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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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的春天-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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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往后退了退,脸上依然有微笑,但是那种笑容……不用我形容,你们懂的,“什么叫就这么算了?”
    “我是说你的提议,其实根本不用试,想也知道不可能成功的。”我说得顺理成章,“……对吧,所以根本没必要浪费时间。”
    他慢慢地松开手,脸上的渐渐微笑褪去,到了最后根本看不出喜怒。这种反应完全在我意料之中,一般男人遇到这种事,都很少会宽容大度地拍着对方肩膀说没事没事,买卖不成情义在,做不了情人做朋友嘛。何况是他这样的男人?所以,哪怕他下一秒毒舌刻薄地损我不长眼不长脑我也可以坦然接受。这关乎一个男人的自尊,我原本应该留有余地才是。
    “你还想等他?”
    “……”我低估这男人了,他毒辣的吐槽我受不起,“不是。和那没关系,我是说,这是我和你的事。别扯上别的人,行不?”
    不过一瞬间而已,脸上的神色已经变了几变,连声音也略染讽刺,“我明白了。”
    说是明白了,可听起来却那么不对味。我鸡婆地重复道,“真的和他没关系,这只是我个人的问题。”
    他的身体往后倾,倾到一定的角度后定住。可下颚却是微收,目光落在突然拉开的那段空白距离中间的某个点上,专注地凝视着。他的模样乍一看有些平和隐忍,可空气里却充满了剑拔弩张的味道。
    突如其来的沉默让我很不适应,刚要开口重申立场便被他扬起手来打断,“好了,”他的视线移到我的脸上,低沉的声音里听不出是愠怒还是嘲鄙,“你不用解释了。”
    什么叫不用解释?不解释你明白个毛线啊!自以为是的家伙。
    不知道怎么着就有些着急,我一脚跺在地上,“擦,我说了以后和他没关系就是没关系!”向毛爷爷保证,我郝炯是说到做到的,说了会彻底把饭哥当兄弟就一定做得到!
    他看了我几秒,随即双手撑在膝上缓缓站了起来,依稀间似乎还在叹气,“真是个笨蛋。”
    “……”
    他现在这种懒洋洋的腔调是想怎样?咱暗恋某人十几年最后啥果子也没结出来已经很悲摧了,现在要彻底放下了却被人质疑可信度不高。不但被人评价为一套做一套已经很难过了,最后还要被扣上笨蛋的帽子——喂,其实他是在讽刺我吧,讽刺我像好捶打好揉捏又好受气的包子女。
    我哪里长得像包子了!
    谁说我长得像包子我和谁急!
    我气急败坏地站起来,“你说谁是笨蛋呐!你大晚上来我家难道就是为了追着我要完了答案后对我进行智力上的侮辱和言语上的人身攻击吗?啊。”
    “郝炯,你急什么?”他倒是一付慢条斯条的样子。
    都被人这么直白的地骂笨蛋了,没一点反应那就不是地球人,“林戬,这是我家,现在你站在这里是因为我是个很客气的人。可你也别太过份了,张嘴就骂人是笨蛋你是想怎样?”
    你丫的欠揍吗?
    相对我的暴跳如雷,林戬却是很淡定。他低头慢慢地将手套套上,尔后转过身来。我很抗拒地往后退几步,背靠到了墙上。手边就是大门,我的视线集中在了门把上。只要握上去,拧一拧,说声好走不送或是给老子滚得远远的,今晚的荒唐就可以落下帏幕了。我的手不由自主地摸索上了门把,冰冷的金属触感烙在热烫的掌心,人突然就哆嗦了一下。可手背很快便被带着体温的皮革覆上,微微地用力。
    “郝炯,虽然你是个笨蛋,可却是个长情的笨蛋。”
    
    独自等待原本就是一件很孤单的事,而默黙的等待更是如此。人的一生并不长,把大把时间浪费在等待一个不确定的答案上面,无疑是傻到令人发指了。就像林戬说的,不声不吭地用上十几年的时间,当最后的答案揭晓出来,生生地把吹了十来年的泡泡一下戳破,啥也没留下。
    他骂我笨蛋,我还是承得起的。事实上,我在网上投飘流瓶发问时,投回来的瓶子里也多是傻啊蠢女人白痴啊等成老C女了,又或者是好可惜好感动之类的回答。可,从来没人回答说,你好长情。爱情已经被8烂了,长情却差不多被遗忘。因为许多人都不愿意浪费时间去等待,等待被接受,等待被拒绝。没人会觉得做这事儿的人有多可爱,当然更不值得效仿——投资回报率简直是负到天边去了。
    可我从来没想到过有一天我会被人肯定,更没想到的是这人居然是林戬。
    果然是最了解我的,只有我的冤家对头么。
    黑色的皮革沿着我的手往上,轻轻地把住了我的胳膊略一使劲,整个人便从墙上揭了下来。淡淡的烟草味混合着青苔类植物特有的湿润香气环绕而来,
    “笨蛋,你怎么就不考虑考虑我呢?”
    我的眼睛睁得老大,脑子里却是一片的空白。听得到对方说话的声音,也听到自己说话的声音,可人就这么麻木着,根本无法集中精神去思考。只知道林戬走时候似乎挺高兴的,笑起来牙齿白白地。
    好吧,如果我的对头洗剧了,那我必定是杯具了。
    
