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之大醉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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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之大醉侠-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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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屋内,他先反手轻轻关上窗户,然后往的方向探了一下。但见帐幔低垂,却是炕清里面,不过他听到上鼾声依旧,便知道上的人仍就沉睡。所以便放心大胆了起来,眼光在屋内仔细打量一番后,他便开始翻箱倒柜起来。不过自然是要小心着注意轻手轻脚,以免惊动了上的人。只是一番搜索之后,成绩娶不是很理想,翻了一阵儿只找到了十几块中号的银子,他也不知道是几两的。又把屋里仔细打量了一圈,他脸上露出个笑容,径自走到头,在头衣架上挂着的一件衣服仔细摸索着。终于摸出了一个钱袋,拈了拈便觉份量不轻。

    他不知道这时候的物价究竟如何,所以也不知道这袋银子究竟够不够用。不过应该够一段时间了,如果不够的话,那就再“劫富济贫”一次就是了。他反正是已经决定了,自己要如实地贯彻大侠本,要多多的劫富济贫,让那些为富不仁之辈通通破产到街上去要饭去。

    又在屋里看了一圈,再没发现什么可以藏银子的地方后,他便原路退出。出了孙家大院之后,他辨了下方向,然后又往城南而去。到得城南后,他向左边一片低矮的居民区窜了过去,最后停在了一间只有一座屋子的一个破败的小院子里。他停在屋顶伸手入怀将那袋银子掏了出来,然后按照数量分作两份,一份装在了自己的金龙壶里,一份又装回了袋子。各自装好之后,他便从屋顶下来,然后将那半袋银子放在了那间屋子的门口。

    “咣咣咣…”急敲几下门后,待得听到里面一个苍老的声音喊道:“谁呀!”随后又听见打火石的声音,他便一转身飞身上了屋顶,又踏着连绵的屋顶远去。

    这间院子里住着的是一个姓杨的年过半百的老头子,因为老伴不会生育,所以膝下无儿无,老俩口相依为命。曾经受过孙家的欺负,还被孙家的少爷派人给打了一顿。告到府人家不但不理,反而说他是诬告,又把他给打了一顿。关于孙家为富不仁,仗势欺人的事情,沈醉就是向这杨老头打听来的。因此他从孙家了银子后,便过来给杨老头留了一半,也算是替孙家付他的医药费了。

    沈醉出了城,在城外一间土地庙里睡了一宿后。第二天,便揣着银子进城到城里最大的酒楼地海吃了一顿。付账之时他发现了这时候的物价还是很便宜的,他吃了那么满满的一大桌子,又有不少的山珍野味,居然只了六两八钱银子。大抵了解了物价之后,他揣着那些个银子心里便有底了。他付账时知道了昨天晚上在孙家房里翻了半天找到的那十几块中号的,每一块都是五两,他只用了两个,酒楼还找回了他四两多。这号的减去刚了的两个还有十四个,而且金龙壶里还有七、八块比这大的。如果这一路上的物价都是这么便宜的话,那口袋里这些银子确实够自己上一阵子的了。

    吃饱喝足之后,他又到城里找了个裁缝店让他们为自己量身定做了三套衣服。选布料时他选了宝蓝的,因为他喜欢蓝。蓝是天空与海洋的颜,代表着天空的宽广无限与海洋的包容万物,还代表了自然、浪漫、优雅等元素,而宝蓝除了这些外还给人一种高贵的感觉。本来他想着用不同的蓝各做三套衣服的,但那店里面却只有这一款宝蓝的,让他很郁闷。不过这三套衣服虽然颜相同,但样式和纹却是不同,做的也都很漂亮。衣服的手感更是非常不错,四川蜀锦那是出了名的,便是这么一个小城里也是有这好料子的。婿好后,他穿戴一新,这才又出城赶路。

    出城之后,他从大路上走出不远后,便又拐到了荒僻的山野间施展凌波微步狂奔。待到午饭时间,他又钻了出来,想要找个城镇去吃饭。现在有了钱了,那自然是要吃有味道的。从山野间奔出到了一条大路上后,他左右看了看发现前后都没行人后。便一边悠悠地走着,一边等着过来个人好问问这附近有什么城镇没有。

    正在这时,他突然听得左方山林处一阵急乱的脚步声响了起来,听声音人还不少,有十几个。转头瞧去,便见得山林处人影憧憧,正在急速奔来。他正要找人来问问自己在哪里呢,这会儿来了这么多人,他便连忙等着。

    “呼喇喇”一众十数人一齐奔了出来,手中还各拿着刀枪棍棒,正在沈醉奇怪这些是什么人时,突然有人大喝道:“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敢情是打劫的,不过当他听到这句如此有特的职业话语后仍是忍不住地笑了出来。

