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我像花一样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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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像花一样盛开-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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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斌不出声,沈培只好继续:“我想白了头发,也无法理解你们这种人,赢过了还想赢更多,爬到一个高度还要爬得更高,每天见人三分假笑,私下里却斗得一塌糊涂,到底为什么?很有满足感吗?”

为什么?谭斌答不出来。只知道你可以不斗,职场中也能生存,但注定了永远是垫脚石。

这些年过惯了一惊一乍的日子,每天的心情都象飘忽不定的中国股市,高开低走已是见怪不怪,牛气冲天的时刻,突然砸下一个噩耗全盘崩溃,谭斌经历的,也不是一次两次。

心灰意冷的时候,她也想过,还不如学人做只金丝雀。

可也只是想想而已。这一行人才济济,要求色艺俱佳,不见得就比职场好混。而且放低了姿态讨一个人的欢心,更需要天分。

从五年前的某一日,谭斌把自己破碎的心脏攒在一起,重新填入胸腔,就已经明白,她只能在这条窄窄的路上跋涉。

再没有选择。那样的海誓山盟最终都能变成一个笑话,她再也不能全心全意信任一个人,再也不会轻信旁人给她的承诺。

当下她一本正经地回答:“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教导我们,与人斗其乐无穷。我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当然要听领袖的话。”

沈培闷声笑出来,解开她衬衣胸前的纽扣,把脸深埋进去。

“你知道我最怕什么?”他的声音似从地底传出来。

谭斌取笑他:“红颜不再如花?”

“这几天一直做噩梦,眼睁睁对着画布,一笔也画不出来,有人在耳边不停说,沈培,你江郎才尽了,醒过来一身冷汗。”

类似的梦境,谭斌也经常遭遇。只是版本不一样。

总有一个面目模糊的人,梦里声嘶力竭地对她大喊:“Cherie谭,你丢了一单大合同!”

这情景有点滑稽,两人各有各的心事,彼此间却无能无力,完全冷暖自知。

谭斌心中恻然,洒脱如沈培,也逃不过同样的苦恼。

抚着他脑后柔软的头发,她慢慢说:“真有这一天,小培,我养你。”

“斌斌,谢谢你……”沈培很容易就被感动,紧紧抱住她。

他知道都市中有太多女子,期望男方是台永不枯竭的提款机。

天空白云如帜翻卷疾行,耳畔有风呜呜吹过。

两人都不说话,只觉得这一刻颇有相依为命的荡气回肠。

谭斌身上的香水,被体温蒸出一股诱人的甜香。沈培被撩拨得心猿意马,嘴开始不老实,沿着她的脖颈和锁骨一路下行。

谭斌顿时全身不争气地发软。

很多次她想反攻倒算,尝尝主动的滋味,往往禁不住沈培几下揉搓,就成了一滩泥。

沈培紧紧箍着她的腰,力气大得几乎要把她粉碎。

她透不过气来,揪着他的衣领,昏乱地挣扎:“等等……别在这里……”

沈培把她压在草地上,声音里是掩不住的痛楚和焦灼:“斌斌,斌斌,宝贝,我爱你……”

谭斌终于松开手。

身边大篷的野花开得正盛,金黄璀璨如正午的骄阳,馥郁的清香明媚鲜活,就象她自己一样,绽放在夏季濡湿潮热的空气中。

第12章

回到城里已是周日下午。

沈培送谭斌到公寓楼下,依依不舍地吻她的脸颊。

谭斌一边躲闪一边笑,心不在焉下了车,满心惦记着快快跳进浴缸,好好洗涮一番。

电脑里还有下周的工作计划等着她完成。

她裹着头发走出浴室,倒了杯咖啡,又摸出一支烟点上,这才走到书桌前。

镜子里偶尔瞄一眼,谭斌知道这个形象风尘气过重,活脱脱就是一妈妈桑。

她叹口气,留恋地再深吸一口,然后掐灭了香烟。公司里三十多岁的前辈经常抱怨,说女人三十一大关口,过了那个岁数,所有身体指标都会一路下滑。

算一算自己的日子,离那一关也只剩下三百八十多天了。谭斌不能不心惊。

危害皮肤和健康的事,还是能少做则少做。

她喝口咖啡,打开Outlook的日历页面。

这已是多年的习惯,其实周五加加班也能做完,但她情愿周日下午一个人静静呆着,以便提前进入工作状态。

电脑上QQ的图标一直在闪。文晓慧正在线上找她。

谭斌问:“什么事?”

文晓慧说:“听说你升职,什么时候请老娘吃燕翅鲍?”

