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小晴去兼职,她为了我,暂时的不去学校。这里是一所很小的村庄,有很干净的树木,很清澈的水。我起来,坐到门口,看向天空,今日没有很暗淡,却也是没阳光。我依旧怔怔的看着,直到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那熟悉的黄色的头发,只是少了阳光般灿烂的笑脸。
他看着我的眼光有些悲伤,蹲在我身边,看着我空洞的眼睛,修长的双手慢慢抚摸上我的脸庞。
“夏!你还好吗?我是任光奇!”
我的眼睛毫无光彩,看了看他,然后把目光又看向天空,那里有我一直在寻找的人呢。你们不要打扰了我好吗?
青春卷 第五十四章 最后的纪念
我每天都在寻找,寻找那些已经丢掉的记忆,那些已经找不到的,美好的年华。
天空阴霾的像一个人的心情,如果我是上帝,我会让天空下一场雨,然后出现漂亮的彩虹,逗笑某些忧伤的人。
我想我是真的幻了忧郁症了,我竟然觉得天空也落泪了,为什么呢?趴在窗前,看着外面一大群放了假的孩子们,幼稚而又幸福的嬉笑打闹,如果可以,谁想长大?岁月不留痕迹的抹掉了我们童年天真的记忆,却总是留下难忘而又痛苦的成长历程,等我们再回首看自己长大的路程时,才发现,虽然童年天真而又无知,但是我爱,我爱这样美好的年华。
打开尘封已久的日记,静下心来,努力写出每一个字来。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所有的朋友,这篇日记送给你们:从我有记忆以来,我就知道我的妈妈是个吸毒的人,她的毒瘾从来不在我面前犯。爸爸是一个集团的经理,那时还没有成立自己的公司,我是家里的独生女,但是奶奶有封建思想,一直想要一个孙子,妈妈染上了毒瘾后,便不能再次生育。于是奶奶生气的闹僵了和爸爸关系,从此搬回了老家自己孤单一个人生活。爷爷很早就去世了。我那时贪玩,整天和许多小朋友混在一起玩,有一次回家很早,意外的看到妈妈毒瘾犯时难过的趴在床边打滚的样子,害怕的躲回自己房间,身体一直发抖。从此便与她有了隔阂。爸爸忙着自己的事业,很少回家,有时间就在公司过夜,我经常不见妈妈,她也不工作,可是我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
她长的很漂亮,有很漂亮的双眼皮,大大的眼睛,还有一头长长的头发,如果不吸毒,她有可能成为当前最红的明星。当然,这需要爸爸的帮助。
随着渐渐的长大,我一个人习惯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开始变的早熟,显得有些内向沉默,有了心事,我和家里的那个保姆比和妈妈的关系还要好,因为她待我就像是自己的女儿一样。她总是心疼的摸着我的头发说,“小夏,如果你是我女儿,我一定不会让你这样孤单。”
我开始有了写日记的习惯,上到初中一年级,妈妈提了一个箱子来对我说,“夏,妈妈要去美国了。”
那时爸爸的事业正准备推向全球,他自己的公司还有一个月就要成立了。可是,他失去了妈妈。我其实很想对她说,你还会回来吗?但是我什么也没说的对她点点头,面无表情。
我开始变的越加沉默,幸而有一个一直在玩的朋友路晴,她是我此生最好的朋友,如果有下辈子,我想我还是要做她的朋友。就在那个很热闹的夏天,在那个干净的街道,在那个沉默的季节,我认识了我最爱的人,楚源。
我喜欢他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跳的舞引发了我极大的兴趣,他是一个活泼的男生,金黄色的头发让他在他的同伴里特别出众,帅气的外表,还有全校永远第一的成绩,得知我们竟是同一所学校时,幸福就是那一刹那。他成为了学校里的神话,他有良好的家教,有富有的家庭,还有一个出国读书的妹妹。
那段时间爸爸正冲自己的事业,加上妈妈的离走,他对我有了更深的隔阂,要不是我们流着相同的血液,他可能马上就要把我赶走。我每天和小晴一起去看楚源跳街舞,在学校里看他打篮球,他热爱运动。我和他一见钟情,虽然有些老土,但却是真实的。
楚源喜欢骑着单车带我去不远处的一片湖边静心,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会跟我讲他的梦想,因为楚叔叔一直不支持他玩街舞,他很忧愁,他和他的其他几个伙伴感情很好,都是喜欢街舞的人,而且跳起来也很有默契。每次我总是静静的聆听,我知道他有很大的压力,因为他的出身,因为他的家族。
随着往后的交往,他爸爸的公司出了一些事情,听说有人卷了一笔很大数字的钱逃跑了,很幸运的抓了。那时我和他的感情已经很稳定,见了各方的家长,然后爸爸和楚叔叔知道了,便同时极力反对我们在一起,只因他们两家集团公司在当时正在展开一场势力争夺战。
