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荡巴比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浪荡巴比伦-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喂!宋七月,你到底有没有在听!”雷婆几呼是用咆哮的。

“听到了!你那么大声做什么?”我塞住耳朵,把话筒拿远些。

“那你说,你打算怎么办?”

“凉拌!”我挂上电话,懒得和雷婆多说。

“雷婆又找你砸了?”思诗笑着问。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溜到我旁边的。

“没办法,我跟她就是不对盘!那女人,真没水准的!”

“你这么不买她的帐,当心她玩阴的损你!”

“她能对我怎么样?”我一点也不担心那个气质差没水准的女人。“她如果那么小心眼,早晚有天会得狭心症,那世界就太平了。”

“难说!搞不好先挂了的人是你。”思诗的表情很严肃,没有一点笑容。

“放心好了,我不会那么衰的。”

“日向,我们认识快三年了吧?说真的,有时我真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常常让我觉得像谜一样。”思诗支着头看着我,柔柔的女人味从她的发梢和眉眼间渗出来。思诗那神态,别说是男人,连我都有些心动。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学着她支着头。

“不知道,只是有这种感觉。”她耸耸肩。

“好了,该工作了,要不然我真的会被雷婆削死!”我微微一笑,扭亮桌上的台灯。

第三章

“喂!‘酒来’!”大鸟在我背后,拉拉我头发,用他那口台式英语将我的名字由国语翻成英语,小声地叫我。讲台上,老夫子颤着手,头都快垂到讲桌上了,干着嗓子在讲他的三民主义。

我转过头,唬着脸凶大鸟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拉我的头发!有什么屁快放!”

“你就是这么凶,才没有男人要,连我都被你打败了!”大鸟还在嘻皮笑脸,我狠狠瞪着他,他才稍为收敛地说:“这个星期六晚上,在台大体育馆有一场校园演唱会,听说很正点,田鸡他们都要带他们丽仕去,你要不要去?”

“你们带女朋友去,拉我去做什么?”

“人多才热闹嘛!怎么样?去不去?”

“不去。”我干脆的回绝。

“别这样,你不去,那多没意思!”大鸟没趣地说。

“算了吧!”我敲敲他的桌子。“你们哪是真的要去听演唱会,还不是想藉机找丽仕、泡马子!”

“嘿!七月,你千万不可诬赖我!我对你的心皎如明月,如有异心,叫我——”

“省省吧!鬼扯什么!”我伸手一捏,缝住他的嘴巴。

“七月,别这么残忍!”田鸡半蹲着溜过来说:“大鸟那颗心是玻璃做的,易碎得很!”

“你们还在闹!老夫子在划月考重点了!”前面的胖妹回头警告兼提醒我们。

我推开田鸡,从袋子翻出红笔和蓝原子笔,听见老夫子用他那干干哑哑又带痰的声音咿咿呀呀地说:

“这一行划起来,会考——翻到下一页——”他提高老花眼镜,眯着眼看了好久,才说:“这一行也用红笔划起来,会考——”

“老师,到底是哪一行?”

“就是这一行。”老夫子问冯京回马凉,继续说他的:“第六行,下面,划起来,这一题也会考——”

“天啊!我真的被他打败了!”大鸟拍拍额头说。

我丢下笔,放弃做“垂死的挣扎”。

其实,老夫子算是好的了。这所变态学校充斥着变态老师,老夫子好歹还是公立学校退休的合格老师,其他的——学体育教数学!白天是证券行职员,晚上摇身一变,成为神圣的老师——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我们也看开了,懒得挑剔,反正大家不过是花时间花钱买换一张文凭。

文凭,这才是最真实的事——更或者说,我们只是想为年轻的生命寻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念这所变态学校之前,我在一所普通高中待了快两年。因为种种缘故,反正就是那么回事,我把所有的课本烧掉,不念了。然后我就离开家独立,浪荡了快两年,认识思诗,然后和她一起进入这所变态学校。

在此之前,我想过将来当老师,一辈子可以和“青春”这回事搅和在一起,虽然偶尔可能也会有自伤年华的事发生。后来我放弃了,我怕会误人子弟。

提起我们这所变态学校和那些变态老师,简直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大传奇。那些老头、秃头,硬是了得!我们本来会的东西,硬是有本事让他们越教越糊涂;课本一翻开,三颗星、四颗星,到处是重点,每题都会考,整本课本满满是星星;历史课本一打开,三页就概括了五千年,一部中国血泪史,十分钟不到就gameover掉。

也有上进型的,譬如阿诺。明知我们连联考的边都沾不上,他还是挺有劲的鼓励我们。他就是那股傻劲——把联考当摸拟考,亏他想得出来!

