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黑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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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黑了你- 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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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冲过来一把抱住的喵?咋就能那么的淡定。

瞟了一眼没有任何动作倾向的疑似自家老爸的人物,冷离拽了拽冷山芙的衣角,小声的问道,“你老公?”

“噗……”,冷离说话的声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站在冷山芙另一边的冷焰清楚的听见了冷离的问话。

“……”,楚歌保持沉默,表示自己什么也不知道。

“……”,冷山芙扶额,也不说话,或者说不知道该怎么向冷离介绍自己的老公杰森。

主位上的杰森把下面的情况看的一清二楚,包括冷离的问话,和其他人的集体无语。

“咳咳”,装模作样的咳嗽一声,杰森打断了下面四人的大眼瞪小眼。

此时冷山芙内心很纠结,一个是自己的丈夫,一个是自己的女儿,两人都是闷骚型的,谁也没准备先开口,让她这个夹在中间的人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帮,难道你指望两个木头会友好相处相亲相爱?

坐在椅子上俯视四人的杰森这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在外人眼中果断狠绝,那是因为那些人都和他没关系,他没必要在乎他们的感受,可现在不一样,站在下面的人都是自己的亲人,不过他一向奉行,敌不动我不动,敌动我还是不动的原则,因此一直闷骚着,从未被超越。

她该说些什么?冷离瞧瞧自己老妈,在瞅瞅自家老爹,“呃,那个,那个……”

那个了半天,冷离就是没那个出所以然来,只好和自家老爹大眼瞪小眼,不说话。

半分钟后,冷离收回视线,揉揉自己已经变得酸涩的眼睛,有点郁闷,这样的局面什么时候能发生些变化撒。

冷离的想法才刚萌芽,楚歌便上前一步,对杰森道,“伯父,我是来提亲的,我要和冷离举行婚礼”。

提亲?婚礼?为毛冷离觉得这两个词有点不搭呢,好像一个是古代一个是现代一样的混搭的说。(作者最后的吐槽:果然,小离离的关注重点永远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终于,杰森的动作有了变化,不再坐在椅子上什么也不说的看着其他人。

而是走下那几个台阶,站在了楚歌的面前。

面对杰森的那么一瞬间,楚歌产生了压迫感,不过那种感觉很快的就被自己给压下去了。

“你配吗?”,杰森质疑的问道,虽然他们家女儿和他不亲,但她将来会是布伦诺家族的顶梁柱,作为离·布伦诺的男人,可不能只会小打小闹。

楚歌直视杰森,很肯定的说,“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对她更好”。

宠爱宠爱,溺宠也是爱,而且这种爱,会让被宠的人心甘情愿的沦陷,即使冷离知道楚歌一开始就是有目的的,还是会不由自主的沉溺其中。

冷离是个敏感的人,或许是因为之前是孤儿的缘故,冷离能轻易的读懂别人的情绪,谁对她真好,谁是虚与委蛇,她了解的太清楚了。

也正是看透一切的本事,让她越来越渴望平凡,渴望别人的关心,即便有时候,关心并不那么真心。

重生成冷离的凌夏,得到了很多很多的关心,更是得到了自己所期望的爱情,虽然姓楚的那个男人,有那么点的小气,想把她绑着跟他过一辈子。

“跟我上楼,我有话跟你说”,停顿了那么几秒后,杰森说道,说完便率先上了楼。

冷离被自己老妈拉住,拖到了后面的房子找了个屋子住下了。

杰森和楚歌的谈话,冷离无从知晓,只能默默的等待。

12年2月14日,西方的情人节,冷离和楚歌在意大利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婚礼。

