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风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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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风流症-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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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次在两分钟内啃下了一个汉堡,用一分钟喝完可乐,完全无视司源的表情在下一分钟把司源的食物打包好,连人带汉堡塞进出租车直奔酒吧。

司源兄是一只定时炸弹啊!而且今天他还不带帽子不带口罩不戴眼镜的一脸骚包样!

胖子在看到我的时候一脸兴奋:“我说小存存,今天怎么这么早来了?”他瞄了眼司源,笑眯眯道,“这四你朋友哇,和胖哥我一样帅气。”

我连连点头称是:“经理您天下无双,今天请朋友来这玩一会儿。”

“庆祝你今天上班,你们随便喝,算我账上。”他拍拍我的肩,一脸笑容慈祥的跟弥勒佛似的。

司源朝我笑了笑:“你们经理很大方。”

我朝他无力地挥挥手:“你随便喝,别客气。”刚说完话,便很不争气地打起了嗝。我瞅着罪魁祸首,一脸哀怨,要是唱歌的时候唱着唱着打个嗝,估计要被胖子从台上扛下来给当众丢出去。

谁知这罪魁祸首却浑然不知,对着我理解的一笑:“吃得太快了吧,赶紧去喝点水。”

我虚弱地看他一眼,忽然理解了那些对着牛弹琴唱歌的人们,我颤抖地指着灯光最昏暗的角落,让司源到那儿去啃完他剩下的劲脆鸡腿堡和蛋挞,念在是胖子请客,顺便给他点了壶鲜榨果汁。

酒吧真正热闹起来是在十点以后,我唱完我的最后一首歌,恰好是十点五十分,我刚走下台,就见司源正靠在吧台上一脸笑容地望着我:“没想到你歌唱得这么好听。”

我朝他客气地笑笑:“没想到你还没走啊。”

此时酒吧里放着热辣的舞曲,我提高了声音才能勉强让他听到。他朝我露出了一个清俊的笑容,因为嘈杂的环境,他将头轻轻俯下来,靠近我的耳边,声音里似乎带着浅浅的笑意:“我当然要给你捧场了。”

我咧着嘴笑道:“我今天的那顿汉堡请得可真值。”

他脸上的笑意更加明显,忽明忽暗的灯光里他看起来更加清朗俊逸,妈妈咪呀,我好像又花痴了,阿米豆腐……

他伸手拍了拍我的头,我有些惊讶地缩了缩脖子,在我看来,这个动作应该只有十分亲密的人之间才可以这么浑然天成,不过我还未及细想,便穿过层层人群,看到了那个表情冷漠,眉目却总是如画的男人。

他此刻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顺带把司源也扫了进去,他这般直勾勾的眼神再加上他万年不变的冰山脸,我恍惚间有一种他某人掉进醋缸里的错觉。

他拨开层层人群,轻而易举地站在了我的面前,但是——我好像才是那个被顺带扫进去的人。

方重衍似笑非笑地望着司源:“好久不见,本事见长了。”

司源依然笑得如沐春风,伸手又拍了拍我的头:“有些人不珍惜的东西,并不代表别人也不珍惜。”

他们俩毫不避讳世俗的眼光,你中我有,我中有你。好吧,我承认,我华丽丽地想歪了。

据我推断,司源和方重衍二人可能爱得天雷勾地火,干柴烈火,一点就着,星星之火,瞬间燎原。忽然某天大概发生了某件大矛盾,我伸出手指掰了掰,一,也许是司源太红,怕承认他与方重衍之间的感情影响他的演艺生涯,方重衍赌气找女孩子,结果被司源识破,便将计就计甩了我,顺水推舟和江沅在一起,继续刺激司源。;二,方重衍或者司源中有一个人不承认自己喜欢男人,方重衍找人试试手,结果试我没感觉,换了江沅;三,被爹妈知道后硬生生将两人分开,方重衍决定堕落,于是先拿我做了炮灰。无论是哪一个原因,都可以看出司源是想要接近我套方重衍。

我伸手一拍脑袋,觉得自己真是个天才!

他们二人这回齐齐地扭过头来看我。这么私密的事他们俩一定不愿让我知道,所以我决定避重就轻:“你们俩认识?”

司源点点头:“我们是隔壁邻居。”

“哦……”我了然地点着头,原来是青梅竹马。

方重衍皱眉看着我:“你在开心什么?”