阿诺有很多名言,挺哲学的。好比说,“我会再回来的!”——这是魔鬼阿诺的名言,变态阿诺剽窃人家的。又好比说,阿诺偷偷暗恋过一个学哲学的丽仕,所以他也生吞活剥,硬着牙啃了好些黑格尔辩证和尼采存在主义之流的东西。他常说——

“在人生里头,因为人类的‘有限性’,所以才会对未可知的无限有所惧畏。你怎么去超越人生种种的荒谬?有限性又如何去超越无限性?——当然,你可以自杀,但那不是突破,也不是超越;想超越,你必须先去拥抱它!”

又好比说,阿诺暗恋丽仕失败,对方连他是谁都不知道。我疑惑地问他:

“这不是很荒谬吗?你根本不了解一个人,怎么可能产生爱!”

谁知他回答说:“爱情就是要突破荒谬!就像存在的前提就是为了毁灭,爱情是为失恋的心再做缝合,最美丽的心灵素。”

阿诺得了爱情的羊癫疯!我知道我没说错。

什么爱情!什么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一点也不羡慕。成为眷属以后,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纯情的小公主变成油腻的黄脸婆,就再也浪漫不起来了。那么,我的长发飘飘,所为为何?

“喂!七月!”大鸟又在拉我的头发了。

“大鸟,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拉——我——的——头——发!”我拉下脸,阴阴的表情显得很不可爱。“我警告你,再拉我的头发我就翻脸!”

“好!好!不拉!我不拉!”大鸟缩回手,双手平举在胸前,五指张开,掌心向我,一副警匪片里弃枪投降的二毛鸟样。

我不理他,脸朝窗外。窗外黑压压的一片,什么鸟都看不见,紧临我们教室建筑的那栋危楼公寓的三楼人家,厨房里传来阵阵的爆油香。

“啪”一声,我把窗户关上。那种煮饭的味道,闻久了会得肺癌,我还不想那么早死。

一回头,碰上思诗的视线,两个人互相笑了一笑。思诗坐在外岛三角洲,和我的座标距离刚好由第一象限穿过原点斜划至第四象限。

“你又在跟那个施美花抛媚眼了!”大鸟回头斜横了思诗一眼。思诗在学校有她交往的圈圈,和我不在同一个国度。

思诗文静,但不是绝对的静;温柔,但也不是绝对的柔。说实在,她在学校交往的那些人,那个圈圈,我根本打不进去,说不上是哪里不搭调,反正就是不投契;而我和思诗之间,也许是一个奇迹。

“对了!干脆找施美花一起去好了!”大鸟踢我的椅子说。

“你少没神经了,思诗才不会跟你们这群呆子厮混!”

“喂,七月,讲话要留点口德。”田鸡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溜了过来。“要去不去干脆一点!你以为我们那么爱听你损啊,要不是大鸟——”

“要不是大鸟怎么样?”我插嘴说:“田鸡,你少在那里放炮!每次有什么事,你都慎重得像天快塌下来似的,结果最后大家都到齐了,就你一个爽约!”

“没错!”大鸟重重拍打一下田鸡的头。“死田鸡,这次不准你再放大家的鸟鸽!”

“你打轻一点!”田鸡好端端的没事找打,懊恼得很,皱皱鼻子说:“那,七月,你到底去不去?”

“再说吧!”我不置可否。

下课后我和思诗并肩走出学校。思诗住士林,有公车可以到达;我住远了,南机场过去,有个山坡半山腰土二层楼半的屋顶违建。

“大鸟他们找你做什么?”思诗问。

“找我去台大听演唱会,这个周末。你去不去?”我们走向公车站,我把摩托车停在附近骑楼。

思诗轻轻摇头,沉默了一会儿,说:“我真羡慕你,跟什么人都可以处得很好,我就不行。”

“谁说的!”我牵出车子,绑好头发。“你们那个美人才女圈我就打不进去;还有雷婆也跟我犯冲不对盘。我看雷婆就不会找你麻烦!”

“那是因为我不会跟她唱反调。你啊,就是太有个性!”

“算了!不提这事。”我发动引擎。“我先走了,明天见!”

