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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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贼记-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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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难不成是法海师兄?”我对这个师兄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够酷又够义气,死了实在是西天的损失!

师伯抹了把眼泪道:“当然也不是了,我的徒弟那可是罗汉转世,怎么可能轻易的死了呢!”

“哦,那你这哭谁呢?算了,爱哭谁哭谁吧。”只要我们爷们都没事,其他人死活基本上就与我无关了,反正怎么死都是死道友,不是死贫道!

师伯听我一说,鼓足了勇气才道:“我哭是因为……,是因为要死是你呀!想我师弟碌碌百年才收到你一个得意传人,他还那么喜欢你,想不到就要白发人送黑发人!唔……”

死的是我?我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冷气,麻利的脱了上衣扒下裤子仔细检查,并没有发现我身上有什么伤痕,哥哥弟弟都很健康,再一提气,虽然法力还是没什么进步,但绝对没有要死的迹象。

“别逗了师伯,你和师傅胡闹还行,怎么也和我闹起来了,我是大人了,没空陪和你玩!”。

“孩子,你已经命不久以了,其实金身并没有消失不见,而是融入了你的身体里。金身夺舍,法驾升天!当年伏虎尊者圆寂时就已经留下了法训,要不是金身融入你的身体,那个妖孽也不会被金身苏醒的护体佛光重伤而逃,你的伤势也不可能才半天不到就彻底痊愈,这也证明佛祖确实即将要把伏虎尊者金身召回大西天圣境,根据佛训,如今你只能有短短的七天可活了,唔……”师伯说到这里又是老泪纵横、泪流满面。

七天?不都是九九八十一天吗?最不济也应该是个七七四十九天,多活几天是几天,怎么到我这就赶上个七天的节目呢?

啊!我突然想明白了,不由的心花怒放。

“哈哈……,师伯,这是好事呀,等我到了大西天圣境后,我会长回来看你的”

想不到去西天见佛祖竟然这么容易,更想不到的是师伯对我的感情这么深。

“还好事?我的傻孩子,到西天圣境的只有金身,你的肉身会跟着化为万千尘埃,灵魂提前进入六道轮回,到时候天下草木虫蚁无数,能托生成什么还说不定呢,即使是你上辈子积德投胎成人,从此人海茫茫,又要你师傅到哪里去寻你?”

我听罢怔立当场,大脑一片空白!

晚饭足足有十六个菜,而且还破例为我准备了一坛酒,因为师伯说,在我最后的七个日夜里,我将享受佛门里最高的待遇,直到七日后金身碎体而去,魂魄再入轮回。

酒我喝了,饭菜却一口没动,所以喝的有点高!

来到这个世界我第一喝酒,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的菜,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人,第一次经历这么多事,我还有很多个第一次没来得及体会,却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日轮回后无论变成什么,我都不能算是真正的我了。

我的心非常的不甘,这一切对我十分的不公平,虽然我对当不当和尚无所谓,但我毕竟没做过对不起佛祖的事,菩萨既然选中我把我带到这里,为什么又要让我早早的离开呢?

无论如何这样都令我很不舒服,我讨厌这种让人摆布的感觉。

我想到了自杀,想到了自然也就试了。

锋利的刀子割的血肉模糊,一割到骨头就把刃崩了,喝口水的功夫愈合的连疤都看不出来,连四溅的血迹都消失无踪,好象是挥发后又融入到了我的身体里。

我试过了挖眼睛,割鼻子,切耳朵,撞墙,…………

均不奏效!一刀切过鼻子,还没等鼻子挪位置呢,就已经愈合好了!

我又试了火烧,服毒,吞铁烙铁……

中途我疼昏了六次,最后折腾到我自己都觉得实在是有些恶心了,同时也感叹佛祖他老人家还他妈的是法力无边。

转念一想,释然了。世上哪来得什么公平,在当年的钢铁水泥森林里,难道我见过的什么公平的事情吗?

我打开门,抬头望天,这里的月亮和那个世界的一模一样,但月亮下的一切,对于我来说却都还是陌生的。

既然我的生命只剩下七天了,我为什么不能安排一下自己的命运,而一定要在这里静静的等待那些所谓的诸佛的安排?

七天的时间,虽然不是很长,却足够我游览大片的河山了,那就让我在最后的七天里,随心所欲的见证一下凡间的红尘世俗。

如今的我已经和原来不同了,我会飞,体会了原本一辈子都不应该体会到的感觉,我还见到了妖,见过龙,甚至见过真正的罗汉,见过无数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且我还有爱我的师傅,还有能为我唔唔哭的师伯和肯为我吐血的法海师兄。

死就死吧,全当这是一段奇妙的旅程罢了。

说走就走!

我提气腾空飞起,在高空鸟瞰,若大的礼圣寺寂静无声,我又留恋的观望了一番,决绝的转身飞速而去。

我没能看见在我离开后不久,整个礼圣寺忽然万烛尽燃,钟磬齐鸣,全寺上下所有的和尚都整齐的跪在寺门外,对着我消失的身影整齐跪拜。

读者笑了,老七哭了,长点推荐比生孩子还困难!我死切得了!

