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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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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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偏这刻阻上他们的,正是一支重甲步兵队——他们的武器虽然是假货,战甲到是货真价实。
  而为首的那个壮汉,力气更是大得惊人,手里拿着无锋战刀,竟当成了大锤来使,一刀挥出,带出一股雷霆气势,闪现出层层的流星翠芒,其势万钧,无可抵挡,竟然就那样将一名骑兵生生从马上震飞了出去。随后就是一阵长矛蜡杆对着那坠地的骑兵轮番狂捅。要不是身边的人救得快,他差点就成为龙牙军第一个被蜡杆捅死的骑兵了,而且是被自己人捅死。
  砍翻逃兵的年轻人则已经开始组织弓箭队了。
  令戚长佑大吃一惊的是:这支由二十个人左右组成的弓箭队手中的箭支在阳光下闪出了明晃晃的寒芒。
  是真家伙!
  “方虎,方豹,带你们的人跟我去冲散弓箭队!”戚天佑大喊。
  二十三名骑兵立刻绕开战场,由左侧向红色大帐发起冲锋。
  “目标:右侧冲锋骑兵。标定距离,五十米,锁定射击,放!”远处那督战的年轻人大喝!
  唰唰唰,数十只箭冲上半空,呼啸着向着戚天佑等人射来。
  不愧是沙场百战的老兵,面对散落的箭雨,二十三名骑兵同时竖起皮盾,以身盖马,以盾遮头,挡住了大部分的要害部位。第一轮射击,仅一名骑兵肩膀中箭。
  那骑兵只是嘿嘿一笑,然后骂了一句:“妈的,被几个新兵蛋子给射着了,真丢人。”然后一刀砍断箭尾,无视痛苦,继续奋力前冲,仿佛那胳膊不是长在他的身上一般。
  敌骑的悍不畏死,令弓箭手的心中同时震撼。
  战场之上,恐惧是最要不得的心理。它能让一切努力训练化为流水。
  失去了战意的弓箭手再无准星,对那支骑兵的射击便再无任何威胁可言,五十米的距离,倏忽便至,弓箭手们失去有效射程,又无步兵的保护,彻底暴露在了骑兵的铁蹄之前。
  “人在营在,人亡营亡。弓箭手,弃弓换刀!”那年轻人大喊。
  但是这次,没人再听他的了。
  戚天佑单骑若虎,狂飙至那年轻人的跟前,一刀挥出,势吞山河。年轻人单手长剑以抗,只感觉到好象一重大山压了过来,将他整个人都击上半空,哇的一声,人未落地,一口鲜血已经喷了出来。
  此战,胜负已定。


第二章 新兵(1)
  当人类抬首仰望头顶的那片星空时,总不免会想到,在天的尽头,会是什么?
  宇宙如此之大,穷一生之力也无法探得沧海一黍。
  或者,有许多我们无法理解,无法认知的世界,就在那星空的彼岸。
  人们渴望探索宇宙,但从未有人类真正能征服它。而它,或许就正在那无尽的苍茫中,悄悄地窥视着万物苍生。
  偶尔,它也会降下命运的召唤,选出一个幸运儿来……
  “如果,那的确是一种幸运的话。”浅水清躺在草地上叹息。
  不管怎么说,来到异世界,至少比从万丈悬崖上摔下来,跌个粉身碎骨要强得多。
  攀岩攀到一跤跌到异世界,对浅水清来说,实在只比死亡好上那么一点。
  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年,浅水清二十岁。手中除了一把虎牙军刀,一条攀岩专用的固定索和一盒防手汗的特制攀岩用粉,身上便别无长物。
  在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原来的世界之后,除了惊讶,感慨和迷茫之外,他最大的感触就是——徒手攀登的确对自己没任何意义。
  假如可以,他更希望带着一挺重机枪来到这个世界。
  在那之后不久,他便开始四处流浪。
  走遍了这片大陆的山山水水。
  哪怕饥寒交迫,穷苦潦倒,他也无怨无悔。因为他天生就是一个喜欢四处流浪的人。他喜欢用自己的双脚去丈量土地,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这片辽阔世界中那尚被人发现的美丽。
  在他最饥饿的时候,有人告诉他,当兵有饭吃,他却只是淡然一笑,便拂袖而去。
  他不想为了吃饭而去当兵。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原来这个世界更象是柏拉图的《理想国》——这是一个等级分明的世界,由君主,骑士和平民组成。
  当兵,不仅仅可以有饭吃,更重要的是,还有尊严。
  那一年的冬天,浅水清终于来到了军营,报名成了一名新兵,开始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
  因为他开始厌倦了这个世界。或者说,他需要新的刺激。
  在训练到第一百天的时候,他到这个世界的年头,刚好满三年。
  那一天,他为自己开了坛酒,对酒当歌。然后,他借着酒劲提着剑,和大家一起,呼喝着发起冲锋,进行着一次又一次无聊的军事演练。
  那一天,他第一次看到原来只要有一百个骑兵,就可以发挥如此巨大威猛的气势。
  那一天,他第一次切身体悟到,到底什么叫虎入群羊,以寡敌众和如入无人之境。
  那一天,他同时也遇到了那个改变了他一生的男人——戚天佑。
  ……
  “你叫什么名字?”
