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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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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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上薇

【,】

一、(1)

一、(1) 宝茹躺在床上,外面在下雨。

总是雨下不停的吴城,她翻了个身,听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不由叹了口气。

“我结婚了,宝茹……”明清昨天在电话里跟她说,她的语气很平静,完全不像是在宣布一件人生大事,以致于目瞪口呆的宝茹在挂了电话之后,还以为明清是在跟她开玩笑。

但她知道明清是从来不开玩笑的,高中时跟她做了三年同桌的明清,看起来有点冷漠不爱理人的明清,总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明清,一直都是宝茹的偶像,可是完全没有想到,她居然就这么结婚了。

明明之前一点征兆都没有。

宝茹又叹了口气,也许每个人都不一定是他看起来的那个样子吧,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小宇宙,然后说不定哪一天,这个小宇宙就爆发了,宝茹想,虽然她还不是太能接受这个事实。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身边的朋友渐渐变得忙碌起来,好像每个人都开始有了明确的人生规划,并且在努力地按着计划生活。上个礼拜在路上偶然遇见从前的初中同学,也说刚刚辞掉银行的工作,正在准备出国。

好像只有她,还是这么浑浑噩噩地存在着,既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更多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在被要求扮演的那个角色推着走,而不是自己在推着那个角色走。原来从头到尾,总是一成不变留在原地踏步的人只有自己一个吧。

宝茹感到一阵不知名的难过,难道是因为这个鬼天气吗,她知道自己应该为明清高兴,却又深深地觉得自己被遗弃了。

又在床上磨蹭了一会,她知道自己不得不起来了。爸妈和姨妈一家一起去乡下扫墓,这个周末只剩下她和家讴两个人。家讴晚上值班,她得买了饭带去医院跟他一起吃。

下雨天总是叫人昏昏欲睡,原本下午她只是想坐在床上备课,结果一不小心就睡着了,而且一睡就睡到了黄昏,醒过来的时候,屋里没有开灯,一片昏暗。

宝茹捡起那本被她掉在地上的备课笔记,耙了耙乱糟糟的卷发,去卫生间洗了把脸,用黑色的发卡把额前不听话的刘海都别到耳后。然后她穿上外套,抓起茶几上的钱包和钥匙,在玄关匆匆套上靴子,很不情愿地在这样湿漉漉的雨夜里出了门。

从家里到军医院走路大概要15分钟,撑着伞在细雨中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宝茹低头看了看脚上那双新买的靴子,还是抬手招了辆出租车。

在车上,她打电话给家讴。

“什么事?”过了一会,他冷淡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程家讴是一个可以说半个字的时候绝对不会说一个字的人,就像他接电话的时候永远不会说“喂”或者“你好”。宝茹几乎可以想象出他此刻的表情,那就是,面无表情。

“晚饭吃什么?”宝茹想起她打这通电话的目的,“不可以说随便,因为你昨天已经说过了。”她讨厌别人对她说随便,因为她自己也很喜欢说随便。随便,一定是世界上最讨厌的两个字了。

“……”电话那头没了声音,宝茹想,他大概是在朝她翻白眼。

一阵沉默后,那头问:“有哪些选项?”

“A、炒饭;B、蛋炒饭;C、两份蛋的蛋炒饭。”

“C。”他不假思索地说完,挂了电话。

宝茹把手机塞回口袋里,其实还有一个选项她没有说完,选项D是日式鸡蛋猪扒饭,哈,所以活该他没有肉吃,宝茹在心里暗爽了一下,用余光瞥到出租车司机正在用力抿嘴。

难道现在的出租车司机也这么寂寞吗,宝茹疑惑地想。

宝茹其实很小的时候就认识家讴,他从初中开始就寄住在她的姨妈家里,是她姨父的侄子。那个时候宝茹才上小学三年级,但是她已经懂得分辨美和丑了。所以当她看到家讴的第一眼,就忍不住想去亲近他。那一天,她换了鞋子跑进姨妈家的客厅,看到家讴坐在沙发上,穿着浅灰色的衬衫和V字领的蓝色羊毛衫,皮肤白皙,鼻梁高挺,眼神冰冷却迷人,英俊得甚至,不太像一个真人。她于是整整缠了他一晚上,他用左手吃饭,她笨拙地把勺子换到了左手;他冷淡地瞥了她一眼,把勺子换到右手后,她也笑嘻嘻地再把勺子换到右手。他把横在胸前的手臂从桌面上挪开,她也跟着把手臂放了下来。只是,无论她怎么顽劣地学他,他始终面无表情。

晚饭后他去书房看书,她也跟着跑到书房坐在他旁边看书。他看她一眼,然后把书放在膝盖上,她也看他一眼,咯咯得傻笑,然后也把书放在膝盖上。当他无可奈何得重新举起书挡住脸时,她也举起了书挡住了脸,当然那一晚上他再也没有把书放下来过。

