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朝文武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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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朝文武爱上我-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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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睁睁地看着他走,我心里就跟压了一块石头一样,刚才雀跃的心情一扫而空。
    我本以为我要唉声叹气难受一天,甚至还想要怎么找茬和蓝玉说话,嘴里来回叨念几句台词,都是些不咸不淡的废话。
    早知道要穿越到古代,我就去学演讲与口才。
    不对,我应该学化学,配火药出来,最好能做出手榴弹,带着蓝玉一票人想去哪就去哪,谁要是追上来废话,我就让他皮开肉绽,最好是那个什么四殿下。
    正想着,一抬头,吓了我一条,远处的房梁上好整以暇坐着一个人,白衣,斗笠。长长的衣摆像漂浮在远空的云。
    我刚惊讶地要出声,一定神那人忽然跑的无影无踪。
    再揉揉眼睛,没有人。
    我吓的大喊,“蓝玉,蓝玉。”
    蓝玉急急忙忙从外面跑进来,看见我紧张极了,环看了一下我的四周,才松口气问我,“怎么了?”
    我慌忙指向面前的那垛墙,我说:“刚才,在那有人。”
    蓝玉转身看了看,又确定一下我周围确实没有危险,才飞身出去,我看他矫健的身子,心里流过一股暖流。
    片刻间蓝玉返了回来。
    不用问就知道,没有看见人,可是刚才我明明……奇怪了,最近怎么老有奇怪的事发生。
    蓝玉说:“不大可能有人,刚才我就在院子里。”
    刚才就在院子里,怪不得进来的这么快,原来蓝玉并没有生我的气。
    那如果他知道,我在屋子闷半天,就是要找借口跟他和好,那他一定会笑死我,我说:“蓝玉,你这样真好。”
    蓝玉瞬间红了脸。
    恐怕这里的女人,没有我这么厚颜无耻的,像我这样随便拉男人的手,又随便撒娇攀谈,早就浸猪笼了。
    亏蓝玉还能适应。
    我正沉浸在和蓝玉的复合中,眼角又瞄到狐狸走过来,虽然还是淡淡懒散的笑,但是他的手微攥着。
    肩膀上还沾着墙外不知名的白色花瓣。
    狐狸出去了吗?想来我到古代以后,还没出去过,正想着要找什么借口出去,丫头就蹦蹦跳跳跑进来。
    丫头是我在大家不知不觉中遣出去的,丫头可不可信事先问过蓝玉。丫头是蓝玉父亲收留的孤女,她的武功还是蓝玉父亲手把手教的,所以我觉得这事让丫头去干正好,不会引人注意,反正平时凌雪痕也遣她出去买这买那。
    我神秘兮兮拉着丫头进来,我问她:“怎么样?都问好了没?”
    丫头还没说话,她胸口动了动,土拨鼠钻了出来,大大的眼睛看着我,忽然仰头一咧嘴,“吱”地一声。
    丫头点点头,脸上得意地笑。
    我说:“那能不能卖出去?”丫头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瓷瓶。
    我接过来,急忙打开盖子,不错是这个味,花露水的味。
    当年看小说,有人写回到古代卖花露水,我当时还研究了一下可行度,看了相关的资料,顺便还看了葡萄酒的制造工序,当时只是一味的看书较真,没想到自己真的穿越过来了,竟然用上了这些。
    狐狸和蓝玉看着我,就像等着给糖的孩子。
    我跳过去,“蓝玉啊,外面……”
    “外面没人。”
    会武功就是好。
    我笑眯眯的,一直以来都是蓝玉他们在保护我,现在终于有我投桃报李的时候了。
    我倒出瓶里的花露水擦在手腕上,闻到熟悉的香味心情忽然变得特别好。
    抬起手腕让狐狸和蓝玉闻了闻。
    我仔细盯着他们表情,不知道这个时空人的对香味的感觉跟现代是不是一样。
    狐狸笑了笑,看着我,眼睛比平时还要亮,他这种表情让我害怕,我总觉得他的手在抖。
    蓝玉说:“这是干什么的?”
