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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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湘月-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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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少年必然是个很有身份的贵家子弟了。”

  丁婉卿道:“那个姐儿也是这么想,所以把那印文悄悄地拓在一块绢帕上,珍重地藏看,也没有拿出来给人看过,几年后,她从良嫁入,几乎忘了这一回事了;她嫁的是一个远地赴京考试落第的举子,孑然一人,家中也没有亲人了,非常喜欢她,而且是娶为正室的,她嫁过去后,以私蓄替夫婿打点人情关节,捐了一个知县,居然摇身成为七品夫人,风光上任去了。”

  “她倒是个有福气的。”意哥感喟地说。

  丁婉卿笑道:“娶到她的那个人才有福气呢,那个家伙很会做官,没有几年,居然给他爬到了知府,总是因为巴结上宪太过热络,少不得要在老百姓头上打主意,刮得太狠了,终于被人告了下来,他很焦急,夫妇两人翻箱倒笼,想找点值钱的玩意儿,再行打点关节,结果无意间翻出了那方盖有朱印的绢帕,她的丈夫毕竟是有学问的,辨认出上面的朱文竟是两句诗…………能叫群山皆低头,人间天上第一家…………不禁大喜若狂。”

  谭意哥啊了一声道:“这是好狂的口气,有皇帝才能说这句话,难道那个少年郎竟是皇帝不成。”

  丁婉卿点点头道:“不错,那少年郎定情留印之际,还是王子,当他们认出朱印时,已经是皇帝了,而且一直都在使用着那方朱印,行使密旨,亲下手谕时,也一直用那颗朱印,因此那个官儿就在那方手帕上写了几个字,着人送给了当地的节镇,一天云雾立散,而且官复原职……。”

  “写的是什么呢?”

  丁婉卿道:“这可没有人晓得了,不过总是叫那位节度使对某员不得追究,速弥其事……。”

  “就凭上面自己写的几个字就行了?”

  丁婉卿笑道:“怎么不行?皇帝的手笔,未必人人都识得,皇帝那颗密用的朱印却是这些大官儿们见过的,有了那方朱印,就是密旨了,天大的事也担得下来。”

  谭意哥笑道:“那个女的如果早知道有这么大的用处,就会多拓几份下来了。”

  丁婉卿道:“傻孩子,早先她就因为不知道。所以才敢狮子大开口,要那么多的金子,如果她知道了,还敢要钱吗?而且贵为王子,在外流连青楼半月不归,这将成什么体统,幸亏她是不知道,否则恐怕也活不成了,那些家臣们一定会杀了她灭口的。”

  谭意哥一惊道:“官家行事会这么狠?”

  丁婉卿道:“没办法,帝王尊严必须要维护的。”

  笑了一笑又道:“也亏得那个姐儿不错,仁至义尽,殷勤款待了那个少年哥儿,又吃又住了半个多月,没有伸手要一文钱,所以那位王子回去后,感念情意,才不吝万金之酬,否则也不会有以后那段故事了。”

  谭意哥想想又不解道:“娘,要是那位节度使把这件假的密旨呈上去,那不就糟了吗?”

  丁婉卿道:“你真傻,既然是密旨,自然是暗地里知会一声,不能明文呈报的,看完后仍交来人带回,根本不留下的,又何从去呈报呢?”

  “这个不妥了,万一有人伪造密旨呢?”

  丁婉卿道:“不可能,因为那方朱印上面雕刻的是古篆,识者已经不多,这方朱印又不在外面流传,想仿照地无从仿起。再说密旨所作的指示,多半是要官员们私下办的事,有的要回奏,有的无须回奏,像刚才所说的案子,节度使兼理一区的军政,自己下个手令就解决了,也无须呈报的,否则那个士人也不敢如此瞻大妄为了。”

  “这倒是我从未听过的新奇事儿……。”

  丁婉卿道:“丫头,事关今上皇帝的私务,那是禁止论谈的,我是由一个姊妹处听得,她也再三告诫的,不得轻,你可千万别再传出去了。”

  “女儿知道,娘,人家一次缠头,就是千斤黄金,那不是比我多出多少倍了,你怎么说我是从无前例呢?”

  丁婉卿笑看道:“我说的是指那些官儿老爷们,联合起来,送你一份重赐,那可不是前所未见的吗?”

  谭意哥深深一叹道:“娘!我欠下这么多的人情债,将来怎么还呢?他们如果是当作缠头赏赐下来,最多叩个头谢赏就解决了,现在他们都是巧立名目地把东西送给我,就是一份人情了。”

  丁婉卿也轻叹道:“说的也是,意哥,你在这个圈子里虽然红得发紫,可是并不成功,因为你使得大家都不把你当作曲巷的娼女了。”

  母女俩相对片刻,丁婉卿道:“孩子,我看你还是收了吧,现在也正是时候了,盛极之时,急流涌退,可以给人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何乐而不为呢?娘这两年来从你身上攒下的钱,也足够咱们的日后生活了。”

  谭意哥苦笑道:“我今天跟及老爷子也谈到了这个问题,他说了很多话,使我不好意思立即注销乐籍。”

  “哦!及老爷子不主张你收摊子?”