我们的爱情得到了阻止,全世界支持我们在一起的只有路晴,她一路见证了我们的爱情成长。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变得更加沉默,楚源消失了。在我们的爱情得不到认可的时候,我们准备离走。可是那天却发生了害人的事情,楚源被爆炸淹没了身影。我永远记得那一幕,他推开我,看着我的眼神,第一次那么的疼痛。
我为此荒废了半年的学业,我开始整天坐在家里,家门不出,吃饭都是那个保姆阿姨为我送来,她每天苦口婆心的劝我吃饭,说到嘴巴很干的时候,眼泪就流了下来,然后我很心疼,便听话的吃几口饭,然后继续沉默。
我其实想过要打他电话,因为他已经好久没来看我了,我好久没听到他的声音。我想他想的心都痛了。可是,我找不到他了。有一次我病了好几天,连着发了几天的高烧,爸爸才开始着急了,找了医生来给我点点滴,我醒来时,发现床头上有一张纸,上面写着:找楚源的第一捷径,XX市柏义县(镇),寻找一个叫韩青的人,到时真相自然明了。
我不知道这个是谁给我的,但是我当时的病两天就好了,我开始很听话的按时吃饭,然后终于等到爸爸回来了,我告诉了他这一切。我要去柏义读书。他没有问一句话,第二天,便答应了我。
写到这里,我搁下笔,向窗外凝望,那些玩耍的小孩子已经不在了,只留下空空的树木停留在河边。天空还是淡淡的白色。我拿笔接着写,只觉手上越来越痛,有什么味道在鼻子边上漫延。
来到柏义县,发现这是一片很好的地方,有很香的栀子花,一开始我根本不认识这种花。我认识的第一个女孩,露露,我很喜欢她的直接和可爱。
感觉我和韩逸的见面有些尴尬,他在车上向我搭讪,到现在我想起来才知道,原来他向我搭讪,是因为我让他想起了楚凝。我本是长长的头发,为了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于是把留了很久的头发剪的很短。
然后我认识了郑小彬,他是一个很听话很懂事的孩子,我想他也会像我当年一样,早熟。我感觉和他有一种缘分,不知为什么,很喜欢他。总想把他当作自己的弟弟来对待。他是一个单亲孩子,没有良好的家庭背景,没有朋友。直到现在,我还找不到他,我很想知道他的下落。他到底过的好不好?
然后我认识了任光奇,一开始在车上看到他的背影,我失态的以为他是楚源,可是看了正面才发现是自己错了。因为他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他好像很喜欢我的样子,可是我一直把当作好朋友。
我到这里的几个月以来,发生了很多事,很多令我难以忘怀的日子和事情。到最后,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喜欢上韩逸,每次跟他在一起时,我就会有一种深深的椎心之痛,总感觉自己背叛了楚源。
现在我找不到韩逸和韩忧了,还有韩阿姨。我没有了他们的消息,也没有露露的消息,也没有小彬消息,我失去了他们所有的人。
那天我报警的当天,我看到韩逸的眼里闪着一股无名的光芒,我不了解其中的含义,只知道当时那一面,就知是最后一面。自此我再也没听到他的消息。
他们说楚源死了,我一直不信。因为我总能在夜里听到他叫唤我的声音,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那声音又消失了。于是我想,他没有死,他只是在等着我去找他。所以我决定了,我要去找他,可是去哪里找他呢?昨天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韩逸对我深到骨子里的恨,还有小彬可怜的身影在一个角落里不停的哭,似乎还看到楚源对我招手,说跟着我走,跟我走,你就可以找到我!我问他怎么跟他走,可是我听不到他的回答,只看到他的嘴巴一张一合,笑容依然温暖迷人。他对我比了一下手腕,我看了一下,他的手腕那里有血流出来,于是我明白了。
其实我一直想再看一眼妈妈,不知她是不是真的去了美国,我想知道她的毒戒了没有?我想告诉她,我一直没有告诉爸爸她在美国。我的心里其实一直放不下她。
写到这里我便写不下去了,手腕上的痛,让我头晕的看不清楚上面的字。朦朦胧胧的想到楚源对我温柔的笑,便不觉得痛了,不怕,我马上就要见到他了。
韩逸,小彬,我走了,我真的好想再见你们一面。
一年老一年,一日没一日,一秋又一秋,一辈催一辈一聚一离别,一喜一伤悲,一榻一身卧,一生一梦里我想,最终我得到的是,空空的一场,因为,在我的梦里,什么也没有。韩逸不见了,小彬不见了,妈妈不见了。我看到有很多花瓣掉落下来,于是我醒了,睁开眼睛,楚源躺在我身边,笑笑的摸摸我的头发,说:——小丫头,你的梦做了这么久?
流年卷 第五十五章 繁乱的城市
这是一个很繁乱的城市。因为每天还没睁开眼睛,便能听到很吵闹的声音,叫卖的,音响,马路上喇叭声……我眯着眼睛皱起眉头。
我要搬家!