    拉走了我放在狐狸身上的思绪,我得意地说:“这叫花露水,防蚊虫的,而且还好闻。”
    蓝玉一怔,打量着我手里的小瓶,“这能防蚊虫?就是能防,也没什么用。”
    “对你来说当然没什么用,你会武功身体结实被咬一下也不觉得怎么样,”我这几天算了吃了苦,这个地方蚊子尤其毒,咬得我浑身是包。“人家细皮嫩肉的大姑娘可不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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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情事
    蓝玉顿时让我说的脸红。
    我说:“将来,我们想要逃离朝廷,就要给自己留条后路,没有钱……银子,怎么行。我们只要悄悄的买处院子,关起门来制作花露水,然后送到各地杂货铺去就行了,如果开始店家不敢卖,我们可以跟他们签协议,卖不出去的话,他们可以退货,由于大家第一次接触花露水,我准备做一些试用装,免费赠送,等他们用好了自然会买。”
    银子在哪都是必不可少的,从今天来看,那个四殿下掌握着整个蓝山派的经济命脉,到时候即使是我们找到机会脱逃,没有钱能逃到哪去。
    狐狸笑笑,“可以试试。”
    蓝玉想了想,“我们连前期的银子都没有……”
    是啊,连前期的银子都没有,我这个掌门当的就像每月包吃包住的奴才,和奴才不同的是,我连月前都没有。
    丫头这次用的钱,还是她自己的。
    狐狸笑着看我,我总觉得他今天有点不一样,平时他对我是比较关心,可是今天从我说了花露水以后,他对我格外的上心,难道是忽然发现我是一个人才?
    “我入股吧!前期的银子我来支付。”
    我几乎扑上去拉起狐狸的手,他的手修长干燥,掌心有后后的茧子,我指甲刚放心他手心里,忽然像触了电一样。
    狐狸紧紧地看着我,“怎么了?”
    我尴尬地笑笑,“没什么!”最近癔症不是一次两次了。
    狐狸今天的眼神好古怪,他看着我,想看出什么一样,眼睛里有一丝我以前没看过的东西,心痛,还有欣喜。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你把制作方法写在纸上,卖给我,以后的事由我来办。”狐狸的眼神很奇怪,本来无波无尘,却好像波涛汹涌。
    我咳嗽两声,不明白狐狸为什么对“花露水”这么感兴趣,“这事我没干过,只是设想一下,也不知道会不会……”
    “就因为麻烦才要我来做,老板还是你当,”狐狸笑笑,“我有做这种事的经验。”
    这种事是什么意思。
    “我认识的一个人,以前也总有这种古怪的想法,”狐狸笑的好暖和。
    “那个人呢?”我追问下去。
    狐狸盯着我看,流光四溢的眼神,沉淀下来,“她不见了。”
    “不见了是什么意思?”
    莫非是“死了?”我后退一步。
    狐狸低下头轻轻一笑,眼睛深深地看着我,有几分霸道、强横和自信,“我相信她会回来的。”说完话,那种表情转眼又消失地无影无踪。
    她?
    狐狸为什么这么看我?
    莫非他说的是原来那个凌雪痕,狐狸果然和以前的凌雪痕有过什么。
    那么是我占了人家的身体。
    不,不可能是凌雪痕,凌雪痕那么对待狐狸,完全不像有什么感情的样子。
    想着想着,我的眼角忽然火烧一般的疼。
    可是狐狸不肯离开这里应该是为了凌雪痕,加上他平时看我的目光……
    我越来越糊涂了,头疼欲裂,这种感觉就好像我小时候从山上掉下来,摔成了脑震荡,一个多月浑浑噩噩,对以前的事完全记不清了,可是脑海里总有一些散乱的影子,灰蒙蒙看不清楚。
    我刚穿越过来,当然不可能有什么旧记忆,难道是凌雪痕的记忆再跟我融合?
    每次看见狐狸,我都心跳如鼓,刚才碰到他的手,甚至还有触电般的感觉,他云淡风轻的表情下隐约流露出的感情,就像洪水一样冲荡着我的心防。
    即便狐狸喜欢我,即便他用充满深情的目光看我,他爱的都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人,怪不得我会觉得,他透过我在看别人。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护好凌雪痕的身体,说不定有一天,我会回到我的世界,原来凌雪痕也就会回来。我看着狐狸,他的眼睛像是深潭中的水,发着恢弘的光,“她会回来的。”
    那一天你们就团聚了。
    跟狐狸说完话,当时只觉得头晕,没想到第二天一起来,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的眼角长了一颗红色的滴泪痣。
    我对滴泪痣这东西极其的反感,总觉得是那种命运多桀的人才会长的。
    我拿手蹭了蹭怎么也弄不掉。
    丫头帮我打洗脸水进来,土拨鼠正坐在她肩膀啃花生仁。
    我赶紧跑过去掬水洗了洗脸,又扑到镜子前去看,红得似血。
    我不甘心,接着去洗,一晚上怎么就能长出这玩意儿。
    丫头奇怪地看着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发狠的洗脸。我抬起头,指着自己的眼角,“丫头快帮我看看,我这里还有东西没?”
