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字号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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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字号高手- 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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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风的呼啸之声,不绝于耳。
    “把窗户关上!”方天宝瞪了皮皮鲁一眼。方天宝知道,关楚玲这个刁蛮公主在开车的时候,千万不能干扰她。因为,这娃一旦飚起车来时,是忘乎所以的。
    “嫂子,你到底知不知道往哪开啊?”皮皮鲁把窗户关上后,冲方天宝偷笑了一下。刚刚,皮皮鲁被关楚玲两个潇洒的漂移,弄得心旷神怡。他之所以会心旷神怡,是因为车子每拐一个弯,他都将有一次揩油的机会。
    不过,现在,小兰也已经厌烦皮皮鲁了。当,车子每拐一个弯,小兰就会提前做出预判,然后将身体斜靠在宁采臣身上。
    有那么好几次,小兰那两个柔软和坚挺,都稳稳地贴在了宁采臣的膝盖上。那一刻,硬硬的膝盖,碰到了软软的马赛克,那酸爽,简直……不过,宁采臣非比皮皮鲁,他对自不感兴趣的女生,是不会表现得那么没有原则和控制力的。
    面对小兰的“以柔克刚”,宁采臣都是默默不语,老僧入定,默默看着窗外。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南西北风。
    ……
    “嫂子,开慢点,开慢点。再说了,你又不知道咱们要去哪儿,看那么快有用吗?”皮皮鲁一边用手控制住自己的鼻涕,别让他掉在真皮沙发上,一边还偷偷地想揩小兰大腿的油。
    “妈的,皮皮鲁,你给姐姐我老老实实地坐好,手别乱动。不要擤鼻涕,也不要碰小兰的腿。就你这张臭嘴,嫂子我要往哪儿开,还要跟你汇报吗?”关楚玲给车子加满油后,简直就是挥金如土地开车。
    “可是,亲爱的,你真的知道我们要去哪吗?”方天宝这么一问,关楚玲顿时把车速就减了下来,道:“不是去天龙洗浴中心吗?”
    关楚玲这么一说,众人顿时都泄气了。感情,这娃,又搞错了状况啊。
    “亲爱的,咱们不能再去那儿了。刚刚,采臣不是已经进去问过了吗?他们龙哥早就不在了。出这么大的事儿,龙哥和豪猪他们怎么可能还会留在天龙呢?”方天宝道。
    刚刚,车子从四中后山出来后。第一站,大家就去了“天龙洗浴中心”。因为,宁采臣是生脸,所以关楚玲让他进去询问了一下“龙哥”。结果,大堂里那个穿着红色旗袍,露着大腿的女经理,一听说是找龙哥的,立马就支支吾吾,连忙说不知道。
    甚至,那个女经理还谎称,自己已经两天没见过龙哥出现了。很明显,龙哥和豪猪躲起来了。
    既然龙哥不在天龙,那么,娇娇呢?娇娇会不会已经被他们……
    
   

第237章:采臣的第六感
    关楚玲开着车,一路狂奔。他们先去了天龙洗浴中心。然后,小兰告诉他们,那个秘密的暗室,应该就在一个湖泊附近。于是,众人驱车,又跑了本市四个大湖。可是,就算是绕着那四个大湖足足饶了几圈,兄弟们还是一无所获。
