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不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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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不聪明-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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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心情太好呢,还是受什么刺激了?

我随口问:“你刚跟企鹅逛街呢?”

“没,跟我同事。女人逛街带什么男人!”她保持音量,优雅地发表意见。

说完见我还在不停地打量她,终于绷不住了:“把你色迷迷的小眼神儿挪开!姐单位下月集体去海南旅行,趁有空赶紧购物。出去玩一定得美,跟男人这种物体没关系,知道了不?”电梯“叮”的一声停了,唐唐优雅地迈着步子扭了出去。

一周前那个跟企鹅黏在一起难舍难分还为此放我鸽子的唐唐,几天前那个躺在沙发上说不想在同一个人身上失恋两次的唐唐,此刻又恢复了生活中姐妹排第一、男人排第二的原有秩序。看着她婀娜的背影扭进门,我不得不说有几分羡慕:如果他要离开你,即使你再紧张再将就再低声下气,他也不会留下;如果他离不开你,就算你给他再多自由,他也不会走。无须因为怕失去而将自己变得卑微渺小,最好的自己只留给愿意珍视的人。或许这才是唐唐的最可爱之处。

回家后再从客厅窗口看下去,黎靖刚才坐过的那张长椅上已空无一人。

十分钟前他送我到楼下,而在这十分钟里他拨通了前妻的电话。两者像是有关联,也像没有;他或许有某种理由,又或许没有。成为密友这段时间不长也不短,我却从未真正了解过他。正如他也不曾真正了解我。

想到此才惊觉:原来我们都从未设想过完全接纳彼此进入自己的人生——即使,是以朋友的姿态。

大概就因为否定了未来,我们才能如此轻松地面对当下。

是幸还是不幸?我无法回答自己这个问题。

日历上的五月二十一日用笔圈了起来,提醒我今天是旧物交换活动的日子。头顶的太阳已经摆足了盛夏的架势,看来李姐临时把活动由原计划的户外移至室内的确明智。我从床底下拖出那个已经整理好的纸盒抱到店里,留待下午给它们寻找新主人。原以为目睹它们离开我多少会有一点伤感,所幸施杰下午要带我去一场讲座,我可以不用在场见证它们与新主人的相遇。

周六的早晨八点半明显比工作日清净许多,街上人头攒动的高峰时段暂时被挪到了十点之后。书架整整齐齐,玻璃一尘不染;前一天刚打过蜡的木地板光洁可鉴,木桌上的花瓶里躺着一枝枝淡黄中透出绿意的洋桔梗;莱昂纳德·科恩的声音透过音响缓缓地唱着,我将门上的小木牌换成印着“OPEN”的那一面。

手刚刚离开木牌,它与玻璃之间清脆的碰触声尾音还未停,门就被第一位客人推开了。

一个瘦瘦高高、穿着雪纺连衣裙的漂亮女孩进店来,跟踩着点打卡上班一样准时得恰到好处。她在书架边转了不到一分钟,抽出一本砖头那么厚的莎士比亚,找了张桌子坐下来看。我倒水送至桌前时,闻到她身上散发出一种混合着茉莉、玫瑰和檀木的香味。是娇兰的Samsara,跟李姐用的香水味道一样。她看样子才二十出头,长相很甜美,一身日系时装杂志里的打扮,显然跟这么成熟香水的调不太和谐。

她看到面前的玻璃水杯,抬起头来冲我笑了笑:“谢谢。有菜单吗?我想点杯喝的。”

“不好意思,咖啡师今天要十一点才上班,现在能点的只有茶。可以吗?”我把菜单拿给她。她几乎没有犹豫,翻开菜单就点了一杯玫瑰花茶。接着就安静地喝茶看书,坐着一动不动,两小时里连洗手间都没上过。

我坐在收银台后,继续与待译的小说搏斗,直到小章十一点准时出现。

在这种无事可做的时刻,小章是最耐不住寂寞的。他跟往常一样,把吧台里里外外审视了一遍,然后凑到我身边小声问:“那边那美女坐了多久了?”

“刚开门就来了,一直坐着没动。”我答。

“大好的周六,花一早上坐在这儿看莎士比亚?”他的表情像是见到了外星人。

“也可能是在等人?”我提出假设。

他一脸艳遇从天而降的表情:“不是等我吧?”

我毫不留情地打碎了他今天的第一个幻想:“要不要再赌一个月扫地?”

这时,那美女居然朝我们抬起了手。小章乐颠颠地跑过去,结果她又点了一杯焦糖拿铁。此时,她手边的玫瑰花茶还有一大半。当他将咖啡送过去时,生平第一次遭遇了搭讪失败的挫折:那美女完全没有要跟他聊天的意思,全神贯注地匀速翻阅手上的书,仿佛那已经入土了差不多四百年的老莎比眼前活生生的小章更有吸引力。

到了十二点,她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似乎连午饭也不想去吃。

小章悄声问我:“那姐们儿除了没膀胱,是不是也没胃啊?”