    丫头仔细看了看,摇摇头。土拨鼠也跟着主人摇摇头。
    难道是没有了,我刚要高兴,丫头补了一句,“只是长了颗痣。”
    我欲哭无泪,真的一夜之间长了一颗滴泪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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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死生契阔
    (9月1日就要参加PK了,心里忐忑不安啊,因为我认识的就是这些看我书的读者,希望大家到时候能支持我,为我留下PK票,支持我一下,我会按时更新,回报大家的,谢谢了。)
    这算是谁的?原来那个凌雪痕的,还是我的。
    我昨天才说要把这身体保管的完好,怎么今天就多出来一颗痣。
    这要是在现代,我还能去医院用激光打掉它,在古代不知道有没有专门“去痣”的郎中。
    这痣红的似血,不是个好兆头。
    推开窗子,狐狸正好路过,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目光落在我的眼角,然后僵硬。
    这痣果然不是好东西。
    狐狸皱了皱眉,隔着窗子,淡定的眼神,有点惊慌。
    我顿时嫉妒起以前的凌雪痕来。
    狐狸说:“有没有觉得不舒服?”
    长颗痣而已有什么不舒服的,只是心里有鬼作祟,每当想到狐狸可能跟以前的凌雪痕有过什么,我心里的就不难受,他越在乎,我就越难受,于是闷闷说:“没有。”
    狐狸像是松了一口气,可是眼神越发深谙,盯着我的痣看了半天,才像往常一样离去。
    这个人怪异的很,如果我告诉他,我是穿越来的,说不定和凌雪痕互换了灵魂,他会命令我想办法回去,还是怪我把凌雪痕的身体弄难看了。
    早上吃饭的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没有胃口。
    蓝玉问我怎么了,我苦着脸指指眼角的痣。
    蓝玉仔细看了看,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地,然后温柔地说:“没事,不仔细看看不大出来。你要是不喜欢,有空我打听一下哪个郎中去痣的手艺好,把它拾了就是。”
    还是蓝玉最好,一下子就能看出我心里想的是什么。
    我用眼角撇一下狐狸,他在想什么出神,从早上到现在都是眉头紧锁。
    长痣的是我,又不是他,怎么看起来他比我更上心。
    吃完饭,朝廷的间谍又向我报告,说是所有的新弟子都已经安排好了,还缺一些生活用品啥的,向我请示让谁去。
    我顿时大乐,当然是让丫头去,这种肥差干嘛假手别人。
    我装模作样想了想,深沉地说:“往常都是丫头去,她比较熟,还是让她去吧!”
    间谍没有惊讶,一副早已经知晓,只是走过场的样子,这个人一点都不敬业,表现的也太明显了。
    间谍走以后,我开始教丫头怎么杀价,我说:“如果卖货那人是被雇用的,你就跟她说,给我最低价,我让你吃回扣。”
    丫头冲我眨眨眼,然后问:“回扣是什么意思。”
    我想了想“就是她给你便宜,你就适当给她些赏钱,给她的数目,按她给你便宜多少来定。”
    丫头眼睛一亮,算是听懂了,土拨鼠还蹲着,傻傻地看着我。
    狐狸看书,蓝玉练武这都是他们的习惯。
    昨天我打发丫鬟给我买了东西,本来像早上就给蓝玉,没想到被那颗新长出来的痣给折腾忘了。
    一晃神,蓝玉好像又悟出什么,手比划着练武去了。
    我在旁边等着,等着,忽然没有了耐心。
    于是转悠到狐狸的门口,伸头一看,狐狸正在写字。
    我小时候最讨厌练字,特别是毛笔字,光抓笔就觉得难受,更别说去写了,练半天从手腕到手指,没有一处不疼。
    那些喜欢练毛笔字的人说,练这东西,能让人聪明,锻炼手腕和手指的灵活性,培养耐心,心乱了最好去写毛笔字,这样可以静心。
    狐狸平时不都是靠在椅子上看书吗?今天怎么练起字来了。
    我悄悄走过去看。
    写的都是繁体字,连我这种外行人都觉得狐狸写的好,字迹雅致整洁,一看就是经常练字。
    字体清俊秀拔,笔画连贯一气,绵绵不断,又有一股雄辩有力的感觉。
    有人说看一个人的字,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可惜我不大懂书法。
    狐狸写了好多字,我一张张望过去,好看是好看,但是总觉得看着不舒服。
    狐狸对我笑笑,继续写,毛笔沾着黑黑的墨汁刚要下笔,我急忙说:“等等。”
    几步到他身边。
    狐狸奇怪地看着我。
    我翻开墨砚旁边的青色颜料盒,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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