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不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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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不聪明-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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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的事实,斗嘴说笑之间让人一惊。男女之间不冷不热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能忍,二是无感。

这一刻我竟没有再想到黎靖,只是真心替前男友的前妻觉得悲哀——他跟我在一起三年多,上班在同一家公司,下班在同一间公寓,朝夕相对,我都不曾觉察他在故乡早有太太;而另一个女人居然这么久才发现我的存在,可见他们的关系一直是如此不冷不热,不咸不淡,不足以构成怀疑,又远远算不上幸福。我能想象到她在这段婚姻里憋屈多年一朝暴发的心情,或许我还应该庆幸她只是打了我一顿泄愤,而不是直接拎把西瓜刀冲上门。

今年年初,他们终于离婚了。拖了两年,必定彼此怨恨过,也努力补救过,再也拖不下去才到如此结局。这样想来,谁又更无辜呢?我并非唯一的受害者,而她才是名正言顺受到伤害的那一个。众生皆苦,走得过去就已经值得感恩。里尔克有一句诗:“哪有什么胜利可言,挺住就是一切。”挫败也好、屈辱也罢,我还安然活着,未曾被任何东西击倒。

这就够了。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恋爱中的种种盲目和苦恼,非要等到你完全不再爱对方之后,才会突然拨开云雾看得清楚释然。关于那段感情,我的脑海中回忆尚存,余温却已消逝得干干净净。

所谓与往事和解,大概就是如此。我一直在等这一刻的不期而至,而当它真的到来时,没有轻松,只有平静。

唯一遗憾的是,当我与往事真正彻底告别,可以像一个全新的人一样去爱时,我爱的那个人已经不在身边。

当晚跑完步回来,唐唐已经四脚朝天摊在沙发上看着电视。

“嘿,你运动回来啦?路上风景好吗?”她抬起一截手臂跟断枝似的晃荡两下,旋即又搭回沙发上。

“你旅行回来了,外面风景好吗?”我挤在她身边坐下,学着她问。

她吃力地挪了挪腿,好歹把自己的脚丫子从我屁股边移开:“看姐这样儿像没玩够吗?”

“没晒黑嘛。”我递给她一个装满咖啡的纸杯,“知道你今晚回来,给你也带了一杯。”

她接过杯子举在眼前转了一圈:“咦,又是这家的咖啡?没你们店里的好喝啊,干吗老买它?”噢,黎靖也说过同样的话。

“你留着改天跟小章说,他指不定能高兴个一天半天的。”

“看在爱妃这么有心,朕收下了!”唐唐像虫一样弯着身体蠕动几下,光靠背蹭沙发坐起来喝了口咖啡。

她这起身的姿势看得我叹为观止:“你的前脚和后脚都还好吧?”

“又游泳又潜水累的,酸死了。”

“企鹅接你了吗?”

“他敢不接!”唐唐的脖子看来不酸,还能活动自如地迅速扭向我,“别聊我,赶紧交代,你跟富二代什么情况?”

说到施杰,我还真想起一件事,唐唐可以帮忙。

“你等我几分钟,洗完澡后,需要你帮我作个重要决定!”我放下自己手中那杯咖啡,一溜烟闪进了洗手间。

待我洗完澡,回房换上一件香槟色单肩小礼服,再提着两双鞋出来,唐唐猛地掐了一下我的胳膊:“哎哟,疼,不是幻觉!”

“我才疼呢,你掐的那是我的胳膊!”我差点儿没咆哮。

“淡定吧你,人家夸你美呢!”

“穿这件真可以?”我抬起手上那两双款式略有差异的白高跟鞋,“你说哪双鞋好点儿?”“你穿成这样是要去干吗呢?我这两天还不结婚!”

“你结婚我肯定不能穿两年前的旧礼服,是施杰的朋友结婚。”这条裙子只在两年前公司年会穿过一次,这两年完全没有穿这类衣服的需要,所以它已经是我最新的一件礼服。根据唐唐的反应判断,穿它应该不算失礼。

她直接爬起来,推得我转了一圈,双手交叉抱胸,上下打量之后,连连摇头:“看你这架势,是要跟富二代来真的?”

“有什么不好吗?”

“你要是真喜欢他,就没什么不好。”

“干脆就穿这双简单的,嗯。”我将拎着鞋的两只手抬到面前比较了几秒钟,发现作决定也不是太难,“好,收拾睡觉!”

周六上午十点,我收拾完毕后,把双脚塞进那双白色细高跟鞋,重新适应了好几秒钟才敢往外迈步。肩膀也觉得空荡荡的,手上只抓着一只书本大小的手袋。许多昔日熟悉的事物,都以一种难以计量的速度渐渐远离了我的生活,记忆虽熟悉,触感却已陌生。当今天的我装进往日的躯壳中,才真切地感觉到自己已经成为另一个不同的人。

施杰在楼下等我。他见到我时的惊讶神情一点儿也不像刻意夸张,待我走到面前,他背转身跟我并肩站着,略微弯起右臂伸到我面前。

如此绅士的举动,我当然乐意遵从,便用左手挽住了他:“走吧?”