“开心?我干嘛要开心?”我心虚地回道,我总不能说知道江沅和我一样是炮灰我觉得很得意很开心很平衡吧。

“你一直在这里唱歌?”他突然跳开话题,不知道在想什么。

“那倒没有,有一次为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被经理开除了。”我挠着头,想起了那个被我救起的浑身污泥的人。

那一日下着瓢泼大雨,酒吧里的人并不多,我从员工厕所里出来,听到酒吧后门似乎有些奇怪的声响,探出脑袋一看,才发现有人被一堆小混混围着狂揍,当场我就热血澎湃,决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幸好我有先见之明,包包里不仅带着防狼喷雾剂,手机里还录了段警笛的声音,我偷偷摸摸的报了警,再叫了辆救护车后,才冲出后门,躲在一辆车子后面放我的警笛铃声。

小混混们大概也不算太聪明,听到警笛后立马撒丫子跑了。

酒吧后门的灯光原本就十分昏暗,碰巧这几天路灯又坏了,加上下雨视线也就更加模糊。我完全是靠着手机微弱的光慢慢摸过去的。那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摸了半天才摸到他的鼻息。

我以为他晕过去了,可是他却突然抬手扯住我的裙角,扯走了好大一块布,妈妈咪呀,吓得我当场坐在了地上,我以为我赶走了小混混又遇上了色狼。

我当时便凶狠地盯着他,放出狠话,要是他恩将仇报我就那块砖把他砸得失忆为止!

不过他很识相的又晕了过去。

“唉,只是可惜了同学借我的那一件黑色蕾丝的旗袍。”

我正兴致勃勃的跟司源描述当时的情景,方重衍就当顺带的。可是我越往后说,就越发现方重衍目光如炬地盯着我,好像是要把我生吞活剥了去。

我这人向来是个胆大的,便瞪大了眼睛看回去:“方重衍,不会是你派人去揍那可怜的泥先生的吧。”要不然干嘛这样一副“坏了我好事”的眼神看着我。

方重衍走近我,神情很奇怪,握着我的手,忽然深情款款地望着我:“你当时是不是说‘你丫的别恩将仇报啊’。”

我愣愣地点点头。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他跟上次一样,紧紧地捏着我的手,捏得我生疼生疼的,可是他这次的情绪却很奇怪。

“我这不是在告诉你吗?”我没好气地甩开他的手。

旁边的司源倒是哈哈大笑起来,一个劲儿地夸我可爱。切,我可爱我自己还不知道么。

“借衣服给你的是不是江沅?”他盯着我的眼睛,目光灼灼,似乎我要是有一句假话,便能立马生吞活剥了我。

“这你都知道。”我朝他哈哈一笑,这人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怀疑方重衍今天吃坏了东西或者脑子进水了,竟一把将我扯进他的怀里,丝毫不顾我是他前女友而他已有现任女友的事实。

他在我耳边低声说:“对不起,我应该相信自己的耳朵,相信自己的眼睛,相信自己的感觉。”

他忽然用了三个很肉麻的排比,吓得我不禁颤了颤,想推却又推不开他,只能气急败坏地叫道:“方重衍,你又发什么神经!”

“是,是我发神经,好端端的去相信别人说的话,去相信一件衣服而不相信自己的心。”他忽然变得很小马哥(马景涛)。

“行了,方重衍。”司源将我们俩扯开,把我护在身后,“小淳现在是我女朋友。”

我去,这情节可真是峰回路转,跌宕起伏啊,我都不知道我何时成了司源的女友。

方重衍的眼神黯了黯,而我那反射弧超长的大脑终于想明白他刚刚说的话。他和我在一起是因为他对他的救命恩人有情,而和我分手是因为看到了江沅的那件破了个洞的黑色蕾丝旗袍,暂且不论他是怎么看那件衣服的,单是这些个理由,我便觉得很无语。

“雅淳,”酒吧里的音乐很嘈杂,但我还是清楚地听到了方重衍的声音,“对不起。”

我虽动摇,我虽还不知廉耻地喜欢着他,但我心里也清楚地知道,我不能就这么不计前嫌的与他和好如初,就算他喜欢的人一直都是我。

“你可真够古典的,以身相许么?”我扯着嘴角笑着,“如果让我回到那天,我才不救你呢。”让你自生自灭,省得活着让我糟心。

若是真心喜欢,又怎会因为一次救命之恩而放弃呢。

方重衍,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够让你真心的爱一次呢。

司源不知道从哪里又找到了一辆车,早知道他有这本事我就不花费我那三十块大洋的打的费了。

他送我回去的路上,我们一路无言。

快到我家门口时,他忽然认真地问我:“不相信以身相许,那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呢?”

我被他问的有些懵,想了会儿答道:“一见钟情应该只是好感吧。”我笑着看他,“怎么了,学长你红鸾星动了么?”

他高深莫测地望着我,随即又露出一个颠倒众生的笑容,伸手拍拍我的头说:“好了,回去睡觉吧。”

“哦……”我迟钝地点了点头,心里似乎升起一种很奇怪的情绪。躺在床上的时候,脑海里又出现司源那颠倒众生的笑容,我想我大概有点被美色所惑了。

这一觉我睡得昏昏沉沉的,再醒来的时候,我竟然在酒吧的厕所里。

当下第一反应就是——我可能被人绑架了,可是低头一看,却发现我身上穿着的竟是江沅的那件黑色蕾丝旗袍。

我骂了句脏话,飞快地跑去酒吧后门验证我的推测。果然,我又看到了一群小混混围着那位泥先生,哦不,是方重衍。

我高声骂了句:“靠,哪个王八羔子耍我!”有谁重生在三个月前啊!重生三个月前有毛用!姐一没出车祸而没关注福利彩票大奖,把我弄回来浪费粮食啊!

