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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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袍- 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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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窘的满面通红,沈烈笑的在半空打滚。被女娲揪住了耳朵:“你教的好徒孙。”

沈烈连忙咳嗽了一声正经起来:“不得胡说,此乃上古神灵女娲娘娘。”

整个军队全傻眼了。

赶紧继续磕头。

沈烈苦笑着对着女娲道:“走吧,走吧,再不走我可舍不得走了,哎,你没事情了?我看你气色好了哦,我说公主殿下,这几年你干嘛的,我可忙死了。”

女娲懒得搭理他,对着天子道:“记得神将所言,爱国护民,大宋当千秋万代。”

“君主立宪啊,知道么,不要欺男霸女,你只能找三十个老婆!还有你。。。。。。。。。。。。。。。”

漫天霞光万道。

沈烈的声音还在,人已经快消散了,就在这个时候,沈烈却突然窜了回来,指着西域各族:“尔等世代为大宋子民,当信道家,学宋字说宋语,胆敢反抗者本神杀之!”

言毕,人凭空消失了,比女娲走的时候丢人多了,一团黑气久久不散,整个一个黑山老妖遁走了似的,全怪魔王的气息充满了他的外在,没办法的事情。

………………………………………新年新气象,虽然农历年还没到,哈哈,毕竟已经是一年的开始了,一切顺利,平安永远………………………………………

23回  激情

……………新年快乐……………

第三次站在世界之外,看着无尽虚空里,那片光影流动中的人和事,大宋未来的风光让沈烈没有意外,自从看到明末景象后,沈烈对这些已经看开了。

比起整个变故背后真正的原因,沈烈看这些兴亡不过是一笑而已。

女娲问沈烈在看什么,沈烈却答非所问,他经历着数十年征战,变得更加的成熟了,他问女娲:“你说这层层的光景和当年你的纪元里的一切,有没有关系?”

“我是说,我有时候想你所在的层次,你一切神通的基础,是不是你的时代我的时代,就和这时光一样,有更高的存在俯视着我们,我们的纪元兴亡也在其中,他们可以来去自由。你不是说过人上还有人,天外还有天么?”

女娲摇摇头,给出的答案也不是否定,她真的不知道,起码她从来没有接触过。遥想着沈烈的揣测,女娲脸上露出了一些神往:“不知道啊,是不是真有这样的大神通者,混沌的兴亡也能超越。那是什么样的存在呢?”

“得了,别想了吧,在过去,我做梦想不到会有超越宇宙纪元的存在,现在你却想着那些。就好比地球上的皇帝奢求长生那么的不切实际,连一切还没能弄明白就奢望达成这样的境界又怎么可能呢。”

“是的,你说的没错,这样怎么可能呢。”

女娲被沈烈说的有些心烦,她思索着回忆自己漫长的过去,然后道:“孕育纪元之前,混沌之时混沌中似乎有些力量的影子,很模糊,非常的模糊。”

“我说你就别想了,心动则神动,别惹出什么麻烦来,超越之前低调点最好。我可不想被什么比你还恐怖的家伙搞死。魔王那边怎么说的?这次我杀了这么多人,他该很满足吧?”

“是的,我将这个纪元层次凝固于此,给他的幻象是光明世界的末路血色长久不散,你也还剩最后一场,就能真正的融合过去,恢复本身了。这次去唐时,记得做好心理准备。”

“什么意思?”

“炎黄正脉几次欲绝,你回去的明末宋时,已经安史,再之前你就能到上古的层次了,那一刻魔王也将降临。后羿,你忘记了还有一个时代了么?那是炎黄正脉最大的危机时候。”

说完女娲指着下面。

沈烈低头看去,猛抬起头:“五胡乱华?”

“是的,你的一切都留在了那里,过了唐时,你就能勾起真正的前尘了。当年魔王在人间势大,你毅然抹杀记忆分裂自身,一部化身为冉闵统领汉人厮杀天下,生生逆转了炎黄的颓势,不然我在世间的力量早就败了,这一纪元也早将再归混沌。还是你占据上风之后,为了不让魔王提早发狂,所以冉闵败亡。”

“世间原来没有英雄。”沈烈苦笑着道:“冉闵是我,后羿是我,杨过是我…”

“人如何能和神斗,那些忠良也是英雄,且是比你更英雄的英雄,不过只靠自身,哪个能有好下场的,不知人间有话,杀人放火金腰带么?去吧,彻底纯净这个世界吧。”

“让我休息会能么?我才忙完宋事的。”沈烈抱怨道。

女娲掩口一笑:“别说世间没有时光,便是你我站在虚空处世界之外,混沌之中也有流逝,只不过这种时光是你理解的那单层时光之外的复杂了。别怪我不提醒你,你再不去,来不及!”

“我告诉你,假如我不是后羿,你是骗我做苦力的话,我和你玩命。”沈烈恼火的瞪了女娲一眼,向下要跳。

女娲大惊的一把揪住了他:“疯子,乱动什么,你去三国干什么?”

