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贰ⅰ段湓蛱臁贰ⅰ肚愎愠恰贰ⅰ肚Ы堪倜摹贰ⅰ恫涣饲椤返扔捌渲校肚Ы堪倜摹泛汀恫涣饲椤酚至蚜主焱粕系�8届和第9届亚洲影后的宝座。
从1958年到1976年,仅在亚洲影展上,“邵氏”的电影共获得大小奖46项,这主要是首席导演李翰祥的功劳。但是另一方面,李翰祥也使“邵氏”电影陷入了票房危机,这可能是他相对较多地强调了影片的艺术性。1963年初,经邵老板同意,决定投拍古装片《梁山伯与祝英台》。李翰祥选定“无名小卒”凌波主演梁山伯一角,祝英台的饰演者仍为当红女星乐蒂。
凌波是女性,由她反串男主角。该片依然采用黄梅戏曲调。《梁山伯与祝英台》上映之后,将同期上映的其他影片打得无影无息,一时间,香港所有戏院清一色放映此片。此片推入台湾,在台北创下了三家戏院连映62天、观众72万人次、票房84万新台币的空前纪录,据说有一位老太太看了144场。
同年,在第2届台湾电影金马奖评选中,《梁山伯与祝英台》囊括了最佳剧情片、最佳导演、最佳女主角、最佳剪辑、最佳音乐和最佳演员特别奖。另外在第10届亚洲影展上,该片获得最佳彩色摄影奖、最佳音乐奖、最佳录音奖和最佳美术奖。此片还一举捧红了凌波。
当时影坛流传着这种神话,只要李翰祥看中谁,谁就会成为大红大紫的明星,当然仅仅限于女角。当年的李翰祥确实有点像如今内地的张艺谋。
当时李翰祥周围不知有多少急待一步登天的青春少女。李翰祥更是春风得意,认为自己翅膀已经长硬,特别是他在台湾掀起了黄梅调古装片的浪潮,觉得自己有本钱拓展生存空间了,于是决定与邵逸夫摊牌。他认为自己在邵氏公司的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决意自组人马,另立山头,过一把老板瘾。但他并没有向邵老板讨价还价的意思。
邵逸夫认为,李翰祥怎么说也是“邵氏”一手扶植起来的,翅膀硬了就要飞走,心里自然有气,因此没有出面挽留。他当时的心腹红人邹文怀倒是多番劝阻,但也于事无补。
1963年下半年,李翰祥正式离开邵氏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了自任老板的国联影业公司。与邵逸夫矛盾激化的原因,是李翰祥试图向“邵氏”挖角,拉走红影星凌波。凌波是李翰祥发掘并捧红的,心存感激,因此私下与李翰祥的“国联”签了约。邵逸夫得知后大为光火,立即实施反击,让手下人做凌波的工作,最终使她毁约,一心一意效力“邵氏”。
邵逸夫一不做二不休,一份状纸把李翰祥告上公堂,追究他单方面撕毁与“邵氏”早期签定的八年合同。
一场官司下来,法庭判李翰祥赔偿“邵氏”损失30万港元。不过这笔钱后来是由邵氏的对头、“国泰”的老板陆运涛代为支付的。除了罚款之外,法庭还下达禁制令,判李翰祥不得在香港从事电影工作。
李翰祥本来准备租用片场在香港拍戏,但“邵氏”雇来私人侦探,每天守在大门口,等着拍李翰祥的照片,准备以此进一步追究李翰祥违反法庭禁制令。就这样,李翰祥被逼得无计可施,最后决定远走台湾。1963年9月,李翰祥和朱牧等人由香港飞到台湾。他租下台北市泉州街1号铁路饭店,以香港国联外景队的名义招聘演职人员。
李翰祥创立“国联”,八年中共拍摄电影20多部,其中,他本人执导了8部。主要功绩,首先在于他开创了台湾民营公司大规模拍片的先河,直接带动了制片业的蓬勃发展。“国联”影响较大的影片,如根据京剧改编的《状元及第》,是1964年台北十大卖座影片的第一名。特别是1965年、1966年拍摄的彩色宽银幕巨片《西施》(上、下集,与台湾制片厂合作,江青、赵雷主演),布景宏伟壮观,服装华丽,道具精致,是当时台湾的空前大制作。该片获第4届台湾电影金马奖的最佳剧情片奖,李翰祥本人获最佳导演奖,同时,还获得最佳男主角、最佳彩色摄影和最佳彩色美术设计奖。
“国联”时期,李翰祥捧红的明星也为数不少,比如被称为“国联五凤”的江青、汪玲、钮方雨、李登惠、甄珍便是代表,其中,甄珍还曾因主演他执导的《缉萦》,荣获1971年举行的第17届亚洲影展的最佳女主角。
在台湾拍片期间,李翰祥与著名作家李敖有过一段特殊的交往。据说李敖极不喜欢李翰祥的电影,或者说只要听见他的影片中的音乐就讨厌,因此李敖几乎不看他的电影。李翰祥知道后吃惊地问:“李敖你这种朋友怎么能交!你不看朋友拍的电影!”李敖说:“现在你知道如何维持友谊了吧?最好你也别看我的书!”