我正在心里默默吐槽,却见一尊金光闪闪的老头子出现在我面前,语重心长地说:“小姑娘,这是我们最近的一项福利政策,你呀,是幸运地赶上了大潮。我还没见过哪个重生的像你这么哼哼唧唧的。”

我撇嘴不屑地说:“要重生也回小时候,重活三个月对大局根本没有影响。”要是回到以前,我一定拉着老爸每年进行健康体检,然后去参演各种电视剧,成为小童星。

那老头子皱眉看着我说:“这可不是你自己昨天说的嘛。”

“难道我说什么是什么?”我惊奇地看着他。

老头子点点头:“这既是福利政策,当然更要让你们这些受益者满意。”

“真的?”我乐颠颠地笑着。

“但是重生的机会一个人只有一次啊。”他为难地望着我。

我见他有些不乐意,眯着眼看他:“那你把我送回去,我不要这次重生机会了。”我想了想,补充说道,“你们这些工作人员不负责,我应该可以投诉的吧。”

那老头子一听,五官就皱到了一起,忙笑眯眯的对我说:“别,别,我把你送回小时候,给好评,给好评成不?”

我心里一乐,这才对嘛。

“像你这么负责的,当然给好评了。”我乐呵呵地说道。

“唉,最近你们这些人啊,给个重生又要穿越,给了穿越又要空间,真是不知足啊。”他摇着头叹气,满面愁苦。

“对了,如果我不救那个人,他会不会死啊?”我想了想,虽然不想让方重衍让我糟心,但总不能让他白白送命。

老头子看了我一眼,啧了一句:“女人啊,果然都是嘴上一套,心里一套哟。”

呃……

他把我塞进一个电梯里,关门前瞥了我一眼,说:“那些人只是抢劫的,不是杀人。以后自求多福,别以为自己是重生的就是先知了。”

“是,多谢老爷爷教导。”我送了他一个超大号的笑脸。

☆、第三章 与有荣焉(一)

那老头子把我丢在了十三岁的年纪,可是这个时候,我那可爱的温暖牌老爸已经离开了我们,只剩下我和老妈相依为命。

我连续三十天一直陷坚持不懈地咒骂那个不厚道的臭老头。听说二十一天养成一个习惯,那么,我想我已经养成了每天清早起来骂上那个臭老头一遍的习惯了。

终于,在我坚持了三个月之后,臭老头出现了。

他乐呵呵地看着我,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小姑娘,生死有命,他自有他的去处。”

那么,我又何必重生呢?

我瞪着这个臭老头,道:“那你把我送回去。”

臭老头赶忙摇着手:“使不得,使不得,你已经是报备过的重生人员……”

“那我就去投诉你。”我又用老一招威胁他,奈何这次并不受用。老头子“砰”的一声,就化成一只皮球从房间里弹了出去,走前还不忘开导我:“小姑娘,凡事有因才有果,你会在这里,定是有因缘。对你父亲来说,那样的结局未必不好。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我不得不佩服老头子强大的娱乐精神,竟然把自己化身一只花皮球。虽然我很想反驳一句:“子非我,焉知我不知鱼之乐。”可是,他的话听起来也没错,也许我老爹此刻已投了一个好胎,其实也没有必要将他再硬生生扯回来,再做一次我的老爸,整日为我和老妈操着心。

想通之后,我决定滚回床上,睡一个回笼觉。

老爸是在我十二岁的时候去的世,爸爸是B市的知名企业家,所以认识我们的人很多。而那时候,他们都会用一种怜悯的眼神望着我,似乎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

但是,我却不喜欢那些眼神。也因为这样,在大学以前我几乎没有交到什么朋友,也因为如此,我才倍加珍惜那几个被我视为朋友的人。

老妈艰难地维持着老爸留下来的公司,从被照顾得无微不至的女人到需要为几千个人的生计负责的董事长,我知道她走得十分艰难,而且收效也不多。

从我十五岁起,公司就会走下坡路,到时候就会被其他虎视眈眈的董事蚕食光。我准备说服我老妈,卖掉老爸余下的大部分股份。

显而易见的是,老妈不同意。

“小淳,那是你爸爸唯一留给我们的东西,我们怎么可以说卖掉就卖掉呢?那可是爸爸一生的心血。”老妈站了起来,很明显不想和我继续谈下去。

“老妈,你大学是学什么专业的?”老妈属于吃软不吃硬的典型,无奈我只好对她循循善诱,并且我也不打算再在这个城市继续待下去。

陈文雅女士有些错愕,此刻的她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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