    在一个偌大的城市里,在一个繁星点点的黑夜里。方天宝他们要想找到一个暗室,简直如同大海捞针一般艰难。关楚玲甚至在第二次加油后,满脸都露出了失望的表情。为了留下来跟方天宝他们一起找人,关楚玲已经打电话退掉了回程的机票。
    “要不,你还是先回去吧,你留下来,也……”方天宝刚想劝说关楚玲离开。谁料,关楚玲又偷偷地拧了一下他的大腿。
    “你就那么迫切地希望赶我走啊?”关楚玲不悦。
    “……”方天宝无语。宁采臣和皮皮鲁看着宝哥被拧得大腿发紫,想笑不敢笑。
    “宝哥,你说,他们会不会已经把娇娇……”
    小兰目光呆滞,说话的时候,面无表情。她望着窗外城市的夜景发呆。两个月前,她对这座城市,充满了希望和好感。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现在,这座城市给她的感觉,就像一个巨大的人间坟场。并且,这座坟场,还在继续埋人。
    现在,小兰已经从丝瓜和豪猪的魔爪里逃脱,她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她的好姐妹娇娇的生死。
    甚至,在小兰的内心,她隐隐约约都觉得,小兰的性命,胜过了她自己和她的父母。小兰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强烈的感觉。这种感觉,超越了姐妹之情,甚至超越了性别。
    当然,小兰不可能会把自己心里的这种感觉,对其他人讲。至少,她不会对任何一个男人讲。从那天晚上,在公园的蹦蹦床上遭遇的那次惨痛经历后,小兰就恨透了世上所有的男人。
    没错,她恨所有的男人。
    当然,此刻,小兰对方天宝和宁采臣是心存好感的。尤其是宁采臣,让她想到了老家的亲弟弟。小兰喜欢自己的亲弟弟,甚至,来这座城市之前,她都是跟弟弟同睡一个房间的。弟弟今年十六岁。
    “这个很难说。因为,我听你刚刚说,你和娇娇出逃的时候,你们还用台灯把龙哥的一只眼睛给打瞎了,是这样的嘛……”方天宝说到这里,自己也有几分担心。他虽然没有见过那个传说中的龙哥。但是,从小兰的叙述中,他基本已经能大概了解龙哥的样子了。
    龙哥身材高大,体态臃肿,看起来还有些肥头大耳。他的脖子上,挂了两个东西。一个,是两斤重的金链子。一个,是一个未知名的兽牙。
    最要紧的是,龙哥背上,还有一个奇特的纹身。
    至于是怎样一个奇特的纹身,小兰并没看仔细。她只是在朦胧的灯光下,看见龙哥那臃肿的后背,画的乱七八糟。好像是很多条蛇,又好像很多条龙。龙的中间,好像还有一个“火炬”。
    “火炬?你是说,龙哥背上,还纹了一个火炬?”皮皮鲁觉得事情有些搞笑,道:“那不成,龙哥还是个奥运火炬手?”
    “火炬?”方天宝和宁采臣一到“火炬”,顿时,两人同时想到了去年,刘lang给他们说的那个“判官”。
    是的,判官是之前归零大队的队长。他出卖国家,出卖组织后,秘密地成立了一个暗黑组织。组织的名称,就叫“神笔堂”。而,据说,神笔堂下面,有四大护法,分别是“丰、花、雪、月”。
    如果没记错的话,神笔堂的每个正统弟子,都应该在身上纹有一支“神笔”的图案。有时候,一支笔纹在身上,不就像一把“火炬”吗?
    看来,此事,越来越古怪了。
    ……
    “娇娇要真被他们杀了,我也不想活了。娇娇,我的娇娇,你是我要好的姐妹……”说到情深处,小兰竟趴在宁采臣的肩膀上,痛哭了起来。
    小兰的身材很棒,她那抽搐的身体,在宁采臣身上一动一动。皮皮鲁这小子,在旁边看得直流口水。皮皮鲁知道,小兰的那两个柔软,此刻正贴紧了宁采臣的胳膊。
    “采臣,你,你就安慰一下人家呗!”