这是我在这里住了一个月的地方,我实在是受够啦!我翻身下床对着窗外一声狂吼,搞的下面的人对着我投来一阵阵白眼,我清醒过来,赶紧关了窗。呃……
现在是北京时间下午6点半,我八点钟要到酒吧里工作。一个月前为了逃避老妈和老爸的相亲动力,我只身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到现在才知道这个城市叫做“玉溪”。
隔壁的室友对着我一声大吼,“发疯啦?吼什么吼?”我缩缩肩膀,对着墙壁那边的她吐了吐舌头,便跑进了洗手间洗脸去了。她是我的室友兼大学同学,俺们的关系,呃,怎么说呢?可以定为死党吗?有些老土哇!她叫叶露露,几个月前我们一起从大学里出来了,就像是从监狱里呆了几年一样终于来到了这个传说中很乱的社会,开始我们体验社会的一年。
我一边刷牙一边对着镜子照自己有些粉嫩的小脸,嗯,没痘痘。不错。嘿嘿。忽就听隔壁里传来一声尖叫,吓的我咳嗽几声,端着水杯就跑到了隔壁,推开门一看,她正蓬头乱发的坐在床边,眼睛有些肿肿的,盯着地上某个地方,似乎有些慌张。我走过去看着她,含着一口泡沫问她:“露露,你怎么了?”
她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我脚边,慢慢说道,“蟑……蟑螂……”
我朝自己脚下看过去,什么也没有啊。于是朝她翻个白眼要走,她说,“在你杯子里呢。”
我朝杯子看过去,果然见到一只绿绿的东西浮在水上面,然后,我的心跳开始加快,没过一秒,我便把杯子扔到了她头上,尖叫着跑出了她房间!两个女人的一出戏,在七点钟前结束了。
她一边穿高跟鞋一边对我瞎叫,“我不管,明天回来如果我发现你没帮我把被子收拾干净,小心我对你不客气!”
我嘟着嘴不满的叫道,“什么?我帮你洗?开什么玩笑,你那被子都不知多少年没洗了,我连闻都不敢闻,还要洗,干脆——”
看到她朝我投来恶狠狠的眼神,我知情的闭了嘴。
“你这个死丫头。我先走了。我迟到了。反正明天你早下班帮我收拾干净,我回来验收。”她是七点钟上班,说完,踩着高高的鞋子趾高气扬的走出了大门,并狠狠的摔上了门。我委屈的鼓着嘴。我到现在还不知道那只蟑螂是怎么跑到我杯子里的。我害怕那只蟑螂有毒,赶紧把那个杯子给扔了。磨磨蹭蹭的炒了个饭吃,然后拖拖拉拉的在门口换鞋,我不喜欢穿高跟鞋,但是在酒吧工作男的皮鞋,女的高跟鞋,必须的。我非常不愿意看到那双尖尖的黑色的高跟鞋。但是出于无奈还是得穿上它。
刚穿好,便听到楼下有声音传来,还伴随着高跟鞋的声音,一个女人嘻笑着,声音很大的传了过来,我抬起身子来,把鞋子用力一挤,总算穿进去了。就见那两人走了过来。我顿时惊呆了。
是一个男人,搂着一个衣着光鲜的女人。有一种很men的感觉。帅气的脸庞,有些胡子没刮,眼睛黑亮的像一颗葡萄,搭上一张薄薄的嘴唇,看到我怔怔的看着他,他邪笑一下,并不理我,走到我对门打开门。原来住在我对面。我记得我来时这里还空着呢,不知他是什么时候搬过来的。女人在他怀里撒娇,门开了,两个人一起进了门。
撇撇嘴,哼,长得帅又怎么样,还不是一个花心大萝卜?这种男人我最讨厌了。我对着那扇门翻了个白眼,然后蹬着高跟鞋响亮的下了楼。来到我和露露工作的地方:“恋”酒吧。当时来这里工作,是因为看上了这家酒吧的名字。很好听的,恋……
或许许多人对我们有些鄙视,觉得我们挺漂亮一小姑娘,怎么就跑到酒吧工作来着?我在这里面当服务员,露露则是很牛B的DJ。我只是喜欢上这个酒吧的名字而已,就这样简单。
推开大大的门,里面红红绿绿的灯光顿时刺过来,有些适应不过来,都一个月了还是不行。我走到后台里面,换上了工作服,比我先来一步的小鱼早就在外面等着交接工作了。因为是两班换的,而我们现在轮到上夜班了。小鱼是和我同一天来到这个小小的酒吧的。当时她站在门口看着门口的招聘启示,怔怔的不敢进去,正赶上我要去应聘,就和她一起去了。一直以来我们都是上一个班。听说这里的人都很无理,但是做到现在以来,我们暂时还没遇到那样无理取闹的人。我走出来,对着外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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