驶开风速九十,我尚回头望了一眼。公车来得凑巧,思诗早已不在那里。

这就像我跟她的关系一样。每一回,不管怎样狂欢浪荡,曲终了,我们还是各回各的地方。思诗也许不知道,每次和她道别后,我的寂寞更深。

不过,我只是迷惘;尤其每回深夜经过城中心那座向天削瘦成塔的百货大厦时,我就觉得自己像无主的游魂,在茫茫的人海,浪浪荡荡。

也许就像阿诺说的,我们这迷惘的一代,在后后现代的迷离世界中,如夸父追日,追索着生存的价值与意义。

阿诺的话,总是很哲学的让我听不懂。

风速九十俐落地跃上山坡,整座城市被我抛丢在身后。巴比伦,夜眠了。

我停妥车子,轻悄地跑上楼顶。

房东一家住三楼,二楼半他们摆放祖宗牌位和各路神明,隔着水塔的另外一半则被我占了。如此和神鬼比邻而居,每晚我经过天堂和地狱共存的世界时,心里就生出一种荒谬感。

“回来喽!”我打开门,太保朝我扑过来,喵了一声。

太保是一只杂种的波斯猫,深灰色的皮毛,两只湛蓝的眼睛骨溜溜,暗着灯时看来。 阴森森的,又皮又坏,相当惹人嫌。

白毛的波斯就文静多了,高雅的风度,十足的贵族猫。波斯是纯种的血统,皮毛透白,美丽澄蓝的眼睛,身价不凡。好多人抢着买走它,我还在三心二意当中。

“肚子饿了?”我给太保和波斯一人挖一大汤匙的猫食。

太保三两口就把粮食吃光,贪心地过来抢波斯的东西。我打开罐头,另外挖一汤匙给它。

太保是猫如其名,一贯的太保作风。太保本来不是这么坏的,在宠物店看到它时,它尚挨着脸被欺负。我想它是学乖了——人跟动物一样,太温驯了只会让人瞧不起,甚至被欺负。

波斯总是好风度地让着太保,太保偏偏又霸又坏,常惹得我打,它才喵一声跳开,远远地窝在墙角,两只湛蓝的眼睛不安分地瞅着我,像在抱怨我的偏心不公平。

其实我心里比较偏爱太保。人对所有的生命是无法有相同的尊重和感情,总是有所偏执;而将心比心毕竟又是件困难的事,更何况抉择本身就万分令人为难不已。

波斯似乎看透我的心思,用澄蓝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我对它抱歉地笑了笑,它轻轻喵了一声,谅解似地趴下身子。

太保仍窝在墙角,张大眼睛瞅着我。我瞪了它一眼,指指它的“地盘”说:“睡觉了!”

它不理我,蜷着尾巴继续窝在墙角。波斯爬起来,喵一声,慢慢走到太保身旁,靠着它的肚子躺下;太保则伸出一只脚搁在波斯的背上。

我轻轻一笑,关掉厅中的电灯。

第四章

当我摸黑走进台大体育馆时,演唱会已经快开始。整个体育馆到处是人,黑压压的一片,而且吵得不得了,各种声音杂烩在一块,震耳欲聋。

灯光太暗了,我找不到大鸟他们。

昨天晚上大鸟还打电话给我“再确认”,我的回答仍然充满令他咬牙切齿的意兴阑珊。事实上,我是半个小时前听着楼下房东家第四台的餐厅秀那些无聊的说笑声,一直如同魔音传脑般地干扰我的耳朵,而且似乎是死不罢休时,我实在是受不了,才临时下定决心出走。

本来我是想到学校上课,可是骑车时不知怎么拐的,拐上了新生南路。于是我当下就决定从海洋馆那侧门进去,穿过操场到体育馆。

灯光一闪一闪的,什么颜色都有,气氛闹烘烘乱糟糟。人实在太多了,看样子都是台大学生。大学生实在真幸福,吃饱没事干就等着听演唱会。

我还是找不到大鸟他们。

演唱会已经开始,我匆匆在边角找个位置站好。

舞台布置得算华丽,灯影七彩,流丽地旋来转去。歌手们一个个上台表演,穿着朴实,就像台下的学生一样。

现在流行返璞归真,尤其这种民歌型的歌星,在唱片公司刻意塑造下,更是强调自然率真。校园演唱会,说穿了,只是唱片公司促销旗下歌星的伎俩手段。

当第二个歌手上台演唱时,我已经开始打哈欠;等到第三个穿圆裙、梳公主头的女歌手一开口唱歌时,我再也按捺不住了。

我转身想离开,然而那一道道结实疯狂的人墙,却着实考验我的体力和冲锋陷阵的能耐。我掂掂自己几两重后,放弃了“突围”的打算,打着大哈欠,继续忍耐那些对我而言毫无旋律的噪音。

但周围那些狂热的面孔和没理性的热赞声实在令我疑惑、纳闷不已。我常常不懂那些人崇拜偶像的心理。在我感觉,所谓明星、偶像,都不过是他们在舞台上的形象,台面下的真实,其实如你我一样平常。

但虽然如此,我仍得承认,站在台上那一刻的他们,还是很耀眼的。

其实,不独是这些偶像和明星如此,我想每个人都一样。人,要在特定的场合,属于他自己的舞台时,才显得出不凡的价值,才会发光。

台上表演不知什么时候已换了一位男歌手,简单的白衬衫、牛仔裤。男歌手憨憨的笑容很让人有种亲切感,木讷的神态更是打破明星的神话。

这是直接的印象问题,与欣赏、好坏、感觉无关。

我开始觉得,跑来听演唱会是个绝大的错误。我回头朝人墙看了一眼,决定等台上歌手这首歌表演完后,突破重围离开。

可是当歌手呐喊着“你要我等你多久?十个春天够不够?”时,极突然地,我竟打从心底泛起一股抖颤,两行热泪曲折的流下。

起先,我并不知道我流泪了,只是觉得有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