直到晚饭后爸爸妈妈要告别她还是舍不得走,而程家讴却从头到尾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当她站在门口拉着爸爸的手回头期待他跟她说一声再见的时候,他只是冷冷地看着她,然后转身往楼上走去。

三年级的宝茹什么都不懂,她甚至不懂她的行为其实是一种恶作剧,而她的本意却只是为了吸引家讴的注意力讨他喜欢,结果自然是弄巧成拙。她对程家讴的好感持续了两个多礼拜,每天都吵着要去姨妈家,直到她学他走路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在眉毛上方留了一道疤;直到班上来了新的转学生,并且变成她的同桌。

后来宝茹再大一点,每当想起这件事,都觉得丢脸的很。她常会想,要是她是程家讴,恐怕也会讨厌死陈宝茹了吧。所以在懂事之后,除非必要,她几乎没有再跟他讲过话。而程家讴显然根本没有把她放在眼里,尽管他越长越好看,他却愈发沉闷冷漠,他总是独来独往,寡言少语,当他不说话的时候,宝茹甚至有一点怕他。幸好她小学毕业的时候,他已经去读大学了。

偶像幻灭的感觉自然是很痛苦,但这件事从此给了宝茹一个深刻的教训,凡事要量力而行,同样的,做人也应该懂得知足。

三个月前,当她和家讴再次在姨妈家的饭桌上遇见的时候,宝茹惊讶得差点连下巴都掉下来。他们已经有十几年没见面了,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他考上大学后在姨妈家一起吃饭的时候。程家讴却仿佛一点都没有变,他依然穿着他招牌的衬衫和V字领羊毛衫,依然鼻梁高挺,眼神冷淡,依旧是那么英俊迷人,宝茹甚至觉得,他就像一个已经定型的模型一般,只是从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版,升级成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版,或许再三十年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年版。唯一的区别可能是他比以前稍微黑了一些,或许这跟他在非洲呆了一年有关。

整顿饭,宝茹克制着自己不去看他,但是又忍不住好奇想去看他,就像当年在这个饭桌上一样。毕竟快十年没见面了,她对他多少有一些好奇。他很快发觉了她的小动作,只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把她当做空气,当她望过去的时候,他对上她的视线,抬了抬眉毛,坦然自若问起她的近况。

她很确信他那漫不经心的语气纯粹是顺便问一下的意思,比起他那上北部名校医科、毕业后去海军当兵,服完兵役后又去非洲支医,支医结束后到本地军医院工作的丰富人生经历来说,她二流师范毕业去小学当三年级班主任的浅薄的人生简直就像一张白纸。不过,反正她从来都比不上他,又何必自寻烦恼呢,他们从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从前不是,当然现在也不是。宝茹如今已经很清楚,像家讴这样的人,注定不应该是她这样的人所能拥有和企及的。他长得太好看,专业太出色,经历太丰富,思想太高深,他身上有太多光环,让他看起来遥不可及。而陈宝茹只是个普通人,她没什么优点,但是一直很有自知之明。

而且至少这一切到晚饭结束的时候也结束啦,他们应该不会有经常见面的机会,宝茹乐观地想。

然而事实上宝茹有些乐观过头了,晚饭快结束的时候姨妈突然问宝茹:“宝茹,你现在有没有男朋友啊?”

“没有啦,”宝茹笑嘻嘻地说,“难道姨妈想帮我介绍吗?”

“那可好了,”姨妈说,“正好家讴现在也没有女朋友,要不然你们相处看看呢?”

“啊……啊?”宝茹正在喝水,一口就呛到气管里。

“你小时候不是很喜欢家讴吗?”姨妈显然根本没有察觉到她的狼狈,乐呵呵地说。

“那还是……很小很小时候的事啦。”宝茹一边咳嗽,一边按着胸口痛苦地说。老人家好像对年轻人小时候的糗事总会念念不忘,时不时地就要拿出来说笑一下,难道这就是上了年纪的表现吗?宝茹瞟了眼一旁默不作声只低头喝水的家讴,觉得好尴尬,姨妈也太搞不清楚状况了,小时候的事怎么能当真呢?

“我觉得你姨妈的建议不错,”姨父居然也这样说,他笑眯眯地看着宝茹,“宝茹,家讴可是一位很好的青年啊。”

宝茹干笑了两声,决定还是保持沉默比较好。

“家讴,你觉得呢?”姨妈跟她老妈一样,就是那种很容易自high的人,一旦突然冒出一个念头,除非她自己放弃,否则完全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我刚回来工作,应该没有时间谈恋爱。”程家讴放下手中的杯子,拇指磨着杯沿,表情淡淡的不置可否。虽然他没有明说,但这个答案也等同于不愿意了。

“谈恋爱要花什么时间,”姨妈不以为意,“再说宝茹很闲啊,这不就没问题了。”