  “那倒不是,倘很赞成,可是他又说了一些情形,才使我感到为难,答应他再混个两年。”

  把及老博士的话又转述了一遍,丁婉卿道:“这倒是真的不便骤尔言去了,妙啊!上曲巷寻欢的人,多半是为着声色,居然在你这儿,多出了一个引人的原因,倒真的是空前绝后了,丫头,你真了不起。”

  谭意哥娇羞不依地道:“娘,你好意思打趣我!”

  丁婉卿轻推着她道:“孩子,娘没有取笑打趣你的意思,反之是为你感到骄傲,曲巷优女,竟能使每一个来的人,产生一种思无邪的感情,可实在难得,你竟成了个圣女了!”

  谭意哥道:“也只是及老爷子那么说说而已,何况也就是几个人,并不是人人都如此的。”

  丁婉卿笑道:“但至少每个人到这儿来,都是正正经经,规规矩短的,即使是慕名好色而来,也都是出之于一片纯正的爱慕,不带一点绮念的。孩子,这就是你值得骄人的地方,也是谁都不及的地方。”

  谭意哥微微一笑道:“这都是陆老师跟及老爷子把我给硬架成的,每任洲史或新官到任,他们就拼命为我吹嘘,使我整天都在官方酬酢中周旋,转来转去,都是那些个熟人,不但有头有脸,而且还都是上了年纪,有家有室的,自然是正经老实的了。”

  笑归笑,但是脸上的神色,话中的语气,不无憾意,丁婉卿倒是听出来了,想了一下,发现她所来往酬酢的客人,竟没有一个是年轻的,少说也在四十岁上下,无怪乎那些人会把她看成弱女幼妹而不生绮念,固然是因为她明丽可人,庄而不媚,丽而不艳,使人难生绮念,但最重要的还是年龄上的差距。

  为什么年轻一点的客人里足不前呢?

  丁婉卿知道,是一开始把意哥的名气闹得太大了,一夕之间,名盖四郡三湘,于是往来尽盎贵,再者也是她自己太聪明了,锋芒毕露,把一些素有文名的宿儒名士都比了下去,于是谈笑无白丁,形成了这个局面。

  没有钱的人不登门,没有才的不登门,没有名气的不登门。

  经过这四项条件的过滤筛择,就很少有年轻人能合条件了,纵然有得一两个,上这儿来遇见的尽是叔伯父执辈,未免也大煞风景,干脆就里足不前了。

  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丁婉卿只有像开玩笑似的打趣地道:“妮子莫非是春心动了?”

  谭意哥的脸红了一红,随即摇头正经地道:“娘,我倒不是想着这个,只是跟娘一开始的意愿不合,既不打算在这个行业上终此一生,就要另求归宿的,可是像现在的这种环境,恐怕一辈子也找不到个归宿了。”

  丁婉脚轻叹一声,心里也知道她说的是事实,但口头上却只有笑着说道:“还早呢,妮子缘分来了,自会有意中人不远千里而来,你还年轻,急什么。”

  谭意哥笑笑道:“我才不急呢,只是感到每天作这些无谓的应酬,有点烦腻了,好在我答应了老爷子,再过两年就脱籍,到时候我们换个环境,换个地方……”

  丁婉卿诧然道:“换个地方干吗。”

  谭意哥道:“再申请落籍,从头做起呀!”

  丁婉卿迫:“丫头,你疯了,脱籍又落籍,还要换个地方,这是做什么呢?”

  谭意哥仗着一点酒意,目中闪着光,放肆地道:“这样或许有机会找到一个可资托付终身的人,在长沙,我想过了,除了攒下几个钱之外,再也没什么可求的了。”

  丁婉卿叹了口气道:“孩子!你大概是太累了,回房去歇着吧,等明天再说,娘不会阻止你的,你要做什么都行,只要你自己考虑清楚。”

  半扶半抱,把谭意哥送上了楼,扶上了床,看她沉沉睡去,才怜惜地叹口气,下楼回房去。

  一半是酒,一半是茶,谭意哥这一觉倒是睡得很久,喝了酒的身子是热的,无意之间,本能上总是贪凉,所以丁婉卿给她盖得好好的被子,很快就踢掉了,就这么敞着身子睡到天明。

  热的时候晓得踢,冷的时候,却为宿酒所困,不知道起来盖,这是最易招感风寒的。

  等她一觉睡醒,就感到头疼欲裂,鼻子堵塞,浑身发软,四肢无力,丁婉卿来看她时,吓了一大跳,因为她不仅满脸通红,似乎连眼睛都红了,再伸手一摸,不仅额角滚烫,连身上都是滚热的。