    
    
    喂
    春节假期结束了,大家恢复了日常工作生活的状态,该上学的上学,该上班的上班,而作为一个无业人员的我此时顿显得无比凄凉。每天早上一睁开眼就得面对空荡荡的房间,孤零零地呆着,上网聊天,看小说投简历。有时闷烦了就一个人出去溜跶,看着人来人往行色匆匆。偶尔有人与我迎面而来,有时会因为我的悠闲自在而投来羡慕的目光。可他们哪里知道,我又有多羡慕他们。
    到了午餐时间我也没回去,而是在市中心的步行街上找了条长椅坐下。这里是有名的金融区,写字楼林立。楼与楼之间的缝隙栽种了大片的绿色植被,不远处还有个很漂亮的喷泉,喷泉中央站着一个光着屁股又表情骄傲地翘着JJ撒尿的小男孩。
    从随身的小包里掏出干粮,就着自带大麦茶,也是一顿不错的午餐。我喜欢这里的,喜欢看着来来往往的忙碌人们,更喜欢空气里飘散的气味——都是钱的味道啊!
    手机嘀嘀地响起来,我嘴里咬着干粮也没顾上细看就接起,一个‘喂’字还没出口,对方的声音倒先压了过来。
    “在吃饭吗?”
    林戬!
    我耳朵嗡了一下,声音马上就僵硬了,“是啊。到饭点了。”
    “你现在在哪儿?”
    我挺不舒服被除了老郝夫妻俩以外的人追问行踪,但直接喷他一句关你什么事又显得很没教养,于是便哼哼着说是在家里。
    “在家里?”他嗤笑一声,“郝炯,可不带你这么骗人的。”
    我耳根一热,“我没骗你。”
    对方一阵的沉默,再开口的时候声音带上些许威胁,“敢再说一次你在家里吗?”
    我心虚得不行,支支吾吾地正想搪塞过去。可没留意抬头一看,那个不好糊弄的男人已经站在两米开外了。撒谎却被当面拆穿的尴尬让我在一瞬间脸红脖子粗,连手脚也不知道放哪儿好了。
    他挨着我坐下,目光扫过我的爪子,问道,“吃饭啊。”
    喉咙里像是被塞了把稻草,我赶紧喝口茶润润,声音却还是干巴巴地,“嗯。”
    “在家吃饭啊。”他肯定是故意的,把家那个词儿咬得特别重。
    我把头埋了埋,心里却恨不能把他剁成好几段,“我,我刚和你开玩笑来着。”
    他双腿交叠,半侧着身子,一手撑在膝上支着下巴看我,“是开玩笑就好,可别骗我。”
    “……”真的可以在剁成几段的基础上再对半剁剁,“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他的口吻很轻松,“公司就在附近,正好到饭点出来找饭吃。你呢,怎么突然跑来了?”
    “呃,在家闲着没事,出来逛逛。”还是实话实说比较好,现在撒一个谎后面不晓得要撒多少个来圆。
    他正了正身子,笑容微敛,“只是闲了才来逛逛啊,我还以为……”
    以为啥?
    “我还以为你是来看我的呢。”
    
    这男人的思维太脱线了,必须离远一点。
    我不着痕迹地挪挪屁股,与他拉开了些距离,“少自恋,我都不晓得你在这一带上班呢?”知道了以后就不往这里来了,俺到西边的银行区去。
    “你刚才那么认真的在看什么呢?”他随手拿起我的茶罐子,放手上把玩。
    我老实回答,“我在观察人呢。”
    “观察人?”他挑起了眉毛,随即掼给我一个充满鄙视的眼神,“吹吧你。”
    我有些恼怒,“是真的,我很专心地在观察。”看他们匆匆忙忙地走来走去,想他们接着要做些什么。好像看到他们忙,我也会有些紧迫感。仿佛自己也处于忙碌而紧张的工作氛围里,有种被人需要的感觉。
    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还专心观察呢,我这都来回走三趟了,也没见你发现。”完了甩给我一个白眼,“你故意的吧。”
    我冤。
    他伸手翻了翻我身边的食品袋,“这是什么?”
    “馒头片。”昨天买多了馒头,今天出来时随手切了一个,放锅子里烘烘,方便携带又哄饱。
    他挺不要脸地拿了一片吃,吃完了评价,“味道太淡了。”
    我皮笑肉不笑地,“要不,我去前面麦当劳给你要包蕃茄酱来?”
    他眨着眼睛,伸手把最后一片夹出来,咔咔地啃,“好啊,如果能拿来麦乐鸡配的那种酸甜酱就更好了。”
    “……”我悔恨地看了他一眼,咬牙切齿地站起来,“行,你等着。”往前没走两步手就被拖住了。
    “你还当真了啊,”他掸了掸手上的碎屑,笑着站起来,“开个玩笑嘛。”
    我以牙还牙地,“是玩笑就好,可别耍我。”
    “你挺能现学现卖的。”他拖过我的手,“走,吃饭去。”
    “不要。”我抽了抽手,抽不出来。
    他眉眼间笑意熏染,看得出来心情极好,“我请。”
    “那怎好意思。”老妈交代了,女孩子大嘴吃四方,非常地不雅观。而且不要随便吃白食,特别是男人的白食,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吃着吃着就给人哄走了。
    他不松手,姿态还挺自然地,“请女朋友吃饭,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谁是你女朋友了。”
    他捏捏我爪子上的肉肉,抿嘴微笑,“要真记不起来是什么时候答应的,等会儿吃饭的空档我帮你好好回忆回忆。”
    