“没胃的话,水都喝进哪儿了?”

“你问我?我们健全人哪知道这种事!哎,中午吃什么啊?”他边翻着手边收纳盒里的外卖卡边问。

“等李姐来了一起叫吧,早上她来电话,说午饭前来。”

我话音刚落,李姐就推门进来了,手里还拎着比萨:“午饭来了,孩子们!”

“您真是救苦救难,我饿得腹肌都缩水了。”小章看见吃的,立刻心情大好。

“让你又不吃早饭!”她笑道。

“你们俩先去吧,我看着。”我说。通常除了早餐外,我们都是轮流吃饭,无论是外出还是叫外卖回来。

“行,我十分钟解决了换你上!”小章提着比萨,飞速闪进了后面那间小小的休息室兼更衣室。

窗边,坐着看书的姑娘依旧连眼皮都没抬。

她是真的在看书,还是在等人?我不由得对她增多了几分好奇。而这种升级后的好奇还没持续一分钟,就见到她站起身朝收银台走来,手上依然抱着那本老莎。

她买下了那本书,却任其躺在收银台上,拎着包便打算翩然离去。

“你的书。”我提醒她。谁知她又像刚来时那样冲我嫣然一笑:“太重了,留在这儿吧。你帮我保管,下次我来了接着看。”说完也不容我拒绝,小腰一扭出了门。

见过的客人虽多,她这样的还是头一回。

人已经走了,剩下老莎被遗弃在屋里。理论上说它,已经不是本店的物品,不能再摆上书架供别的顾客挑选。我只好将它收进抽屉里,跟自己的书摆在一起。有托管小孩的,也有托管宠物的,托管一本书虽不多见,但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只要客人需要的我们有,就不算什么大问题。

再有两个半小时,换物活动就要开始了。我收起每张桌子上的花瓶,为即将到来的旧物腾出摆放空间。

两点半,施杰准时来接我去会场。在店门口,我正与一个背着大书包的女孩擦肩而过,她的背包里想必也装满了回忆吧。旧时光与当下仅仅是一扇门的距离,我走出去,有人走进来。我的纸盒此刻正安静地卧在某一张桌上,错过了这个过程却也不遗憾。我想。

会场外,一大排车把我们卡在了距离地下停车场入口不到五十米的小空间里,挪了二十来分钟才顺利驶进入口。这二十来分钟,车窗外都是灰蒙蒙的水泥墙,前反光镜上挂着的那个白水晶小猫吊饰成了眼前唯一能活动的风景,生动地晃来晃去。

一辆SUV里居然挂这么可爱的玩意儿,我实在很难将这只猫跟施杰联系起来。

今天是我正在翻译的那本西班牙文小说的原作者讲座。虽然早知道他的上一部小说因为畅销而改编成了电影,但来到这里才真切地感受到他的人气。像这样一夜成名的年轻小说家固然备受欢迎,新作引进版权之时却并没得到一个有点名气的翻译,只有我这默默无闻的兼职小翻译在为降低成本作出贡献。好在能签得中文版权也是比稿比出来的结果,想到这一点,我才能安然坐在他的粉丝中间而不至于心怀愧意。

年轻的西班牙小说家走上讲台,台下掌声一片。而与他一起上台、站在他身边的同传译员,竟然是谢慧仪。自从上次商场偶遇后,我们没有再联络。此时此刻,她那一身熟悉的黑色职业装几乎要将我的记忆再次带回当年。

这意味着,我要亲眼目睹旧同事做我旧日的工作。有些人能够将同一段回忆的不同部分干净地分开,而我并没有这种能力。我来此是为逃避记忆的某一角,未承想会在这里迎面撞上另一角。

大概世上有勇气的人各种各样,而胆怯者的心态却如出一辙。有人怕动物,有人怕幽闭,有人怕高,有人怕密集,甚至有人怕异性……还有人怕回忆。无论恐惧的对象,皆知这情绪并不健康,却故意不肯克服,躲得一时是一时。

不多时,小说家那有些生硬的英文在会场里响起,谢慧仪柔和的声音随之而来。看着她聆听时的表情、说话时训练有素的停顿、语言中圆熟的技巧……我脑海中像强迫般控制不住地飞速接收,并转换着男声说出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既停不下来又消除不去。

我已经快忘了这种感觉、这种由压力带来的兴奋感。而目睹她工作的这一刻,我脑中那早已松懈的弦如同忽然被扭紧,终于意识到自己正身处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钝感消失了,时间被拉成柔韧的细丝,听觉接收到的一切被一帧一帧分解,嵌进思维,再输出。我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但能迅速精准地用母语逐句复述。

一直到讲座结束,我还久久地坐在座位里,像刚跑过几千米般浑身是汗。往日,即使跟一整下午的会议也不会这么累;而此刻,在我身体内交战的不仅仅是两种语言,还有两种人生。我曾放弃的,和我正拥有的。

“你不舒服?”施杰在旁边,伸手探探我的额头。

我回过神来:“没,有点热。”

“走,我爸在前面,咱们去打个招呼。”他说。

“啊?”他爸?

