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簪花红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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簪花红袍传-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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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时分,小云抵达弱水,稍事休息,再次施展御风身法,飞往昆仑东北麓的“火浣林”。施展御风身法,不会消耗任何体力,但速度要比御剑飞行慢上许多。他时间十分宽裕,并不着急赶路。一边缓缓飞行,一边欣赏沿途景色。傍晚时分,方才抵达“火浣林”。

小云才一停下,便感觉此处和其它地方迥然有异。山风扑面,竟是炎热逼人。初冬季节,原本早已凋零的花草树木,犹自郁郁葱葱,一派盛夏时分的光景。他赶来“火浣林”,自然是为了找寻传说中的“火浣鼠”,以便用它的皮毛为翥凰做一件衣服,免除她无衣可穿的窘境。他并没有将此事告知翥凰,主要是想给她一个惊喜。想起翥凰得到用火浣鼠皮毛制成的衣服后,八成会欢呼雀跃,他嘴角浮起微笑,举步向前走去。

“火浣林”面积极广,树木茂密。林中烈焰熊熊,火光将天空映照得一片鲜红,景象极为奇异。炎风炽热,小云的鬓角发梢尽皆卷曲,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心想“温度如此之高,怎敢进入林中?”右肩一摇,祭起“元始浑天轮”,银光夺目,恍如明月当空,几百丈方圆内竟是纤毫毕现。丙辛化合,生成真水真气,银光转为灰黑。空中水汽弥漫,温度随之降低,已有几分湿润、清凉之意。

他举步向林中走去,“元始浑天轮”飞速旋转,在前方开路。所经之处,终年燃烧的大火纷纷熄灭,“嗤嗤”声大作,腾起阵阵白雾。走了一个时辰,竟是一个活物也未曾碰到,他稍感失望。极目远眺,见西北面的林木最为密集,背倚山崖,如果此处真有所谓的“火浣鼠”,这片密林就应该是它最理想的栖身之所,于是掉头折向西北。

林木渐渐密集,前行颇为艰难,他绊绊磕磕走了小半时辰,不过走出了数里。正感焦燥,不远处的密林中传来树枝断裂声,似是有什么东西正在向这边走来。他心里一动,闪身躲在一棵大树后,探头向外张望。过了一会儿,一头体形比成年公牛还要大上许多的怪兽,从密林中缓缓走出。它头尖尾长,估计体重至少得有数千斤。全身披覆数尺长的红色长毛,柔软蓬松,极为美丽。它走到一株树下,开始贪婪咀嚼树枝上的嫩叶,神态悠闲,颇为温顺可爱。

小云哭笑不得,这头怪兽,外形和老鼠十分相像,又出现在“火浣林”中,自然是“火浣鼠”无疑!但自己敢打赌,当年给它取这个名字的人,肯定没有亲眼见过它。否则,以它如此庞大的身躯,怎能称之为“鼠”?叫它“火浣牛”,倒还贴切些。

事到临头,他反而迟疑起来。“火浣鼠”以素食为生,又住在常人无法出入的“火浣林”中,想是从未伤害过人类。自己为了得到它的皮毛,便想将它杀死,是否过于残忍?犹豫再三,将牙一咬,心想“先杀了再说!以后多做几件善事,以补偿今日之过!”飞身跃起,催动真水真气。水声激荡,如惊涛拍岸,“朱雀太阴剑”从“元始浑天轮”中飞出。划了一道优美的曲线,从高空射下。

“火浣鼠”正在享用自己的丰盛晚餐,焉能想到大祸已然临头。等到飞剑临近,方才惊觉,不及逃走,蜷缩成一团,滚向一旁,躲了过去。“朱雀太阴剑”来势凶猛,一击不中,顺势冲入林中。“砰、砰”声不绝于耳,十几棵合搂粗细的大树,已被拦腰斩断。“火浣鼠”惊惶失措,晃晃悠悠向密林深处逃去。它体形笨重,行动迟缓,前行不远,“朱雀太阴剑”再次逼近。水气森寒,气温骤降。它自知逃生无望,四肢一软,趴伏在地上。发出阵阵哀鸣,抬头望向小云,一双火红的眼中,尽是乞求之色。