来的人很多,除了和冷离关系好的几只以外,其他的冷离都不认识。

据楚歌说,很多都是意大利上流社会的名流,以及地下王者之类的。

一个白,一个黑,冷离很佩服自家老爹,能让黑白如此融洽的相处,而不发生大的矛盾。

婚礼牧师的没有,冷离和楚歌的婚礼之所以说是隆重,一是因为来宾的人物水准,二是因为证婚人的身份,和之后宣布的重大消息。

布伦诺家族做的是军火生意,在意大利乃至整个世界都比较有名的黑手党和杰森·布伦诺保有合作关系。

这次冷离和楚歌婚礼的证婚人正是黑手党的教父,跺一跺脚都能让世界抖三抖的人物。

“离·布伦诺,你愿意和楚歌不离不弃,相伴一生吗?”黑手党教父问道,表情肃穆。

这个世界上有个词儿叫‘禁欲美’,冷离此时觉得眼前问话的人很容易的就把它诠释了出来。

黑手党教父,年龄和自家老爹差不多,听说两人还是竹马和竹马。

冷离的思维已经游离在外,楚歌看到在如此郑重场合还能想七想八,没有回过神的冷离,不由得,私底下踹了她一脚,让某个呆的可以的笨蛋注意场合。

“我愿意”,冷离,哦,不对,对外界冷离已经正式更名为离·布伦诺了,离·布伦诺在受到楚歌的‘攻击’以后迅速的反应了过来,说完我愿意以后,还恶狠狠的瞪了楚歌一眼。

不过这一眼,在下面的人眼中,已经自动的翻译为含情脉脉的凝望。

“楚歌,你愿意和离·布伦诺不离不弃,相伴一生吗?”黑手党教父继续问道,语句简单明了。

让离·布伦诺错觉的认为,是不是因为对方不记得那么长的问话,所以给缩减了,创造了教父式问话。

“我愿意”,楚歌迅速的给了答案,不像离·布伦诺参加自己的婚礼都能走神。

叹,浮华一世;愿,一生相伴,冷离心里默念,举得自己这一生算是圆满了。

“我宣布,离·布伦诺即将接受家族试炼”,楚歌回答完我愿意以后,作为证婚人兼职牧师的黑手党教父大人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杰森给捷足先登了。

家族试炼,那是布伦诺族长的候选人必修课,获得试炼资格的少,通过试炼平安归来的更少,至今在布伦诺家族的历史上,能够成功通过试炼的人,除了历任的族长以外,再无一人。

——【END】——

不就是仗着我喜欢你吗

“嗡嗡嗡……”,手机震动。

凌夏盯着本来应该是小说内容的手机屏幕,有种咬牙切齿的感觉。

丫的,姐姐刚看到精彩的地方,哪个二货打电话?

还是个陌生来电,唔,是本市的,可能是谁呢?

任凭手机震动了半天,凌夏就是不接,哼哼,打断姐姐看小说,多震动一会儿好了。

三秒以后,“……喂,哪位?”,凌夏手机的电话号码不多,自己不会主动联系的,一概删除,孜然一身潇洒自在。

“我是慕言,我们在观湖楼聚餐,你过来……”

“我不出门”,凌夏直截了当的回绝,挂断电话。

你是慕言了不起啊?你是慕言我就必须要去吗?别以为她耳朵聋了,电话那边的笑声那么明显,她要是去,她是傻啊还是傻啊。

手机丢到一边,凌夏去卫生间洗了把脸,这间房子是她刚开学那会儿买的,就在大学旁边,家具齐全地理位置好,屋主急事要钱就贱卖了。

得亏凌夏高三暑假的时候接了几笔生意,没事的时候也乐意出去转转,才买到了这房子。

凌夏不懂得什么叫做两室一厅或者三室两厅,她只知道这件屋子有厨房有卧室有客房还有卫生间,至于书房,她一向喜欢抱着本本在床上玩儿的,书房根本用不着。

“真心不喜欢啊”,对着卫生间里的镜子,凌夏感叹。

凌夏,平平凡凡的大一学生一枚,长得不倾国倾城,最多对得起观众,能出去溜两圈,不至于影响人们的食欲。

现在是寒假,凌夏宅在自己的小窝里不愿意出去,每天看看小说,码码字。

没错,就是码字,凌夏虽说是个理科生,但从初中就开始看小说了,除了那一手黑客技术以外,也就那丰富的想象力可以拿得出手了。

闲来无事,没有工作要做的凌夏,在一月初的时候开了坑,寒假就指着码码字、看看小说度过了。

洗完脸,让自己冷静下来的凌夏又回到自己的温暖小被窝了,摸摸索索的找到之前被扔的手机,发现上面有个未接来电。

还是陌生的电话号码,不过手机号前面的七位数字和自己的一样,应该是和她一个学校的。

和她一个大学,又同是学体育的,有三个,两男一女。

女的叫蒋思思和她关系还不错,另外两个男生,一个是高三那年就退出田径队的,一个是体育成绩还不错的,开学报名的时候凌夏还碰到过一个。

右键,关机!,管你的观湖楼还是雄鱼头,姐姐不稀罕。

手机放到床头柜,凌夏把脸埋在软乎乎的枕头里,意味不明的小声嘀咕,“不就是仗着姐姐喜欢你吗,有什么好得瑟的啊,我那是年少无知,被猪油蒙了心,世上好男人都给掰弯了,我就默默的萌着好了,丫的,一棵歪脖子树,姐不稀罕……”,说到后面,凌夏的话都有点语无伦次了。

而说着说着,凌夏也就睡过去了。

寒假凌夏看了很多小说,有时候看得入迷了,就直接通宵到第二天早上,然后刷刷牙,洗洗脸,收拾收拾就出去买份早餐,吃完倒头就睡,睡到自然醒。

因此凌夏的小说每天更新都是晚上十一点左右,有时候凌夏还会想,如果编辑晚上要是不下班的话,没准她能拖到更晚才发,唔,不过那样有可能就断更一天了。

睡着的凌夏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回到了高中一年级。

凌夏读的高中和初中是一个学校,J市二中,一个拥有百年历史的名校,好像说是原来是一所女子学校,凌夏对这些都不怎么在意,因此也记不得那么多了。

高一的教室很破旧,凌夏觉得那栋楼是危楼,不是空穴来风,是有根据的。

记得初一的时候,有一些兴趣班什么的,那天是周末,凌夏去上课,上课的教室在三楼,也是那栋老旧的教室的最高楼层。

好像是语文兴趣班吧,当时老师正在讲解卷子,凌夏拿出了几只笔放在桌上,还没讲一会儿,楼就开始有摇摆的感觉,那时候,没几个人想到是地震,很二货的语文老师还在那儿喊不要动。