  “浅水清。”
  “挺有意思的名字,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是我父亲取的。他常说,人心若水。水深则浑,心大则浊。所以给我取名浅水清。他老人家不求我高官厚禄,锦衣玉食,只希望我好好做人,不负此心。”
  “……你有个好父亲。”
  “是的。”
  “我是龙牙军虎豹营的哨官戚天佑,来此招募新兵。有兴趣跟我走吗?”
  “还行,不过我今天刚杀了三个自己人。”
  “今天在这里可以做逃兵,明天上了战场同样可以做逃兵。你杀得好,杀得妙。这样的人,你若不杀,我就连你一起杀。”
  于是,浅水清抬起双眼看向戚天佑。
  戚天佑也正看向他,表情很认真。
  “我跟你走。”他说。
  ……
  十日后。
  戚天佑挑走了三千名新兵——几乎全是在这次突袭中表现尚佳者。
  对于一个沙场老兵来说,士兵们有多高的武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否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勇气,是否有虽置之于绝境仍奋力求生的战意,是否有战斗到底,永不放弃的韧性和毅力,是否有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以一肩之力以担山的魄力与责任感。
  对大部分新丁来说,这样的要求,已经是太高太高了。
  而戚天佑,很有幸碰上了一个半。
  一个,是浅水清。
  半个,则是那个壮实如山,力大如牛,说话声音象洪钟,一顿饭可以吃下五个人的口粮的汉子——他叫雷火。
  三千多名士兵在乡野间的小道上组成了一支长长的队伍,骑兵队前头开路,新兵们老实地跟在后方。新兵没有马,只能慢腾腾地跟在骑兵队的后面跑。他们的左右各有骑兵来回梭巡,以防有人掉队。
  “嘿,小子,被人打趴下的滋味不好受吧?”一名骑兵拍着一个新丁的肩膀大声笑道。
  那新丁愤怒的大喊:“你们得意什么?我们当时没马没刀又没枪,还被你们偷袭。你们赢了有什么好得意的。”
  “闭嘴。”浅水清哼了一声:“被自己人偷袭,总好过在战场上被敌人偷袭。战败……不需要借口。”
  戚天佑回过身看了浅水清一眼,眼中露出一丝满意的神光。
  方虎,那个一直跟在戚天佑身边的骁勇骑将哈哈大笑起来:“说得好!战败,不需要借口!死人是不该懂得找理由的。你们当时虽然没有武器,但你们手里的腊杆就不能当武器使吗?刀虽然没有开锋,可是砸在脑袋上,一样能砸得人头破血流。多砸几下,也照样能把人砸死!你们有一万个人,而我们只有一百个。一百人对付一人,就是手无寸铁,用压也得把人给压死了。可是你看看你们当时那熊样。有几个人组织起过象样的抵抗?竟然还敢找借口,我真他妈想把你从队伍里踢出去。当初老子在战场上,有一次碰到敌人夜间袭营。老子他妈的穿了一条裤衩拿了把菜刀就冲了出来。那天晚上,老子硬是用菜刀砍死了三个敌人。操你姥姥的,那可是三个老兵啊,不是你们这样的一帮新兵蛋子!”
  那个不服气的新丁立刻不敢说话了。
  到是戚天佑呵呵笑道:“你们也不用灰心。能把你们从那里面挑出来,就说明你们还是不错的。当兵嘛,谁不是从新兵过来的?你们别看虎子现在威风,他当年第一次上战场时,吓得两条腿直哆嗦,差点就没尿了裤子。”
  一众新兵哈哈大笑起来,就连方虎也不好意思再夸口自己的勇猛,原有的紧张泄气感立时消逝无踪。
  老兵和新兵的关系在这样的磨合中逐渐开始融洽起来。
  “大哥,能问个问题吗?”一个新兵小声地问前面的骑兵。
  “问吧,以后就要在一起打仗了,有什么不明白的就赶快问,别到时候再想问就来不及了。”那骑兵冷冰冰的回答。
  “我们现在是去哪啊?”
  那骑兵回过头来看看那新兵蛋子,不由好笑起来:“傻子,你知道咱们现在是在和谁开战吗?”
