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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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行-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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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都有性命之险。

他略略侧过头看一看永乐帝,永乐帝在微笑,看不出特别的表情。

然而那微笑是对着那两名小内监的。

于永乐帝而言,相对于带着太多洪武朝的印迹、不能自由出入禁宫的锦衣卫,这些效忠于他的、聪明能干的小内监是更熟悉更亲近也更值得信任和重用的人。

孟剑卿已经嗅到了权力更替之际的微妙气息。

他本应患得患失、忧虑不安。

然而当他从那个浓雾弥漫的枫林中出来之际,在心底深处,已经有一些东西缓慢而不可挽回地片片剥落下去,也有一些东西隐秘而坚决地生长起来。

孟剑卿微一低头:“卑职领命。”

永乐帝注视着他:“你当如何调教?”

孟剑卿答道:“最首要的一件事,当然是读书识字。”

永乐帝自然明白这件事的重要,这也是他心中早已拿定的主意。但是孟剑卿如此自然而然地将违背洪武帝训令的这句话说了出来,倒让他有些诧异。若要处置孟剑卿,这可是一个最好的理由。

然而若是以这个理由处置了孟剑卿,又有谁敢再提起他心中的这件大事呢?

永乐帝注视他良久,忽而微微笑了起来:“好,给你三年时间,希望你不会让朕失望。”

孟剑卿能够用一年时间训练出鱼肠军,现在给他三年时间,应当是绰绰有余了吧。

孟剑卿躬身答道:“卑职当尽力教导。”

但是永乐帝是否知道,像他们这样走在刀尖上的人,三年下来,十不存一;十年之后,百不存一?

永乐帝看着他,仿佛能看到他心中隐藏的迟疑,了然一笑:“这两个人是朕选的,你再在宫中选二十个十五岁以下的内监。三年之内,这些人都是你的属下。”

如他所料,孟剑卿的目光闪亮了一下。

两名小内监的脸色则隐隐变得苍白。锦衣卫训练方式的残酷,即使是深宫之中,也早有传闻。

但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道路。

孟剑卿接手训练内监,让已经升任大理寺卿、近来与他打交道比较多的宁衡很不满意,借了个查询档案的机会,与正在库房中监督手下整理旧档的孟剑卿偶遇了一次。

宁衡打量着孟剑卿手下那些小内监。内监很清楚六部官员对他们这些人的鄙夷与轻视,又在孟剑卿眼底下干事,竟是大气也不敢喘,低着头,小步紧走,悄无声息地穿行在两人高的书架之间。

宁衡翻着手上的一份旧档,低声说道:“这种人你也用?”

孟剑卿坐在一旁,似是在监视他读档,也同样低声答道:“没有人是圣贤,肯守规矩、能办事就行。”

内监固然有自私无知、贪婪阴狠之名,但是,即便是海上仙山,也不是清白无瑕、无欲无求的圣贤。端的看如何用这些人。

宁衡自是明白这个道理,轻轻“哼”了一声:“这些人会一直守规矩?养虎为患!”

孟剑卿不以为意:“既然皇爷心意已定,这头猛虎,与其由他人来养,还不如由我来养。”

永乐帝在下诏“愿与天下共治之”,隐晦地表明愿将洪武帝当年收走的相权交还给六部官员之时,势必已经想好了用内廷来约束外朝这样的制衡之策;就如当初沈光礼、现在永乐帝一定会同时重用孟剑卿和高平这两个对手一样。

既然大势已成,无可挽回,那么就让他来引领这大势吧。

宁衡微微冷笑:“这些内监现在还是很敬畏你的。只不知这种不牢靠的敬畏还能够维持多长时间?”

人心易变,所以宁衡向来不信任人心,而宁可选择那些冷冰冰的律令条文。

孟剑卿也报以微笑:“真到了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时候,我自然会识时务。更何况,江山代有才人出,在我之后,未必就没有能够约束他们的人。”

虽然连他自己也不能肯定,现在自己说的这番话是真心还是假意,但是他想他可以体会沈光礼当初撒手而去的心情了。

宁衡默然良久,似笑非笑地说道:“现在我真后悔让你和我们搅到一起,这两年你可是变得更难对付了呢,不知道皇爷如今看到你的时候会不会觉得更头痛,很想找个理由将你拖下去痛打一顿。”

他“啪”一声合起文档,站了起来,丢下一句“好自为之”,便飘然离去。

孟剑卿背着手站在幽暗的库房中,含笑目送他远去。

【后记】

一、《战城南》之名,取自汉乐府:

〖战城南,死郭北,野死不葬乌可食。为我谓乌:且为客豪!野死谅不葬,腐肉安能去子逃?水深激激,蒲苇冥冥;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梁筑室,何以南?何以北?禾黍不获君何食?愿为忠臣安可得?思子良臣,良臣诚可思:朝行出攻,暮不夜归!〗

靖难之役,南军与燕军都损失惨重,史称“淮以北鞠为茂草”,故本篇以此为名。

二、历代君权与相权,向来有此消彼长的复杂关系。洪武帝废宰相而亲自处理日常政务,代行相权,以免大权旁落,但后世子孙难以坚持如此高难度的工作,于是实际上的宰相——大学士应运而生。燕王那个暗示要向文官们交还相权的“愿与天下共治之”的诏书,是从《故宫》的解说词中看来的,特此声明一下。附带说一句,明代的文官们相对于清代而言还是很彪悍的,所以设置宁衡这样一个人物,作为代表。

三、长老会:

海上仙山长老会的运转程序,颇有几分现代议会的风格,在那个年代,属于超前甚至空想了。不过鉴于后世的兰芳共和国的存在,那个时代的南洋华人于百年漂泊之中产生一个类似的组织,不是不可能的。

兰芳共和国,亦有说是南方共和国,于1777年由广东梅县客家人罗芳伯在东南亚西婆罗洲(今加里曼丹西部)建立,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国家元首称“大总制”,以类似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传承,最强盛时曾据有整个加里曼丹;1885年为荷兰所灭,立国时间长达1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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