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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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为你-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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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说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怎么撞上的?”

“对方酒后驾车,运渣土的,想抄近路在单行道上逆向行驶,结果把人撞了。”警察犯难地看了眼妞妞,“我们要做笔录,可她不配合,总不说话。”

“能不能等到手术室里人醒了再一起问?”

他说行,已经有两个目击者做笔录了,然后把派出所的电话号码给他。

“麻烦你了。”谨言客气地道谢。一一正查看妞妞手肘和膝盖处的擦伤,他蹲下着急地问,“伤着哪儿没有?怎么不涂药?”

妞妞还是不吱声,一一急了,拉她起来。“我扶你去上点药!”

“不去……”她终于开口,声音暗哑。“我就在这儿。”覃为闭上眼睛之前说过,别离开他。

“那也得洗干净,听话。”伤口处的血粘着沙土结成痂,也不知道医生干什么的,都不帮她包扎一下。

她只是摇头,固执地掰着椅子不肯走。

谨言没法,只得跟一一说:“你在这陪着她,我去叫护士。”下楼到急诊室找人,很快有个白衣天使捧着托盘上来。

双氧水倒在伤口上泛起气泡,血肉模糊的很是吓人,一一蹙着眉偏过头不忍心再看,妞妞却像感觉不到疼痛,眼神茫然地盯着半空。她的手掌也擦伤了,护士想掰开涂点药,她不松拳,只是紧紧握着那个戒指盒子。

“松开哦?听话。”谨言硬着头皮掰开她的手,把东西给老婆拿着。

妞妞马上换了只手又把盒子拿回来紧紧握住。

“你轻点,小心痛。”一一红了眼圈。“没事哦,别怕,老大肯定没事。”

“要不跟一一先回去歇会,我在这儿守着,”谨言轻声劝说,“他手术还不知道要多久。”

“我不走,我哪也不去。”

“那我陪你等着。”一一轻轻摸着她的手背安抚,知道她这时候肯定不愿意走。

手术室门突然打开,一个护士慌慌张张出来,谨言急问情况怎样。“血压急降可能要输血,病人RH阴性A型,但我们院里没有。”说完飞快地跑去血液室。

“……没有?!什么破医院!”谨言又气又急,愣了愣忙掏出手机打电话,看能不能找到人帮忙调血过来。

妞妞脸孔煞白,站起身就要往里面冲。

“别急!”一一忙拉住她,“现在正想办法,肯定有,你别急。”

她跌坐在椅子上抱住她,想大声哭又不敢,只能死死抓住戒指盒,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浮木。“他能不能醒?”

“能,肯定能。”

“都怪我……他准备今天跟我求婚的,可我还跟他吵。”眼泪掉在玫瑰红的绒布盒面上,湿痕慢慢濡开。“是我的错,我知道错了,只要他活着,他活着我什么都愿意,就算不回来我也愿意……”

不管他回来的目的是什么,赎罪也好弥补也罢,爱不爱无关紧要,只要人活着,就有希望。再怨再恨,分开的那七年她其实从未想过放弃等待,但如果结局一定要以这种方式画一个圆,她宁可从未遇见过他,也不要等在手术室门外体会生死别离。

半个小时后血袋还是没有送到,但手术室的红灯却熄了,几位医生摘着口罩鱼贯而出。妞妞猛地站起来,脑部缺氧一阵晕眩,耳朵里突然嗡嗡作响听不见声音,只看见医生一张一合的嘴型——

对、不、起?

眼前一黑,她直挺挺地往后倒去。

番外 债

十岁那年的暑假,叶岚跟随家人从杭州搬到C市。

到达新居的时候很多人迎上前,握手的寒暄的,她看见外围孤零零站着一个瘦瘦的小男孩。爸爸拉着她的手过去说:“这是我们邻居,以后跟岚岚是同学。”

叶岚友好地伸手。“我叫叶岚,你叫什么?”

“覃为。”他跟她握手,但是没有笑容,眼神倔强清冷。

覃为话不多,身上有着同龄孩子没有的成熟以及叛逆。他爸爸工作忙,三天两头不在家,妈妈在国外,母子俩见面的机会非常少。正是逞凶斗狠的年纪,常常挂着一身彩不敢回家,坐在外面的小公园里一个人待着。

叶岚见过他打架,年纪虽小却不怕死,对方比他高一个头身材壮实一倍,也敢直接扑上去开打。久而久之河东这一片都知道有个为哥。名号的传播跟他那亦正亦邪的老爸覃骥有关系,但更大程度上得益于覃为自己下手时的狠戾。

初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叶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适应,尤其爸爸妈妈忙生意顾不上她,大她六岁的哥哥上封闭式寄宿中学,家里只有保姆和八十多岁的奶奶。在学校的苦恼无人倾诉,她只能独自躲到角落里生闷气。有一回被男同学欺负,委屈极了,忍不住哭起来,覃为不说话,走过去挡在她面前盯着对方,眼皮都不眨一下,直到那小男孩心里发慌跟她道歉为止。

放学时覃为等着她一起走,告诉她:“哭没用,要是心里委屈就揍他一顿,我帮你!”

