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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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仙- 第5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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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里,两百里四百里

    展开全速的十三郎风驰电掣,一路狂奔向前;他没有再给枪王传递什么信息,因为没空,也没精力;他知道枪王能感应到自己在做什么,会因此而做些什么,所以不需要。

    “我来了,保重。”

    一路厮杀一路血,十三郎目光冷漠,神情依然宁静。他知道,枪王一定能够撑到自己赶到的那一刻,但只不知他遇到了什么,竟然认为合二人之力不能逃走。

    这才是关键!

    严格来说,十三郎与枪王谈不上多深的交情,实犯不着如此甘冒奇险。但若换一个角度看,十三郎内心多多少少有些愧疚,此行更多的是为了让自己心平,而非义气。

    乱舞城的时候,那场赌局在十三郎头顶压上一座山,也给他带来无匹动力;此后老祖宗现身,理清因果后不能不为此感慨。进入血域后,按照道理十三郎应先与枪王汇合,但因为这样那样的考虑,最终拖到现在。

    枪王的反应很平静,他应该察觉到了天空的危机,没有胡乱飞行,始终保持着不疾不徐的速度朝此方靠拢。对别人而言,多半会把这理解成无奈,甚至会因此而得意;十三郎不这么看,他认为这是信任,是彼此不和睦、但因了解才会有的信任。

    从这个角度看,枪王比血舞可靠的多,起码不会认为十三郎故意拖延,甚至玩什么阴谋诡计。当然了,或许这就是枪王愚笨的地方,也就是老祖宗说的缺点:愚忠。

    忠字未必只对上,对同层次的人、对伙伴、甚至对远远不及自己的人也同样有忠诚,它是一种品德,一道信念,与身份地位无关。

    事实是否如此不知道,十三郎是这么想的,所以就要这么去做,一定要做到。

    五百里,六百里八百里,距离枪王所处不到百里的时候,下方海面上的巨虱已然密密麻麻,还增加了一种能与之共存的新型妖兽。

    那是海螺,一只只如小山、小岛一样飘荡的海螺。

    “原来是这样。”

    沿路击杀不知多少头巨虱没有停下过的十三郎首次顿住身形,抬脚将一头扑上来的巨虱踹成肉泥,用力吐出一口气。

    这样的距离,他已经看得到枪王的身影,看得到其周围是何情形,也看到了他面对的是谁。当然,他也看清了局势,看透了那个骄傲的红衣男子为何会绝望,因之决定放弃。

    “小场面而已,犯得着这样。”

    轻笑一声,十三郎不知对谁说话。他没有急于加入战场,而是平定呼吸稳住身形,将浮躁不堪的法力尽快安抚,同时不耽误拳打脚踢、解决掉几头腾空扑上来的巨虱。灵敏的巨虱比大灰灵活,但在连鼻子都能当成武器的十三郎面前卖弄肉搏术,它们哪有资格。

    待将一切安置妥当,十三郎的神情越来越平静。下方巨虱聚集成团,几只海螺游荡过来,在一头准虱王的指挥下,开始搭建登天之墙。

    十三郎没有理会这些,连看都没有看下方一眼,他的目光直视前方,连做三件事。

    收刀,放飞蚁,最后拿出一只晶莹剔透的弓。

    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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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小城故事 第七百八十三章 :欲飘乱披风

    “坚持住,我来了。”

    接到十三郎以无声行动传来的这道信息时,枪王几已油尽灯枯,真真走到穷途末路。

    大红披风变成酱紫色,几处暗渍上泛出的浓稠意味,好杀如他都觉得厌恶。曾经鼓荡风雷,此时如一道铁幕挂在身上,沉重难以负荷的感觉时刻提醒着枪王。

    放弃吧,放弃即可解脱。

    太累了,实在是太累了!对手强劲无所谓,杀不完、杀不死才是真绝望,超过一个月时间,出枪不知多少万次后,再锋利的枪锋也已挫顿,再无匹的决心也已磨干,身体内只余下疲累与空荡荡的感觉。枪王相信自己尽力了,纵想说服自己再振雄风,也已没有了理由。

    问题出在对手身上,那不是可以攻克的对象,因为:它是一座山。

    一座三千米高、两千米大、真实的、坚硬的、还有无数死士为之守护的山!一只标标准准的八级海兽、但又远比八级妖兽难缠的巨大海螺。

    造物神奇,修真世界里无论什么生命都可化灵,海螺这种低等生物,休说八级,十八级都未必能化成人形,但它有着其它同级妖兽永远都不能具备的特殊能力:近乎无限增大的身体,与充裕到近乎不死的身体,还有比龟鳖等著名长寿的妖兽更久远的寿元。

    海螺,身体上有着盘旋螺纹的钢盔巨兽。它的壳是那样的厚,厚到枪王一枪都只能钻个洞。而不是两面通的窟窿;它的身体是那样的大,大到凭身体就能超出枪王的攻击距离;它的生命是那样的强。强悍到枪王一枪搅乱数十丈内的一切,对它来说只不过像是人类被扎了一针好吧,这针扎的比较深,但要扎多少针才会死?