谭斌回:“升什么职?没劲。”

文晓慧那头先抛出个诚惶诚恐的小图案,然后说:“矫情。”

谭斌解释:“不是矫情,你想想,一个位置两人争,乌眼鸡一样,赢了姿态也难看。”

“你的能力和业绩在那儿摆着,先TM一脚踩死他,让他再也翻不了身。”

“真狠。”

“当然,无毒不丈夫。”

谭斌郁闷:“我是女的,这辈子不可能是丈夫。”

文晓慧:“那你就做一次小人。”

谭斌敲上一个头晕目眩的小人头。

“你别傻啊,该上就上,这世道资源有限,机会难得。”

文晓慧一向快言快语,极其讨厌办公室里虚与委蛇那一套,谭斌明白跟她讨论不出什么结果,于是转了话题。

谭斌问:“一个男的,要钱有钱,要人有人,三十四岁依然未婚,什么意思?”

“他是Gay?”

“不可能,他对我的身体有反应。”

文晓慧立刻送过来一个瞪大眼睛的小人头,然后是一只笑得满地乱滚的胖企鹅。

谭斌发觉说错话,急忙解释:“我是说,我穿了件低胸衣服,他的眼睛老往那儿瞟。”

文晓慧捶地笑:“也许人家认为你是暴露狂。”

“滚,好奇和好色的区别,我还分得出来。”

又一个满地乱滚的胖企鹅。

谭斌忍无可忍,用力打上四个字:“你去死吧。”

毅然下线。

过一会儿手机嘀嘀响,谭斌拿起来,上面一条短信:亲爱滴,你喜欢他,就放手去追,不然管他去死。

谭斌回过去:你先去死!

她给自己做顿晚饭,打开电视有一搭没一搭地瞄两眼。

想了很久,还是决定给余永麟打电话。这么些年,能面对面说几句真话的,也只有他。

余永麟听完马上说:“恭喜恭喜,以后咱们平起平坐,再见面可就是国共和谈了。”

谭斌察觉其中的言不由衷,她发现自己做了蠢事。

余永麟始终对MPL耿耿于怀,如今又已成为FSK的销售总监,他不再是以前的余永麟。

恍然若失之际,想起自己无数的小习惯,都沿袭自余永麟。

比如必提前几分钟到达约会地点,比如草稿本永远是打印过一面的废纸,比如公共场合绝口不提提任何及与业务有关的话题……

她立刻想打退堂鼓,“Tony,我只是心乱,想找人随便聊聊,你要是不方便,就算了。”

余永麟犹豫一下:“我们家那位的脾气你也知道,我去请假,八点半见面,就在咱们经常临幸的那间酒吧。”

谭斌放了电话,脸埋在手心里坐了很久。方才一霎那,她忽然意识到一个事实,一个她绝不愿意承认的事实。

原来这几年做得风生水起,并不全赖于她的能干。

而是余永麟在照应她。

开始时余永麟对她那点企图,是个人都看得明白。但她一直装傻,他也就知难而退,自去结婚生子,从来没有难为过她。

四年来能维持住还算正常的上下级关系,只是因为她运气好,碰上一个合理的上司。

窗外天色渐渐暗下来,谭斌惊觉,跳起身套件T恤和牛仔裤,胡乱洗把脸出门赴约。

她按时赶到,却没看到余永麟,等着她的,是程睿敏。

谭斌支开带路的服务生,冷眼站在暗处,双臂抱在胸前静静观察了一会儿。

这姿势是她遭遇不可控制的场面时,不自觉进入自卫状态的标志。

程睿敏正安静地靠在吧台前,大概是为了让人找起来方便。

这一次他穿了件浅灰色的V领恤衫,那种柔软如丝的面料,谭斌见过它家的广告,价值不菲。

程睿敏有足够的资格奢侈。他们这批十年左右的老员工,手头都持有公司的股票,年年分红,股价最高的时候,个人资产翻了十倍不止。

他盯着头顶的电视,似乎看得专心,可是明明白白地目无焦点。

看到一个清俊的男人,无意中露出疲倦落寞之色,是件很要命的事。

犹豫很久谭斌才上前招呼:“Ray,怎么是你?”

程睿敏起身为她拉开椅子,“Tony晚会儿才能出来,他怕你等,让我先过来。”

两人都开车,不能喝酒,只好各叫一杯柠檬红茶。

谭斌还未开口,程睿敏已经熟练地接上,“这位小姐的茶不加糖,谢谢。”

连这样颇为矫情的习惯他都一清二楚。

谭斌托着下巴研究他半晌,有心说句俏皮话,觉得造次,张张嘴又闭上了。

程睿敏微笑看着她,“你又想说什么?”

于是谭斌开始问:“请问程先生,您是否出身FBI?”

程睿敏很配合,咳嗽一声,正襟危坐地回答:“坦白地说,罗伯特?米勒局长是我失散多年的兄弟。”

谭斌哗一声笑出来。这个程睿敏还真懂得游戏规则,sales多年的功底并没有丢弃。

她勉强忍住笑,接着发问:“第二个问题,您的眼镜呢?为什么不戴了?”

