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妨错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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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妨错到底-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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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茴没有太兴奋的表情,反倒秀佳姨像中了头彩似的欢天喜地,花了好几天告戒女儿切切不可失态,一定要好好与莫家人相处,一定要表现出最好的一面,一定要如何又如何……。

亏得夜茴耐力强,还可以轻松的在炮轰下准备完小考。

莫家,位于板桥一处高级住宅区,日式风味浓重,建筑平实沉稳,在松柏遍植间林立;宅子并不大,约莫二百坪左右。一向只有长子住在此中,孕育下一代;其他兄弟各自到喜爱的地点建立自己的家园。因此,“莫宅”有其代表性的意义大于实质的意义。不取向于气势显赫,而在于家训——“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淫慢不能励精,阴躁不能治性”。因此,若硬要以华丽与否来与单宅比较,莫宅无疑是比不上单家的金碧辉煌。

“觉得如何?”姊妹俩走入茶室,佣人奉茶后退下。纸门拉开,正好观看一片好景,在风铃声的伴奏下,宁静沁入心臆。

“很好的地方,房子也保养得很好。”单夜茴看着身边一幅行书,细观了一会,才看得出是诸葛亮的“诫子书”全抄在上面了。

“木质的好坏,需要经过年代的洗礼才能知道优劣。”单晓晨摸着光可鉴人的红木桌。

有几辆车由大门口滑向车库;她们坐在茶室一隅,正好可由树丛的缝隙中看到车库的大门,却因为角度的关系,外人并不易察觉这边是否有人。当初把茶室设计在这一边便是这个用意。

莫宅,在平实的设计下,是一处很有防御性的堡垒。

车库里走出来的人有单晓晨的大舅、二舅,以及几个穿着像白领阶级的年轻男人,两位舅舅的秘书,还有——唐劲。

春假耶!办公办到家里来了?今天四月五日,总要给人家放扫墓的假吧?一群工作狂!

即使力争上游也大可不必这么鞠躬尽粹。

“他是谁?”注意到晓晨的眼光始终定在某一点,夜茴警觉的问着。

“他叫唐劲,一个有趣的人。”

“看不出『有趣』的模样。”说危险远比较恰当。

单晓晨站起身道:

“你坐一会,我去去就来。”轻快的步伐已快速迈向东厢书房的方向。

单夜茴微拧着眉,心下有不好的预感。那男人,很老了呢,在她们十七岁少女的眼中,简直算是“上一辈”的人种。晓晨对那人的兴趣,不会是在男女之间吧?

人还没奔跑到东厢的范围,差点在回廊的转角处与人撞个正着。幸好她的反应能力还算好,及时顿住身形。

“嗨,你是莫家的小姐吗?”一名长相斯文的年轻男子问着。

“有什么事吗?”单晓晨看了眼他手上的公事包,知道他也是来谈公事的人员之一。才刚进门,只怕不知道书房往哪儿走吧?

“在下何东毅,在莫氏财务部担任特助一职。”

“喔。书房在那边。”她突然灭了前去打招呼的兴致,懒懒的指了路,决定上楼找二表哥的女儿玩。

“可以知道小姐的芳名吗?”何东毅随她走了几步,似乎把与她闲扯淡当成大事。

很烦,总是有这么多这样的人。

“如果我不姓莫,你就不会问了吧?”她没回头。

何东毅从她身上的名牌休闲服打量到她举止间的贵气;向来不会看错人的利眼肯定眼前这名小女生绝对是个千金小姐,并且十足充满了莫家特有的冷淡中见优雅,才教他一进门就移不开眼。

“如果你不姓莫,我还是会问。只是事情会简单得多。”何东毅料定她即使不是莫家千金,也绝对与莫家有极深的渊源。

“何特助,诱拐未成年少女是有罪的。”冷淡的戏谑声在他们身后传来。

“唐特助,特地过来迎接我的吗?真不好意思。”语气已无刚才的轻松,同样的冷淡与戒备。

“不客气。”唐劲慢吞吞的回道。眼光越过他,看着他身后的小丫头对他挥了挥手,走开了。

因此当何东毅分神再看向小女生时,早已无伊人芳踪。是呀,有人这般杀风景,再怎么殷勤也博不到伊人一灿。他没好气的道:

“我知道书房怎么走。”大步先行走去。

唐劲耸耸肩,不在意的缓步跟在后,一心只想着那丫头何以会出现在莫宅。陪大小姐回来吗?等曾定要问她一问。

许久没见她了。平时忙于公事,不可能会兹兹念念,但怎么会才见上一眼,思念的感受欲如此深刻?

不会是动情了吧?天!十七岁的小女生哩,相形之下,他看起来简直像变态的中年叔叔。

“喂,你不动千金小姐的原则还在吧?”进书房前,何东毅突然这么问。

他们两人同是莫氏大力栽培的新一代菁英,能力都极为出色,但价值观的南辕北辙使他们永远无法契合。

“我不会动莫家的千金,但不代表会允许你去动。”

“这算什么?以守护神自居?”