    “小子,快点乖乖地把身上钱财留下滚蛋,若不然老子一刀劈了你!”当先一名身高体壮的黑大汉,一挥手中厚背大砍刀指着沈醉喝道。

    沈醉心道难怪这条路上左右都无人,原来是出了一伙拦路抢劫的强盗。想到拦路抢劫,他不由想起一部电影中的经典台词,当下道:“我最烦你们这帮打劫的了,一点儿技术含量都没有!”汗,他说完后才想起自己昨天晚上才干了票有技术含量的,不过这怎么今天就碰上这没技术含量的了。敢情这盗还是跟着的,自己昨天才了人的,今天这就有人来强盗自己的了。

    “小子,听见了没,快点把银子乖乖地交出来!”正在沈醉在那里思索这与盗的关系时,那黑大汉见他呆立不动,皱眉沉思,又是朝他大喝一声。

    “你们有本事就上来拿呀!”沈醉被他那一声大喝从沉思中惊醒,说了句后笑吟吟地看着眼前的这伙强盗。心中却想着自己的无影腿练成之后可还没跟人练过呢,现在正好可以拿这些个小毛贼练练。

    那黑大汉见他不乖乖地交银子,反而还在笑着,认为这是在嘲笑他们,心中生怒,大喝一声道:“兄弟们,给我上,先揍扁这小子!”话一落,他身后七八人便各挥刀枪棍棒发一声喊向沈醉冲了过来。

    沈醉待得当先一人冲至他三步远时,突然一屈膝弹身,一下子便窜了过去,然后飞起一脚,一记正踢正中那人胸口。那人“砰”的一下就朝后飞了起来,后面两个躲之不及,又被他撞上身来撞倒在地。沈醉毫不停留,出腿如风,“噼哩叭啦”一阵,这朝他奔来的七八人便全部躺倒于地不住地哀呼痛叫。踢倒这七八人后,他一闪身便向着后面那拿着大砍刀的黑大汉冲了过去。

    那黑大汉见他眨眼之间就将七八人全部踢倒于地,正在惊愕之间,便见沈醉冲了过来。刚挥刀要砍,便觉眼前一,沈醉已不见踪影。然后便是身后一阵汪乱叫,还有脚踢在人身上的“砰叭”响声。转身一看,便见身后的那七八人也全部被打倒于地,一个也爬不起来,而打人的那个小子却是不见踪影。

    “喂!”一只手突然拍到肩上,让那黑大汉吓得就是一跳,然后一挥身,抡刀就劈。

    在身后招呼他的正是沈醉,见他一刀劈来,右手上举,看着那刀的来势,两指一捏便把那刀拿住。那黑大汉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去抽,却是无论如何抽之不动。脸大惊,当下连忙一松手,双膝一软,跪倒于地,向沈醉磕头拜道:“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若想留命,快些乖乖地献上买命财!”沈醉“叮啷”一声扔开手里的刀,展手伸到这大汉面前笑呵呵地道。昨天才做了小,今天就紧接着来次强盗。

    那大汉听到这话却是一愣,沈醉伸手扣指“咣”的敲了他脑袋一下,笑问道:“听见了没?”

    “哎哟,听见了听见了,我这就给您这就给您!”那大汉痛叫一声,连忙伸手入怀掏出四个鼓鼓的钱袋来,递到了沈醉的手里。

    沈醉还真没想到,他一下子竟掏出四个来,愣了下才伸手接住,感觉入手甚沉。心想这帮人打劫的可还不少呢,一定是打劫了不少人的。他伸手掂了掂,向那大汉道:“好了,滚吧,以后不准在干打劫的事了,若是下次粹里过再让我碰见你们,定不轻饶!”他说完,一伸脚将刚才扔在地下的那柄刀挑了起来,然后伸腿一踢,“嘣当”一声将那柄厚背大砍刀踢作了两半掉下地去。

    “咣啷啷”两截断刀响着掉在了大汉的面前,他面已是变得煞白,身子忍不住地打了个哆嗦。便是那满地正在哀嚎痛叫的汉子,看见了这一慕也都全部闭上了嘴,脸孔发白。

    “滚吧!”沈醉又喝了一声,这伙人便连忙连滚带爬地去了,连掉在地下的兵刃也顾不得捡。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成都寻证

    成都,号称“天府之国”,又有“锦城”、“芙蓉城”的誉。取周太王迁歧“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之意,取名成都。战国时秦灭蜀后,按咸阳城建制兴筑成都城垣。五十多年后,秦蜀郡太守李冰父子兴建都江堰水利工程,解决了成都平原的旱涝问题后,才使得成都从此走上了“天府之国”的大道。史称“于是蜀沃野千里,号为陆海,旱则引水浸润,雨则杜塞水门,故记曰:水旱从人,不知饥馑,时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也”。西汉时期,成都织锦业驰名天下,在城西南设立了锦,专管织锦,并筑有锦城,所以有“锦城”、“锦城”之称。五代后蜀主孟昶,在城墙上遍种芙蓉,成都又得“芙蓉城”、“蓉城”的名。