  “那还用问?止水国啊。可止水国在东边,咱们要去前线,应该向东走才对,怎么改向东南走了?”新兵回答。
  “行,你还知道方向。止水国是在东边,可是丰仓在东南啊。我们这次回来,不光要带兵回去,还得协助押运军粮,要不然我们路上吃什么?大军又吃什么?沐卫校提前五天出发,估计现在已经在丰仓城等我们了。等到了那里之后,大家会有一天休整,然后立刻赶路。”那骑兵回答得到是很详细。
  “那……我们到时候有没有战马啊?”那新兵又问。
  这个问题引来一片哈哈笑声。那骑兵恨不得给他脑袋上来一下,笑了半天才回答:“你小子以为你是谁啊?一个新兵蛋子,还没上战场就想要马?你骑过几次马啊?就你们现在这副熊样,你的命怕是还没一匹马值钱呢!”
  这话令那新兵的脸一红,没敢再问下去。
  那个时候,浅水清冷冷地接了一句:“那么你的命呢?比一匹马值钱吗?”
  那骑兵一楞,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戚天佑扬了扬了手,制止了手下骂人的冲动。他策马回转,来到浅水清的身边,微笑道:“你好象不喜欢他那样说?”
  浅水清漠然回答:“我们可以杀人,但不可以不尊重人。”
  戚天佑一呆,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如此肆意,张狂,弄得浅水清莫名其妙,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笑得。
  或许,自己仍未真正融入到这个世界中去吧,有很多看来可笑的东西,在他看来,一点都不可笑,反却有些可悲。
  笑声突止,戚天佑冷冷地看着浅水清,猛然间一鞭抽了下去,正抽中他的后背。
  火辣辣的痛。
  戚天佑森然说道:“浅水清,既然你要尊重,我就教你什么叫尊重。我告诉你,我手里的这些兵,个个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们的命,到底值不值钱,不是你来决定的,而是我来决定。而我的命,则由我的上司决定。你要尊重生命,就先学会尊重老兵吧。”
  一众骑兵冷漠地看了浅水清一眼,谁也没有说话,继续默默前行。
  那个被浅水清教训了的骑兵看了浅水清一眼,然后转头对戚天佑说道:“我看这小子不错,会是个好兵。”
  戚天佑眼中飞出一抹深沉的浓烈:“只有活着的兵……才是好兵。”


第三章 新兵(2)
  “这里的世界很美,我喜欢看它。至少在我曾经的世界里,没有这样清鲜的空气,也没有这样随处皆可饮用的溪水……队伍已经行进三天了。明天,我们就要到丰仓城了。那里是天风的军粮中转地。由那里,我们将转向东部前线,与敌人作战。听说敌人从来都是龟缩在城堡里不出来的。所以打起来大多都是小规模战斗。暴风军团在前线只布置了一个镇的兵力,看来也没打算一路杀过去,拿下三重天。这样的战斗,看起来更象是孩子负气般的吵闹,每天不吵几句就不肯罢休,却谁也不愿动真格的……或者,不是不愿动真格的,而是对手玩不起大的,就始终和我们做小打小闹的接触……”
  合上日记本,浅水清把笔小心地收好。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并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可来到这里之后,每天写写日记,就成了他打发无聊时光的一个好办法。
  至少,有许多心事,他可以倾注在日记之中,而不用闷到让自己发狂。
  现在是休息时间,浅水清一个人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记日记。
  轻轻的踏步声传来,浅水清抬头望去,是戚天佑正站在自己的身旁。
  他笑问:“在做什么呢?这么神神秘秘的。”
  “没什么,记日记而已。”
  “记日记?那是什么意思?”戚天佑第一次听到日记这个名词,感到很惊讶,坐在他的身边问。
  浅水清无奈地抓了抓头皮:“就是把每天所想所见的一些事记录下来。以后没事的时候就自己看看会觉得比较有意思。”
  “哦?”戚天佑扬起了眉头:“听起来很新鲜,能让我看看吗?”
  浅水清立刻摇头:“这是隐私。”
  虽然观澜大陆没有隐私权这种概念,但戚天佑至少还是懂得什么叫尊重隐私的。他耸了耸肩问:“没记我坏话吧?”
  浅水清开始翻本子,然后朗朗读来:“我们的哨官叫戚天佑,挺有本事的一个人。冲击训练营时,只一刀就把我劈飞了,也不知道他怎么练的。不过我很惊讶一个打了三年仗才只升到哨官位置的人,怎么就敢做出那样的事来。那天他用一百名骑兵冲垮了一万人的部队,让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兵贵精而不贵多。奇怪的是,他那天打伤了数百名新兵,而我则杀死了三名新兵,军部竟然连问都不问,反而夸我和他做得好。我想……身逢乱世,命如草芥,或许就是对这一切最好的解释吧。不管怎么说,他是名很勇猛的战士,这是事实。我想,我要跟他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合上日记本,浅水清说:“就是这些,没别的了。”
  戚天佑满意的点点头:“听着还不错。”
  想了想,他说:“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象个书生。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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