“你跟平时很不一样,真漂亮。”他毫不修饰地坦然赞美。

“谢谢。你也跟平时不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新郎。”我说的是实话,他今天衬衫、西装、领结一样不缺,差个腰封就真像新郎了。修身的一粒扣黑西装简单无任何装饰,但整个分割裁剪的翻领相当别致;袖口的四粒黑袖扣颇有复古意味;白底细灰格子衬衫拼接纯白的领口,黑领结如点睛之笔,衬得他一身质地精良的礼服精致得体又不抢眼。

“新郎和伴娘?”他看看自己又看看我,面带笑意。

“噢,伴娘。”

“嘿,你这样穿才是对主人最大的尊重,漂亮但不喧宾夺主。看我们两个多般配!”

“新郎和伴娘般配?这问题大了。”

“管他呢。有这样的伴娘,谁还要新娘?”

他打开副驾驶那一侧车门,直接抬起被我挽着的右臂,右手托着我的手站在身后扶我上车;左手还挡在我的头顶,直到我坐定,他才关上门自己绕到驾驶位。今天,他举手投足仿佛都被一样叫“风度”的东西完全主宰了,可见男人对女人的尊重很多时候的确是从衣服开始的。早在18世纪,德文郡公爵夫人就曾说过,衣服是女性表达自我的一种方式,这句话直到今天仍然可称为真理。至少第一印象必然如此:你穿得轻松随意,男人便与你相处得轻松随意;你穿得隆重高贵,他便顿时骑士附体般待你如王妃;你穿得滑稽不合时,他便当你是圣诞树,高兴了逗弄取乐,不高兴了面露鄙夷……而你不穿衣服,他大概有10%的概率事后能记住你的样子,除非你真的美貌非常。

我并无批判之意,只是忽然感到有些什么东西正从自己身体里醒来。过了两年完全不在意旁人眼光的生活,此刻终于略微体会到种种封闭或寂静之感不外乎作茧自缚,我并非独自存在于某个无人打扰的角落:我仍然需要在意一些什么,仍然需要拥有一些什么。

再一次偏过头看看坐在左侧的施杰,他看起来那么美好,像是我有生以来获得的最完美的补偿。

但,若无失去,何来补偿?

我所错失的那个人纵然远不如他耀眼,但是世上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补偿。我可以理智地选择,可以做对的事,但这一切不是退而求其次。继续生活下去总会遇见某个人,开始某段关系,施杰就像是途中必然经过的风景,纵然不是他,也会有别人。“过去”是一种无法抛弃又不能留守的存在,这一次,我宁愿带着它前行。

行至举办婚礼的酒店门口,礼宾上前替我们开门,代为停车。宴会厅门口立着一道鲜花拱门,红毯顺着步行楼梯铺下,几乎要延伸到大堂。婚宴告示牌上写着两个陌生的名字:黄睿、孙芸。

在门口礼簿上签完到进入大厅,我抬头问施杰:“新郎和新娘哪个是你的朋友?”

他笑了笑:“差不多都算。新娘你也认识。”

孙芸?我不记得有朋友叫这个名字。

见到我疑惑的表情,他又伸出胳膊示意我挽住:“走吧,一会儿你见到就知道了。”

这是场纯西式的婚宴。宴会大厅到处装饰着鲜花和纱幔,厅中央铺着绸桌布的大长桌上,那几座银色烛台美轮美奂。厅四周如画展般摆满了陈列婚纱照的木画架。

照片上的那对男女我的确认识——新娘是云清,新郎是那夜在书店见过的、和她牵着手的男人。

原来她真名叫孙芸。早在进门时就该想到,我所认识的人中只知笔名不知真名的唯有她一个。今天居然是黎靖前妻的婚礼,他会不会来?毕竟是前妻再嫁,他为避尴尬也许不会来;但女儿一定会到,他亦有可能陪女儿来……我顿时陷入一股莫名的紧张,好一阵才想起今天自己戴的是他送的耳环。不行,万一意外撞见,还是取下来为好。

施杰跟云清共同的朋友不少,而今天到场的不乏他们公司的同事,他此刻正跟在场的其他宾客寒暄。我匆匆说了声去洗手间就离开了大厅。

洗手间的镜子照出我此刻的样子——香槟色单肩礼服裹住身体,蓬松的发髻简单地盘在脑后,脸上精心修饰过的淡妆盖不住略显紧张的神情,耳垂上挂着两只圆润饱满的绿松石耳环。我摘下耳环收好,心不在焉地打开水龙头又关上,从手袋里掏出唇膏又装进去,终究还是转身钻进隔间插上门。

我意识到自己并不想出去观礼。不全是为了怕撞见黎靖,更多的是不愿意去见证那个他爱了十二年的女人对别人说我愿意。可这一切与我何干?我只不过曾是他的朋友而已。今天我是施杰的女伴,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为什么要没出息地躲在洗手间里?