正文第十一章招倒插门的官榜

“大叔,糖葫芦多少钱?什么?这个不叫糖葫芦?叫葫芦糖呀!都行都行,请给我来一串葫芦糖,要最大个的那串!”

“大婶,你这酒馆怎么还卖毛线呀?五颜六色看起来怪好看的!难道现在已经有了毛衣编制技术了吗?啊……,怎么是面条呀……!什'奇‘书‘网'么?我当然知道是面条了,就是和你开个玩笑,麻烦你您给我来一大碗绿色的,记得多加点葱花。”

“小妹妹,你卖的这辣椒够辣吗?这么辣?还不辣不要钱?那给我来二斤不辣的!………”

离开礼圣寺后我胡乱的朝一个方向狂飞了一夜,在天蒙蒙亮的时候,降落在一个繁华的城镇里,趁着大多人都还在睡梦中,我满足的过了一次劫富济贫的大侠瘾。

劫富我可不含糊,当然是找一座城里最大最豪华的府邸潜进去,再找到最漂亮的一间屋子,悄悄的找了些金银元宝首饰装进怀里,出来的时候顺便把那几条贪睡的狼狗敲晕抱到屋顶上拴好。

济贫我也做的非常出色——自然是全都装进了我自己的腰包。我可不会真的傻到把钱送给那些所谓的可怜老百姓,我就不信现在还能有谁比我一个要死的和尚更可怜。

咱可是打一个超时代发展的社会过来的,思想绝对前卫,既然想要潇洒的活几天,没钱可不行。

用佛祖留下的法术弄点零花钱,我一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勉强算是互相扯平好了!金身夺舍这件事我也不准备和他做过多的计较,其实我很想和佛祖计较一下,可惜不知道他家门牌号多少。

有钱了就是好办事,我把我看着新鲜的玩意都卖过来仔细的研究一下,更多的是付完钱后觉得也不过如此,又扔给摊主扬长而去。

不过主要还是吃,只要是我叫不上名的食物我都要尝一尝,一般情况都是买三份,吃一份扔两份,这样才显得比那些买豆浆喝一碗倒一碗的土财主更有品位。

这倒成全了一群学乖的乞丐,我从早上逛到中午,他们也一直不远不近的缀在我身后,不管我往后扔什么都能一窝风的接住,尽管我前后换了十几种抛物手法,甚至用了更高明的雨过长街和风雪满天,在他们那一双双发绿的双眼下,总能无所遁形的用各种规格尺寸的脏手牢牢接住!

眼看天色到了晌午,这大半天的时间还是逛的比较爽滴。

凡间的建筑风格也有些看头,即和我熟悉的历朝历代都不禁相同,却又有相似之处,比如说衙门口这块榜壁,就能在各大古装剧里经常看到。

正中一张大红纸的榜文最为显眼,略潮的墨迹上卡着方正的官印,显示着这张榜文刚刚粘贴不久,一大群人把这里围的水泄不通,吵吵嚷嚷的听不清楚在讨论什么?

“闪开,快闪开,没刹车昂!”我是中国人,所以我当然也要凑个热闹。

人群果然很识趣分开一条路,其实本来他们是不想让路的,可惜我的胳膊头比他们粗,三两下就挤到了榜壁下。

到了跟前我就傻眼了,这不知道是哪国的鸟文,我居然一个字不认识!

一个胖子看见我为难的样子一撇嘴:“装什么大头蒜,告诉你,这上边是用宫廷祭文写的,是国师给天上的神仙看的字,不是随便拉个白丁就能认识的。”

“胖子,你说谁呢?”

“和尚,我就说你呢。”胖子的神情居然比我还横,“小和尚我跟你说,我注意你很久了,你这个小和尚几乎转遍了大梁城所有的大小吃店,你不但吃了肉,而且还喝了酒。”

我老人家受过十几年的后现代教育,英文鸟文全都认识一些,而后又研究了五六年的繁体‘神文’,不能说博古通今,也绝对算是饱读诗书,虽然上边的字我不认识,可怎么说也能算是白丁。

不过我还是一愣:“这位胖大哥,我很礼貌的问下哈,您是怎么看出我是和尚的?”

胖子的脸立刻憋成了猪肝色:“小和尚,你故意逗我笑是不是?剃光头、烫香疤、戴戒箍,穿袈裟,你不是和尚难道还是捕快?”

对呀!我怎么就没想到!

我使劲的一拍大腿,这个后悔劲就别提了,我怎么就没想起把这身行头换了呢!

“去去去,你这小和尚一边玩去,别在这瞎捣乱,只有皇家的一等大事才能用祭文书写,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胖子跟我来劲,我还真就和他叫上板了,“胖子,这些字我认得也好,不认得也罢,可这榜我是揭定了。”

“你要揭榜?”胖子瞪大眼睛上下打量我,“小和尚,你可看好了,这是梁王爷贴出来的官榜!”