她当然不会打人,但被他的一本正经逗笑了,一天的坏心情烟消云散。

从那天起叶岚开始当小尾巴,他到哪儿她就到哪儿,哪怕打架也跟着。覃为不喜欢看女生掉眼泪,她就告诉自己胆子放大一点,不哭。他打架受了伤,她就帮他瞒着覃叔叔偷偷拿药给他涂上,即使他满脸嫌恶地洗掉。

六年级时班里转来一个男生,莫梓彧,皇城根儿下的官家子弟,人有点傲气,但确实有傲气的本钱。长得漂亮,成绩顶呱呱,写得一手好书法弹得一手好钢琴,刚来学校就受到小美眉们的热烈欢迎。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叶岚。

莫梓彧嘴巴甜会哄人,就爱追着漂亮女生跑,越是追不上的越有兴趣,叶岚这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彻底激起了他的雄心壮志,发誓非追到不可,天天写情书早晚接送。叶岚烦不胜烦,但他脸皮实在太厚了,怎么骂都骂不走,只能尽量躲着他。

这样你追我闪的日子直到初二某天,莫梓彧手持一束玫瑰当众示爱,她终于受不了了,回家的路上跟覃为诉苦:“你帮我赶跑他好不好?”

覃为说好。

第二天放学后真的跟他打了一架,很惨烈,两个人脸上都挂了彩,在家躺了两天才回学校。

放学后叶岚去隔壁看望伤员,覃为正坐在房间里玩飞机模型,手臂上有伤痕,嘴角还是青的。她说:“谢谢你帮我。”

“不是帮你,”覃为头也没抬,“我早就看他不顺眼了。”

“那你为什么跟他打架?”

“他说我装相,我就揍他!”他恨恨地摆弄模型,扭头看着她噗一声笑了。

傍晚的余晖透过窗框照在他脸上,唇角弯弯,眼珠在光线里呈现剔透的琥珀色,长翘睫毛仿佛镀上一层光芒。十四岁的女孩傻傻地跪坐在他身边,突然听见自己的心跳,砰砰砰!像满怀的兔子在不停奔跑,无法安静。

喜欢上他了吗?

叶岚肯定地告诉自己:是。

为什么?

不为什么,也许只是因为那晚斜晖里的浅笑。或者更早,早在小学那一次她被同学欺负,他默默地护着她。

那他呢?

他也是喜欢她的,不然不会跟莫梓彧打架,对吗?

初三毕业,叶岚顺利升上高中,覃为因为文科成绩太差劲留级了。第二年去妈妈那边呆了半年拉下课,仍是做留守者。第三年覃骥发下话:“怎么着也得考个大学吧?”覃骥自己因为文革耽误了上大学,虽然并不觉得读书才是唯一出路,但做父母的谁不希望儿女成才。

可惜覃为的叛逆劲上来了,你说要读书是吧,我偏不读,逼急了升学考试中干脆送给老爸两个鸭蛋:语文和英语。覃骥差点背过气去,这孩子从小脾气就倔得跟头牛似的,初一时老师见他数学好让他参加奥赛,他倒是争气,第一次去就拿了省里第一名,但后来说什么也不干了,理由是:“老让我做题老让我补课,烦不烦!”这回为考高中又呛呛上了,覃骥气得暴打他一顿,最后拉下脸找关系把他塞进名扬中学。名扬教学严格,而且还有老朋友的儿子上官谨言在,说不定在谨言的督促下那头牛能自觉一点。

名扬离家远,覃妈妈特意在学校附近另买了一套房给儿子住。搬家那天叶岚送给覃为一条银项链,不好意思告诉他其实是一对,只是说有时间的话就回来找她玩。

他笑着说谢谢,他很喜欢。

几个字让叶岚兴奋得一晚上没睡着,一直握着脖子上的项链直到天亮。

后来她常想,如果当初直接说,她喜欢他,可以等他,结局是不是不同?或者如果他不去名扬,如果他不复读那么多个初三,如果她能在学习上帮他再抓紧点……

可惜,爱情没有如果,幸福不能假设。

而人生的际遇往往就在最不经意的一次错过中完全改写。

高三的夏末,叶岚趁着学校组织活动偷偷溜号去看覃为,第一次见到了那个小女孩。

她扎着两条辫子,躲在谨言身后哭得两眼通红,噘着嘴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覃为冲她笑,笑得欢快,她说学校不许抽烟!他就乖乖地把烟收起来。

她叫沈思琪。

覃为叫她妞。

他叫她时尾音稍稍上扬,唇角微翘,眼神柔和,像唤着最最疼爱的妹妹。

叶岚也有小名,朋友们叫她叶子或者岚岚。但覃为从来都是叫“叶岚”,像老师上课点名那样一板一眼。

沈思琪有什么好?爱哭爱使小性子,只是个不懂事的小丫头。可是覃为见到她总是笑,原来他不是讨厌所有女生的眼泪,原来他受伤时也愿意涂药,原来他的笑容对着别人还能更温暖更灿烂。

月考时叶岚从班里前五惨跌到二十几名,爸妈没有责怪她,但她还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两天没有吃饭。奶奶看得清楚,拍着她的手宽慰:“傻丫头,凡事不要太强求。”

她大声告诉耳背的老人家:“我不傻,也没有强求,我只是爱上了一个人!”

