,低头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一口,直接咬在颈动脉上。
  一口下去,那人惨号一声,血嗤地从脖子上喷出来,溅了我一脸。我再接再厉,对是伤口又是一口,这次确定是真的把颈动脉给咬断了。我觉得满嘴都是血腥味,血如泉水一般从那人的脖子处汩汩流出来,那人早就被我这一咬吓傻了,想是用死亡威胁别人的人自己也最怕这个。
  我强忍着疼,用左手把自己撑起来,刚想去问问被威胁的女子怎么样,背后一阵风扫过来,不是别人,正是刚才被我用砖头撂倒的那个醒了。他直接捡起我砸他掉下的半块砖头,原封不动还给了我。
  我刚受伤,又咬躺下一个,心中松懈了不少,没想到还会挨这么一下,被砖头打中之后脑袋“嗡”地一下旋出了无数个金星。还没等站稳清醒,已经让人拎起领子推倒在地。
  估计是被我砸过的那位脑子也不太清醒,他就是低头紧紧扼住我脖子,没用砖头或者折刀给我来个致命一击。这倒让刚才那位被吓傻的女子有了一点时间缓冲,一只细长跟的高跟鞋横着敲在那张丑脸上。已经快窒息的我顿觉呼吸一顺,腿上能使出来劲了,抬起一脚,毫不留情地踢在这位哥们的胯下。
  那位哥们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嚎叫,两只手一只捂头一只捂下边,竟一时间不能分出手来对付我们。我看眼前这人这么彪悍,有点怕,不过更怕死,低头打算找找有什么能用的武器再给他来一下,反正最多算防卫过当,被他打死就不值了。
  没想到那位被劫的姑娘比我还猛,从那人身后伸手勒住了对方脖子。那人被这么一勒,可能激起反抗的本能,双手开始向后乱抓,我咬牙切齿地冲过去,从前面抱住他,也开始动手掐他的脖子,这样我们三人就抱成了一团。
  那人力气很大,我们两人合起来也有点挣不过他,我由于失血过多,头部又被重击,觉得脑袋一阵眩晕,身子一歪,带着另外两人就倒下去了。我们三人一个顺着草坪斜坡一路滚下去,滚到河边,滚落河中。我被冰凉的水一浸,只觉得天地间忽然一片清灵冰凉,紧接着又是一片黑暗,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正文 第二章
  昏迷的人对时间是没有概念的,所以一般人所说的“不知过了多久”是一种正确的说法,我就暂且借用——不知过了多久,我慢慢醒来,看见天棚上一点斑驳的颜色,觉得这种颜色似乎在哪里见过,好像家里搬迁之前是这种颜色,那时住房还很宽裕,那时还能在院子里种草莓,那时父母还没分开,我还是个好学生……
  迷迷糊糊地胡乱想着,我又睡过去了,心说反正不管哪里都好,没死就好……
  就这样又睡了不知多久,我再次转醒过来,看见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说这张脸熟悉是因为我以前几乎每天都看见这张脸,说不熟悉是因为这张脸我已经有几年不见了,即使见到也没这么年轻。
  这张脸在我印象中应该是满脸青春痘,开始有眼角尾纹,不再开朗,并且胖上不止一圈。此时所见,她却笑得仿佛时光倒流,稚嫩的脸上一对笑酒窝,额头上几缕柔软的发黄的头发垂下来,让我不自觉在心中默念出“Loli”这样的字眼。
  我疑惑地再看了一遍才确认无误,的确是她,我的远房表姐张晓桐。但她已在一年前结婚,现在连孩子都吃过满月酒了,这……怎么会……
  莫非张小桐还还另有姐妹?
  莫非我昏迷了很久,已经过了很多年,这是她女儿?
  我胡思乱想着,挣扎了一下想坐起来,却发现自己有点动不了。
  张小桐看见我似乎要动,有点惊讶,回头大喊了一声:“婶婶,周然好像要站起来!”
  周然?我不是叫周行文吗?
  等等……我看着这个貌似张小桐的的小女孩,忽然想起一个让自己毛骨悚然的片段:在3岁前,我一直是叫周然,后来是邻居一个奶奶级的人物说我行文必大有可为,才给我改名叫周行文。
  我心里寒得头皮都快酥了,伸手在自己眼皮底下一看,当时又昏过去。
  那是一只只有婴儿才有的手,柔弱白嫩,在微光里透着点粉红。
  我昏倒前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
  我日!
  昏迷这种逃避现实的手段显然不能常用,没多久我就又醒了。一睁眼即看见张小桐在坐在我面前,一脸的关心。我这个表姐过了16岁之后跟我疏远的很,我也明白这是人之常情,那时我家庭分崩离析,又不是近亲,没什么好处自然不可能浪费时间培养感情。不过看现在年纪尚小,对我倒还是不错。我看着张小桐的脸,心想这人怎么长大以后就变得那么丑了?这么瞎想,倒有点不太在乎自己为什么变成小孩,为什么仿佛时光倒流了。
  张小桐看见我醒了,脸上的笑容也扬起来,伸手过来捏我的脸:“小坏蛋醒了,小坏蛋醒了。”
  我心中虽然充满疑惑,被她捏的感觉却实实在在是活着的感觉。或许我们真的都是蝴蝶,这一切不过是个稀里糊涂的梦?
  我张了张嘴,舌头有点打卷,还不太好使,但是说简单的一个词总没什么问题:“姐……姐……”
  张小桐这次真的惊讶了,大声喊:“婶婶,婶婶,周然说话了!他说话了!”
  估计是被刚才醒了有昏睡过去的我打击了,张小桐喊了几声才有人从外屋进来。看见这几个人,我不禁鼻子一酸,除了父母,还有几个叔伯婶娘之类的亲戚,这些人关系最好的也有快三年不见了。小孩子泪腺不受控制,我的眼泪一滴一滴下来了,朝爸妈招了招手:“爸爸……妈妈……”
  我说话晚,三岁多才学会说话,我看张小桐此刻的年纪,推断我自己也就是不到三岁,张小桐不到七岁。
  我一张嘴,父母马上高兴得有点找不着北了。自小学不会说话,不知道多少人背地里说过这孩子笨。我大概能理解我上一辈人的想法,他们不怕自己吃苦,就怕被人说来说去没有面子,我这一叫,面子有了,两口子自然高兴。
  只是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知道自己确实不是发白日梦或是高烧,是真的重新回到了小时候。如果我现在不到三岁,那现在就应该是1986年前后。我生于1983年10月,97年退的学。离开学校时只有15岁不到。
  心下一算,更觉得乱了,我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眼前这些人。虽然有一些亲人久别的感动,却不得不打起精神继续叫爸爸妈妈,惹得周围一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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