    皮皮鲁见美女倒在宁采臣身上,心里一阵酸。他很想用手摸一摸小兰的身体。可是,方天宝还在后视镜里,监视着他。他就像一只发情的小猫,被人关在了笼子一般难受。
    “娘的,人家都这样了,你小子还有没有节操?”方天宝看见皮皮鲁吞咽口水的样子,隔空骂了一句。
    ……
    “好吧,小兰,你别哭了。我相信,那个龙哥肯定不会杀害娇娇的。”宁采臣真不习惯有女孩子倒在自己身上哭泣。所以,他还是轻轻用手把小兰的身体支了起来。
    “采臣,你咋知道,娇娇不会被他们……”皮皮鲁见小兰重新又坐直了,他再次将身体慢慢向她靠拢了一点。
    “为你娘个头,难道你希望,娇娇她被杀啊?”方天宝越来越反感他了。
    “据我猜测,这个龙哥,应该不会立刻就杀掉娇娇。因为,娇娇对他来说,也许还有用。”宁采臣道。
    “为啥?”方天宝表示不解,甚至,小兰也歪着脑袋看了宁采臣一眼。
    在小兰眼里,虽然世上的男人都是可恶和可恨的。但,眼前这个长相有些文弱的宁采臣,眼神里却总是透露着一股让人捉摸不定的机灵和深度。
    宁采臣不笨,他也捕捉到了小兰的那种似水一般的眼神。可是,他没有用眼神回应她,只是将脸朝向窗外,冷冷地道:“不为什么?因为第六感。”
    ……
    没错,宁采臣的第六感很是灵敏。娇娇,并没被龙哥杀掉!
    下午的时候,娇娇在帮助小兰逃走后,就被龙哥的几个手下,重新丢回到那个暗无天日的暗室里面。因为,龙哥觉得她还有用,她还有大用。
    娇娇弄瞎了龙哥一只眼,按理说,她已经足够被杀十次以上。但,龙哥偏就没杀她。
    下午的时候,当娇娇被龙哥的手下,带到那密室附近时。龙哥当时便想将她装到麻袋里,然后直接丢到九龙湖里去喂鱼。
    可是,正当龙哥的手下,揪住娇娇的头发,准备将她往麻袋里装的时候。娇娇在绝望中,喊出了一个人的名字。
    正因为娇娇说到了这个人的名字,恰巧又被独眼的龙哥听见了。所以,那一刻,龙哥才觉得,娇娇还不能杀。起码,现在不能杀。
    不杀娇娇,是因为,娇娇是一个很好的幼儿。她有可能会引来几条大鱼。最起码,龙哥当时是这么想的。
    娇娇究竟提到了谁的名字?
    谁的名字,让龙哥当场就震惊了?
    谁的名字,让龙哥隐隐觉得,他复仇的机会来了。
    
   

第328章:猪毛
    不久前,娇娇在被装进麻袋之前,她对着黑夜,歇斯底里地吼了一句:“畜生,不得好死……爸爸,救救我……疯子,救救我……”
    正因为那一刻,娇娇喊出了这“疯子”两个字,龙哥才决定不杀她。至少,现在还不能杀她。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人之将死其言也真。那一刻,龙哥听出来了,娇娇嘴里说的这个“疯子”,正是他要找的杀父仇人——封元凯。
    ……
    娇娇是老侯的养女。在她被绑架前一天,老侯跟她提起过一个叫“归零大队”的国家正义组织。同时,老侯也跟她提起了一个外号叫“疯子”的高手。
    因为事发突然,娇娇并不懂什么叫作“归零大队”。她甚至也不懂,那个叫“疯子”的人,究竟有多厉害。但是,她只听爸爸说,以后万一碰到实在过不去的坎儿,就去找一个外号叫“疯子”的人。因为,他无所不能。他的名字叫:封元凯。
    老侯跟女儿娇娇说完这些后,当晚,娇娇就让侯田牛兄弟给绑架了。她自从流入黑市中后,几经人手,偏又落到了恶魔一般的龙哥手里。
    谁料想,龙哥跟那个叫“疯子”的人,却有不共戴天之仇。
    ……
