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雾霭散去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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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雾霭散去的那一天-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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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雾侧头问道:“你想去哪个国家?”
  “英国。”林阳突然兴致高了起来,“我的同学说,英国申请留学比较容易。而且基本很容易毕业,读一年就可以拿到学位证书。”
  林雾看了他的表情就知道他下定决心要出国留学,自己再跟他说什么也没用,便道:“你跟爸妈商量一下,如果他们答应的话你就去吧。家里的钱可能不够你出国,我再拿些钱出来。你马上就要开始准备雅思考试了。”
  “姐,你再拿工资出来的话你还够不够钱用?”林阳心里有点歉疚,姐姐这两年的工资一半都交给了妈妈。
  “还能过日子,暂时死不了。”
  林阳立刻松了一口气,又说:“姐,我下了决心就会尽力做到最好。等我以后赚大钱了就给你买很多很多好东西。”
  林雾叹了一口气:“我也不指望你能飞黄腾达,将来找一份工作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就行。平淡才是真,你以后就懂了。”
  林阳再次露出嘻嘻的笑容,看了她一会儿,突然说:“姐,你还这么年轻,怎么说话越来越沧桑了,是不是受到什么打击了?”
  林雾又瞪了他一眼:“少来,我会受什么打击。”
  送走林阳之后,她觉得头又开始疼了。
  回到房间开了电脑上网,刚好碰到成晓渝在线,便跟成晓渝聊天。
  成晓渝问她在干什么,林雾回答:“刚送走我弟弟。”
  “你弟弟多大了?可不可爱?”成晓渝除了看美女之外就是喜欢跟小孩子玩,很久以前就知道林雾有一个弟弟,但是并不清楚他多大年级,此时听林雾提起立刻有点兴奋。
  “比我小三岁,你说可不可爱。”
  成晓渝的兴趣仅限于10岁以下的小孩,看了林雾的回答立时觉得希望破灭:“太大了,不可爱。”
  然后又问:“你弟弟找你什么事?”
  “他想出国留学,跟我说了一下。”
  林雾没打算详细说,便换了个话题:“你最近怎么样?去拉斯维加斯玩得怎么样?”
  成晓渝见她问起拉斯维加斯,立刻又变得兴奋起来:“很好玩啊,我还想再去一次。下次你来美国的话,我跟你一起去,到时我给你做导游。”
  林雾虽然觉得这样的一天遥遥无期,还是答道:“好啊。等我存够钱我就去找你。”
  成晓渝跟她聊了几分钟,忽然问:“你跟孟星远怎么样了?”
  林雾以为她问的是自己和孟星远的近况,便答道:“他去德国了,要下个星期才回来。”
  此时的成晓渝坐在电脑前,过了很久才敲出一个字:“哦。”
  成晓渝在美国中部的一个大城市读硕士。
  硕士课程只要两年就可以读完,但是成晓渝毕业后不会马上回国。成晓渝的爸爸希望她在美国先工作一两年再回国,这样可以积累工作经验,回国之后找工作更加容易。成晓渝出国之前也是这样考虑的,加上哥哥现在也留在美国工作,自然乐于听从爸爸的意见。
  出国留学必须克服的最大困难就是远离很多朋友,只有自己一个人生活。
  成晓渝觉得自己属于很依赖朋友的那种人,没有朋友的话会活不下去。所幸通讯科技的日益发达使得她即使出了国也可以随时跟国内的朋友联系。
  成晓渝最近经常上网跟国内的朋友联系。联系得最多的便是高中的几个朋友,还有在大认识的朋友。
  这其中当然包括林雾和孟星远。
  成晓渝认识孟星远的经过有点戏剧性。
  成晓渝的初中同学卢华森高中那时去了W市的附中读书,跟成晓渝的关系挺不错。大一开学去大报到那天,成晓渝跟几个旧同学联系,其中就包括卢华森。卢华森跟她说自己有一个高中同学也在大读书。彼时的成晓渝刚到大,人生地不熟,听到有老乡也在大读书,而且又是自己初中同学的高中同学,自然很兴奋,连说了几声“太好了,终于有人可以依靠了”。接着卢华森发了条短信过来,把那个高中同学的手机号码给了她。
  虽然初时知道有这么一个老乡心里很高兴,可是成晓渝一想到那个人是一个男生还是忍不住胆怯。她把那个人的联系方式存进手机,想着过一段时间再联系。
  卢华森的那个高中同学叫孟星远。
  成晓渝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觉得这个名字起得非常不错。
  过了几天,卢华森跟成晓渝发短信,说已经把她的号码告诉了孟星远,还叫了孟星远跟她联系。
  国庆节有七天的假期,成晓渝有一个高中同学也在市的一所大学读书,十月四日那天约几个朋友一起出去吃饭。那天孟星远也在场,成晓渝算是真正跟他认识。
  成晓渝虽然对帅哥没什么兴趣,但是初见孟星远时也有点吃惊。她还真是没想到心目中一直以沉闷教学为特征的附中竟然会有长相如此出色的男生。
  虽然如此,见到孟星远后,成晓渝却反而不像之前那么兴奋了。孟星远给她的第一印象是为人有点沉闷,说话不够活跃。成晓渝自认为是一个很爱玩的人,跟太深沉安静的人没法玩起来。
  而自从知道成晓渝是大最变态的学院——工程学院的学生后,成晓渝的心里就忍不住产生一种“此人非我等凡人”的想法。工程学院在大以“三多”闻名:课多、作业多、考试多,在这种学院读书的学生,能活跃到哪里去?