“她值得更好的。”虽然单夜茴是庶出,但好歹也是千金小姐的身分,更是靖远承认的妹妹之一,他是保护定了。

夜茴长得可爱,但并没有多少油水可以捞,他怀疑何东毅明白了这一点后,还会追求她。与其任由他瞎撞瞎追的去伤了一颗少女心,还不如趁早阻止。对两人都好。

“你也看上她了,对不对?”

“我没有你的变态,连小女生也不放过。”越过他,走入书房,不再谈这无聊的话题。

变态?拜托,他才二十六岁耶!与小女生绝对差不了十岁,这位道德家的标准未免太严苛了。

何东毅喷出不以为然的气,再一次证明两人彻底八字不合,喔不,更明白一点的说:简直是生来互克的。

莫宅的后院墙边,绵延了一整排的瞿麦类花草;正值春季,映在灰墙白缝上,红红紫紫的缤纷煞是鲜活明艳。有几株较不安于室的软茎,便攀上了墙,执意要站上墙头观望外边的天地;怯生生的花朵开在墙上,迎风招展。

启动喷水器,随着水花旋转喷水,轮序滋润大地的同时,单晓晨也找到了新的玩乐,在水波中跳跃自如,像在跳绳。

唐劲办完了公事,才想向佣人探问她的去处,就在回廊一端,看到她像戏水精灵似的在水花间跳跃,一时看得失神。

阳光下的她,脸色仍是稍显苍白,但水花映着阳光闪出华丽的彩虹光影,使得她明媚了起来。

春天的丽景,青春芳华正盛的少女,多么恰当的画面!

她先发现了他,远远的在那边挥手,一点也不感到意外。他含笑走了出来,眼光不能稍移寸许,因为看到春风拂动她短发,送来了几片沾了水滴的花瓣缠绵在她发顶不肯离去。

“嗨,忙完了吗?”她掏了一些水净手,却苦无巾帕拭乾,徒然的挥动青葱十指。

“来这里渡假?想必大小姐人也在这里了。”他拿出手帕给她。

“大小姐是正在这里没错,你挺有眼福的。”她指了指她站立的地点。

将手拭乾,并没有将手帕还他,随他迈步走向西翼的花园,摊着手帕看着灰蓝的花色,再对角折成三角巾,随意绑在手腕上。

“很配我的休闲服对不对?”

他笑,伸手拿下她发上的花瓣。

“我小时候来过这里。”他指着这一片玫瑰园说着。“那时觉得这房子好大,花好多,像公园。”

“以前这地方是妈咪私人的花圃。现在都交给园艺公司打理了。”她低下头闻着玫瑰的清香味。

“你叫她妈咪?”他扬眉。

“户籍上都是她的女儿呀。”她再走向百合花的区域。

“她过世时,你才四岁,应该什么都不记得了吧?”莫君怡,一个永远让人缅怀的奇特女子。

“有录影带、录音带、日记、手记……小时候没长记忆,但因为有留影留声,每每看看,又可与记忆中模糊的片断做结合,所以非常深刻。”

越过了绣球花区,来到兰花与水仙共生的区域。有一朵春花剑兰开得好笔挺旺盛。她伸手攀折下来,递给身后的他:

“来,送你,就当是见面礼。”

“你——”他楞住,影像在一刹然间彷佛与多年前叠合。一个温婉巧笑的公主,攀折了一朵花给他——就当是见面礼,要收下喔,这是礼貌……。

“要收下喔,这是礼貌。”

伸手握住她手腕,拉近两人的距离,橙黄花色的春天剑兰杵立在他们中间。

“你怎么……。”为什么她们都说着相同的话?她甚至不是莫君怡的女儿!

“为什么你一脸震惊?”她睁大眼,身体因为与他太过接近而微微颤动。她从没与外人这么贴近过,有点不自在,却又不会感到太过讨厌。

“你让我想起了君怡姨。”

“你见过我妈咪?”

“嗯,十九年前,也是在这里。她送我一朵兰花,忘了什么品种,白色的,一株数十朵,蔓延成长条形。”他将兰花接过,却没放开她的手,就这么自然的牵着她散步。

“那大概是紫罗兰吧。”她看着交握的手,缓缓说着,不让急促的呼吸传到他耳中。

“你也喜欢种花吗?”

“不,我儿喜欢翻看妈咪留下来的杂记,那些笔记本可以让我学习很多。”

“想必是。我会同意照顾晓晨小姐,不无是对君怡姨的移情作用。”

“那你有在『晓晨』身上看到妈咪的影子吗?”

他停下步子。

“没。那毕竟是久远的记忆了,并不易串联。倒是千金小姐的气质都相当一致。即使活泼如你,动作行止仍有天生的优雅,是真正的淑女风范。”

“赝品也可以是上等货?”她一手攀上他肩,靠在他肩胛上俏笑。

“你自卑过吗?”他没拨开她,这简直悖离了他不与人肢体相触的原则。但感觉极好,极自然,低下头看着她明眸皓齿如花娇靥,总要再三克制才不会又失神了去。十七岁的小女生哪,再过个三两年,恐怕要出色得祸国殃民了吧?不知谁会是那个”受害者”?