小云心中一软,终是不忍下手。真气一凝,“朱雀太阴剑”嘎然而止,距“火浣鼠”的头颅已不足数寸。它瑟瑟发抖,双眼中流出泪水,已被吓得不轻。小云收回飞剑,从空中降落,道:“你去吧!妄起杀心,是我不对!让你受此惊吓,我给你赔礼道歉!”对方虽然只是一头无知无识的野兽,但他毫无敷衍的意思,正规正矩,行了一个大礼。

“火浣鼠”似乎也知道危险已经过去,缓缓站起,向密林深处走去。前行十几丈,回头鸣叫不已。小云不知何意,挥手催它快走。“火浣鼠”并不理会,依旧鸣叫不止,似有催促之意。见它举止反常,小云心里一动,举步跟了过去。“火浣鼠”继续前行,半个时辰后,一人一兽抵达一处林木较为稀疏的空地。

“火浣鼠”冲前方长鸣不止,声音颇显悲伤。另有一只体型更为巨大的“火浣鼠”,就似一座山丘,横亘在空地上。从体型推测,八成是它的父母。小云举步上前,见这只“火浣鼠”早已死去,血肉内脏腐烂殆尽,只留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和一张十分完整的火红色皮毛。心里恍然大悟,“火浣鼠”将自己领到此地,就是为了让自己获取已死去“火浣鼠”的皮毛。作为一只畜牲,它竟然知道报答不杀之恩,使小云深为感动。不再耽搁,将皮毛取下,卷起后收入“须弥芥子壶”。

“火浣鼠”慢慢走至近前,绕着骨架哀鸣不已,伤心已极。小云暗暗叹息,禽兽对父母的感情,似乎比某些人还要纯真许多。世上又有多少不孝子孙,只是为了自身的那点利益,就将父母弃之于不顾呢?可见“禽兽不如”,决非虚语!催动“朱雀太阴剑”挖了一个直径数丈的大坑。将骸骨埋葬。对“火浣鼠”深施一礼,道:“我要走了!多谢你让我取走这张皮毛。日后如有机会,我一定回报今日之恩!”说完,驾起“元始浑天轮”破空飞去。“火浣鼠”对天空鸣叫一会儿,方才转身隐没在密林中。

飞行片刻,小云在一处水潭旁降落。取出火浣鼠皮,浸泡在潭水中。半个时辰后,方才取出,整张皮毛已从红色变为雪白。再次将它收入“须弥芥子壶”。之后挥起拂尘,飞往东南。次日凌晨,抵达“望仙宫”。他即将担任掌教一事,道门上下已是尽人皆知。得知他驾临,“望仙宫”为之沸腾起来。不论观主清祺如何喝止,前往瞻仰新任掌教风采的人,仍是络绎不绝。

小云尽管稍感疲惫,却不想违背众人的好意。以免有人说他年龄不大,架子却不小。他初入江湖,一切都须谨慎应对。于是强打精神,接待来自不同辈份,并且是怀有不同目的的拜访者。其中有几人,是他在“望仙宫”疗伤时就已认识的,此刻更加不敢怠慢,和几人各自寒暄片刻,方才起身亲自送他们出门。在“望仙宫”所有的弟子几乎都来拜访过之后,已是当日下午,他才梳洗一番,关上房门开始入定行功。

次日一早,小云独自到“聚仙镇”游玩,顺便想找一家裁衣铺,将火浣鼠皮制成成衣。谁知走了数家裁衣铺,都声称他们从未裁剪过如此罕见的皮毛,担心将它损坏,所以无人肯接手这宗生意。小云大感失望,怏怏返回。他原本打算下午启程,但观主清祺再三挽留,无奈又多住了几日。在此期间,他和清祺商量,将“玄牝圆丘”改为“望仙宫”下院,派遣十名弟子长年驻守,以备日后之用。