    站在头上打不到脚,攀在腰间刺不透心,当身体庞大的一定程度,体积本身就是一种武器,不还手让你打。你能如何?

    移山填海?世间的确有那种人,比如老祖宗。她老人家以神通化作巨山,块头儿一点都不比这头海螺小,模样俊俏壮阔得多。可惜枪王不是老祖宗,否则一巴掌拍死它好了,何苦鏖战月余。

    还有,它会自愈。借助巨虱、也就是其身体上的寄生物治愈自己。每当枪王被逼退,周围总会有一只只巨虱褪去夹克,露出白花花红艳艳绿油油、令人见之欲呕的身体,飞蛾投火一样钻进螺王的伤口,之后就变成了它的一部分。

    这太古怪了,哪有寄生物为宿主提供帮助的道理。就算有,也没有可能为之舍弃生命,太无私了吧!

    “相互依存?离了它就不能活?那它干吗放出虱群?还是说虱群为什么要离开它?”

    枪王无数次想弄明白这个问题,结果都不了了之;现在他不想了,没空也没精力再想。事实摆在眼前。爱信不信。

    或许这就是海螺化灵后觉醒的天赋:吞噬寄生虫补充自己,之后寄生虫再度繁衍

    逃是逃不掉的。八阶海螺的攻击很一般,至少在枪王眼里不值一提,远不及那些巨虱难缠;但它有一项称得上邪门的天赋:乱空!

    传闻空间亦有隙,就好像树木存在纹理,钢铁也能融入炭粒一样,看不到,肉身感觉不到,神念也无法探查。正是那些隙的存在,才让瞬移成为可能,是元婴飞跃空间的基础,同时也是空间裂缝产生的初始。

    不要觉得不好,相反这是好事,不仅仅针对道法修炼,还因为这样才能让不同的空间实现互通,进而满足人类永远都满足不了欲望:看到外面的世界。

    乱空是枪王取的名字,未必为那只海螺所接受。每当枪王冲上天空试图逃跑的时候,海螺王便会召集附近子民集体呼唤,如柔情的妻子挽留远行的丈夫一样。

    结果很奇妙,这一唤就把枪王给唤了下来,片刻耽误不得。

    他不能不下来,因为那些所谓的隙被海螺的呼唤声聚集到一起,犹如裂缝。

    那是天堑,是真正无法迈过的坎儿;除非枪王修炼到有资格横渡虚空,至少能够初尝寂灭风而不毁才能硬闯。如果不是海螺施展起来并不容易,且看起来不怎么能操控的话,这一仗根本不用打,只要它在对手的身体上聚合一道空间裂缝,必死无疑。

    枪王的枪锋锐利,但还不足以破开虚空;枪王战志坚狠,但也不能屡次被一只螺蛳拽下来不觉得恶心;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枪王有理由相信这些并不是全部,那只海螺王的体型级别注定了它并非所有巨虱的老祖,至少不是唯一。

    水下还有螺王,或许比这只更大,或许数量更多,又或者两者兼有,更大而且更多。

    这可怎么打。

    枪锋依旧鲜艳,枪身依然坚硬,持枪的手却没了力气;厮杀越久,枪体内的杀意便越发浓厚,红艳艳的光华穿透黑沉沉的表面,仿如下一刻就要活过来。

    “生灵?晚了点啊!”

    枪王知道这种现象代表的含义,也知道这是何等机缘,但他已经把握不住。

    法宝有灵,枪当然可以生出灵,不是灵性,而是真真切切的灵物。为了这个目标,枪王没有如寻常修士那样捕捉灵体充当枪灵,而是任由它在磨炼厮杀中自产。只有这样做,宝物与灵体之间的契合度才最高,威力也最大,成长的前景也更广阔。

    枪王的枪,本身品质不消去说,此时已处在生灵的边缘;枪王有理由相信自己的判断,只要给他一些时间,不用多。就能够让自己的爱枪生生拔高数个等级,成为一把无坚不摧的绝世神兵。

    又一次被虱群逼退。枪王身体上增添几道伤口,流出的血已经不多。红艳艳的枪身更加明艳,持枪的手抖动更加剧烈,几乎把持不住。枪王的神情更加暗淡,眼神灰暗有如死人,看不到多少生机。

    “等你的下一任主人吧,假如有的话。”

    逃不掉,杀不完。余下的办法只有一个:擒王!只要杀掉那只螺王,才有可能突出重围,才能赶在或许存在的其它螺王上浮之前逃走。面对数量庞大的对手,擒王永远是最直接最最有效的手段,这么简单的道理十三郎懂,枪王焉能不知。