但是李敖后来给李翰祥帮了一回大忙。那是1969年,李翰祥的国联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债务越滚越大。债主是台湾的联邦公司,因为“国联”的影片由“联邦”负责发行,但“联邦”发行每部“国联”的影片,都没有向“国联”结账付款,而李翰祥要不断开拍新片,所以只好先向“联邦”举债。最后“联邦”反倒公开指责李翰祥欠债不还,制造有损李翰祥声誉的社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李敖挺身而出,为李翰祥打抱不平。李敖在报纸上登出一份启事,历数联邦公司七大违约事实,驳斥“联邦”对李翰祥的恶意攻击。
在台湾,李翰祥不仅在经济上遭到对手的打击,而且在政治上也遭到台湾当局的围剿。1970年8月31日,台湾官方授意出版的“大盗演李翰祥专辑”,列举了李翰祥八大罪状:一、辱骂政府勾结文星李敖:二、翻版中共影片隔海对唱;三、港台走私兼营春宫电影;四、不贴印花逃漏税金千万;五、负债千万依然挥霍无度;六、香港购买二栋豪华公寓;七、却向政府求援巨款养债;八、有关机关包庇不法特权。
有趣的是,台湾当局还于1970年7月公布了一名姓刘的国民党员的检举信,该信中说:“李翰祥不仅联络‘文星’人物,安插‘文星’干部,推行‘文星’思想,且发现李思想不纯,行为不正,人格卑鄙,品德低下,专以香港侨民特殊身份,诈骗政府,诈骗同业,将资金转入香港,将债台筑于台湾……李翰祥在思想上素有共匪毒素,由来已久,过去所导《七仙女》、《状元及第》,目前所导《四季花开》(《花为媒》),均为共匪极力提倡之地方戏曲,其原声带系由香港某公司购回台湾,翻版重拍,与共匪隔海对唱,无异直接推行共匪文宣政策。”检举信中还说:“近一年来,李翰祥与李敖每晚见面餐叙,均以骂社会、骂党国、骂领袖为话题,并推崇李敖,说老头(指蒋介石)过去不用张学良所以大陆失守,现在不用李敖,台湾一定垮台等语。”最后,还造谣说李翰祥为李敖走私了秘密文件到海外。
这以后,李敖被捕了,李翰祥家中也被秘密装上窃听器,并多次被台湾警方传讯。遭受一系列迫害之后,李翰祥对台湾当局冷了心,后来离开台湾再也不想返回。
事实上,李翰祥在台湾“国联”期间,有几部片子是相当投合台湾当局趣味的,比如替官方拍的《扬子江风云》,替军方拍的《缉萦》等。
离开台湾后,国民党当局要拍《英烈千秋》,“中影”的梅长龄恳请李翰祥执导,并承诺保证他的安全,李翰祥却反问说:“可是,梅先生,谁保证你的安全呢?”
1972年,李翰祥的国联影业公司因不可逆转的经济危机而宣告倒闭,前后历时八年。
谈到“国联”失败的原因,李翰祥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自己不擅经营,二是用人不当。谈到“用人不当”,李翰祥气恨有加,追悔莫及。李翰祥自组“国联”去台湾时,带上了两个心腹红人,外加两个女明星。心腹红人一个是朱牧,任“国联”副总经理,一个是郭清江,任部门经理。两个女明星,一个是江青,一个是汪玲。据说,朱、郭二人给“国联”帮了不少倒忙,而到“国联”后期,朱牧带着江青加入了“国泰”,郭清江则拉走汪玲自组公司。
1972年1月,李翰祥重返“邵氏”。
当时,香港影业界出了一件大事,邹文怀已离开“邵氏”,创立“嘉禾”,而且邹文怀已经拢住超级功夫明星李小龙,公司风头正劲。据说,“嘉禾”曾拉李翰祥入伙,但被拒绝了,他情愿回“邵氏”打工。
当时,张彻作为“邵氏”的头牌导演,很有一点目空一切的意思。
其实,张彻与李翰祥之间有过一段恩怨。早期,李翰祥在“邵氏”惟我独尊,而张彻不过是个喜欢在报纸上发议论的文人,偶尔也给“邵氏”写写剧本。有一次,邹文怀交给李翰祥一个名叫《一毫钱》的剧本,说明是张彻的得意之作,公司准备由李翰祥执导。李翰祥随手翻了翻剧本,丢还给邹文怀,嚷道:“这也叫剧本?乱七八糟!”扭头就走。此举对于当时的张彻不光是个沉重的打击,还给他的前程蒙上了一层阴影。
张彻不服,每天在《新生晚报》上写文章,对李翰祥进行抨击,李翰祥当然不示弱,也在报上登文章回击对方。
不过这是过去了十多年的事情,虽说李、张二人都是才高气傲的主儿,但这点过节未必会影响他们共事一主。但方逸华这样做,不能说没有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互相掣肘的意思。