晓晨迎视他探索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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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何况别人羡慕我都来不及。我再不知足,老天必定会亲自劈我下地狱呢。”

这人!随时不或忘探视“敌”情哩。

“人不可能没有私心。”

“我还这么的小,不懂心机算计。”她天真的道。

“要说这一双灵活的眼不懂算计,白痴也不信。”他拉她到前头的回廊坐着。这边是西厢的尽处,很清幽,几乎与尘世隔绝般的没有人声、车声喧哗。

“太固执的人就算智商高也常会不知变通而表现得像白痴。”

他对她的暗讽不以为忤,敞开了外套,拉松了领带,舒适的背靠着廊柱,慵懒的任春天阳光洒满身。能与小女生聊天也不顾代沟深重,真是不可思议。

绝大多数锦衣玉食养成的千金小姐们,不知人间疾苦,好逸恶劳,满口不是名牌就是渡假出国,或比较男友丈夫的成就;高傲得目中无人,无礼得惹人避而远之。但也有一些出自严格教养的千金小姐,学识丰富、有礼、冷淡、优雅……此类中人大抵不出木头千金之流,甚至内向胆怯。

莫家的教育一向严格,教养出来的子女虽有天生的贵气,却不凌人。对“人”的本体抱持一种不分贵贱的尊重,因此他们可以历经五代的富裕而未见衰败。莫家的一行一止,是单家努力要师法的。但看在唐劲眼中,真正是东施效颦。端看单家第三代就知道成果如何了。

除了靖远、晓晨,以及……眼前风格卓然的夜茴外,其他简直专生来印证“惨不忍睹”这句成语的。

夜茴的特别,大概是自幼与晓晨玩到大的关系吧?否则依她有那种没大脑的母亲而言,能教出什么有特色的女儿?

不可否认,夜茴的影像深深烙印在他心版,比晓晨小姐更重上那么几分,更是分去了他所有的注意力,快要不务正业起来了。

他想追这个小女生吗?不会的!她这么的小。

但若没有特别的感觉,以他忙得分身乏术的情况来说,根本不该分出不必要的时间来浪费在她身上了,毕竟他已能确定单夜茴对晓晨构不成威胁。

那么,此刻他耗在这儿是做啥?

不期然的,他心中自动跳出一首诗,缓缓回旋在胸臆。那是什么诗?模糊的搜寻,一直找不到明确的字眼来唱起,是什么呢?

“我是那上京赶考而不读书的书生

来洛阳是为求看你的倒影

而春天是爱笑

明天我的路更长……”

好不容易找出那最贴切的“黄河”,却再度震惊于那早已是先一步由夜茴口中吟唱出的小调。

那是温瑞安的“黄河”,他一直在找寻的字句。

她在春风下微笑,坐不住的轻盈身形又穿梭在花间寻芳,一次又一次的唱着、唱着,也在他心臆震着、震着。已经没法再有理智,没法再有心魂,像是来自沉睡深处骤然敲来一声巨鼓。他知道,有些事情改变了,并且再也回不了最初那无风无雨的淡然了。他只能——陷落。

应和着她正吟唱的诗,他默念着最末字句:

“——就是爱情与失恋

使我活得像乱石刻云惊涛裂岸的第一章。……”

第4节

唤醒她的,不是晨曦的第一道阳光,而是塞在耳边的无线话筒。

“大哥打来的电话。”夜茴赤脚由她们相连的房门走过来,暖软的地毯静谧了足音。

“喔。哥哥,该说早安还是晚安?”她沙哑的声音沉潜在半睡半醒间。

“还在睡呀?”莫靖远宠溺的口吻含着笑意,从遥远的太平洋彼岸传来。“听夜茴说你去外公家住了三天才刚回来是不?”

“嗯,去看了妈妈的花圃,今年花匠改植了一园玫瑰当主题。”

“有没有看到新奇的玩意呢?”

“哥哥,您在暗示什么吗?我都听不懂耶。”逐渐清醒中,她挣扎着半坐起来,站在一边的夜茴早已替她垫好背后的羽毛枕。

“晨,除非『那人』怠忽职守,否则你该看到了某位唐姓员工的出场了。而我们都知道那样的人不可能有操守上的问题。”

“是外公的主意吧?你怎么不阻止?”前日舅父们仍不改大惊小怪的态度,直诱哄她索性搬来莫家长住,别教单家的乌烟瘴气污染了她纯洁的心灵。

“如果你见过他,一定知道他固执得让人不愿浪费口水劝阻。莫家栽培人才的手腕,通常或多或少给了些恩惠来取得别人的愚忠。咱们祖训开宗明义就有这么一条:施恩是世上最便宜的收买。”

晓晨嗤笑了出来,清晨的第一波喷嚏也就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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