不要动你妹,要是这栋楼塌了,他们还不得全埋了,当其他教室的同学开始往外冲的时候,凌夏上课的这个班也开始躁动了,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大家拼命的往外挤。

老旧教学楼的外面就是篮球场,算是一个空旷的地带,好多同学出来后,都集中在了篮球场。

现在回想起这件事,凌夏忍不住感慨,自己真有胆量,把东西收拾的好好的才往外跑,也好在当时每个教室的人都不多,也没发生什么踩踏事件,人员伤亡为零。

事后被广播告知在操场集合的时候,听其他同学的讨论,貌似他们所在的旧楼震感最强,也是,看看其他的教学楼,就他们所处的那栋最老旧,据估计历史挺悠久的。

凌夏初中一年级所在的教室是那栋旧楼的一楼,最靠门口的那间,高中一年级的教室在三楼,当初上语文兴趣班旁边的教室,是个靠楼梯口的位置,也是和当初初中一年级的教室南辕北辙的地方。

高一刚开学,最先进行的就是军训,和凌夏大一的时候有些相似,不过周期比大学的要短,只有一个星期。

梦中的凌夏就像一个幽魂,静静的看着事件的发展和时间的流逝。

军训的时候,凌夏没有任何不适,该练的练,该喝的喝,不像大学的时候,大太阳底下站着站着就晕过去了。

看着在树荫底下的高一九班的同学,还有那个短头发,穿着迷彩服的自己,凌夏一下子就萌到了。

白白的,粉嫩粉嫩的,即使头发对比其他女生短了点,但依旧很可爱,很单纯,勇往直前,面对困难不退缩。

快进,快进,军训结束了,开始了正式上课。

那时候的凌夏是个乖女孩,好好读书,偶尔还会去去图书馆。

直到有一天,凌夏换座位了,旁边迎来了一个非常开朗的女生。

那个时候,凌夏也从孤儿院搬了出去,有了自己的小房间,有了自己的第一台笔记本,这一切都是一个女人给她的,那个女人很漂亮,凌夏很亲近她。

很久很久以前,凌夏就认识了那个女人,女人教武术,教她轻功。

或许是因为曾经所处环境的原因,凌夏的轻功练得非常好,武术却是一般,按照当时凌夏的解释就是,打不过可以跑,只要我跑得快,别人抓不到我,再厉害也没用。

学校同桌的女同学喜欢一个男生,是高二的,下课的时候,她喜欢趴在栏杆上看篮球场上打篮球,有时候,女同桌喜欢的男生就在里面。

凌夏按照女同桌的指示看过,不过没看清,当时凌夏很好奇,距离那么远,女同桌是怎么认出来的,直到后来,凌夏才知道,看一个人,看的不一定是样貌,姿势和穿衣的习惯都能快速的锁定一个人。

和女同桌一起的时候,凌夏总是在睡觉,因为晚上总是抱着电脑不撒手,每次都是凌晨一两点才睡的,渐渐的,凌夏和同学们的交流减少了,学习成绩也在下降,变成了倒数。

上学期结束分文理科,凌夏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理科,因为九班是理科班,因为理科的女生少,不会像文科一样事非多,凌夏一直都讨厌麻烦。

日子在继续,凌夏的成绩变成不好不坏,上学期的那个女同桌选择了文科,不过两人之间的关系还是蛮好的,有时候中午放学会一起顺路走上一段。

嗯,在九班,凌夏的朋友还是有那么几个,特别是初中了三年的两个女同学。

大家吵过架,有过纷争,但最后都会和好,友谊不代表不会有争吵,吵过架后,她们的关系会变得更好,她们是那种沉默的走了一路,都不会觉得尴尬的朋友。

高一下学期,凌夏做了一个让现在的凌夏纠结了很久的决定——参加田径队,成为体育生。

高一升高二的暑假是怎么过的?跑步训练,风雨无阻。

跑步的量从三圈慢慢的增加到五圈,跑300米的速度也在提速,队里的人员增增减减。

那个暑假,凌夏第一次接触篮球,不会运球,不会上篮,控球的技术差到极点,任何一个人都能从她这里找到安慰,那个时候,凌夏还没有遇到慕言。

高二,凌夏学会了偷偷的翘课,学会了拿手机看自己喜欢的小说,班里的女生没见着谁和谁不对眼,也有可能凌夏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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