程睿敏楞一下才明白她说什么,笑笑说:“那回丢了一只隐形眼镜,来不及配,才把旧眼镜找出来。”

另一只则在他的左眼球上呆了三天。

他高烧昏迷的时候,没人留意这个细节。直到他清醒,左眼已经发炎,红得象只兔子。

谭斌惋惜:“你戴眼镜挺好看的,好象谍中谍一里汤姆克鲁斯的造型。”

程睿敏露出迷惑的神色。

谭斌立刻补上:“我说的是MissionImpossible。”

程睿敏恍然。

谭斌心想:假洋鬼子!

程睿敏看着谭斌,笑容促狭,“你心里一准儿在说,假洋鬼子。”

谭斌感觉耳后一点火热顷刻蔓延开来。想起以前的扒皮会,程睿敏的双眼也似探照灯一般,照得人无处遁形。

她端起杯子喝一口,借以掩饰窘态。

程睿敏笑一笑,打算放过她,“你的事,Tony已经告诉我了,听听我的意见?”

“嗯。”谭斌立刻提起精神。

程睿敏喝口茶,直入主题。

“第一,不能争,一点争的意思都不能露,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事。”

这个论调很奇特,一般的职场秘籍,都讲究该出手时就出手。

谭斌有点迷惑:“为什么?”

“有一个词,叫制衡,我想你一定明白它的意思。”

平日看历史,满篇的尔虞我诈,让谭斌明白一件事,即使功勋卓卓,也不能一枝独秀,更不能功高震主,她点点头。

“有人想要平衡的局面,你不能成心破坏。”

“可是……”

“怕被抢了风头?”

“是。”谭斌老老实实承认。

程睿敏转过头,吧台的灯光映进眼睛,他的目光幽深难测,尽头是一个不可知的世界。

他说:“Cherie,永远不要低估上司的智商。无论你做什么,都有人看着。如果你觉得做了很多,却不被赏识,那是因为他有意选择看不见,你明白吗?”

他的话,谭斌要消化一会儿才能完全明白。

她追问:“那第二呢?”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写的很感慨。

因为很多年前,当我面对相似的困境时,我栽了跟头。

那时我爸不停地劝我:忍耐忍耐,退一步海阔天空。可我听不进去,还极端BS他老人家:这都啥社会了,您老那套为人处世的方式,早就过时了。

事实证明,流传几千年依然有生命力的语言,是多少代的结晶,绝对值得仔细回味。

一直对曾经的愚蠢耿耿于怀,直到这几年开始大量浏览历史,我才终于决定原谅自己的年轻气盛。

两虎相争的场面,往往会形成一个疯狂的气场。那些自小浸淫在权术斗争中的社会栋梁,都会在头脑发热的情况下做出傻事,何况我一小人物乎?

可惜我年轻的时候,并没有一个程这样的导师在旁提点。

所以这篇文,也是对自己N年职业生涯的一个回望。

第13章

“工作中真有了分歧,你和那边关上门怎么吵都没关系,但是绝不能当着下属的面争执。”

谭斌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

“你觉得无所谓?”程睿敏语重心长,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这是在逼着他们当场表态。他们选择任何一方,都会担心站错队祸及将来,刻意保持中立,又把你们两个都得罪。一次两次看不出恶果,时间长了就会人心涣散。”

谭斌睁大眼睛,她还真没有想过这么深。

她的处世哲学,向来是就事论事,工作中从不掺杂个人恩怨。

程睿敏的长篇大论还没说完呢,“作为一个Teamleader,你应该尽力保护帮助为你工作的人。做错事并不可怕,最可怕的错误是失去团队的凝聚力。”

谭斌琢磨半天,摊开手说:“我明白了,不就六个字吗?不出头,不出错。”

“Exactly。”程睿敏看上去很欣慰,“藏其心,但不掩其才。你还年轻,再过几年,也许能更明白这句话。”

谭斌摇头,“可也忒委屈了!不照这个规则玩会有什么后果?”

“我问你,一个成熟的公司,最重要的资源是什么?”

“人。”

“对,人。可它不是指Superstar(明星员工),而是高效的团队。任何个体,步伐一乱,都是随时可以抛弃的卒子。”

谭斌悚然心惊,她想问程睿敏:你呢?你是不是那个乱了步伐的弃子?

不过即使有酒壮胆,此刻也不便发问。

因为程睿敏忽然笑了,笑得充满讥诮自嘲。他说:“我跟你说什么呢?我自己就一塌糊涂。用尽心机,蹉跎半生,也不过如此。”

饶是铁石心肠,谭斌也不禁动容,却不知道怎么接话。沉默片刻她说:“您这么年轻,哪里就说得上半生?”

“人生七十古来稀,三十五,难道不是半辈子?”

谭斌认真地点头,以证明程睿敏的算术做得没错,七十的一半,可不就是三十五?

程睿敏则向吧台后的调酒师做了个手势,“GinMartini,谢谢。”他转头问谭斌,“你要不要来点儿?”

谭斌慌忙摇头。平时陪客户是迫不得已,闲暇时间她可不愿再虐待自己可怜的肝脏。

酒精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令人其他肌肉放松,舌后肌肉的功能却空前强大,程睿敏的闲话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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