  这一惊非同小可,颤声道:“孩子,你是怎么了,才一夜工夫,你就病成这个样子了。”

  谭意哥还想撑起来,但只坐到一半,又无力地倒下,强笑着道:“没什么,只是夜里着了点凉,伤风了,煮碗姜汤一喝就会好的。”

  “瞧你全身热得像火炭似的,快躺着别动,我去请及老爷子去,唉!都怪我,昨天你醉成那个样子,我不该留你一个人睡的,可是你的癖性又大,有人在你旁边就睡不着,我在楼下睡时还在惦念着呢,果然就招了病了……。”

  说着眼泪已掉了下来,谭意哥倒是笑笑道:“娘!我不过是伤风鼻塞而已,那里能算病呢!请及老爷子开个方子,吃一剂药出身汗就会好的。”

  丁婉卿倒是个有知识,见她发热得厉害,没有像一般人那样,硬给她再加被子,只拖了床夹被,半掩胸口,用纱布沾湿了,敷在额头上,略灭其热度。

  头上凉了,谭意哥感到很舒服,遂又昏昏睡去,丁婉卿吩咐了小丫头用心侍候看,时时记得给她换手巾,然后自己坐了轿子去请及老博士。

  到了及老博士家里,才知道他一早就出门去了,也是被人请去看病的,昨天那一场热闹,有好几个人都病倒了,有的是被酒受风,也是一样的发烧头痛,有的是吃坏了肚子,又吐又泻的,一大早还没出门前,已经有了三四起的人来延请了。

  丁婉卿没办法,只好留下了话,又匆匆地赶回家来,谭意哥依然昏睡未醒,喃喃呓语,一个劲儿叫口渴,那个小丫头用根银匙,在她喝冰糖银耳汤。

  丁婉卿摸摸它的头角,虽然不烫得那么厉害,却也仍然是热手,好容易盼到近午的时候,及老博士才来了,一进门就嚷道:“乖宝贝怎么样了?”

  丁婉卿忙站起来,埋怨地道:“老爷子你怎么到现在才来,差点没把我给急死了,英儿她昨夜回来还是好好的,今天早上就发烧了,初时还清醒能说话,这会儿神智都不清了,老爷子,你快给她瞧瞧……。”

  及老博士叹了口气:“别急!别急!没什么大病的,我一早上已经看了四五个病人了,都是差不多的情形,才到家,听见意哥也病了,连气都没喘一口。就赶来了。”

  他试试谭意哥的额头温度,倒是很满意地道:“很好,你处理得很对,最糟的是我刚去的王典史家,他那个混帐婆娘,认为伤风不能再吹风,四户紧闭不说,还重重的盖上了两床鸭绒被子,把六分的痛,闷成了九分,而且还灌了一盅人参汤下去,要不是我去得快,活活就把条命给送了。”

  丁婉卿一惊道:“人参不是大补之剂吗?难道服不得!我看英儿这一病体力大亏,也已经给她蒸上了一枝老参,是还没蒸透,没来得及给她服下。”

  及老博士连声道:“糊涂!糊涂!婉卿,你怎么也这样糊涂!你以为人参是万应的仙丹,能治百病的?”

  丁婉卿惶恐地道:“大家都是这么说,而且还说什么陈年的老山野参,能够起死回生呢。”

  及老博士摇头道:“我说过没有,这都是那些卖草药的江湖郎中,信口胡言,还有就是些庸医,为了投富人所好,开点人参到药里去,以增加身价……。”

  丁婉卿道:“老爷子,药方中加人参,能增加谁的身价?这句话我倒是没听懂。”

  “医生跟病人两方面的身价,有些富贵人家,总以为自己的命比人值钱一点,一副药,如果不花上十几两银子,心里就感到不痛快,他们对医生处方,没有好好地花掉他们一点银子,总认为医道不够高明似的,药里如果没有人参,就好像治不了病似的,于是交相标榜,把人参当成了稀世奇珍。”

  丁婉卿道:“那么人参是不是真补呢?”

  及老博士道:“补药是没错,而且药效也强,然而它之所以为贵,是为了产于高山野岭,得之不易,而且它对老年人气血不足的滋补的神效是不错,年纪轻轻,体力充沛,气血正旺,服下这种大暖之剂,反而有害,除非是那些大病久困的人,才需要徐徐进补,但也得跟其他的药一齐服,才能收君臣相济之效,单单地一味人参,不仅是浪费,甚且还误事。就以意哥这个病来说,她是因为感风而引致内火上升,生的是热病,再进以大暖之剂,是不是火上加油,益摧其剧吗?”

  丁婉卿骇然道:“我实在不知道。”

  及老博士叹道:“病家最危险的事就是强不知以为知,从道听途说而胡乱投药,要是人人都能自己用药,我干吗还要苦苦去学医呢。”

  老头子越说越火,丁婉卿不敢去撩拨他,及老博士自己却笑笑道:“我看了一个上午的病,都是家里人混出主意,把病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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