三天后,小云准备启程。临别之际,清祺特意为他准备了一个装有数百两黄金,和几十件换洗衣物的硕大包裹。小云哭笑不得,推辞再三,只收下了一百两黄金,其余的一概不要。在数百人的簇拥下,来到镇外荒郊,和众人一一拱手告别,之后甩开大步向家乡浣花镇进发。

时间宽裕,他决定步行返乡。隆冬季节,草木凋败,加之沿途不是一望无际的沙漠瀚海,便是渺无人烟的戈壁荒滩,景色一派荒凉。但和蜀郡秀丽旖旎的风光相比,另有一种苍凉空旷之美。一路前行,途经每一座山峰,不论景色是否宜人,他都会攀爬而上。登顶之后,眼望大漠孤烟,长河落日,难免思绪联翩。于此登山临水之际,他虽天性内敛,但少年情怀,胸中自然也会涌起“舍我其谁”的万丈豪情。随即引吭作啸,以抒壮怀。啸声如凤鸣高岗,虎啸山林,威势之盛,往往令百兽震恐,宿鸟惊飞。

沿途人迹灭绝,小云招出翥凰,二人结伴前行。大漠深处,戈壁滩头,处处留下二人的笑声,给寒冷肃穆的严冬,抹上了一笔亮丽的暖色。小云年龄幼小,对男女之事不甚了了,从未想过自己该和什么样的女子相伴终身。只是见翥凰容貌秀丽,性情温婉,所以很乐意和她相处。翥凰的心智只在十七、八岁间,和他相差不大。但女孩子对男女之事领悟较早,用情又比较专一。恢复神智后,她从未怀疑过,自己终将有一天会成为小云的终身伴侣。一路走来,她数次吐露心扉,但都没有得到小云的回应,不禁使她深感失望。好在她天性乐观,转眼就像忘记了先前的不快,继续和小云胡闹,丝毫看不出此事对她造成的伤害。二十多天后,距“摩天岭”已不太远,沿途已经能够看到稀稀落落的人家。小云只得让翥凰再次附到小臂上,继续前行。

一日午后,他抵达“摩天岭”脚下的“安平镇”,来到曾和木荣春住过的小土屋。见房内陈设一如往日,地上还能看到几滩已成紫黑色的血迹,正是当年他呕血所致。抚今追昔,感慨良多。稍事休息,来到镇中闲逛。

小镇西头有一家开业不久的裁衣铺,门上匾额在落日余辉下,兀自闪着金光。小云心里一动,举步走入。见店内有四、五个穿得花花绿绿的大姑娘,也没有细看。好歹挤到柜台前,经过询问,得来的答案和“聚仙镇”如出一辙,店主声称无法将火浣鼠皮制成成衣。失望之余,心想“看来凰姊无衣可穿的窘况,还得持续一段时间!”

又逛一会儿,天色向晚,见前面有一座两层酒楼,规模不小,应是“安平镇”最大的一家。小云信步走了过去,见门楣匾额写有“逍遥居”三个大字。字迹斑驳,色彩老旧,估计酒楼开张已有多年。檐前廊柱上写有一幅对联,上联是“急什么,忙什么,前程哪有许多路?”下联是“茶一杯,酒一壶,眼前何如乐一回?”横批是“得过且过”。小云微微一笑,这副对子虽不太工整,但包括店名、横批在内,含意却深为自己所喜。这家酒楼的掌柜,尽管是一生意人,但心胸可谓豁达。自己已经两年未曾涉足经尘,不如进去小饮几杯,也好体验一下人间生活的情致。想到这里,掀帘走入。

酒楼一层,是一座大厅,摆有十几桌酒席,三、四十名脚伕模样的人正在据案大嚼,空中弥漫着酒肉和葱姜蒜混合后生出的辛臭气味。他们一边吃,一边大声吆喝,划拳声和令人匪夷所思的各种脏话,此起彼伏,环境极为嘈杂。小云眉头微微一皱,转身向外走去。一个身穿绸袄、身材略有些发福的中年人将他拦下,满脸笑容,哈着腰道:“道爷,您老请留步!”