她哪里会很闲,宝茹在心里委屈,虽然教得只是小学,但是她是班主任,又是新教师,三年级的学生分明还是些不懂事又被宠坏了的小孩,连放学后扫个地都能扫得满地纸屑,所以她除了备课批作业还要当兼职保姆。天呐,虽然她不否认姨妈热情的性格很好,但有时候她也真是服了她这位姨妈,她那么热情地想要撮合她跟家讴,让宝茹感觉她好像嫁不出去一样。要是她真的嫁不出去,程家讴态度恐怕会更嚣张吧。

最好地上快裂条缝让我钻进去吧,宝茹窘迫地想。

而家讴坐在她对面,目光低垂着,继续用拇指磨着杯沿,既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好像他们说的事跟他毫无关系一样。

这个家伙,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呢,宝茹郁闷地瞪着他。

“都是亲戚,会不会不太合适?”宝茹妈妈有点怀疑地说。

“你不知道,我前几天把身边适婚的女孩子的八字都拿去跟家讴一起排了排,结果宝茹的是最适合的,要不然我怎么会提?”姨妈说。

完蛋了,从姨妈说出八字的那一刻开始,宝茹心一凉,顿时觉得大势已去,果然,老妈甩开她可怜巴巴拽着她袖子的手,眉开眼笑地问姨妈:“八字怎么说?”

宝茹欲哭无泪,21世纪还有人在相信算命这种事吗?

答案是有的,比如她妈妈和姨妈,再比如,她的很多未婚的女同事。

总之,莫名其妙地,她陈宝茹跟他程家讴,就被姨妈撮合到了一起。

“反正又不是要你们结婚,先谈谈朋友有什么关系。”姨妈居然很开放地说。

一、(2) 从出租车上下来,宝茹撑着伞,慢吞吞地走向医院附近的新快熟食店,这是一个多月来她在医院附近发现的最好吃的一家快餐店,开在百货公司的地下一楼,每次她去买饭的时候,还能顺便买一些水果和面包。

明明才刚到吃饭时间,没想到炒饭已经全部卖光了,柜台上的便当只剩下青椒肉丝和番茄炒蛋盖浇饭。宝茹别无选择地拿了两盒,不知道一会要怎么跟家讴交代。

果然,她一点都不适合玩恶作剧。

虽然直到现在,她还一直觉得姨妈让她和家讴交往这件事,像个恶作剧。

第二个周末,在吃过晚饭后,姨妈就把宝茹和家讴一起赶到了书房,美其名曰培养感情。

看着被关上的书房门,尴尬了几分钟后,家讴咳嗽一声,拿起书桌上的一叠报纸,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宝茹别无选择,只好从书架上选了一本书,坐在他对面。只不过,他们不约而同地把脸藏在书本后面,就像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期间,宝茹也试图想找几个话题来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搜肠刮肚了半天,她居然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跟他聊什么。不可否认程家讴有张好看的可以让人移不动眼睛的脸,但他看起来孤傲而冷漠,脸上分明贴着“生人勿近”的标签。而且像他那种博士程度的人,一定要硕士程度以上的人才谈得来吧。

宝茹吞了下口水,想想自己只是个学士程度的人,还是决定保持沉默比较好。

回家的路上,爸妈和宝茹聊起家讴。对于要他们交往的事,妈妈比较偏向姨妈,爸爸则保持中立。

“……名校毕业,医学博士,还在军医院工作,最重要的是咱们知根知底的,家讴虽然闷钝木讷了一点,但是看起来心肠不坏,对我们也很尊重,要结婚的话,这种人选最适合了。”

天呐,才刚说到恋爱,老妈居然已经想到结婚了,宝茹不高兴地说:“最重要的是,我们根本合不来,我对他没感觉。”

“你们才接触多久啊,谈谈就有感觉了。”妈妈理所当然地说。

“我们都认识多少年了,要有感觉早有感觉了。”宝茹踢着地上的石子,懊恼地说。

“做事都凭感觉怎么行?你别老那么不懂事,那个苏世扬,你还要为他耽误掉你的青春吗?”妈妈不留情面地说。

宝茹觉得很难堪,赌着气跑上楼:“反正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那你就快点给我找个男朋友回来!”妈妈在后面大吼。

啊!气疯了,宝茹跑上楼砰地一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她到底是在为谁谈恋爱啊。

宝茹打电话给定居在英国的表姐家恩诉苦,家恩吃了一惊。

“天呐,我妈一定是疯了,你跟家讴,”家恩停顿了一下,好像倒吸了一口气,“我想一想都觉得会笑场。”

“所以你也觉得这是个笑话吧,”宝茹有气无力地说,“我跟他看起来明明就八字不合嘛。”

“哈哈……”说好不准笑的,但家恩还是忍不住笑场了。

“不过我也记得,你小时候好像真的蛮喜欢他的。”家恩居然还恶作剧地说。

“嘿!”宝茹重重地警告了声。

“好吧好吧,不开你玩笑了……”家恩镇定下来,开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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