踌躇片刻,我还是打开门走了出去。

尖细的鞋跟有节奏地一下下地敲打着大理石地板,像鼓点般踩在我自己耳边。一路响到宴会厅门口,我终于还是见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黎靖刚刚放下那支签到用的鹅毛笔,转过身来就撞见我的目光。他一身保守的典型英式西服,三粒扣都妥帖地扣上。他的表情平静如旧,这一眼就像是越过重重时光,回到我们仍然并肩散步的午后。

他看见了我,并未打算假装生疏,淡淡地礼节性地微笑着跟我招呼:“你也来了?”

“我陪朋友来的。你女儿呢?”此时找不到话题,只好开始说废话。

“她今天是花童。八岁的花童年纪有点儿大,不过没办法,她非要穿花童礼服。”他自然地走近两步,我们的说话声不致被音乐和人声掩盖。

我转头在屋内的宾客群中用目光寻找施杰,见他正和人聊着天。

“不进去吗?”我向黎靖暗示,这段短暂的问候即将结束。

“嗯,进去。”

走进大厅,施杰便看到了我,叫住身边端着托盘的服务生,取下两只盛满香槟的酒杯,递一只给我。我顺势接过,自然地拉住他还未放下的左手。此举让施杰有点儿吃惊,但仍条件反射般回握住了我的手。

等再转过头去时,黎靖的背影已经离我们有三四米的距离。是根本没注意还是见此情形刻意走远,我也不知道。

“那哥们儿也来了?”施杰也看到了他,随口问。

“云清是他前妻,你不知道?”

“啊?来前妻的婚礼,还真够大方的。”

“要是你就不来?”

“不,要我我也来,带个比前妻美十倍的姑娘!”

“好,这主意我喜欢。”我轻轻松开握着他的手,代之以举起香槟杯,往他的杯子上碰了碰。香槟的泡沫在杯中轻快地跳动,我清晰明白地感觉到,刚才与施杰十指相触之间,并无任何异样的感觉产生。他的手温度冷还是暖、皮肤粗还是细、力度强还是弱……我全未留意,只觉得耳垂上那两个细微的小孔里还残留着隐隐的坚硬的金属触感。仿佛有一部分体温在取下耳环时被带走了,再也拼不回来。

身边的宾客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鼓掌,音乐声低了,司仪在台上喋喋不休。噢,我看见了穿着及膝露肩白纱裙的黎雪,头顶小花环,手捧鲜花,跟在她盛装的母亲身后。她比我想象中高出几厘米,皮肤瓷白,明眸漆黑,比她妈妈还要漂亮。她们正一步步走向厅中央那个穿着礼服的年轻男人,周围的掌声几乎要让人相信这画面是多么幸福。施杰和我站得很近,他抬起手鼓掌时上臂不时摩擦到我的肩。如果说人与人跨越到亲密距离之内必定会产生某些默契,此时于我而言,更像是刻意接纳彼此间每一点细微的进展。我站在原地,半步都没有拉远跟他的距离。

冗长的铺垫过后,终于进行到一对新人宣读誓词。我站得实在无聊,便借口去接个电话离开了人群。

二楼宴会厅一侧还有个阳台,我拨开遮住玻璃门的纱帘,推门出去。宽阔的阳台原来是吸烟区,小桌边三三两两坐着人。阳台下的花园植物繁茂,树荫将盛夏正午的燥热驱散了一大半。这闹市中央的酒店后居然藏了一片如此清静雅致的后花园,我走向栏杆边俯瞰花园,忽见旁边还站着跟我同样出来透气的黎靖。

整个阳台只有我们两人双手空空,其他人的指尖都有一支或短或长的燃烧着的烟。

他看看我,我看看他。栏杆上,他的右手和我的左手间隔不过十厘米,我腕上是入场时给每位女宾系上的白色绸花,他腕上是那对我们初见时的银色袖扣。时间一秒秒地向前匀速滑动,似乎我已变了,而他总一如往昔。

谁都在向前走,他若坚持要留守原地,只能看见所有他在意的人或事一件件地远离。

“好无聊的婚礼。”我率先打破这场沉默的对视。

他不置可否地笑笑,缓缓提了个完全不同的话题:“你跟施杰——”看,刚才他果然是看见了。

“嗯。”我坦然承认。

“什么时候的事?”他又问。语气、神态永远都是那样,平静得让人听不出究竟是关心这个问题,还是随口问来打发无聊。

“不久,没几天。”我也平静随意地答他,就像回答一个很久不见的普通朋友的问候,“你怎么也到外面来了?”

“里面太挤,我不怎么爱热闹。你呢?”〖Zei8。Com电子书下载:。 〗

“女人也不是做每件事都有理由的。”

“你还记得呢?”他笑笑。

“你也记得。”我倚在栏杆边,看着眼前的树荫漏过一缕缕光线。

在江北机场初遇时,他曾提过女孩子无论做什么都能说出个理由,而我说我们也会不经考虑就选择,只是善于事后给自己找理由而已。我的确从不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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