李翰祥重返“邵氏”的第一部电影是《大军阀》。该片是综合民间传说改编而成的一部讽刺喜剧片。有了剧本,便开始物色演员。事实上,该剧开镜七八天了(先拍女配角胡锦的戏),男主角“大军阀”还没有找到。找来找去,结果还是李翰祥独具慧眼,发现了日后成为搞笑片大明星的许冠文。
李翰祥是从电视上发现许冠文的。当时,许冠文、许冠杰两兄弟在无线电视台主持一个名叫“双星报喜”的搞笑节目。李翰祥觉得许冠文“装龙像龙,装虎像虎,眼不大而有神,两只单眼皮很有乡土气息,略微一眨,不必说什么、演什么,就令人打心眼里想笑”。于是立即向邵逸夫建议起用许冠文。
邵逸夫开始不同意,李翰祥说了一大堆的理由,特别强调了许冠文具有“冷面滑稽”的特质。邵逸夫有所认同,但还是不放心,表示要召集“邵氏”高层开个会。会议讨论的结果是坚决反对。李翰祥也没有办法了,但也不积极另谋人选。他就这样先拍些次要镜头,让片期一拖再拖。时间就是金钱,邵逸夫着急了,终于对李翰祥说:“依你吧,用许冠文好了。”
李翰祥用37天时间,拍完了《大军阀》。上映后,票房逼近400万港元大关。这部影片在1973年的亚洲影展上,获得“幽默滑稽片导演奖”。《大军阀》使许冠文脱颖而出,成为香港影坛的一匹“黑马”。
但此后“邵氏”没有能留住许冠文。原因是有一天,许冠文拿着一个名叫《鬼马双星》的剧本,对邵逸夫说:“六叔,请你出资30万,我们共同投资合拍这部戏,利润大家平分怎样?”
邵逸夫从来不喜欢听这种话,在“邵氏”他是一家之主,谁提供好剧本他都欢迎,谈什么合资他就很恼火。“你许冠文刚在我手下有了点名气,就想跟我并排坐,吃果果了。”他冷冷地想着,翻了一阵剧本,说:“冠文,恕我直言,剧本写得太差,我不能投资。”就这样,许冠文一气之下离开“邵氏”,与邹文怀的“嘉禾”合作。
“嘉禾”将《鬼马双星》搬上银幕,结果创下香港影坛史无前例的830万港元的票房纪录。对这件事,李翰祥没有公开发表什么言论,但他的基本立场是站在邵逸夫一边的。
此后,李翰祥在“邵氏”的另一部代表作是1977年执导的《金玉良缘红楼梦》。该片由林青霞反串贾宝玉,张艾嘉演林黛玉。
这一年,香港影坛竞相争拍《红楼梦》,形成五片打擂台的局面,除了《金玉良缘红楼梦》外,还有《新红楼梦》、《红楼春梦》、《红楼梦醒》、《红楼春上春》,但李翰祥的《金玉良缘红楼梦》却独占鳌头,名列1977年“香港十大卖座电影”之中,并获得第24届亚洲影展最佳服装设计奖。
1982年9月,李翰祥在澳门名流何贤的资助下,带了一班人马,首次回内地拍片。这是他时隔34年重返内地。当时,港台两地大量舆论指责他“晚节不保”、“是个叛逆”。
的确,作为一个非左派公司的香港著名导演,李翰祥是第一个回内地拍电影的。他和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合拍的首批影片,原定5部,包括《火烧圆明园》、《垂帘听政》、《同治中兴》、《变法维新》和《八国联军》,但后来只拍了《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均由内地演员刘晓庆和香港演员梁家辉主演)。
李翰祥对古装片情有独钟,也历来重视剧本。为了拍好这两部电影,他先后请了三位剧作家编写文学剧本,然后自己在北京饭店闭门谢客,亲自动笔修改。这两部电影上映后,其中一部获得我国文化部颁发的“1983年优秀影片特别奖”。在香港第3届电影金像奖评选中,《垂帘听政》被评为“十大华语片”的第二名,同时还获得一系列奖项。
1994年,李翰祥拍了一部《情人的情人》,票房只有80万港元,是他从影以来的最低点,因此招来“江郎才尽”的讥讽。
也许是为了再次证明什么,1996年,他以70高龄之躯,投入拍摄40集电视连续剧《火烧阿房宫》,结果由于劳累过度,大病突发,于12月17日死在拍摄现场。
李翰祥曾在一篇文章中,这样回忆自己从影以来的“几起几落”。他说:“我导的第一部古装片《貂蝉》,在亚洲影展得了导演奖之后,由菲律宾返回香港的时候,邵氏公司的全体同仁几乎倾巢而出,到机场去欢迎,我们一下飞机,万头攒动地把我和六老板(邵逸夫)挤在中间,忽然一下子被几位手足,把我和六老板举在半空,所以我们只好在一片欢呼声中,骑着马出了机场……那以后,我在影界红透了半边天,在片厂走路都前呼后拥地跟了一大群,人没到,声先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