“闪开,都闪开!”我可劲晃着膀子走到着榜壁下,一伸手顺利的揭下这张大红榜,然后用挑衅的眼神看了看胖子!

笑话,想早死几天都不行,我还能怕什么?再说好歹我现在也是半个神仙,解决点民事案件还不是洒洒水。

我可以大言不惭的说一句,只要不是招上门女婿和治疗不孕不育,其他的我基本都行。

等我把榜一揭到手里,众人立刻发出阵阵赞叹的唏嘘声,而且还有人大声的称赞道:“这小和尚脑子有毛病吧?”

我一翻白眼,心里暗骂,这群土老帽,怎么夸人呢这是?

正琢磨的时候,四个官大哥突然从天而降,不容分说一把挎住了我的胳膊!

要问我怎么看出他们是官家狗腿子的,那还不简单,你看那拽得二五八万的表情,好象谁家欠了他两沓子纸钱一样,你要是打城管大队门口站上五分钟,你也一准能看腻歪!

我怒目,因为我心里有底,这绝对不是我早上的案件败露了。一来,无论什么时候,吃差饭的都不可能有这么效率;二来,如果真败露了,他们怎么可能只是上来架住我的胳膊?

“放手,都放手!干什么你们这是?”

四个狗腿子一愣,似乎是想不到我这个人这么横,短暂的失神后立刻换了一张笑脸,点头哈腰的抚平我袖子上的褶皱。

“小和尚……,不不不……,禅师,您别生气,难得仰见神仙风采,我们这是太激动了。不过……,您可要把榜看好了,确认您真的能行?”领头的狗腿子哈着腰,仔细的拽平了我肩膀上最后一个褶道。

“然也……”我当然行,而且是非常行的那种。

人群在盯着我,胖子在瞪着我,所以我的姿态必须要高,反正就七天,玩呗!

“那就好,那就好”狗腿子擦了把汗,看来上边给他的压力不小,“不过……,禅师呀,王爷这榜上可写明了,谁能破了小郡主中的妖术,王爷便把小郡主许配给他招为驸马,假如是江湖骗子,那可是要杀头的!”

呃,玩笑开大了,闹了半天还是招上门女婿,有倒是色字头上一把刀,虽然我不是很排斥这把刀,但是我不敢保证我身体里的金身会不会喜欢,破妖术不难,我也可以不要小郡主嫁给我,不过小郡主一旦被我的英俊潇洒而折服,非要死皮赖脸的跟着我,那可如何是好?

脸也露了,大尾巴鹰也装了,还是打一枪换个地方要紧,其他的事慢慢考虑吧。

“罗嗦什么?跟你个奴才说有用吗?还不速速带老衲去见你家主子。”

平时师傅自称老衲的时候都特有派头,我不由自主的也学了过来。

旁边一个黑脸的狗腿子显出一些怒色,领头的狗腿子赶紧连使眼色,那意思分明是:“忍一忍,一旦他不行,再好好扒他的皮不迟!”

一转身,四个官爷爷立刻又恢复了那副鸟样,蛮横的吆喝着分开人群,又回身客客气气给我引路,我踱着四方步,幽闲的跟在后边!

还有七天了……,不,是六天半!所以,玩呗!

正文第十二章榜上高人神通各显

梁王府今天一早发生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第一个早起的下人拉晨屎的时候,发现梁王大殿四角的嘲风兽头上,正拴着梁王养的四条神犬,待他喊来众人,七手八脚的把四条小牛犊子一样的大狼狗弄下来后,发现平时凶巴巴的四条狗全都不叫了,而且每只狗的头上各都有一个核桃大的包,初步断定是让人打成了痴呆狗。

我不得不承认,这事赖我。

第二件,容花小郡主的闺房内发生失窃案,丢失金银首饰若干,纹银三百两,金元宝十六锭,奇怪的是名贵珠翠却一样没少。

这件事也赖我,我个人认为珠翠毕竟不能当货币流通,而且消费时风险较大,总不如真金白银花的放心,如今那些金银首饰经过我一揉搓,都变成了一个个金银疙瘩,谁要是能看出它的原身是个什么样,我就立刻跪下磕头管他叫祖宗。

第三件事,也是最重要的一件,容花小郡主今晨中了妖术,傻了!

小郡主年芳十七,正是花一样的年纪,更何况生的更是人比花娇,谁知道从早上开始,小郡主就一直流着哈喇子,目瞪口呆,一言不发。

在小郡主闺房的东墙上,血淋淋的书了一行字,意思是小郡主被他看中了,让梁王将小郡主仔细梳洗打扮,穿戴好凤冠霞帔,今夜子时他就要来迎娶小郡主,如果梁王敢不照办,不但小郡主就会永远这样痴痴呆呆的,而且还要一把火烧了梁王府。落款是——道灵大仙。

苍天在上,这事可真不赖我,我还没无聊到要抢个未成年的小丫头做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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