“唉,对了,我问你,我帮你搞定这个事情之后,能让我随便四处走走么?每个时代的好汉我都想见一面。而且,我还要重活一次,从小就装逼,做神童,所有美女追着我,所有男人跪倒我,买彩票次次中,运气好的吓死人,父亲是领袖,兄弟是将军,我还要………”

“给你再做一次纣王好不好?”女娲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妲己?”沈烈眼睛不老实的看女娲有没有狐狸尾巴,女娲俏脸一红,狠狠的揪了下他的耳朵,把他对着唐朝的时光砸了下去。

“大家都是神仙,你不要乱丢人好不好,砸到花花草草怎么办,就是砸不到花花草草,砸到小朋友,呃,台词倒了。”

沈烈灰头土脸的从地上爬起来,周围好多人看鬼似的看着他,沈烈也在奇怪的看着他们。帐上一个武将长须胸前,器宇轩昂。沈烈扬起脸来,突然知道了,我靠,山地之王高仙芝。

边上那家伙是中军令边令城吧?

“李嗣业你干什么?”高仙芝震怒的看着沈烈。

沈烈歪歪头,记忆潮水一般的涌来,他连忙爬了起来,站直了:“回大帅,末将这就去取了连云堡来。”

“哼,田珍,你与李嗣业一同前往,不得连云,尽数处死。”

“是,大帅。”

沈烈知道高仙芝对自己好的很,这幅嘴脸是做给边令成看的而已,他也不多嘴,军礼之后,回头就走,周围武将们看着他的眼神,一幅他找死似的模样,边令成阴阴一笑:“李嗣业将军果然好胆,听到大帅军令,就先扑了一跤。”

沈烈也不搭理他,带了人马就扑了出去。

美军算什么,我们唐朝的时候就到阿富汗来打仗了,沈烈冷冰冰的板着脸,看着手下的士兵们,手里一把陌刀两面开刃,大半人高,寒光闪闪的,田珍在边上唧唧歪歪着,沈烈只是动了动手腕:“大帅说了,中午之前不下此堡,全部斩首,不打就是死,没办法了,大伙和这些贱种拼了吧。”

说了带头就走。

周围将士们吃不消一向稳重的左手陌刀将突然说话这个风格。

田珍也愣住了。

李嗣业回头问道:“怕死?怕死也是死,那我一个人去好了。”

小勃律国地处阿富汗东北,连云堡就是将来的萨尔哈德,这该死的地方靠山靠水,壁立千仞,易守难攻,安西唐军攻打这次已经好几次了,每次徒劳无功。一直在中军的,前昭武校尉,现左陌刀将李嗣业被高仙芝雪藏着,直到现在才派了出来。

功劳八分要玩命,二分是上司给的好机会。尤其是战阵上这种功劳,没点血汗怎么行?

边令城公公一向对高大威猛英俊的男人有好感,唐朝做官要讲外貌风度,高仙芝能到如今的地位长得帅是肯定的,十足男人味,但是大帅是大帅,实在不好意思下手。边公公于是对李嗣业很有感觉,可惜这家伙不识抬举,公公几次三番要献身他不要,现在一腔爱意已经东流为恨水。

边令成恨不得李嗣业这不解风情的王八蛋挂了才好。

远处喊杀声震天,鼓声连连,一片鬼哭狼嚎中有个男人在大吼:“兄弟们杀啊,干死这些王八蛋!中午大家吃酒吃肉,来日到长安,我请兄弟们玩遍长安青楼的娘们。”

高仙芝张口结舌半天,一扫几案上的杯具,杯具散了一地,吓了身边的心碎的边令城一跳,边令成正在哀怨,小贼果然喜欢女人,看到高仙芝发火,不由自主的劝道:“大帅无需恼怒,李嗣业出身如此不通诗书,难免粗俗了点,但是算的上战阵良将。”

高仙芝看看边令成,不吱声了,杯具是甩你看的,你劝了就好。

这王八蛋今天怎么了,从来没见他这样过,莫非犯了失心疯了?正在疑惑,帐外连珠来报,李嗣业爬山中,李嗣业登顶,李嗣业杀人如草芥……

高仙芝立即带着边令成出来看。

马到前线,帅旗前移,看到高高的连云堡上,一个黑甲的家伙,身边一团雪光滚动着,追的敌军跳崖的跳崖,跳水的跳水。身后李嗣业依旧狂追,再之后,那片陡峭山石上更多的唐军扑了上去,连云堡被拿下已经是定局了。

问士兵李嗣业如何上去的,箭矢礌石,他怎么躲?

边令成看着陡峭山崖,幻想着李嗣业刚刚在其上左右腾挪的矫健,人到中年的太监不由得神往起来,听到士兵结巴着,李将军向前,向上,来什么格飞什么,就这么上去了,文化人说的如履平地就是这样的吧。

高仙芝看着陡峭的地势,就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看了也觉得吃惊,能上去不奇怪,李嗣业武勇绝伦,但是上这么快?这家伙今天吃什么的?