    但他做不到,努力了无数次。结果依然如故。最最接近的一次,枪王险险杀上海螺王的头顶,大可延着那个可称之为嘴也可称为屁股的地方发动绝杀。结果很悲哀,海螺王只做了一个简单的动作就将攻势化解,连同枪王被重创,险些当场被灭杀。

    它浮起来。或者说,它把自己的身体站得更高。

    海螺身体三千米高,远远超出黄沙天的限制,直接将枪王顶入黄沙,顶入到那个令十三郎畏惧不已的陷阱内。片刻时光。枪王身上两件护身之宝灵性大失,若非披风神奇。恐怕真的会死掉。

    海螺呢?它的屁股还在水里,自然不用担心什么,只要重新沉下身子便可。至于黄沙的喷射之力,海螺的壳子厚度过丈,哪是随便就能打穿。被海螺一同顶进黄沙的巨虱当然死了,可那算的了什么,九牛一毛。

    枪王不缺法宝,护甲没了可以再换,消耗的法力补不回来。还有他再不能指望从海螺的要害处攻击,但若不那样做,就只能由正面、甚至底盘发功攻势

    休说海螺壳子厚,关键是巨虱不肯答应。此刻聚集在周围巨虱何止万头,六阶甚至准七级的不知有多少,等枪王一个个把它们杀光

    “不行了,真的不行了。”

    颤抖、不得不颤抖的手轻轻抚过枪身,枪王感受到枪体内传来一声悲啸,似在激励他振奋精神,不要轻言放弃。

    眼里闪过自嘲,枪王抬头望着看似极远又好像近在眼前的海螺王,脸上流露出厌憎的神情。

    “本王纵横一生,岂能糊里糊涂死在一头肮脏之物的手吗的,它连手都没有。”

    打了个把月,枪王甚至弄不明白这一仗到底为何发生,不能不说憋屈。摇头驱散杂念,不理初生枪灵的呐喊,枪王收枪入怀,抬手解下披在身后的大红、如今已彻底成为紫色的披风,将所余不多的法力、还有别的灌输其中。

    亮光起,符文现,枪王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血披风徐徐飘起,模样渐渐化虚变淡,整个如一只玄奥浩渺的符文。一股磅礴的气息渐渐升起,其威压推送出无边巨浪,勾出一团巨大漩涡。

    远处、或者说近处,巨大的海螺感受到危机,发出刺耳的嘶鸣声后退,同时指挥着身边的一切朝那团漩涡猛攻。但它并不擅长速度,过于庞大的身体就是最最醒目的标靶,想不中都难。

    枪王看到了海螺王的动作,第一次感受到整个纠缠许久的对手身上传出的恐惧,无边快意自心中升起,仰天大笑。

    “本王用枪,名号却是披风王,知道这是为什么?你可知道本王”

    “傻逼!”

    一声厉喝打断了枪王的意淫,咆哮般的声音讥讽道:“人家弹琴找观众好歹弄头牛,丫对着一只螺蛳谈情说爱,要不要脸?”

    “本王”

    “王你个头,没有我的命令敢用大招,蠢货!”

    星光起,箭芒至,火海蔓延飓风呼啸,隆隆雷鸣回荡在整个天地间,宣告反攻的号角已然吹响。

    “拔枪,看我杀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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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拔枪!不,拔票,砸给我!

第一卷 :小城故事 第七百八十四章 :天下无敌

    “看我杀了它!”

    念至人未至,声到杀势起,两道流星接踵而来,撕开同一条凶途。

    单箭一人,头顶脚,脚带头,看去竟还好像连成一体的线。

    四十年前,被惑心智的小公主于百里外突施冷箭,险些要了十三郎的命。四十年后,弓还是那张弓,箭还是那支箭,变掉的是发箭的人,受箭对象也比上一次强大太多,攻防均不可较。

    小公主的境界仅过元婴,记忆有缺修为局限,对掌天弓的祭炼也不全;即便如此,十三郎付出的代价是卡门的一刀加上手指,还有他的数千飞蚁,与那双任何人不能轻视的手掌上的四根指。若非十三郎战场有感得悟,结果依旧未知。

    如今,十三郎修为有成,九年成就火灵,仙讯台断破红尘,三年沉睡四年静思,老祖宗亲自为其调理身体。

    世间谁有这等待遇?拥有这等机缘?绝对没有。得到这种机缘若不能修为大增,十三郎干脆去死好了,哪还有脸称自己天才。

    城主楼前杀不净,十三郎非但抢到掌天弓,更因此感受到一点灵犀。见掌座,窥未来,八指先生四方远游,老祖宗都为之感慨:此子实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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