小云平生头一次被人唤作“道爷”,乍一听见,感觉有点不太适应。转念一想,自己头挽道髻,身穿青灰色道袍,领后插一柄拂尘,可不就是一个道士么!闻言一笑,模仿木荣春,竖起右掌打个问讯,道:“贫道有礼了!不知施主唤我何事?”中年人腰弯的更低,笑道:“我是本店掌柜,见您老似有不满之意。想是此处太吵,不合您老的性情,所以才要走。”他一语猜中小云的心思,不愧是长年经商之人,眼力的确了得。

小云深感佩服,微微一笑,没有接腔。中年掌柜道:“不是我吹牛,我们‘逍遥居’的素斋可是远近闻名,您老如果就这么走了,日后肯定会后悔!不如这样,您老先请到二楼雅座稍等,那里清静些。待我亲自下厨,为您炒几个素菜,您品尝一下。如不满意,您不必付账,您看可还使得?”

见他殷勤留客,小云有点心动,笑道:“好是好!可是我一个人实在吃不了太多东西。眼下已到晚饭时间,过一会儿客人肯定不少。我独自占一张雅座,岂不耽误你的生意?这样不太好吧?”中年掌柜肃然起敬,他从商已有二十多年,什么人未曾见过?但像小云这样,考虑到店主利益得失的顾客,却还是头一回遇到。他收起笑容,深鞠一躬,道:“听您老这话,就知您是一位道德高深之士!不论您花费多少银两,都无所谓!像您这样的贵客,只要能来,就是小店的无上荣光!请您随我到二楼的雅座稍等,我马上下厨为您准备几道小菜。”小云微微一笑,道:“你过奖了!如此,恭敬不如从命!”

二人登上二楼,小云在一张雅座前坐了下来。中年掌柜吩咐小二沏上茶水,之后转身下楼。“逍遥居”二楼总共六张雅座,除去小云和三个衣衫华贵的商人,各自占据一桌,其余雅座此刻都还空着。三个商人中,居中一人年龄较长,下颌留有一撮花白的山羊胡须。可能是因资历最老,神情颇为倨傲。另外二人,年龄相仿,都在壮年。一人较胖,上唇留着两撇鼠须,正在对年老商人殷勤劝酒。另一人面色青白无须,身材消瘦,像是有病在身。三人大声谈论各地的市场行情,小云听了一会儿,觉得索然无味,便将目光投向悬挂在四壁的字画。

过了一会儿,中年掌柜亲自手托食盘,上了二楼。小云起身相迎,道:“有劳了!你不必管我,有事我自会吩咐小二,你去忙吧!”中年掌柜将酒菜布好,客气几句,转身下楼。小云见几盘素菜色泽艳丽,外形美观,可谓色香俱佳,就不知味道如何。提起筷子夹起一片青菜,放入口中,稍加咀嚼,已是惊叹不已。菜肴的味道之好,还在其次,难得的是烹饪过程中竟然没有用油!入口爽滑,滋味清淡,毫无烟火之气,宛如君子之从容淡泊。连吃了几口后,小云对中年掌柜的手艺,已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三位商人的谈话,渐渐引起了他的注意。放下筷子,侧耳倾听。只听青白脸的瘦子道:“齐老板,咱们三人中就数您老人家走的地方最多,行经的路途也最远。最近可有什么奇闻异事,说给我俩听听?”留有山羊胡子的齐老板,环顾一下四周,压低声音道:“要说最近,还真的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眼下消息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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