  那天饭桌上他们几个人聊起大一开学时的一些趣闻,孟星远也讲了一件见闻。他说得很简单,语调也相当平淡,很久过后成晓渝已经不记得他当时说了什么了,但是那时听了他的话,觉得这个男生很会思考,一个很简单的现象可以从讲得非常全面深刻。
  后来成晓渝从另一个朋友身上也深刻感受到了这一点:林雾。
  林雾是成晓渝大一第二个学期认识的女生,在大的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读书。
  成晓渝对林雾最初的印象是在大一的一节公共课。外语学院跟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有一门公共课时一起上的。
  有一次成晓渝跟室友进教室晚了,便直接在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几个女生前面的座位坐下。成晓渝抄笔记的时候掉了一支笔,后面一个女生立刻弯腰帮她捡了起来。
  成晓渝的座位在过道里面第二个位置,如果自己捡的话会很麻烦,所以她非常感激那个女生,向她道了两声谢谢。那个女生留着一头碎发,发丝很柔软乌黑,瓜子脸,双眼皮,眼睛很大,皮肤非常白皙柔嫩,五官不算非常突出的,长相却完全符合成晓渝对美女的评判标准。
  女生听了成晓渝的道谢友好地跟她笑了笑便继续低头抄笔记,偶尔跟旁边的女生说几句话,说话内容十分简短,表达方式却有点熟悉。
  成晓渝听了几句,才听出她们在批评大这个学期开的一门必修课,认为课程时间安排不合理。
  成晓渝也觉得那门课很无聊,当时很想转身跟她们说:“说得太对了!”可是碍于不认识人家,她只好拼命压抑这个念头。
  成晓渝喜欢看美女,另外就是喜欢看有特色的女生。
  她心里把这个捡笔的女生归到了有特色的女生这一类。
  有一次成晓渝听宿舍的女生说,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那几个女生里有一个也来自W市,后来细问之下,意外地发现就是那个帮她捡笔的女生。成晓渝很快就问到了那个女生的号码,然后给她发了一条问候信息:“你好,我叫成晓渝,是W市人,听我们宿舍的人说你也是W市的人,所以给你发条短信想认识一下。另外祝你周末愉快。”
  几分钟后成晓渝就收到了回复:“哦,你好!我叫林雾。很高兴认识你。”
  语气十分有礼,但是她可以从字里行间感受到说话人的真挚。
  经过两个星期的短信聊天,成晓渝觉得自己跟林雾有很多共同话题,问了林雾的宿舍后便去她的宿舍找她。
  于是她就这样跟林雾成为了好朋友。

  第 41 章 

  成晓渝一直觉得孟星远和林雾的思考方式很相似,看问题的角度也很相同。
  几乎是在他们几个W市的老乡第一次一起聚餐的时候,成晓渝就觉得林雾和孟星远很般配。
  那时他们几个这一届W省的老乡一起出去吃饭,席间大家天南地北地聊起各种见闻。不管他们之中哪个人聊起一个话题:对社会某项制度,对最近发生的某件事情,乃至对大某项制度,孟星远和林雾的观点总是惊人地一致。成晓渝承认自己玩心太重,有时只看到问题的表面,只知道某项规章制度不合理,但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彻底解决。而林雾经常会挖掘这些问题的根源。孟星远虽然说的不多,但是几乎字字珠玑。也许是从小生活在政治家庭的原因,看问题很全面。
  有时成晓渝觉得听他们两个说话很有意思,林雾会把观点说得很详细很具体,而孟星远说得比较简略,但是纵观全局比林雾更为大气。成晓渝觉得他们两个人的观点加起来简直比电视报纸上那些评论文章还要精彩。
  成晓渝知道孟星远的爸爸是W省的省长时有点吃惊,她原以为他这种政治家庭出身的人看问题时或多或少会站在政府的那一边,但孟星远从来不会因为自己的背景而轻易改变看法,平时他们几个人讨论对某个事件的看法,他都直指问题所在。
  有一次他们几个老乡出去吃饭,有三个人临时有事没有到场,只有五个平时比较好的去了。席间罗毅辉提起一部电影的名字,成晓渝没看过,便凝神听他们评讲。倒是林雾和孟星远都看过,而且都很喜欢那部电影,每个场景都记得很清楚。
  罗毅辉在旁边也听得有点惊奇,说道:“你们两个人的兴趣爱好还真相似啊。”
  成晓渝也点头,笑着说:“不如你们在一起吧。这样多好啊!”