还是因为自己下令,怕死怕的这样?真是莫名其妙的家伙。

边令成还在仰望着高海拔的阳光下,站在山巅的猛男在那里大呼小叫着:“全跳下去,不下去是分尸,下去是全尸!我大唐!威武!”

全军高呼:“大唐,威武!”

“砍死这些废物,杀光他们,杀啊!”疯子继续向前,年轻就是好,杀人都杀的激情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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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回  连攻

大唐的西域战役,阿富汗阶段开了一个好头。

安西悍将李嗣业一鼓而下对方的重要据点连云堡,小勃律国至此,在唐军面前地利的优势已经失去了。李嗣业还在堡垒上放声狂喊,比起过去的那种沉稳坚毅,闷头只管杀人,现在的样子更容易得到底层士兵们的欣赏。

悍将是全军的灵魂,便是高仙芝也不由得为李嗣业的豪迈而激动,连连拍着鞍前横着的剑鞘赞叹:“壮哉!”

边令成被李嗣业在山头大呼小叫的德行逗的笑的要死。一扫过去对他的怨恨,正笑着,李嗣业已经在山上大喊:“大帅,上了看看啊。田珍去请大帅还有边公公上来看看。”

边公公?

称呼行营节度使高仙芝为大帅,中军边令成为公公?

田珍无语的看着李嗣业,真的不知道这家伙今天是怎么了,胡说八道什么,这样下去传话还不被军棍打死?

李嗣业这个时候反应过来了,咧咧嘴一笑,看着三路大军在脚下,仰望自己,看看高仙芝在招呼,他把家伙丢了田珍手中,指着前方:“余寇尽入山谷之中不过千人,我看物资甲器近万,赶紧先装于我军,我去和节度使打官司。”

田珍连连说是。

李嗣业大步下山而去,融合了李嗣业灵魂的家伙顶着李嗣业的壳,知道高仙芝非常欣赏自己,也从李嗣业的记忆中发现了边令成狗日的不地道。不过李将军心思纯净,不知道边令成的歪道道,只是本能不喜,现在沈烈来了,自然一看就知道这家伙是超级变态。

整天就想跪倒在猛男面前献菊花,你不糟蹋他,他还不开心。

可是糟蹋他还不如自己去死呢。

沈烈心中恶寒着,翻身下了山,高仙芝在哈哈大笑,出兵以来至今的担忧已经尽去了,此战还有两关,虽然凶险依旧,但是能下连云,则进退可由自己,吐蕃就算来援,面对唐军,只要攻打不下此堡,吐蕃在西域的地位就会动摇。

心中盘算着,李嗣业已经在他面前开口了:“大人,军队士气高涨,我部余勇尚在,末将请命,午后立即率领本部兄弟们急行,过坦驹领,下阿弩越城!”

高仙芝一愣,看着李嗣业浑身是血,想想路径问道:“几日可到?”

“大军随行,本部前往,急速轻装,三日可到,立即占据达科特冰川,可令后军士卒心中安定。”

“好,好。”高仙芝点点头:“离乡万里,士卒思归啊,可是我大唐此次若不收复西域,来日吐蕃势大,就危害天下了。”

“正是。大人明鉴。”

“哎呀,李将军,前途蛮夷多多,道路不明,你……”边令成急忙劝道,桃花眼狂飚,却没注意到高仙芝脸色剧变。

蛮夷蛮夷,莫非汉人之外皆是蛮夷?太宗心有四海遂为天可汗,长安无数外族居住其中,有此气度才有盛唐景色。难道还要鄙视出身不成?

汉唐时汉人尊贵,为天下一等,诸族依附。高仙芝是高句丽后裔,容貌俊伟,但心中一向忌讳有人说这些。边令成宦官发情忘乎所以,得罪了人也不知道。沈烈心里清楚,只有装没看到,回头对边令成道:“中军使稍安。”

随即正色对高仙芝道:“大人,末将认为中军使所言也有道理,可请中军使于此地驻扎,大人居中,末将为先锋,旬日下此城,定西域,当可成就大唐之威名,大人之盛名。”

高仙芝回头看看边令成:“如何?中军使率五千精兵于此,保我后路。三军命运皆在你手。”

“随节度使令。”边令成又不是傻瓜,自然想起来自己说的不对,连忙顺着高仙芝的话,打仗还是靠他们的,自己混个饭吃,不必得罪了。

高仙芝人精一个,看边令成突然猛的玩温顺,也知道对方好意,于是露出了笑容,再看看给两个人转弯的李嗣业,越发欣赏,干脆开起玩笑来,指着李嗣业:“你倒是知晓中军使心意。”

老边小脸一红。

沈烈心中愤怒,脸上却没任何流露,一幅白痴模样张开了嘴巴:“冲锋陷阵是我所长,运筹帷幄是大人所有,安定后路稳定军心是中军使所善,全军上下人人都知道啊。”

“就是,就是。”陷入爱河的老边实在羞愧的很,怕人说心事。

高仙芝看看这对“比人”,肚皮差点没笑破,还要忍着,连忙道:“好,前去准备把,有何要求。”

“补充军需铠甲刀具。饭后开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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