不在状态地被他拉着挤过退场的人潮冲到前边,正跟一个中年男人说着话的谢慧仪转过头看到施杰,匆匆打了个招呼:“小施总。”

“大施总呢?”他问。这一问一答我明白了,原来施杰的父亲就是出版公司的总裁。

慧仪见状,匆匆结束了上一段交谈,转向施杰:“大施总刚出发去晚宴的会场了,我们也走吧?咦,Bridget?你也来了?”

我实在无法形容现在有多讨厌被人这样称呼,这种讨厌来得不合理,又无法解释——只不过是一个名字而已。

“嘿,我今天还行吧?”她自然地拉起我的手,像往日我们在工作后询问彼此意见一样。她知道,她知道我在这种环境里一定会不自觉地进入状态。她为什么不能认为我已经变得迟缓。已经没有以往的职业习惯,已经彻底成了另一个人?

“很完美啊,一点都没变。”我依旧挂着微笑,既真心又违心地回答她。真心,是因为她表现得精准出色,一如既往;违心,是因为我厌恶这个话题

自从两年前,前男友的太太冲来将公司和我家闹得天翻地覆开始,我便厌恶这一切。无须他人提醒我这圈子有多小,我早已自动退避到圈外。

施杰的目光在我们俩身上来回转了一圈,最后停在我这里:“你们俩认识?我还不知道你叫Bridget!挺好听的。”

“这个不用在意,因为我都不用了。以前是因为工作需要,现在还用英文名字有点多余。”我说。

“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同学?”施杰面带好奇地问。

慧仪看他一眼,似要替旧朋友挣点面子般故意轻描淡写地答道:“你不知道?我们同事过一段时间,她以前是我们公司最出色的译员之一。哎,我们赶紧走吧,再不去该晚了。”

晚上还有晚宴,都顾不得问是哪家的聚会,我赶紧推辞:“不好意思,我刚才一直不太舒服,就不去了。你们去吧!”

“我先送你回去。”施杰刚才见过我目光呆滞,又出了一头汗,对这个借口倒是没有怀疑。“不用,这里好打车。”

慧仪道:“你就让他送吧,不舒服自己回家也不安全。”

“走吧。”施杰不容反驳地拉过我往外走,回头还跟慧仪交代了一声,“我送了她回去就来,不会晚很多。”

我被他拉着,要道别也只能跟他一样扭过头边走边说:“慧仪,那我先回去了,下次见。”

“好,再电话联络!”她举起一只手,做了个打电话的动作。

转身离开这里,每走一步都更轻松一步。她在我的那段回忆里,的确属于为数不多的整洁温馨的角落;但她同样也是那一切的目击证人,我无法面对这样无形的对峙。不安是一头怪兽,躲在暗处吞食我体内残存的勇气,所有与那段往事相关的人证和物证,都不应该再存在于当下的生活。

我知道,这对朋友并不公正。但我别无他法。

回家的路上,我心不在焉地看着车窗外,手有一下没一下地玩着安全带扣。

前面路口红灯,车缓缓停下。施杰问我:“知不知道,我为什么非要送你回家?”

“你是好人。”我乱答。

“不对,再猜。”他面露神秘兮兮的笑容。

“你有空。”

“算了算了,揭晓答案了。”他松开自己身上的安全带,俯过身来。

我吓了一跳,正待反应,他已经半个身子探到了前后座之间,揭开搭在后座上的那件外套,变出一束香槟玫瑰来。

“送给你!你一直不告诉我喜欢哪几朵,我就随便摘了。”

“谢谢。”此举我不是不感动。如果感动可以代替感情,那么每个人都得有几十或上百个分身才够次次以身相许。

“喜欢吗?”他问。他的样子既不忐忑又不紧张,更多的是胸有成竹。

“绿灯了。”我指指前方。

后面的车适时地鸣起喇叭。

施杰重新系好安全带,发动了车子,大度地不再追问我类似的问题:“有答案的时候告诉我就行,我不着急。”

阳光透过车窗斜斜地投进来,在我膝盖上映上狭长的影。又快到傍晚了。我忽然想起春末那一次,与黎靖并肩站在江北机场看薄暮的情景。浓雾散去、尘光如旧,恋爱这东西与谁谈其实都还是老样子,若不想周而复始,便最好一次一生。既没动过与身边驾驶座上这个男人过一辈子的念头,何必随随便便开始?

直到下了车才记起来,我把他刚送的香槟玫瑰忘在了车上。

既然借口不舒服,还是把功夫做足。施杰送我到家,我站在楼道口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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