    夜深,夜更静。
    方天宝他们,终于跑得没有力气了。刚刚,关楚玲开着车,绕了本市四个大湖泊,而且各各洗浴中心他们都跑了。这一趟下来,他们差不多都跑了五百多公里的路。可,结果还是四个字——一无所获。
    肚子饿了,方天宝索性就带领大家,泊了车,进了路边一家小炒店。入到店里,方天宝和皮皮鲁为了壮阳和弥补高蛋白,照例点了一盘生蚝和两盘韭菜煎蛋。
    关楚玲、小兰都没胃口,每人点了一份炒米粉。宁采臣因为被菜谱上的照片吸引,出于好奇,点了一盘红烧肉。
    半小时后,那个满脸胡茬、身材矮小的武大郎老板,端着一盆盆看起来毫无食欲的炒米粉和炒菜过来了。
    “喂喂喂,老板,就你这手艺,还敢说自己是新东方烹饪学校毕业的大师?你就吹牛逼吧你。”方天宝还没开吃韭菜炒蛋,只见宁采臣定着那红烧肉,一点食欲都没有。于是,他连忙把眼睛凑过去一看。顿时,他就愤怒了。
    “咋啦?帅哥?”武大郎老板围着一个米琪围裙,穿个人字拖,形象不伦不类。他见方天宝气势汹汹的样子,心想肯定是自己菜没做好。于是,他手脚发抖,一边搓手一边走了过来,道:“帅哥,是不是我的红烧肉太咸了?”
    “娘的,咸不咸我不知道,我就知道,你脑子肯定是浸水了。你自己来看,哪有红烧肉里面放这么辣椒的啊?狗日的,拿回去,重新再炒!”方天宝气得想用那红烧肉盘子扣他一脸。
    谁料,宁采臣用手一拦,止住了方天宝。然后,宁采臣皱着眉,转身对武大郎老板,道:“不是咸不咸的问题,也不是辣不辣的问题。我只是想说,老板,你能不能把这些猪肉上的毛毛,给我刮干净一点啊……”
    听宁采臣这么一说,大家把眼睛凑近了一看。
    哎呀,我滴娘亲,还真是。
    狗日的,只见那盘酱黑的红烧肉,肉皮上面,那一根根的猪毛,根本就没刮干净。有些色的猪毛,甚至都有一寸长。
    “娘的,你这是红烧猪肉吗,你这是红烧刺猬吧?重做!”方天宝看见那红烧肉上一根根长达一寸的猪毛,顿时就想吐。
    说实话,自从兄弟们合伙开了家“君再来饭店”后,方天宝吃喝都开始有讲究和追求了。起码,作为一个饭店老板,他是不能忍受红烧肉上有一寸长的猪毛的。
    “啊……猪毛……?”
    突然,小兰好像想到些什么似的。她皱紧眉头,圆瞪眼,大拍一下自己的脑袋,道:“哎呀,我想起来了,猪毛……”
    “小兰,你想起什么来了?”方天宝和宁采臣因为激动,连忙一左一右地围了过去。刚刚,大家让小兰好好回忆下那黑暗小屋的情况时,她抓破了头皮,想了半天都没想出个子丑寅卯来。
    没想到,因为宁采臣的一盘红烧肉,因为那长长的猪毛,小兰却“想起来了”。
    ……
    “小兰,快说,你到底想起什么来了?”
    皮皮鲁抓住机会,也假装激动地从后来围了过来。当然,他的激动,完全是假装的。因为,他冲过来的目的,无非就是想用自己的身子,撞一下小兰的水蛇腰和翘臀而已。要说,这世上什么样没品的人都有,像皮皮鲁这么烂的,还真不多见。
    小兰明显感觉到自己后背,有一个硬硬的东西在顶着自己。可是,眼下,她正在满脑子想“猪毛”的事儿。所以,她完全忽略了皮皮鲁的“猪手”。
    因为“猪毛”的事儿,而忽略了“猪手”的事儿。看来,这“猪毛”的事儿,实在是太重要了。
    “不急,小兰,你慢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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