她要比沈思琪做得更好,要让覃为知道谁才是最爱他的人。高考结束,叶岚的第一第二志愿全填在省内,尽管估分超过重点线几十分。她在家学着做红烧鱼,因为覃为喜欢吃;看各种军事杂志,因为覃为喜欢看;有空就去他家帮他复习功课,给他带去各种糕点,聊他喜欢的话题。

这么努力也只换来他愈加客气的笑。

到底哪里做得不好?叶岚无数次地想。他可以在发烧的情况下跑去迪厅替那小丫头挨刀,他不要她精心烹制的鱼,偏偏要吃小丫头煮得一团糟的火锅,他不看军事杂志了,带着小丫头溜冰种葡萄,他收起了她送的项链,手腕上却戴着小丫头买的廉价品。他看着那个小丫头的眼神,好像全世界只有那一处风景。

叶岚绝望到极点,但仍不想放弃,一点都不想。他们两个在一起那么不合适,一个成熟复杂,一个天真简单,性格相差如此之大,总有一天覃为会发现谁才是最适合他的另一半。

所以当那年的夏天,覃为终于一声招呼都没打就去了米兰之后,她反而高兴起来,恨不得他永远不要回来!她知道这种想法也许有点恶毒,但爱情根本就是自私的。

大学一毕业她就去了米兰,没跟家人商量,代价是整整半年没有取得妈妈的原谅。

就算不原谅又能如何?如果爱一个人,那就勇敢地去追求,不要有任何顾虑。很多年后想起当时的义无反顾,叶岚唯有浅笑,不知对错。

对于一个年轻女孩子千里迢迢追随而来的举动,覃妈妈是有亏欠的感觉的,因此安排了一个很轻松、薪水又可观的职位。叶岚婉拒了,宁愿跟在覃为身边与他一起同甘共苦。

那时候覃为才读大二,要读书还要打理公司,有时还要应付他家那些舅舅姨妈们的挑衅。公司的事情几乎是他一肩挑,因为覃骥毕竟是外人,有些事不好插手,何况还有国内的事务缠身。覃妈身体不好,时常在家休息,外公外婆年纪大了更帮不上忙。而覃为对自己的要求几近苛刻,如果能不麻烦到叶岚的话决不麻烦,每天都非常辛苦,常常工作到深夜两三点才休息,早上七点又起床看书看文件,瘦得令人担心。

叶岚不止一次劝道:“我是你的助理,很多事情应该我来做。”

他只是笑。“女孩子太辛苦的话容易变老,我能做的当然自己做。”

她不是笨蛋,隐约听出话里的意思。是不想欠她太多吗?但这是她心甘情愿的啊。

要忘掉过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叶岚明白,也有信心等下去。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总有一天他会慢慢淡忘那个人,哪怕需要五年、十年,她还是愿意等。

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这样拼命,好像借由疯狂的工作来逃避什么,又好像暗藏着某种希望。

直到那个周末,她想起前晚有点事情没做完,回到公司推开办公室的门,看见覃为呆呆地坐在椅子上对着电脑,眼底晶莹一片。

从未见过他这样的表情,她惊讶地看着他。

覃为迅速扭开脸,隔了一会转回头咧嘴笑笑。“眼里进沙子了。”

叶岚回他一个微笑,没点破,走过去看到屏幕上大大的照片。是那群孩子的合影,沈思琪浅浅地笑着,瘦了不少,头发剪得很短,像个男孩子。

原来如此。

一个男人肯为一个女人哭,到底他的爱有多深?

心里某个地方似乎迅速碎裂崩塌,叶岚愣愣地站在办公桌旁望着电脑屏幕上的短发女孩,第一次确确实实感觉到心死的滋味。

“谨言发过来的,我跟他发邮件呢。”覃为笑着说,抓过鼠标点关闭,手却有点抖,点了好几下才关掉。然后问她有什么事。

她平静下来,说有个客户的资料没看完。见他又翻开文件,忍不住建议:“别太辛苦了,今天礼拜六,要不我们去游乐场玩?”

“你去吧,我不想去。我想早点接手公司,不认真不行。”

“那也用不着这么拼命吧。”

他点了支烟低头看文件,很久没说话。就在她拿着资料要出门时,他突然说:“早一天接手公司就早一天回国。”

声音很轻,但叶岚听得清清楚楚,鼻子一酸,头也不回地快步走出去。

原来她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总以为时间能改变一切。

然而对有些人来说,时间是不存在的,因为他不想改变,不会改变,那么即使到化为尘土的那一天,也还是保存原状。

这份认知让叶岚发疯似的嫉妒,却又无能为力。覃为心里的那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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