  她的心里想:这么相似的两个人,以后如果能成为男女朋友不是很好吗?
  林雾听了她的话有点尴尬,脸上微微一红,侧头看了孟星远一眼,有点不好意思地跟他摇了摇头,然后将话题扯开。孟星远也将话题绕开。
  可是成晓渝还是觉得林雾和孟星远很般配。
  林雾和孟星远的兴趣和爱好差不多:都喜欢网球,喜欢看的书和电视节目也差不多。
  罗毅辉交了女朋友之后,跟他们几个人一起出去的次数更少了。于是有两三次聚餐的人都是成晓渝、孟星远和林雾三个人。
  每当林雾和孟星远聊起网球时,对网球一窍不通的成晓渝基本都只有听的份。此时的成晓渝看着他们两个人讨论某一场比赛的情景,就会产生一种“如果这两个人是一对的话多好”的感觉。
  有时她觉得自己有点多余,就跟他们挥挥手:“你们两个继续聊,当我不存在就可以了。”这个时候林雾就会不好意思地笑一笑,将话题转移到学校的事情上来。
  成晓渝有时在校园里碰到孟星远会跟他打招呼。她一般都跟室友或吧班上女生走在一起,因此几个室友也见过孟星远,事后她们都跟成晓渝惊叹:“晓渝,你同学长得太好看了!”
  在大学里,谈恋爱是很普遍的现象,成晓渝宿舍有三个女生都交了男朋友。有时在宿舍里聊的话题便离不开感情问题。
  有一次吃完饭几个女生在宿舍里聊天,室友突然对她说:“晓渝,你那个很帅的高中同学很不错啊,不如你跟他发展一下。”
  成晓渝对感情毫无兴趣,立刻挥挥手表明这个话题没有必要再提:“不行不行,我要继续保持单身。”
  同学和室友说的次数多了,成晓渝的心里也烦了。她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大家心里就认定了女生一定要找对象谈恋爱。
  成晓渝非常喜欢现在的生活方式,享受单身的状态,无拘无束,而且随时可以跟朋友到处玩。
  倒是林雾,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这样的话,永远都把朋友的感受放在第一位。
  所以成晓渝很喜欢跟她在一起,有时一个人觉得孤单的时候,就会想起她。
  成晓渝的朋友很多,林雾不是她在大最好的朋友,却是唯一一个不会拒绝她的人。
  林雾的性格一点都不黏人,而且非常独立,平时什么事情都会自己解决。成晓渝觉得林雾属于那种有自己的世界,但是又会对周围的朋友很好的那种人。
  林雾平时很少主动联系她。但是只要她去找林雾,林雾一定放下手上的事情陪她。
  成晓渝心里明白自己不是林雾最好的朋友,但是她可以感觉得到自己在林雾的心目中非常重要——尽管她不清楚是当中的原因。
  林雾从来不会拒绝她的要求。每次成晓渝去找林雾吃饭或是一起出去,林雾二话不说就放下手上的事情跟她一起出去。
  大二四月份某一天的傍晚,成晓渝去林雾的宿舍打算找林雾一起去外面吃晚饭。推开门的时候,她看到林雾正站在宿舍的长桌前看电影,笔记本电脑放在桌面上,有声音从电脑里传出来。林雾宿舍的三个女生也在房间里,似乎刚从宿舍外面回来,站着一边说话,靳欣站在林雾身侧,也在看电影。
  看到她进去,林雾立刻跟她招手:“嗨。你吃饭了没有?”
  成晓渝凑到她身旁,“我还没吃呢。林雾,你吃了没有?我们宿舍的人说,东门那边新开了一家火锅店,我们班有几个同学都说那里的东西很好吃,而且很有特色,不如我们一起去吃吧。”
  林雾立刻点头:“好啊!”
  就在这时,成晓渝看到她们宿舍其余三个女生不约而同都转过头来,用一种奇怪之中又带了一点欣羡的眼神看着她。
  “太好了。那我们现在就走吗?”
  “可以啊。”
  林雾移动鼠标停掉影音播放器里的电影,转头问道:“靳欣,你还要不要继续看电影?”
  靳欣立刻说:“好啊,你把电脑放在这里给我看吧。”
  成晓渝看到林雾从床上拿了外套穿上,接着对自己说:“你等我一下,我先去洗一下手。”
  成晓渝开心地跟她挥挥手:“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等林雾去了洗手间,她宿舍的那三个女生对成晓渝说:
  “成晓渝,你看林雾对你多好啊!”
  “简直是太好了。”
  “就是,看得我都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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