    不管是工人阶级还是脑力劳动者,都必须吃饱饭才有力气干活儿。所以在午休的短短两个小时里,附近的大小餐厅都处于爆棚状态也是可以理解的了。我原以为林戬会轻车熟路地把我带到某个高级餐厅里,吃个牛排喝个红酒什么的。哪知道这家伙拉着我逛了好几圈都没找到落脚地儿,不是没位置就是排长队。走得实在是累了,我到某港式茶餐厅外拿了个号码牌,边上那人就嘀咕开了,“排队太浪费时间了。”
    “知足吧你,现在哪儿不要排队啊。这号前面只有六个人呢,刚才那小火锅店都排到三十来号了。”我把眼白翻出来,从下到上地扫了他一遍,“要是嫌浪费时间,咱就这么散了,我回家煮面你回办公室泡面,怎样?”
    他拒绝得很快,“吃那种东西对身体不好。”
    等待的时间总是难熬,而在饥肠辘辘的时候看着别人吃而自己在等,更是痛苦不堪言。我眼瞅着靠街边的那个卤水柜,透明的玻璃罩子里是整只挂起的烧鹅烧鸡烧鸭,还有油亮红润的香卤猪蹄和猪耳朵猪尾巴。本来是不太饿的,这一看,饿坏了。
    “嗳,真饿。”
    林戬往店里扫了一眼,想了想,“不然去公司食堂好了,那里的东西还不错。”
    单位食堂那种八卦散播重灾地是能随便去的么?我一口否决之余也不免好奇,“单位有食堂了你怎么还跑出来找饭吃?”他不回答,只是摆出一付等着被叫号的样子,又伸了伸脖子往店里瞅瞅,“好象有两桌退出来了。”
    等到位子时已经是一点过了,我饿得两眼生花,只希望早点吃了早点走。可一张台子只有一个餐牌,林戬翻着简陋的菜牌已经看了半天,挺犹豫不决的样子。我饿得发慌,忍不住建议,“茶餐厅的话点烧腊饭一般不会错啦。”所以你快点点啊点啊!点好了赶紧把菜牌给我,我还要点呢。点完厨房还要备饭加料,离端上桌子还有段时间呢口胡!
    他抬眼看看我,问道,“喜欢吃烧腊?”
    “喜欢。”
    “喜欢吃卤水?”
    “喜欢。”
    “喜欢吃鱼蛋?”
    “还好。”
    “喜欢吃车仔面?”
    “还行。”
    他点点头,招来店员点了两套烧腊饭车仔面卤水拼咖喱鱼蛋和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不在高峰期的时候上菜很快,双人台眨眼间就被摆满了碗碟。我一边感叹着男人就是饭量大,一边抄起勺子就把烧肉汁混合着酸梅酱拌到饭里,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一盘的饭和大半卤水拼下肚,已经有七八分饱。于是放慢了速度吃着鱼蛋,看林戬的饭只吃了一半,而桌上还有蛮多东西没动过的。本着不浪费资源的原则,我开始劝饭,“哎,你怎么不吃面?饭也剩了呢。”
    他已经把筷子架到一边,慢悠悠地喝着茶水,“这些都是给你点的,我吃完饭就差不多了。”
    “给我点的?这么多怎么吃得完?”看着还没动过的面条和另一套卤水拼盘,我抄着鱼蛋串的手开始发颤,“你喂猪啊。”话说完才觉得不对劲,果然是不能吃太饱饭的,吃太饱了大脑反应就迟钝了好多啊啊。
    他也不恼,放下茶杯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是怕你吃不饱。”
    假惺惺,分明是想把我填成肥猪!
    “你大晚上的胃口都那么好,一桌了粥菜都吃光了,”他的目光定在我脸上几秒,挺诡异地笑笑,“现在正好是饭点,多点也是应该的。”
    “开玩笑,我晚上都不吃东西的。”看他那表情,简直看我和看吃货似的,“还有,我什么时候吃过一桌子的菜了?说话不好太夸张哦。”
    他挑了挑眉,嘴角微微扬起。
    我越发不忿了,“你笑什么?笑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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