    沈醉此时就正在前往“天府”成都的路上,他记得书中鸠摩智擒了段誉之后,为了摆脱保定帝等人的追捕,故意七拐八扭,直到他以为摆脱追兵后这才转方向往大宋而去。因此上他光走出大理就用了十多天的时间,后来又连续走了两个“二十余日”这才到了苏州的,再加上前面费的十几天时间估计得有两个月。而自己从剑湖谷底出荔,到出大理国境就只用了七天而已,再加上最近仍是每日在山野间施展凌波微步赶路,而鸠摩智却带了个被他点了穴道的段誉,所以不可能每日都施展轻功赶路,这样一比较下来他想着自己应该是能够追上鸠摩智和段誉两人的。

    但是他也不太敢确定,怕错过了段誉与乔峰相会的日子。所以便想寻个证明,他此次前往成都就是为了寻求这个证明的。因为他记得段誉与王语嫣救了阿朱阿碧从曼陀山庄逃出后,到得阿朱所居住的听水榭时,正好碰上了云州秦家寨和四川青城派的来彰苏慕容寻仇,到了阿朱的听水榭。所以他便想到青城派去看一看,如果青城派的人已经早走了,那就说明自己慢,还得急赶。如果还没走或是走了没多久,那就说明自己完全赶得上,不用再像如今这样每日在山野间没命的狂奔了。而这青城派的所在地就位于离成都百多里地的青城山上,所以他便想先到成都。而且说不定在成都打听打听就能得到消息,不用再费事地上青城山去。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要到成都去好好吃喝玩乐一番,在现代时他就十分喜欢吃川菜,成都的最地道。

    他以前曾听过一句话叫做“吃在广州,穿在苏州,玩在杭州,死在柳州”,说的是广州菜肴好,苏州丝绸好,杭州风景好,而柳州棺木好。但要说都好,还是成都。广州、苏州、杭州、柳州的好处,成都都有,却无其不足。吃有川菜,穿有蜀锦,名胜古迹不下杭州,棺木也不比柳州的差。可惜的是他在现代时却仅来过一次,想不到现在回了古代还有机会再来一次。

    当红日西斜的时候,沈醉踏着夕阳的余辉踏进了成都城。他一路走着,一路打量着这时的成都,与脑中那个仅去过一次的现代化成都做着比叮可惜的是他只去过一次,印象浅的很,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吃了回十分正宗地道的川菜。所以对比一阵儿他也对比不出个什么来,所以还是免了吧,来到成都那当然是要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正宗味的川菜。在路上他找人打听了现时成都城内最好的酒楼,福源楼。

    可惜进了福源楼点菜的时候他才十分郁闷的发现,此时的川菜菜系竟还没有正式的成形。他点了好多现代时吃过的许多十分有特的川菜,那小二却一边听着一边脑袋像个博浪鼓似的一直摇着。

    其实川菜在秦末初汉就已初具规模,不过是直到唐宋时才发展迅速,到明清时才富有名气并形成特的系统菜系成为四大菜系之一的。他虽然喜欢吃川菜,但川菜的发展史他却是没考究过的,总以为是老早就有了的,然知此时的川菜尚处于发展的阶段。其实这也是常理,普通人有谁吃道菜还会翻书查史一番,研究这道菜是怎么形成的吗?不会,他们既不是厨师又不是食家,吃东西也就是呈番口舌之,过过嘴瘾而已,谁吃个东西还会费那功夫去。

    “唉!”沈醉颇为无奈地叹了口气,郁闷地喝了一口杯中的酒,道:“捡好的随便上吧!”

    “是,您稍等!”小二见他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也没多说什么。拱手打了个躬,便退了下去到厨房报菜了。

    沈醉则是颇为无聊地自斟自饮着,不得不说这大酒楼就是大酒楼,起码这酒就是不错的,跟他在镇南王府喝过的酒都有得一比。不过当然还是比不上茅台的,只是茅台虽好,但如能够经常换换口味却是更好。品尝着这味道不错的酒,他也渐渐把那失落的心情又重提了起来。等一壶酒喝完的时候,小二也端着盘子开始上菜了。两三个小二,一个接一个的,不一刻就摆了满满一大桌。

    闻着各种菜肴的味,看着那油亮鲜的菜,他忍不住地吞了口口水,肚里也跟着响了一下。虽然这时候还没形成独特的川菜特,但毕竟是处于发展期,而且是迅速发展期,特已是在渐渐的形成。所以一见了这许多的味佳肴,仍是勾起了他的食,而且他在这么多道菜里还发现了一道在现代时曾经吃过的川菜中的“水煮牛肉”。虽然跟现代的还有些区别,不过他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也让他的心情更加兴奋起来。拿起筷子品尝了一口,发现虽跟以前吃过的略有不同,不过那独特的味道已是形成,让他忍不住的闭眼怀念。

    “啧!”他嚼烂之后一口咽下忍不住地咂巴了下嘴,然后又伸手去倒酒,手伸到半路就想起那壶酒已喝干了,连忙大声吆喝道:“小二,上酒,来一大坛!”

    他这一吃上渐渐找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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